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深入南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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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惊动临州百姓,第二日天还未亮,大家便在城南郊区集结准备出发,焦大帅和焦喜前来送行。
焦喜原本听说南疆的女人长得水灵清秀,性格热情奔放,很想去长长见识。但子书明月告诉他,那里的女人擅长施毒施蛊,若是看中了哪个男人,就会在他身上种情蛊,令他不可变心,不可离弃,否则就会万虫噬心而亡。
焦喜打了个寒战,打消了这个念头,南疆的女人如此变态,他顿时一点胃口也没有了,还是汉族的女人好。
由于见惯了生离死别,焦大帅也不多说煽情的话,只是叮嘱冷亦鸣等人务必注意安全。
冷亦鸣立下军令状,誓要将天匙重器带回,否则自愿降职三级,三年内不得晋升。唐天赐并没有把军令状当回事,但为了取得焦大帅的信任,也学着冷亦鸣胡乱发了一个誓。之后两人便带着队伍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唐天赐难得有这么威风的时刻,坐在马上一颠一颠,心情无比舒畅。
焦大帅目送着队伍离开,对他身后闪出来的鬼面术士说道:“唐家的几个小辈果然没有让我失望,现在的这支队伍若去秦墟,半数人应是能活着回来吧。”
鬼面术士道:“他们大概是在秦墟是吃了不少亏,这次才会如此小心谨慎。”
“听闻伽蓝密林的幽灵城是唐家的圣地,你去看看也好,这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唐正风到死都不肯说出来的秘密,终究还是被我们找到了。”
鬼面术士冷笑一声:“唐正风泉下有知,一定会后悔当初的选择。牺牲了一族人的性命,却仍然没有守住秘密。天意既然让重器重现于世,他偏要逆天而行,自然没有好下场。”
焦大帅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转移话题道:“听说容止斋前段时间潜入了刺客,行刺的也是一名唐家人,你可知道她现在在何处?”
鬼面术士愣了愣,才明白焦大帅在自己身边也安插了眼线,他原以为这件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早已传到了焦大帅的耳朵里。他整理了一下思绪,不动声色道:“那个人正是舍妹忆如,本该在二十年前就死了,唐正风在背后做了手脚,让她活了下来。昨日鸣儿又想偷偷将她送走,半路被我截了下来,此刻人就在我府里。”
“嗯……既是无用之人,就交给你处置吧。不过鸣儿最近背着我做了不少事情,越来越不受控制,你的药似乎不太管用。”
鬼面术士被焦大帅一瞪,有些心虚:“我也发现鸣儿的情况有点古怪,所以加大了药量,此次南行也不会断药。若他真的失控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留他了,唐家的后裔,留一个足矣。”
唐凤仪和白羽瑶没有去见焦大帅,一大早就在城南郊区等待,和大部队会合之后,便往南疆进发。因为战火还未蔓延至南方,队伍南下并没有受到多大的阻力,半个月后就到了南疆地界。
南疆是少数民族的聚居之地,除了苗族、傣族、彝族等等为世人熟知的拥有现代文明的民族之外,在雨林的边缘地带,还生活着许多原始、半原始的部族。唐天赐希望能找到半原始部族的人做向导,因为他们是真正了解雨林并且可以交流的人。
由于庞大的队伍招摇过市太惹眼,唐天赐和子书明月决定先行探路,顺便找找落脚点,其他人则在淄芒县边上的一片小树林里歇脚。
淄芒县面积很大,淄芒是汉人取的名字,在土语中的意思是村寨聚集之地,而淄芒县的确是由多个少数民族村寨演化而来。
淄芒县的风土人情和临州截然不同,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目前居民以汉族和苗族居多,文化习俗上已经融合,男人多穿青布衣裤,女人多穿对襟短衣和百褶裙,戴着纷繁的银饰,笑意盈盈,热情好客。
不过,这些人并不是唐天赐要找的人,唐天赐要找是一个叫漾族的半原始部族。漾族的聚居地位于淄芒县的西部,再往西便是雨林。
两人带了一些碎银碎金,来到漾族的聚居地,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只见詹姆斯最害怕的虫子,在这里成了最受欢迎的食物。路边摆满了小摊,蟋蟀、竹虫、蜘蛛、知了等各种虫子堆在面板上,用油炸、烟熏、干晒、腌制等各种方法做成了一道道美食。摊主们用土语大声吆喝,招徕顾客。
唐天赐忍不住吸了两下鼻子,打了个喷嚏:“这、这香料的味道好重啊,阿嚏,阿嚏,阿嚏……我鼻炎要犯了。”
子书明月塞给唐天赐一包纸巾,看着让人目不暇接的虫子,感叹道:“真是难为詹姆斯了,还没进雨林,就要遭受这样的打击。”
“是啊,詹姆斯肯定后悔当初没有按照我的方法训练,导致现在对虫子还有心理阴影。不过,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我一直以为南疆一带是蛮荒之地,想不到也如此热闹。”
“而且这些漾族人好像对我们这些奇装异服的外来人见怪不怪,我还以为他们至少会好奇我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子书明月刚说完,就有一个漾族大汉端着一个碗朝她走了过来,唐天赐连忙拦住了大汉,问道:“你有什么事?”
