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五章尸语者的舞台:莫海右自身的逻辑思维模式
推荐阅读:我和离婚的阿姨、圣水旅馆、淫荡学姐坏心机、在会所碰到女友之后、一支红杏出墙来、情动天下、小西的美母教师、凄子配合我滛凄、对妈妈的情欲、那一汪肥水的流淌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卫宝贵的身体背部并没有带给莫海右更多信息,刨开的他层层肥肉,内脏切片化验的结果只证明了卫宝贵并不是一个吸毒者。
指甲盖的化验结果大致莫海右可以猜得出来,得到最终报告也不过是时间问题。卫宝贵在酒店的全部行动已经非常清晰了,现在唯一要弄清楚的问题就是布和父亲身上的那张染有安眠药的纸条,到底是不是卫宝贵拿走的,最后又是如何回到布和父亲口袋里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卫宝贵这么做的意义何在?一张没有任何字迹的纸条,他也不可能知道布和是先在里面撒上了安眠药,毕竟他只是个记者,并不是一个懂得医药知识的人。
还有,卫宝贵到底是在什么时间把纸条拿走的,布和父亲租下206房间的日期是4月27日下午,当天只有他一个人出现在雅顿大酒店里面,布和并未现身。
边勇看到布和父亲进入酒店205室和206室看房的时间,完全是无意的,可是,卫宝贵当时究竟躲在哪里窥视呢?退一步来说,如果纸条不是他拿走的,那又会是谁呢?
这些问题,从边勇和假的酒店经理两个人的口供里面都得不到答案,所以还是得从雅顿大酒店206室和205室两个房间,以及罗雀屋内部来寻求确切的证据。
雅顿大酒店目前的状态还是停止营业中,已经通知酒店的法人代表回国处理此次事件,他也正在赶回来的飞机上面,得到的通知是:大概5月7号晚上或者5月8号早晨就能到达。
检验完尸体之后,雅顿酒店莫海右还是要再走一趟的,这个不用多说,至于罗雀屋,5月6日一天所进行的内部勘查,肯定是不够的。莫海右私心里想要自己单独再去一次,相比于罗意凡和恽夜遥对那栋屋子产生的偏执,莫海右更能以冷静的目光去看待罗雀屋里面的一切。
这种残忍的凶杀案,固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各种情感交错在一起所产生的结果,但是,情感只是一种推动力。更多的是实质性行为所带来的无法摒弃的心理因素。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布和代表的是残忍和狡猾,那么他的这种性格,更正确的来说是心理定位因素到底是从哪里来?当年如果真的是布和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导致他这样做的原因,也就是造成他现在毫不顾忌杀死这么多人的重要因素。
莫海右对布和父亲和母亲的过去有非常大的兴趣,这也可以帮助他更好地研究人类心理学,这方面的知识对一个法医或者刑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可以隐晦地表示,也是莫海右自己非常感兴趣的一门学识。
每一个人所走的道路到底是自我救赎,还是自我放逐?这里面有着天壤之别,就如同梁泳心,他所做的一切看似是为了救赎自己和救赎爱人,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变相的自我放逐,放任自己拿着自认为正当的理由,去伤害自认为恶毒的人。
