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关于凶手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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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心的我又来到包铎坠楼的窗户边,玻璃包边上的铁菱角也是在那时刮下了他背上衬衣一部分。而窗下边的铝合金横档也确实有些摩擦过的微小痕迹,那应该是皮带造成的。
白色墙上并没有抓拽过的痕迹,这也证明他确实是在昏迷状态被摔出去的。可我需要更多的证据来印证自己的推理。
鲁明脖子上的粗绳是市场上最常见的麻绳,它是采用麻类纤维制成的一小股一小股揉搓而成,绳子外侧有些很难发现的油迹,我闻了闻好像是厨房用的食用油。
这时狱警小王风风火火地推门进来。
我立刻来了精神:“小王,你当时看到的鲁明还会动会呼吸吗?你肯定推过他!对了,当时屋里就他一个人吗?”
小王歪着头略一思索:“鲁哥肯定还活着啊,那时这绳子都没出来呢。他就趴在那,我问他话也不答。不过还是会动的,只是醉的厉害。就他一个人,今天整栋楼人都很少。”
我脑袋转的飞快又问:“那还有个问题,包铎的午饭是他自己订的还是谁给他订的?”
“监区长天天都是值日狱警打饭来的,根本不用问啊。我当时打好饭敲门,没人应,门又是开着的我就放在桌上走了。怎么啦?”小王揉揉头。
闻言我几乎想抱住他亲一口,这就是我想听到的答案。包铎十一点半很可能已经被迷晕了,而鲁明确实死在包铎之后。
我握着从鲁明脖子上解下来的绳子心情激动,这一刻困扰我的谜团揭开了一大半。
这种绳子表面粗糙,徒手是很难握住这种粗糙的纤维用力的,我第一眼看见它,就将它与天台侧边那个深入墙体的凿子联系在一起了。
有人将它系在凿子之上,捆绑结实后,抓住这根长绳从楼顶向下滑落。六层楼起码加上绑在身上的部分,勒死鲁明的绳子长度远远不够。它起码在二十三米以上,现在这截不过是两三米,这是远远不够的。
不过它肯定是脱胎于那根绳子,至少有割开痕迹的横切面说明了这一点。那个人要么现在手上有磨损的痕迹,要么当时戴了手套。随之而来又有几个问题,手套在哪?剩下的绳子在哪?还有个啤酒箱子在哪?
他既然顺着绳子下去了,那么这根绳子是谁替他收起的?在发现嵌入墙体的凿子之后我便将汪旺财锁定成了嫌疑人。
能用凃了迷药的刘正山的手绢将魁梧的包铎捂住口鼻弄晕,起码要具备几个特征,与包铎没仇,不会使他警惕,足够高大强壮。
五十多岁正直壮年粗暴的老狱警显然符合这几个条件,再加上他第一时间出现在案发现场,无端指责我,同时又是他提示武警,鲁明中午未曾下楼,使得那小伙踢开门发现了鲁明的尸体。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这个汪旺财肯定是凶案的参与者,且绝对是顺着楼顶滑到一楼的人。
再反推过来,汪旺财将包铎弄晕之后,把他从这个窗户扔了出去,于此同时他爬上了天台,从侧面早就捆好绳子的那面滑到了一楼,然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凶案现场,当时他是打算做第一个发现的人的,因为那时包铎是没有发出惨叫的。只是凑巧遇见了我。
就在汪旺财跟我纠缠的时候,他的同伙爬上了天台并且将绳子解开并扔了下去。那凿子因为时间紧迫只得留在了现场,那本就是个不容易被注意的角落。
很可能汪旺财也是杀害鲁明的凶手,汪旺财在极短的时间能将绳子手套收到了那个装啤酒的箱子里,然后又返回了楼道。因为当时在楼上的所有人都被我命令的看守门监视了起来,只有身为楼下狱警的他可以随意在楼道里走动,他趁人不注意进入鲁明办公室将鲁明杀死然后提醒武警小伙子发现了案发现场。
这是两起凶案的大体作案过程,我这时已经推导出来了,所谓不在场证明根本不存在,鲁明就是死在包铎之后的。只是我没法肯定谁是替汪旺财解开绳子的人,因为所有人都可能上天台去做这件事。
不过极大可能性是死者鲁明,他解开绳子抛下去,因为那时他已经有些醉醺醺的了,所以脚不小心踩上了钉子。
只要钉子上的血迹能跟他的比对上基本上就可以结案了,但是徐清风也很可疑。因为他脚上同样受伤了,既然他不怕验血,那么说明钉子上的血迹跟他不一样,他是不是在自己被戳伤之后拿着钉子照死者的脚板也戳了一下呢?可这样既欲盖弥彰又多此一举。
“小王啊你帮我做三件事,第一件呢,去把狱警汪旺财喊去看那些今天没下楼的人。第再去厨房看看他们是不是丢了一根二十多米长的麻绳,最后一件事就是去楼背面找一个啤酒箱,里面有手套和一捆绳子。找到它们这案子就破了!”
