387.第387章 爸爸的舌头好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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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林奇两口子的赤诚相赠,谭小仙也就没在推辞,古武宗门出身的她,不仅懂得诸多礼数,处人之道也尤为见长。
她很清楚林奇跟她们一家人的关系,那种深厚的情谊,几乎跟家人是一样的。
所以林奇送给她礼物,更像是兄长对妹妹的宠爱,一点都不显得唐突,反而有点顺理成章的意思。
对于谭小仙来说,这种美好的感觉,是她长这么大都从未有过的。从小到大,她的那些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们,说话做事除了讨她的欢心就是变着花样的拍马屁,很少会有那种同门同道的手足之情。
远的不说,就拿门口那个跟屁虫来说吧。每天除了对她说一些圆滑动听的话语,就是莫名其妙地送她她根本不需要也不喜欢的奇怪礼物。
林奇赠送给她的茶叶,虽然属于有价无市的珍品,但却送的很合乎情理。因为就像他说的,他根本就喝不出来是好是坏,与其暴殄天物,还不如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最懂的人,这才叫真正意义上的各取所需。
就好比那些热衷于收藏古董字画的暴发户,有些人甚至连小学都没毕业,也没读过几本书,肚子里更是一点墨水都没有,却要拿艺术珍品来装点门庭。
这不是附庸风雅是什么?
品了会儿茶,谭小仙看了眼墙上的时钟,这才起身道:“大叔,我就不打扰你跟姐姐了……”
“这就要走啊?”林奇也起身。
“嗯呢,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谭小仙俏皮一笑:“对了大叔,你明天有时间吗?”
“明天?”林奇顿了顿:“有,怎么了?”
“额……”谭小仙开了头,却有点羞于启齿,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是不是想让我去找你玩?”尽管她不说,林奇却从她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以他对小仙的了解,这丫头跟瑶瑶的爱好差不多,都很喜欢游山玩水。
“嗯呢,大叔好聪明昂。”谭小仙害羞一笑,又扬起小脸:“大叔,我这样约你,姐姐该不会吃醋吧?”
“怎么会呢。”没等林奇说话,郭可馨便抢了先,捏住她的柔嫩小手笑吟吟道:“你第一次来秦岭,连个向导都没有,正好让她好好带你玩一玩,我们这里虽然比不上国际一流的大都市,但是名胜古迹还算不少,好玩的地方也有很多。”
“哇塞,真的可以吗?”谭小仙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如果能跟大叔一块出去玩,肯定特别棒!
“那就这样定了吧,明天我去接你。”林奇点点头:“对了小仙,你住哪儿?”
“我就住在离这儿不远的铭悦酒店,大叔应该知道吧?”
“嗯,那明天早晨八点,我在酒店一楼的多功能餐厅等你,不见不散。”对于林奇来说,陪伴谭小仙出去玩一天,是他分内应该做的事儿。
上次的京城拍卖会,就把小仙一个人扔家里了,害得她蒙头大哭了一场。所以这次,就当是对那件事情的补偿吧。
一夜无话。
第二天林奇起了个大早,洗漱沐浴,刮掉新长出来的胡须,又从衣橱里翻出一套闲逸舒适的休闲装。
林奇有好多衣服,几乎都是十成新的,每次陪小老婆出去逛街,看见阳光帅气的衣服,女孩都会毫不犹豫的帮他买下。而自己买一双新的高跟鞋,却要货比三家纠结上老半天,往往纠结到最后,买的还是一二百块钱的便宜货。
换好衣装的林奇,穿上一双洁白的回力鞋,往镜子跟前一站,整个人随即焕发出一股活力型男的魅力。搭配上他那块简约而低调奢华的腕表,不说少女杀手吧,至少也会引起不少单身女孩和性感美少。妇的侧目。
“老婆,我穿这身怎么样?有没有明星范儿?”林奇极其臭美地转过身来,看着盘腿坐在席梦思大床上练习英语口语的郭可馨。
由于跟苏咪请了长假,郭可馨最近起床都很晚,就算醒了,也是穿着睡衣,耳朵里塞上耳机,强化她的英语训练。
通过一段时间的自学,她已经成功通过了英语六级的雅思考试。
“哼,才没有呢。”郭可馨表示不屑的撇了一眼,泼冷水:“倒是有点色狼范儿。”
“额,好吧。”林奇懊恼的撇撇嘴,然后趁她低头看书的间隙,一个饿虎扑食就扑了上去,直接把女孩柔软的娇躯压倒在身下,双手摁住她的纤细手腕,做出一副色眯眯的样子,邪笑道:“馨儿妹妹,要不要来一发?”
