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无端五十弦 番外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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悯峰山很高,高到过了半山腰就再找不到一棵树了,它矗立在一片矮山中显得十分突兀。山顶上,一年里有十个月都是盖着雪的,抬头看去,总是皑皑一片,裸露的岩石也总是那么灰冷。
山下的村民传说雪顶上住着神仙,可我知道,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雪和岩石。因为我每个月都要上去七八回,为师父取雪水,他要用来酿酒或烹茶。
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所以我一直不相信有神仙的存在,只相信自己亲眼能够看到的东西。悯峰山上,除了我师门的人,再没有别人了。
我叫闵风。
我没有父母,师父将我捡回悯峰山之后,便懒惰的用悯峰山的名字做了我的名字。可能他觉得悯这个字太富于悲剧色彩,于是改做了闵。
他去掉了那个心。
悯峰山的半山腰有一处突如其来的平坦,我不知道它是自然形成的,还是被我的师门的人经过三百年的努力一点点铲平的。我们就住在那里。
是的,三百年。有时候我很为自己的师门感到骄傲,但更多的时候,我其实没有什么机会提起它。
在悯峰山的时候,除了习武练功之外,我便喜欢坐在山沿边上的那块大石头上往下看。我看得见山下的村子,看得见村民,看他们牧牛、劈柴、种田、做饭。可他们离的实在很远,有时候我都不确定自己是真的看见了,还是想像出来的。
日子过的平淡,也许别人觉得枯燥,但是我已经习惯了。那时的我,没有什么过去可以回忆,也从来不去想自己的将来。
我的改变要从景德十三年说起,哦,应该更早一些,应该从景德十年的夏天。那是六月初,我第一次见到她。
那年我十五岁,她十三。
师父对她说:“萧姑娘,这是闵风。有什么需要的你就找他,这小子虽然话少,但是可靠。”
她皮肤白的就像山顶的雪,显得眼睛格外清亮。笑一笑,脸上便有淡淡的两个梨涡,她叫我闵风哥哥。
我见过女孩子。山下村子里有不少的女人,年轻的媳妇年长的婆婆,小姑娘也有,但我觉得跟她都不太一样。
她很好看,显得很柔软。她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悯峰山入了仲夏,山顶的雪融成了滴滴水珠,又汇成清溪。我喜欢那条每年只短短存在的小溪,格外甘甜。
她告诉我,她是因为身体不太好才被家中送来悯峰山的。悯峰山顶上不长树,但是却长一种草,这草存不住送不走,所以只能她自己跑过来。
她还说这里南坡的温泉很好,有利于她的身体。她说这山上真凉快,她问我这里的冬天是不是特别的冷,问我会不会经常下山,问我这样爬上爬下的辛不辛苦,问我在山上住着闷不闷。
我从来没有听人与我说过那么多的话,我很耐心的听完了,在心里默默的把她的问题想了想,觉得这些问题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于是说:“习惯了。”
她又笑了起来,说:“闵风哥哥你的话真的很少。”
从她来了之后,我上山顶的次数就更频繁了一些,除了帮师父取雪水,还要帮她采药。
其实我看不出她身体有什么问题。因为她很活泼,虽然看上去娇弱。
早起我们练功的时候她会在旁边兴致勃勃的看着,有时候还会跟着比划两下。姿势摆的奇奇怪怪的,她自己又掩嘴咯咯的笑。
阳光照在她的脸上的时候,她的皮肤就像是透明的一样。她喜欢穿鹅黄色的衣裙,这颜色像薄薄的花瓣,娇嫩又明亮,总是徘徊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也可能是我总是忍不住去看她。
我觉得悯峰山上,除了皑皑的雪和灰冷的岩石,终于有了另外一种不同的色彩。
每次她出现的时候,师兄师弟们都格外的卖力,除了我之外。因为我总是会走神,会转头看看她在干什么。也因此,我没少被人偷袭。
“家父说,勤能补拙。闵风哥哥,你只要勤学苦练,一定不会比别人差的。”她很认真的鼓励我。
我有点哭笑不得。师父说了,在我这一辈的弟子里,我的先天条件是最好的,又心无旁骛,所以功夫也好。
我不知道要怎么与她解释,只是很直接地告诉她:“我不差。”
“嗯,你不差!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回报的!”她对我坚定地握了握拳。
我也就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第二天,我把师兄弟们挨个打趴下了,想用事实说话。可转头却发现她不在。
照顾她的小丫鬟说她病了,我这才知道她的病在心,是先天的。我不方便进去看她,只好上山给她采了很多的药,放在了她的窗台上。
“闵风哥哥,浪费了呢。”她好些了之后捧着一把草药,很心疼的说:“这药要新鲜采的才有用。”
我挺失落的,点点头表示我记住了。不过她又对我笑了笑,“谢谢你。”
没事的时候,我还是会坐在那块石头上往山下看,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身边常常会多一个人——萧姑娘。
她得见山下的村子,却看不见那些村民,她让我告诉她那些人都在做什么,我说:“有个男人去牧牛了。”
她看着我眨了眨眼睛,“没有了?”
