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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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外环城郊。
来往穿梭的巨型卡车正掐着点拼命的埋头狂奔,一个个将重达数百吨的大货车开出了跑车的效果。
市区内经常有哪些喜欢不看红绿灯把马路当成自己家花园随意超车拐弯调头的电瓶车,惹得一群人恨得牙痒痒却也无可奈何。
可是那些号称老子上路就从来不看交通规则的电瓶车,在遇到清晨郊区这些抢时间的大货车面前,那是个个乖巧的如同刚刚上学的小学生。
毕竟这些超载的大型货车,还有个外号叫做‘马路杀手’。
这种杀手,比起女司机那种来说,可要恐怖的多了。
那是真正的碰着就死,磕着就亡,极度欢迎各路不怕死的脑残人士前去挑战。
“慢点慢点,动作自然点!”李清远小声的对着前面走的晃晃悠悠如同打醉拳似得流浪汉喊道。
“很重的好不好啊!”何晓雪飘在半空拎着那个流浪汉的双肩,费尽了力气才使得他在地上开始移动。
如果有人在附近仔细观看的话,就会发现其实这个人根本就是在被拖行,两只脚都没离地的那种。
不过现在天刚蒙蒙亮,这附近有没有什么监控,谁会注意到这点小细节。
更何况,就算有人从附近经过,看到那流浪汉醉鬼似得步伐和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躲都来不及,谁会凑过来看热闹。
终于,经历了千辛万苦,何晓雪总算将那个死去的尸体拖到了马路旁边。
“瞅准点!找一辆看起来就超载又超速的,麻利的将这家伙送到车轮底下去!”隔着十几米远的李清远轻声的呼喊道。
现在那些大货车可都是有车载摄像头的,如果被录下来他就在旁边,到时候肯定免不了要作为目击者什么的被拉去问话,他才不愿意造这个罪呢!
“嗯!嗯!我知道了!”何晓雪点了点头,拖着那具尸体猛地一下子就冲了出去。
‘咯吱……’一阵让人牙酸肉麻的声音从大货车的轮子底下穿来,听得李清远一阵泛酸水。
本来如果是人直立行走的时候被撞到,那么好歹还会因为反作用力的原因被撞飞十几米或者几十米远,虽然说那样肯定也是挂定了,但是起码还能留个尸身。
但是经过李大师的指点,何晓雪是控制着那具尸体直接钻到大货车轮胎底下的,所以当司机反应过来刹车之后,就只看到路面上一道好几米长的血肉车道。
得,这会别说这个流浪汉只不过是心脏上方被开了个口子,哪怕就是少几个零件,恐怕也没人能分得出来吗。
好家伙,明明刚才这里还是人迹罕至的环城公路,可是一瞬间,仿佛从地底下冒出来似得,数百吃瓜群众就将现场给围了个水泄不通。
而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李清远却已经招呼着何晓雪往回赶了。
忙碌了一夜都没睡觉,现在赶紧的回家补一觉才是真理。
等到警察姗姗来迟的时候,现场已经被好事的吃瓜群众踩踏的不成样子。
至于尸体,如果那被碾压成肉酱似得物体还能叫尸体的话,也被用铁锹铲了起来装入了密封袋里。
事件很简单就可以定性,大货车上面也有着监控摄像,明显是一个醉鬼发酒疯横穿马路冲到了车轮子下面,整个案件一目了然,都不需要有疑问的。
固然那个醉鬼的行动仿佛有些呆滞,但是醉鬼嘛!行动要是灵活的话,怎么会被撞死?
“今天上午我市发生一起醉酒宿夜人士横穿马路被当场撞毙的事件,希望广大市民饮酒时注意分寸,尽量避免此类惨剧的发生。”广南新闻最后两分钟,有关上午那场车祸,被主持人轻松地一语带过。
“这么简单就结束了?”何晓雪的脑袋有些发懵,好歹这也是人命案,人命案好吧!
关掉了电视,李大师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在哪里有些小纠结,没好气的说道:
“怎么的,还非要把我给抓起来,判个十年二十年的你才高兴啊!”
“呸呸呸,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何晓雪连忙飘到了他的身边,挨着李清远坐了下来。
“我这不是有点奇怪嘛!好歹也算得上是人命关天的大案子,竟然就这么草草的下了结论?”