“哼哼,你有这个胆量吗?”郭可馨看了眼身旁被窝里睡得迷迷糊糊的小白鸽,得意的笑道:“你要是敢欺负我,我就把鸽子叫醒,然后我们两个联手,一起收拾你这个大色狼。”
林奇看了眼熟睡的小萝莉,又趁郭可馨发呆之际,嘴唇直接贴在她的娇嫩唇瓣上,舌头蛮横的伸入进去,拨开她的皓白玉齿,贪婪的吸允起来。
“呜呜……”清甜香舌被林奇吸住的郭可馨,只能像一只无计可施的小羊羔,任凭这个大坏蛋肆意欺负。
林奇的一只手,则慢慢伸进她粉红色的睡衣里,滑过平坦的小腹,一路向前钻进罩罩里,然后熟练的攀登高峰。
“爸爸,你在对妈妈做什么呢?”林奇正爽时,侧脸一看,就见小萝莉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四目相对,小脸上写满了问号。
“啊……”把林奇给吓的,触电了一样从郭可馨身上坐起来,慌张道:“没……没做什么呀……”
“骗人。”小白鸽随即从被窝里坐起来,又揉了揉朦胧的睡眼,奶声奶气道:“我刚才看到你把舌头伸进妈妈的嘴里。”
“咳咳……”此话一出,郭可馨差点没被自己的唾沫呛住,一脸埋怨的看着林奇,很想一脚把他踢进臭水沟里。
处于如此尴尬的气氛,林奇反而急中生智,不急不躁道:“是这样的鸽子,妈妈刚才读英语的时候,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爸爸在帮她止痛呢,你难道忘啦,爸爸的舌头可是有特殊能力的哟。”
上次郭可馨和张莉被唐艳娇绑架的时候,林奇就用舌头帮她治疗过后背上的伤口,当时小白鸽也在场,并且亲眼目睹了那神奇的一幕。
“哦哦,原来是这样。”小萝莉立刻装作一副很懂的样子,看着郭可馨:“妈妈,给我看看你的舌头,伤的严不严重。”
郭可馨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好气的是林奇这个大色狼,欺负她的时候从来不分场合,就好几次都被女儿抓了个正着。好笑的是,他竟然连这都能解释的过去……傻女儿竟然还信以为真了……
没办法的郭可馨,只能配合林奇演戏,对着小萝莉伸出了她红红的丁香小舌。
“哇唔,爸爸的舌头真的好神奇,妈妈已经被治好了呢。”小白鸽看到郭可馨的舌头安然无恙,立刻对林奇迸发出更深一层的崇拜。
“嗯哼,老爸还会骗你嘛。”林奇强忍住笑意,冲小白鸽扮了个鬼脸。后者也不甘示弱,同样冲他嘟起了小嘴。
表情大作战火爆进行中……
这一大一小两个活宝,很快就把郭可馨逗的花枝乱颤,同时也让她觉得,她现在所拥有的幸福,是如此的难能可贵。
是呀,多么朴实的道理。
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会对你笑。
此时正值上班高峰期,出了小区的林奇,好不容易才打到车。等到达铭悦酒店的时候,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迟到了二十分钟。
他一刻都没敢耽搁,一路小跑,轻车熟路的来到位于一楼大厅东南角的多功能餐厅。
为了方便林奇找到她,谭小仙就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所以林奇一眼就看到了她。
“对不起啊小仙,路上有点堵……”林奇不好意思的看着她,老脸上满是羞愧之色。
约会迟到,对于大多数女孩子来说,估计都是零容忍的。但谭小仙看起来却一点都没生气,不仅没生气,而且还伸出小手,热情主动的拉着林奇坐下来,并叫来餐厅服务员帮他点了两份鲜美可口的虾饺,以及一碗营养丰富的艇仔粥。