我自信满满地说,虽然不知道汪旺财的杀人动机是什么,但他大概作案手法已经被我摸清了。
边上的刘正山几乎跳了起来,他激动地握住我的手:“你已经找到凶手是谁了?”
“少套近乎哈,你当时可是让我滚远点的。记忆犹新啊朋友。”我厌恶地甩开他的手。
“可我是冤枉的啊,你救救我。你姓魏是吧,魏同志,魏哥。”他讨好的喊。
生死攸关,这么讨好倒也无可厚非,起码这人还是比较有义气的。一念至此我将之前的推断都告诉了他。
刘正山竖起大拇指:“嗨,神了!我服!看来就是这个鲁明和老汪要害我了,只是我跟老汪远日无冤今日无仇的为什么他们要害我?再说了我跟鲁明关系也一向不错,还有共同的仇人。”
我皱着眉;“可能就是因为你跟包铎有仇,他们才选中你做替死鬼的吧。你的手帕喝酒的时候还带在身上吗?还有你的手机怎么又掉在办公室了?”
之前因为刘正山呕吐的味道实在太大了,所以我们当时全部离开了办公室,在此之前他的手机曾经掉出口袋过,我依稀记得是陈国辉给他塞进去的。
不死心的我又来到包铎坠楼的窗户边,玻璃包边上的铁菱角也是在那时刮下了他背上衬衣一部分。而窗下边的铝合金横档也确实有些摩擦过的微小痕迹,那应该是皮带造成的。
白色墙上并没有抓拽过的痕迹,这也证明他确实是在昏迷状态被摔出去的。可我需要更多的证据来印证自己的推理。
鲁明脖子上的粗绳是市场上最常见的麻绳,它是采用麻类纤维制成的一小股一小股揉搓而成,绳子外侧有些很难发现的油迹,我闻了闻好像是厨房用的食用油。
这时狱警小王风风火火地推门进来。
我立刻来了精神:“小王,你当时看到的鲁明还会动会呼吸吗?你肯定推过他!对了,当时屋里就他一个人吗?”
小王歪着头略一思索:“鲁哥肯定还活着啊,那时这绳子都没出来呢。他就趴在那,我问他话也不答。不过还是会动的,只是醉的厉害。就他一个人,今天整栋楼人都很少。”
我脑袋转的飞快又问:“那还有个问题,包铎的午饭是他自己订的还是谁给他订的?”
“监区长天天都是值日狱警打饭来的,根本不用问啊。我当时打好饭敲门,没人应,门又是开着的我就放在桌上走了。怎么啦?”小王揉揉头。
闻言我几乎想抱住他亲一口,这就是我想听到的答案。包铎十一点半很可能已经被迷晕了,而鲁明确实死在包铎之后。
我握着从鲁明脖子上解下来的绳子心情激动,这一刻困扰我的谜团揭开了一大半。
这种绳子表面粗糙,徒手是很难握住这种粗糙的纤维用力的,我第一眼看见它,就将它与天台侧边那个深入墙体的凿子联系在一起了。
有人将它系在凿子之上,捆绑结实后,抓住这根长绳从楼顶向下滑落。六层楼起码加上绑在身上的部分,勒死鲁明的绳子长度远远不够。它起码在二十三米以上,现在这截不过是两三米,这是远远不够的。
不过它肯定是脱胎于那根绳子,至少有割开痕迹的横切面说明了这一点。那个人要么现在手上有磨损的痕迹,要么当时戴了手套。随之而来又有几个问题,手套在哪?剩下的绳子在哪?还有个啤酒箱子在哪?