“这算什么案子!一个醉鬼横穿马路被撞死,只不过算交通意外罢了!更何况,撞死的还是个无亲无故的流浪汉,又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会跑去闹事,赶紧定性不就得了。”李大师头头是道的分析道。
这也是他为什么非要找一个流浪汉的原因,因为这种人无亲无故,而且也根本没有人会去关心他们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想写什么,只要有个能让各方面都能交待的过去理由,就根本不会有人再去关心这么件小事了。
是的,哪怕第一次杀人这种事在他们两看来已经是非常严肃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相对广南四百万人口来说,这件事真的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阿远你好厉害啊!这都能算得到!”何晓雪窝到沙发里坐了下来。
当时租的这间公寓本来就是单人的独间,沙发也是那种很小的单人沙发,因为作为死宅的李清远,根本就没考虑过会有人来访的问题。
而现在,两个人挤在这沙发上面,就显得有些拥挤了。
吸收了那团血雾之后,何晓雪的灵体已经不在崩溃了,不仅摆脱了那种忽明忽暗的情况,而且还延长了现化的时间。
“按照那条私信里所说的,这种夺魂之法,要每隔九天施展一次,连续九次,这样才能使得你从此以后都不会有消散的危险,而且还能使得你灵力大进,变成真正的鬼魂。”翻开手机,李清远找到了那条保存起来的私信。
“也就是说,还要再杀八个人了?”何晓雪下意识的问道。
“恩,还要杀八个!”将手机顺手扔到了茶几上,李清远伸手搂住了靠在自己身上的美女鬼魂。
何晓雪的身躯微微僵固了一下,然后又开始慢慢的放松,整个人上半身直接窝到了他的怀里。
“我们还去找流浪汉吗?”虽然有些厌恶流浪汉身上的恶臭气息,但是考虑到诸多因素,也只有杀他们才最没有危险性。
“恩,暂时也只有拿他们下手了!”两个人若无其事的交谈着令人恐惧的事情,却如同唠家常便饭一般。
不知不觉中,李清远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三个月前,他还只是个杀鸡都不敢的废材,可是现在,却可以谈笑间杀人。
甚至今天早上杀的那个流浪汉,都没有引起他心灵中丝毫的波动。
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态度,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好在何晓雪吸收了血雾之后,现在已经比以前强大了太多,就像现在,触摸到她的时候虽然还是凉冰冰的,可是那舒适的手感,却让他感觉跟活人也差不了多少了。
如果,他想到!如果那个私信的主人真心的没有坑他的话,那么等到九条人命集齐的话,是不是何晓雪就能真的变得如同聊斋里面的那些女鬼一样,可以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了呢?
清晨,外环城郊。
来往穿梭的巨型卡车正掐着点拼命的埋头狂奔,一个个将重达数百吨的大货车开出了跑车的效果。
市区内经常有哪些喜欢不看红绿灯把马路当成自己家花园随意超车拐弯调头的电瓶车,惹得一群人恨得牙痒痒却也无可奈何。
可是那些号称老子上路就从来不看交通规则的电瓶车,在遇到清晨郊区这些抢时间的大货车面前,那是个个乖巧的如同刚刚上学的小学生。
毕竟这些超载的大型货车,还有个外号叫做‘马路杀手’。
这种杀手,比起女司机那种来说,可要恐怖的多了。
那是真正的碰着就死,磕着就亡,极度欢迎各路不怕死的脑残人士前去挑战。
“慢点慢点,动作自然点!”李清远小声的对着前面走的晃晃悠悠如同打醉拳似得流浪汉喊道。
“很重的好不好啊!”何晓雪飘在半空拎着那个流浪汉的双肩,费尽了力气才使得他在地上开始移动。
如果有人在附近仔细观看的话,就会发现其实这个人根本就是在被拖行,两只脚都没离地的那种。
不过现在天刚蒙蒙亮,这附近有没有什么监控,谁会注意到这点小细节。
更何况,就算有人从附近经过,看到那流浪汉醉鬼似得步伐和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躲都来不及,谁会凑过来看热闹。
终于,经历了千辛万苦,何晓雪总算将那个死去的尸体拖到了马路旁边。
“瞅准点!找一辆看起来就超载又超速的,麻利的将这家伙送到车轮底下去!”隔着十几米远的李清远轻声的呼喊道。
现在那些大货车可都是有车载摄像头的,如果被录下来他就在旁边,到时候肯定免不了要作为目击者什么的被拉去问话,他才不愿意造这个罪呢!