出门匆忙的林奇看到香气四溢的食物一端上来,立刻开启了【真·风卷残云】模式。
他昨天晚上就没怎么吃饭,加上在被窝里做双人运动,体力消耗得有点大,所以现在正是需要进食的饥饿时刻。
而且在谭小仙面前,他觉得自己完全没必要装出一副很矜持的样子,这就是他做人的风格,从来不为世俗的眼光而掩饰自己的内心。
“咯咯……大叔,你慢点吃啦,小心噎到。”看到他这个吃饭形象,谭小仙忍不住捂嘴笑道,她精灵一样的笑声很快引起了周围食客的注意。
林奇不得不承认,精心打扮过的谭小仙,就像她的名字,浑身上下充满了灵动的仙气。
一条水蓝色的萌系连衣裙,一双超级卡哇伊的卡通帆布鞋,加上一双修饰小腿的浅白色及膝袜。
白皮肤、大眼睛、小琼鼻、小花唇、公主头、水晶发卡、星辉耳垂、沧月项链……
一个可爱教主的完美形象,就这样在无数艳羡的目光下诞生了。
尽管只有十四岁的年纪,但她玲珑娇俏的身材已经初见锥形,精致娇小的个头,更为她的萌属性增色不少。
“小仙,大家都在看你呢,被你的样子吸引了哦。”林奇忍不住小声说道,继续品尝属于他的美味早餐。
“啊……”林奇如果不说,谭小仙还真是没有注意到。
她有点不好意思的伸手捂住脸庞,好像这样做自己就能变成隐形人一样。
“害羞啦?”林奇笑道。
“才没有。”谭小仙逞强道:“只是有点不习惯。”
“习惯就好咯,天生丽质难自弃,谁也没办法。”林奇道了句实话,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的女孩一生下来,就是女神和公主一样的存在,在怎么作践自己,也不会受人奚落。而有的女孩呢,打从妈妈的肚子里爬出来,就是一只可怜的丑小鸭,只有付出比前者多得多的努力,才能像灰姑娘一样,受到王子的青睐。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命运吧,尽管很肤浅,但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肤浅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
“呵,真会拍马屁……”听到两人的对话,对面一直一言未发的薛怀仁,在心里极为不屑的嘟囔道。
他越看这个林奇,就越觉得看不起,别的不说,就说他吃饭的样子,哪有一点像是有钱人的风度。
人家有钱人,都是细嚼慢咽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美食,只有工地上搬砖的民工,才会像他这样狼吞虎咽吧?
而且铭悦酒店是秦岭市很有名的四星级酒店,所以这里的餐厅也不是一般人能消费起的。
仅仅是这样一份简单的早餐,就要一百多元的售价。
呵呵,估计这个搬砖的穷鬼,根本就没吃过这么高级的早餐,没准天天在家里泡方便面也说不定。
所以等林奇吃完饭到该结账的时候,薛怀仁故意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坐在座位上埋头玩他的土豪金苹果手机。
林奇则是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掏出钱包想要掏钱时,却悲催的发现,钱包里的现金已经所剩不多,只有几十块的零钞。
薛怀仁偷瞟到这一幕,心里顿时一阵窃喜。
哈哈,我的猜测果然没错,这个姓林的民工,绝对是个一文不名的穷比。
真不知道这样的人,到底是怎么跟师傅扯上关系的,又是怎么学会炼制丹药的。
莫非他是个善于蛊惑人心的江湖骗子?