也许,就普通人的眼光来看,梁泳心所做的一切,确实是全心全意的付出;而蒋晓梅所做的一切,充满了欺骗和恶毒,让人咬牙切齿。但这只是事件的触发因素,人们往往会把这种触发因素,当做是判断事件结局的正当理由,错误就会因此而产生。
莫海右是一个绝对相信逻辑思维胜于情感思维的人,在处理每一件事情上,他永远不会把情感放在思考推理的第一位,但是并不代表着他这种人就不会受到执着于情感思维的人的影响,就如同罗意凡的推理对他产生的作用。
罗意凡和恽夜遥固然聪明胜于常人,但是,从心理角度来讲,他们的爱憎好恶太过于明显,这样的人虽然能够轻易看出事实真相,但却无法真正把他们心目中的所谓真相,与更加实际的行为真相重合到一起。
所谓行为真相,就是对犯罪嫌疑人所做出的行为毫无保留的真实陈述。所谓事实真相,就是得出了明显的答案,却在某些方面忽略掉了犯罪嫌疑人,或者他们所认可的某些行为的具体描述,以期望这些细节隐藏在所谓长篇大论的推理之中,产生弱化,或者被忽视的效果。
不可否认,罗意凡和恽夜遥都有敏锐的直觉和快速的思考能力,都能从一些浅显的表面行为中,看出其深藏内部的意义。尤其是恽夜遥,从一开始莫海右就对他的直觉思维模式有一定的赞同,莫海右同样相信直觉所带来的判断。
但不同的是,把这种判断放在哪里?是事件开始毫无证据的时候,还是事件进行中已经掌握一定证据的分析判断过程里面,又或者是事件结束之后得出所有答案的时刻。
恽夜遥习惯于在事件毫无证据的时候就先入为主的加入自己的直觉,并且盲目相信这种直觉的可信度,这是莫海右所不能接受和诟病的。
莫海右认可的是直觉与证据并行,在一定直觉得辅助之下,尽可能得到有力证据的行为思考模式。也就是说,直觉可以用来假设答案,但真正事件的答案定论要依靠有力的证据。而所谓敏锐的直觉,不能够像恽夜遥那样直接把它当作答案,只能够成为寻找到证据的一种辅助,或者说是有用的途径。
罗意凡在对事件深入思考,还有判断的正确性上面,可能要比恽夜遥更胜一筹,但是他太过于执着情感思维模式了,自身的牵绊也太多,所以莫海右觉得,罗意凡也许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侦探式人物,但绝不是一个适合成为刑警或者法律工作者的人。
所以说,和恽夜遥、罗意凡一起工作虽然可以带给莫海右许多的帮助,但有些时候,莫海右又会明显地察觉到三人之间所产生的不平衡感。就算是说着同样的答案,也许他们心中真实的想法也会有诸多的差别。
三个人之间共同判断的话,永远会无形中产生一种相互引导又相互推拒的矛盾,这就像一颗小石子投入到平静的湖水中一样,总是可以在莫海右心中激起某些涟漪。所以与他们共同走过的地方,莫海右还是觉得应该单独再走一次。
卫宝贵的身体背部并没有带给莫海右更多信息,刨开的他层层肥肉,内脏切片化验的结果只证明了卫宝贵并不是一个吸毒者。
指甲盖的化验结果大致莫海右可以猜得出来,得到最终报告也不过是时间问题。卫宝贵在酒店的全部行动已经非常清晰了,现在唯一要弄清楚的问题就是布和父亲身上的那张染有安眠药的纸条,到底是不是卫宝贵拿走的,最后又是如何回到布和父亲口袋里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卫宝贵这么做的意义何在?一张没有任何字迹的纸条,他也不可能知道布和是先在里面撒上了安眠药,毕竟他只是个记者,并不是一个懂得医药知识的人。
还有,卫宝贵到底是在什么时间把纸条拿走的,布和父亲租下206房间的日期是4月27日下午,当天只有他一个人出现在雅顿大酒店里面,布和并未现身。
边勇看到布和父亲进入酒店205室和206室看房的时间,完全是无意的,可是,卫宝贵当时究竟躲在哪里窥视呢?退一步来说,如果纸条不是他拿走的,那又会是谁呢?