“嗯!嗯!我知道了!”何晓雪点了点头,拖着那具尸体猛地一下子就冲了出去。
‘咯吱……’一阵让人牙酸肉麻的声音从大货车的轮子底下穿来,听得李清远一阵泛酸水。
本来如果是人直立行走的时候被撞到,那么好歹还会因为反作用力的原因被撞飞十几米或者几十米远,虽然说那样肯定也是挂定了,但是起码还能留个尸身。
但是经过李大师的指点,何晓雪是控制着那具尸体直接钻到大货车轮胎底下的,所以当司机反应过来刹车之后,就只看到路面上一道好几米长的血肉车道。
得,这会别说这个流浪汉只不过是心脏上方被开了个口子,哪怕就是少几个零件,恐怕也没人能分得出来吗。
好家伙,明明刚才这里还是人迹罕至的环城公路,可是一瞬间,仿佛从地底下冒出来似得,数百吃瓜群众就将现场给围了个水泄不通。
而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李清远却已经招呼着何晓雪往回赶了。
忙碌了一夜都没睡觉,现在赶紧的回家补一觉才是真理。
等到警察姗姗来迟的时候,现场已经被好事的吃瓜群众踩踏的不成样子。
至于尸体,如果那被碾压成肉酱似得物体还能叫尸体的话,也被用铁锹铲了起来装入了密封袋里。
事件很简单就可以定性,大货车上面也有着监控摄像,明显是一个醉鬼发酒疯横穿马路冲到了车轮子下面,整个案件一目了然,都不需要有疑问的。
固然那个醉鬼的行动仿佛有些呆滞,但是醉鬼嘛!行动要是灵活的话,怎么会被撞死?
“今天上午我市发生一起醉酒宿夜人士横穿马路被当场撞毙的事件,希望广大市民饮酒时注意分寸,尽量避免此类惨剧的发生。”广南新闻最后两分钟,有关上午那场车祸,被主持人轻松地一语带过。
“这么简单就结束了?”何晓雪的脑袋有些发懵,好歹这也是人命案,人命案好吧!
关掉了电视,李大师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在哪里有些小纠结,没好气的说道:
“怎么的,还非要把我给抓起来,判个十年二十年的你才高兴啊!”
“呸呸呸,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何晓雪连忙飘到了他的身边,挨着李清远坐了下来。
“我这不是有点奇怪嘛!好歹也算得上是人命关天的大案子,竟然就这么草草的下了结论?”
“这算什么案子!一个醉鬼横穿马路被撞死,只不过算交通意外罢了!更何况,撞死的还是个无亲无故的流浪汉,又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会跑去闹事,赶紧定性不就得了。”李大师头头是道的分析道。
这也是他为什么非要找一个流浪汉的原因,因为这种人无亲无故,而且也根本没有人会去关心他们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想写什么,只要有个能让各方面都能交待的过去理由,就根本不会有人再去关心这么件小事了。
是的,哪怕第一次杀人这种事在他们两看来已经是非常严肃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相对广南四百万人口来说,这件事真的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阿远你好厉害啊!这都能算得到!”何晓雪窝到沙发里坐了下来。
当时租的这间公寓本来就是单人的独间,沙发也是那种很小的单人沙发,因为作为死宅的李清远,根本就没考虑过会有人来访的问题。
而现在,两个人挤在这沙发上面,就显得有些拥挤了。
吸收了那团血雾之后,何晓雪的灵体已经不在崩溃了,不仅摆脱了那种忽明忽暗的情况,而且还延长了现化的时间。
“按照那条私信里所说的,这种夺魂之法,要每隔九天施展一次,连续九次,这样才能使得你从此以后都不会有消散的危险,而且还能使得你灵力大进,变成真正的鬼魂。”翻开手机,李清远找到了那条保存起来的私信。
“也就是说,还要再杀八个人了?”何晓雪下意识的问道。
“恩,还要杀八个!”将手机顺手扔到了茶几上,李清远伸手搂住了靠在自己身上的美女鬼魂。
何晓雪的身躯微微僵固了一下,然后又开始慢慢的放松,整个人上半身直接窝到了他的怀里。
“我们还去找流浪汉吗?”虽然有些厌恶流浪汉身上的恶臭气息,但是考虑到诸多因素,也只有杀他们才最没有危险性。
“恩,暂时也只有拿他们下手了!”两个人若无其事的交谈着令人恐惧的事情,却如同唠家常便饭一般。
不知不觉中,李清远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三个月前,他还只是个杀鸡都不敢的废材,可是现在,却可以谈笑间杀人。
甚至今天早上杀的那个流浪汉,都没有引起他心灵中丝毫的波动。
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态度,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好在何晓雪吸收了血雾之后,现在已经比以前强大了太多,就像现在,触摸到她的时候虽然还是凉冰冰的,可是那舒适的手感,却让他感觉跟活人也差不了多少了。
如果,他想到!如果那个私信的主人真心的没有坑他的话,那么等到九条人命集齐的话,是不是何晓雪就能真的变得如同聊斋里面的那些女鬼一样,可以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