薛怀仁虽然很少闯荡江湖,但也不是江湖小白,他知道江湖上,确实存在这样一群人,并且以此为生。
他们武功卑微,不务正业,却能言善辩,巧舌如簧,终日四海游逛,结朋识友,凭借嘴上跑火车的功夫,到处骗吃骗喝。
《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不就是这样的人嘛。
面对林奇两口子的赤诚相赠,谭小仙也就没在推辞,古武宗门出身的她,不仅懂得诸多礼数,处人之道也尤为见长。
她很清楚林奇跟她们一家人的关系,那种深厚的情谊,几乎跟家人是一样的。
所以林奇送给她礼物,更像是兄长对妹妹的宠爱,一点都不显得唐突,反而有点顺理成章的意思。
对于谭小仙来说,这种美好的感觉,是她长这么大都从未有过的。从小到大,她的那些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们,说话做事除了讨她的欢心就是变着花样的拍马屁,很少会有那种同门同道的手足之情。
远的不说,就拿门口那个跟屁虫来说吧。每天除了对她说一些圆滑动听的话语,就是莫名其妙地送她她根本不需要也不喜欢的奇怪礼物。
林奇赠送给她的茶叶,虽然属于有价无市的珍品,但却送的很合乎情理。因为就像他说的,他根本就喝不出来是好是坏,与其暴殄天物,还不如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最懂的人,这才叫真正意义上的各取所需。
就好比那些热衷于收藏古董字画的暴发户,有些人甚至连小学都没毕业,也没读过几本书,肚子里更是一点墨水都没有,却要拿艺术珍品来装点门庭。
这不是附庸风雅是什么?
品了会儿茶,谭小仙看了眼墙上的时钟,这才起身道:“大叔,我就不打扰你跟姐姐了……”
“这就要走啊?”林奇也起身。
“嗯呢,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谭小仙俏皮一笑:“对了大叔,你明天有时间吗?”
“明天?”林奇顿了顿:“有,怎么了?”
“额……”谭小仙开了头,却有点羞于启齿,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是不是想让我去找你玩?”尽管她不说,林奇却从她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以他对小仙的了解,这丫头跟瑶瑶的爱好差不多,都很喜欢游山玩水。
“嗯呢,大叔好聪明昂。”谭小仙害羞一笑,又扬起小脸:“大叔,我这样约你,姐姐该不会吃醋吧?”
“怎么会呢。”没等林奇说话,郭可馨便抢了先,捏住她的柔嫩小手笑吟吟道:“你第一次来秦岭,连个向导都没有,正好让她好好带你玩一玩,我们这里虽然比不上国际一流的大都市,但是名胜古迹还算不少,好玩的地方也有很多。”
“哇塞,真的可以吗?”谭小仙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如果能跟大叔一块出去玩,肯定特别棒!
“那就这样定了吧,明天我去接你。”林奇点点头:“对了小仙,你住哪儿?”
“我就住在离这儿不远的铭悦酒店,大叔应该知道吧?”
“嗯,那明天早晨八点,我在酒店一楼的多功能餐厅等你,不见不散。”对于林奇来说,陪伴谭小仙出去玩一天,是他分内应该做的事儿。
上次的京城拍卖会,就把小仙一个人扔家里了,害得她蒙头大哭了一场。所以这次,就当是对那件事情的补偿吧。
一夜无话。
第二天林奇起了个大早,洗漱沐浴,刮掉新长出来的胡须,又从衣橱里翻出一套闲逸舒适的休闲装。
林奇有好多衣服,几乎都是十成新的,每次陪小老婆出去逛街,看见阳光帅气的衣服,女孩都会毫不犹豫的帮他买下。而自己买一双新的高跟鞋,却要货比三家纠结上老半天,往往纠结到最后,买的还是一二百块钱的便宜货。
换好衣装的林奇,穿上一双洁白的回力鞋,往镜子跟前一站,整个人随即焕发出一股活力型男的魅力。搭配上他那块简约而低调奢华的腕表,不说少女杀手吧,至少也会引起不少单身女孩和性感美少。妇的侧目。
“老婆,我穿这身怎么样?有没有明星范儿?”林奇极其臭美地转过身来,看着盘腿坐在席梦思大床上练习英语口语的郭可馨。
由于跟苏咪请了长假,郭可馨最近起床都很晚,就算醒了,也是穿着睡衣,耳朵里塞上耳机,强化她的英语训练。
通过一段时间的自学,她已经成功通过了英语六级的雅思考试。
“哼,才没有呢。”郭可馨表示不屑的撇了一眼,泼冷水:“倒是有点色狼范儿。”
“额,好吧。”林奇懊恼的撇撇嘴,然后趁她低头看书的间隙,一个饿虎扑食就扑了上去,直接把女孩柔软的娇躯压倒在身下,双手摁住她的纤细手腕,做出一副色眯眯的样子,邪笑道:“馨儿妹妹,要不要来一发?”