这些问题,从边勇和假的酒店经理两个人的口供里面都得不到答案,所以还是得从雅顿大酒店206室和205室两个房间,以及罗雀屋内部来寻求确切的证据。
雅顿大酒店目前的状态还是停止营业中,已经通知酒店的法人代表回国处理此次事件,他也正在赶回来的飞机上面,得到的通知是:大概5月7号晚上或者5月8号早晨就能到达。
检验完尸体之后,雅顿酒店莫海右还是要再走一趟的,这个不用多说,至于罗雀屋,5月6日一天所进行的内部勘查,肯定是不够的。莫海右私心里想要自己单独再去一次,相比于罗意凡和恽夜遥对那栋屋子产生的偏执,莫海右更能以冷静的目光去看待罗雀屋里面的一切。
这种残忍的凶杀案,固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各种情感交错在一起所产生的结果,但是,情感只是一种推动力。更多的是实质性行为所带来的无法摒弃的心理因素。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布和代表的是残忍和狡猾,那么他的这种性格,更正确的来说是心理定位因素到底是从哪里来?当年如果真的是布和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导致他这样做的原因,也就是造成他现在毫不顾忌杀死这么多人的重要因素。
莫海右对布和父亲和母亲的过去有非常大的兴趣,这也可以帮助他更好地研究人类心理学,这方面的知识对一个法医或者刑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可以隐晦地表示,也是莫海右自己非常感兴趣的一门学识。
每一个人所走的道路到底是自我救赎,还是自我放逐?这里面有着天壤之别,就如同梁泳心,他所做的一切看似是为了救赎自己和救赎爱人,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变相的自我放逐,放任自己拿着自认为正当的理由,去伤害自认为恶毒的人。
也许,就普通人的眼光来看,梁泳心所做的一切,确实是全心全意的付出;而蒋晓梅所做的一切,充满了欺骗和恶毒,让人咬牙切齿。但这只是事件的触发因素,人们往往会把这种触发因素,当做是判断事件结局的正当理由,错误就会因此而产生。
莫海右是一个绝对相信逻辑思维胜于情感思维的人,在处理每一件事情上,他永远不会把情感放在思考推理的第一位,但是并不代表着他这种人就不会受到执着于情感思维的人的影响,就如同罗意凡的推理对他产生的作用。
罗意凡和恽夜遥固然聪明胜于常人,但是,从心理角度来讲,他们的爱憎好恶太过于明显,这样的人虽然能够轻易看出事实真相,但却无法真正把他们心目中的所谓真相,与更加实际的行为真相重合到一起。
所谓行为真相,就是对犯罪嫌疑人所做出的行为毫无保留的真实陈述。所谓事实真相,就是得出了明显的答案,却在某些方面忽略掉了犯罪嫌疑人,或者他们所认可的某些行为的具体描述,以期望这些细节隐藏在所谓长篇大论的推理之中,产生弱化,或者被忽视的效果。
不可否认,罗意凡和恽夜遥都有敏锐的直觉和快速的思考能力,都能从一些浅显的表面行为中,看出其深藏内部的意义。尤其是恽夜遥,从一开始莫海右就对他的直觉思维模式有一定的赞同,莫海右同样相信直觉所带来的判断。
但不同的是,把这种判断放在哪里?是事件开始毫无证据的时候,还是事件进行中已经掌握一定证据的分析判断过程里面,又或者是事件结束之后得出所有答案的时刻。
恽夜遥习惯于在事件毫无证据的时候就先入为主的加入自己的直觉,并且盲目相信这种直觉的可信度,这是莫海右所不能接受和诟病的。
莫海右认可的是直觉与证据并行,在一定直觉得辅助之下,尽可能得到有力证据的行为思考模式。也就是说,直觉可以用来假设答案,但真正事件的答案定论要依靠有力的证据。而所谓敏锐的直觉,不能够像恽夜遥那样直接把它当作答案,只能够成为寻找到证据的一种辅助,或者说是有用的途径。
罗意凡在对事件深入思考,还有判断的正确性上面,可能要比恽夜遥更胜一筹,但是他太过于执着情感思维模式了,自身的牵绊也太多,所以莫海右觉得,罗意凡也许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侦探式人物,但绝不是一个适合成为刑警或者法律工作者的人。
所以说,和恽夜遥、罗意凡一起工作虽然可以带给莫海右许多的帮助,但有些时候,莫海右又会明显地察觉到三人之间所产生的不平衡感。就算是说着同样的答案,也许他们心中真实的想法也会有诸多的差别。
三个人之间共同判断的话,永远会无形中产生一种相互引导又相互推拒的矛盾,这就像一颗小石子投入到平静的湖水中一样,总是可以在莫海右心中激起某些涟漪。所以与他们共同走过的地方,莫海右还是觉得应该单独再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