大汉居高临下地看了看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唐天赐,啪的一声将手按在他的肩膀上,爽朗一笑道:“刚炒好的知了,两位尝一尝,肯定会喜欢。”
大汉说着,抓起一个黑乎乎的爆炒知了塞进唐天赐的嘴巴里。唐天赐知道知了是一味美食,便没有拒绝,子书明月却吓得花容失色,即便知道能吃,她也下不了嘴。
唐天赐把大汉手里的另一只知了接了过来,丢进嘴里,边嚼边说:“的确很好吃,但我这位朋友对虫子过敏,你就别强迫她吃了。”
唐天赐忽然发现大汉说的话他们都听得懂,那口音就像是一个南方人在说北方话,干巴巴的没有儿化音。大汉显然不是地道的漾族人,会无缘无故拦住他们,恐怕另有所图。
唐天赐准备拉着子书明月离开,大汉却拦住了他,竖起了两根指头。唐天赐不明所以,也竖起了两根指头,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大汉咧嘴一笑,指了指他的钱袋:“吃了东西,总不能不付钱吧。”
唐天赐和子书明月对视了一眼,心想这家伙摆明了强买强卖。但他们现在在人家的地盘上,若不付钱,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
唐天赐赔笑道:“钱自然是要付的,两个知了,值多少钱?”
为了不惊动临州百姓,第二日天还未亮,大家便在城南郊区集结准备出发,焦大帅和焦喜前来送行。
焦喜原本听说南疆的女人长得水灵清秀,性格热情奔放,很想去长长见识。但子书明月告诉他,那里的女人擅长施毒施蛊,若是看中了哪个男人,就会在他身上种情蛊,令他不可变心,不可离弃,否则就会万虫噬心而亡。
焦喜打了个寒战,打消了这个念头,南疆的女人如此变态,他顿时一点胃口也没有了,还是汉族的女人好。
由于见惯了生离死别,焦大帅也不多说煽情的话,只是叮嘱冷亦鸣等人务必注意安全。
冷亦鸣立下军令状,誓要将天匙重器带回,否则自愿降职三级,三年内不得晋升。唐天赐并没有把军令状当回事,但为了取得焦大帅的信任,也学着冷亦鸣胡乱发了一个誓。之后两人便带着队伍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唐天赐难得有这么威风的时刻,坐在马上一颠一颠,心情无比舒畅。
焦大帅目送着队伍离开,对他身后闪出来的鬼面术士说道:“唐家的几个小辈果然没有让我失望,现在的这支队伍若去秦墟,半数人应是能活着回来吧。”
鬼面术士道:“他们大概是在秦墟是吃了不少亏,这次才会如此小心谨慎。”
“听闻伽蓝密林的幽灵城是唐家的圣地,你去看看也好,这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唐正风到死都不肯说出来的秘密,终究还是被我们找到了。”
鬼面术士冷笑一声:“唐正风泉下有知,一定会后悔当初的选择。牺牲了一族人的性命,却仍然没有守住秘密。天意既然让重器重现于世,他偏要逆天而行,自然没有好下场。”
焦大帅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转移话题道:“听说容止斋前段时间潜入了刺客,行刺的也是一名唐家人,你可知道她现在在何处?”