“哼哼,你有这个胆量吗?”郭可馨看了眼身旁被窝里睡得迷迷糊糊的小白鸽,得意的笑道:“你要是敢欺负我,我就把鸽子叫醒,然后我们两个联手,一起收拾你这个大色狼。”
林奇看了眼熟睡的小萝莉,又趁郭可馨发呆之际,嘴唇直接贴在她的娇嫩唇瓣上,舌头蛮横的伸入进去,拨开她的皓白玉齿,贪婪的吸允起来。
“呜呜……”清甜香舌被林奇吸住的郭可馨,只能像一只无计可施的小羊羔,任凭这个大坏蛋肆意欺负。
林奇的一只手,则慢慢伸进她粉红色的睡衣里,滑过平坦的小腹,一路向前钻进罩罩里,然后熟练的攀登高峰。
“爸爸,你在对妈妈做什么呢?”林奇正爽时,侧脸一看,就见小萝莉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四目相对,小脸上写满了问号。
“啊……”把林奇给吓的,触电了一样从郭可馨身上坐起来,慌张道:“没……没做什么呀……”
“骗人。”小白鸽随即从被窝里坐起来,又揉了揉朦胧的睡眼,奶声奶气道:“我刚才看到你把舌头伸进妈妈的嘴里。”
“咳咳……”此话一出,郭可馨差点没被自己的唾沫呛住,一脸埋怨的看着林奇,很想一脚把他踢进臭水沟里。
处于如此尴尬的气氛,林奇反而急中生智,不急不躁道:“是这样的鸽子,妈妈刚才读英语的时候,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爸爸在帮她止痛呢,你难道忘啦,爸爸的舌头可是有特殊能力的哟。”
上次郭可馨和张莉被唐艳娇绑架的时候,林奇就用舌头帮她治疗过后背上的伤口,当时小白鸽也在场,并且亲眼目睹了那神奇的一幕。
“哦哦,原来是这样。”小萝莉立刻装作一副很懂的样子,看着郭可馨:“妈妈,给我看看你的舌头,伤的严不严重。”
郭可馨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好气的是林奇这个大色狼,欺负她的时候从来不分场合,就好几次都被女儿抓了个正着。好笑的是,他竟然连这都能解释的过去……傻女儿竟然还信以为真了……
没办法的郭可馨,只能配合林奇演戏,对着小萝莉伸出了她红红的丁香小舌。
“哇唔,爸爸的舌头真的好神奇,妈妈已经被治好了呢。”小白鸽看到郭可馨的舌头安然无恙,立刻对林奇迸发出更深一层的崇拜。
“嗯哼,老爸还会骗你嘛。”林奇强忍住笑意,冲小白鸽扮了个鬼脸。后者也不甘示弱,同样冲他嘟起了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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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大一小两个活宝,很快就把郭可馨逗的花枝乱颤,同时也让她觉得,她现在所拥有的幸福,是如此的难能可贵。
是呀,多么朴实的道理。
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会对你笑。
此时正值上班高峰期,出了小区的林奇,好不容易才打到车。等到达铭悦酒店的时候,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迟到了二十分钟。
他一刻都没敢耽搁,一路小跑,轻车熟路的来到位于一楼大厅东南角的多功能餐厅。
为了方便林奇找到她,谭小仙就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所以林奇一眼就看到了她。
“对不起啊小仙,路上有点堵……”林奇不好意思的看着她,老脸上满是羞愧之色。
约会迟到,对于大多数女孩子来说,估计都是零容忍的。但谭小仙看起来却一点都没生气,不仅没生气,而且还伸出小手,热情主动的拉着林奇坐下来,并叫来餐厅服务员帮他点了两份鲜美可口的虾饺,以及一碗营养丰富的艇仔粥。
出门匆忙的林奇看到香气四溢的食物一端上来,立刻开启了【真·风卷残云】模式。
他昨天晚上就没怎么吃饭,加上在被窝里做双人运动,体力消耗得有点大,所以现在正是需要进食的饥饿时刻。