他既然顺着绳子下去了,那么这根绳子是谁替他收起的?在发现嵌入墙体的凿子之后我便将汪旺财锁定成了嫌疑人。
能用凃了迷药的刘正山的手绢将魁梧的包铎捂住口鼻弄晕,起码要具备几个特征,与包铎没仇,不会使他警惕,足够高大强壮。
五十多岁正直壮年粗暴的老狱警显然符合这几个条件,再加上他第一时间出现在案发现场,无端指责我,同时又是他提示武警,鲁明中午未曾下楼,使得那小伙踢开门发现了鲁明的尸体。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这个汪旺财肯定是凶案的参与者,且绝对是顺着楼顶滑到一楼的人。
再反推过来,汪旺财将包铎弄晕之后,把他从这个窗户扔了出去,于此同时他爬上了天台,从侧面早就捆好绳子的那面滑到了一楼,然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凶案现场,当时他是打算做第一个发现的人的,因为那时包铎是没有发出惨叫的。只是凑巧遇见了我。
就在汪旺财跟我纠缠的时候,他的同伙爬上了天台并且将绳子解开并扔了下去。那凿子因为时间紧迫只得留在了现场,那本就是个不容易被注意的角落。
很可能汪旺财也是杀害鲁明的凶手,汪旺财在极短的时间能将绳子手套收到了那个装啤酒的箱子里,然后又返回了楼道。因为当时在楼上的所有人都被我命令的看守门监视了起来,只有身为楼下狱警的他可以随意在楼道里走动,他趁人不注意进入鲁明办公室将鲁明杀死然后提醒武警小伙子发现了案发现场。
这是两起凶案的大体作案过程,我这时已经推导出来了,所谓不在场证明根本不存在,鲁明就是死在包铎之后的。只是我没法肯定谁是替汪旺财解开绳子的人,因为所有人都可能上天台去做这件事。
不过极大可能性是死者鲁明,他解开绳子抛下去,因为那时他已经有些醉醺醺的了,所以脚不小心踩上了钉子。
只要钉子上的血迹能跟他的比对上基本上就可以结案了,但是徐清风也很可疑。因为他脚上同样受伤了,既然他不怕验血,那么说明钉子上的血迹跟他不一样,他是不是在自己被戳伤之后拿着钉子照死者的脚板也戳了一下呢?可这样既欲盖弥彰又多此一举。
“小王啊你帮我做三件事,第一件呢,去把狱警汪旺财喊去看那些今天没下楼的人。第再去厨房看看他们是不是丢了一根二十多米长的麻绳,最后一件事就是去楼背面找一个啤酒箱,里面有手套和一捆绳子。找到它们这案子就破了!”
我自信满满地说,虽然不知道汪旺财的杀人动机是什么,但他大概作案手法已经被我摸清了。
边上的刘正山几乎跳了起来,他激动地握住我的手:“你已经找到凶手是谁了?”
“少套近乎哈,你当时可是让我滚远点的。记忆犹新啊朋友。”我厌恶地甩开他的手。
“可我是冤枉的啊,你救救我。你姓魏是吧,魏同志,魏哥。”他讨好的喊。
生死攸关,这么讨好倒也无可厚非,起码这人还是比较有义气的。一念至此我将之前的推断都告诉了他。
刘正山竖起大拇指:“嗨,神了!我服!看来就是这个鲁明和老汪要害我了,只是我跟老汪远日无冤今日无仇的为什么他们要害我?再说了我跟鲁明关系也一向不错,还有共同的仇人。”
我皱着眉;“可能就是因为你跟包铎有仇,他们才选中你做替死鬼的吧。你的手帕喝酒的时候还带在身上吗?还有你的手机怎么又掉在办公室了?”
之前因为刘正山呕吐的味道实在太大了,所以我们当时全部离开了办公室,在此之前他的手机曾经掉出口袋过,我依稀记得是陈国辉给他塞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