鬼面术士愣了愣,才明白焦大帅在自己身边也安插了眼线,他原以为这件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早已传到了焦大帅的耳朵里。他整理了一下思绪,不动声色道:“那个人正是舍妹忆如,本该在二十年前就死了,唐正风在背后做了手脚,让她活了下来。昨日鸣儿又想偷偷将她送走,半路被我截了下来,此刻人就在我府里。”
“嗯……既是无用之人,就交给你处置吧。不过鸣儿最近背着我做了不少事情,越来越不受控制,你的药似乎不太管用。”
鬼面术士被焦大帅一瞪,有些心虚:“我也发现鸣儿的情况有点古怪,所以加大了药量,此次南行也不会断药。若他真的失控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留他了,唐家的后裔,留一个足矣。”
唐凤仪和白羽瑶没有去见焦大帅,一大早就在城南郊区等待,和大部队会合之后,便往南疆进发。因为战火还未蔓延至南方,队伍南下并没有受到多大的阻力,半个月后就到了南疆地界。
南疆是少数民族的聚居之地,除了苗族、傣族、彝族等等为世人熟知的拥有现代文明的民族之外,在雨林的边缘地带,还生活着许多原始、半原始的部族。唐天赐希望能找到半原始部族的人做向导,因为他们是真正了解雨林并且可以交流的人。
由于庞大的队伍招摇过市太惹眼,唐天赐和子书明月决定先行探路,顺便找找落脚点,其他人则在淄芒县边上的一片小树林里歇脚。
淄芒县面积很大,淄芒是汉人取的名字,在土语中的意思是村寨聚集之地,而淄芒县的确是由多个少数民族村寨演化而来。
淄芒县的风土人情和临州截然不同,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目前居民以汉族和苗族居多,文化习俗上已经融合,男人多穿青布衣裤,女人多穿对襟短衣和百褶裙,戴着纷繁的银饰,笑意盈盈,热情好客。
不过,这些人并不是唐天赐要找的人,唐天赐要找是一个叫漾族的半原始部族。漾族的聚居地位于淄芒县的西部,再往西便是雨林。
两人带了一些碎银碎金,来到漾族的聚居地,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只见詹姆斯最害怕的虫子,在这里成了最受欢迎的食物。路边摆满了小摊,蟋蟀、竹虫、蜘蛛、知了等各种虫子堆在面板上,用油炸、烟熏、干晒、腌制等各种方法做成了一道道美食。摊主们用土语大声吆喝,招徕顾客。
唐天赐忍不住吸了两下鼻子,打了个喷嚏:“这、这香料的味道好重啊,阿嚏,阿嚏,阿嚏……我鼻炎要犯了。”
子书明月塞给唐天赐一包纸巾,看着让人目不暇接的虫子,感叹道:“真是难为詹姆斯了,还没进雨林,就要遭受这样的打击。”
“是啊,詹姆斯肯定后悔当初没有按照我的方法训练,导致现在对虫子还有心理阴影。不过,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我一直以为南疆一带是蛮荒之地,想不到也如此热闹。”
“而且这些漾族人好像对我们这些奇装异服的外来人见怪不怪,我还以为他们至少会好奇我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子书明月刚说完,就有一个漾族大汉端着一个碗朝她走了过来,唐天赐连忙拦住了大汉,问道:“你有什么事?”
大汉居高临下地看了看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唐天赐,啪的一声将手按在他的肩膀上,爽朗一笑道:“刚炒好的知了,两位尝一尝,肯定会喜欢。”
大汉说着,抓起一个黑乎乎的爆炒知了塞进唐天赐的嘴巴里。唐天赐知道知了是一味美食,便没有拒绝,子书明月却吓得花容失色,即便知道能吃,她也下不了嘴。
唐天赐把大汉手里的另一只知了接了过来,丢进嘴里,边嚼边说:“的确很好吃,但我这位朋友对虫子过敏,你就别强迫她吃了。”
唐天赐忽然发现大汉说的话他们都听得懂,那口音就像是一个南方人在说北方话,干巴巴的没有儿化音。大汉显然不是地道的漾族人,会无缘无故拦住他们,恐怕另有所图。
唐天赐准备拉着子书明月离开,大汉却拦住了他,竖起了两根指头。唐天赐不明所以,也竖起了两根指头,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大汉咧嘴一笑,指了指他的钱袋:“吃了东西,总不能不付钱吧。”
唐天赐和子书明月对视了一眼,心想这家伙摆明了强买强卖。但他们现在在人家的地盘上,若不付钱,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
唐天赐赔笑道:“钱自然是要付的,两个知了,值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