而且在谭小仙面前,他觉得自己完全没必要装出一副很矜持的样子,这就是他做人的风格,从来不为世俗的眼光而掩饰自己的内心。
“咯咯……大叔,你慢点吃啦,小心噎到。”看到他这个吃饭形象,谭小仙忍不住捂嘴笑道,她精灵一样的笑声很快引起了周围食客的注意。
林奇不得不承认,精心打扮过的谭小仙,就像她的名字,浑身上下充满了灵动的仙气。
一条水蓝色的萌系连衣裙,一双超级卡哇伊的卡通帆布鞋,加上一双修饰小腿的浅白色及膝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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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只有十四岁的年纪,但她玲珑娇俏的身材已经初见锥形,精致娇小的个头,更为她的萌属性增色不少。
“小仙,大家都在看你呢,被你的样子吸引了哦。”林奇忍不住小声说道,继续品尝属于他的美味早餐。
“啊……”林奇如果不说,谭小仙还真是没有注意到。
她有点不好意思的伸手捂住脸庞,好像这样做自己就能变成隐形人一样。
“害羞啦?”林奇笑道。
“才没有。”谭小仙逞强道:“只是有点不习惯。”
“习惯就好咯,天生丽质难自弃,谁也没办法。”林奇道了句实话,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的女孩一生下来,就是女神和公主一样的存在,在怎么作践自己,也不会受人奚落。而有的女孩呢,打从妈妈的肚子里爬出来,就是一只可怜的丑小鸭,只有付出比前者多得多的努力,才能像灰姑娘一样,受到王子的青睐。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命运吧,尽管很肤浅,但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肤浅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
“呵,真会拍马屁……”听到两人的对话,对面一直一言未发的薛怀仁,在心里极为不屑的嘟囔道。
他越看这个林奇,就越觉得看不起,别的不说,就说他吃饭的样子,哪有一点像是有钱人的风度。
人家有钱人,都是细嚼慢咽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美食,只有工地上搬砖的民工,才会像他这样狼吞虎咽吧?
而且铭悦酒店是秦岭市很有名的四星级酒店,所以这里的餐厅也不是一般人能消费起的。
仅仅是这样一份简单的早餐,就要一百多元的售价。
呵呵,估计这个搬砖的穷鬼,根本就没吃过这么高级的早餐,没准天天在家里泡方便面也说不定。
所以等林奇吃完饭到该结账的时候,薛怀仁故意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坐在座位上埋头玩他的土豪金苹果手机。
林奇则是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掏出钱包想要掏钱时,却悲催的发现,钱包里的现金已经所剩不多,只有几十块的零钞。
薛怀仁偷瞟到这一幕,心里顿时一阵窃喜。
哈哈,我的猜测果然没错,这个姓林的民工,绝对是个一文不名的穷比。
真不知道这样的人,到底是怎么跟师傅扯上关系的,又是怎么学会炼制丹药的。
莫非他是个善于蛊惑人心的江湖骗子?
薛怀仁虽然很少闯荡江湖,但也不是江湖小白,他知道江湖上,确实存在这样一群人,并且以此为生。
他们武功卑微,不务正业,却能言善辩,巧舌如簧,终日四海游逛,结朋识友,凭借嘴上跑火车的功夫,到处骗吃骗喝。
《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不就是这样的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