我摇了摇头。她便又笑了起来,笑得很开怀,穿着绣鞋的脚在地上轻轻地跺了跺,“他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
“褐色。”
“他多大的年纪?他有没有戴着帽子?他的牛是什么颜色?他走的快还是慢?他有没有遇到什么人?”
我看着山下,认真地回答了她的问题。她也就听得很认真,托着腮看着我,“村子里还有别人吗?”
我好像是摸到了一点门道,便又按照刚才的办法给她讲了一个奔跑在小径上的男孩。她说:“听着好有意思。”
后来我明白了,她说有意思,并不是说我讲的多么有意思,而是她觉得村民的生活很有意思。
“母亲让我学了琴,学了萧,我还要学绣花,学画,学的把字写的婉约漂亮。”她看着山下那片村子,“我也想漫山遍野的跑,也想放牛。”
“为什么不去?”原谅我那时对这世间的不了解,问出了这么愚蠢的话。
“怎么可能。”她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闪了闪。不过很快她又笑了,揪下石边的一片草叶,抿在唇上噗噗地吹气,“不行呢。”她把草叶递给我,“闵风哥哥你会吹吗?我上山那天路过村子,看见有人用草叶吹曲子呢。”
我看这那片草叶,想着这刚刚是她在唇上抿过的,忽然心里就觉得有点异样,脸直发热。
我从旁边揪了另一片叶子下来,给她吹了一曲没有名字的小调,不怎么动听。
那是景德十年的夏天。她告诉我,她叫锦瑟。
仲秋时,天气转凉,锦瑟被家人接了回去。
我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看着她上了马车,马车走过村子的时候又停了下来,那鹅黄的身影从车里跳了下来,向着山上挥了挥手。
她说:“闵风哥哥再见。”
我不知道她是真的这么说了,还是我自己想像出来的。我揪了一片草叶,又吹了那曲不太动听的调子,我想她应该听不到。
再见,只是一句告别的常用语。有的时候真的可以再见,有的时候却再也不会见面。我以为,锦瑟会是后一种情况,但令人惊喜的是,第二年的春天她又来了。
我失落了一冬的心情终于也如万物生发,心里冒出了蓬勃的草。锦瑟到我面前问我:“闵风哥哥,去年我走的时候你是不是用草叶吹了调子?”
“你听见了?”
“我不知道。”她的笑容依旧是那样好看,“但我觉得我听见了。”
这一年,我终于在她面前挽回了自己的面子,在揍趴下几个师兄弟之后。
她也很高兴,“我就说嘛,努力一定是有回报的。”
好吧。如果我是天才能让她高兴,那我就是天才吧;如果我的努力能让她高兴,那我就继续努力吧。
入夏冰雪融化后,我带她去看了那条甘洌的小溪,带她去看了我在北坡发现的一个山洞,还有一片只盛开几天的花海。
那都是我发现的,悯峰山就是我的世界,我希望她看到,这样她便是与我分享了这个世界。我的世界里也不再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她的央求下带她去了山顶,师父知道以后把我揍了一顿。我在师父的责骂里才知道锦瑟与我有多么的不同。她的姑母很了不起,是皇后,不是像我这样连姓氏都来的很随意的小子。
担待不起。师父这么跟我说。很世俗,但那也是现实。
锦瑟瘪着嘴来向我道歉,“闵风哥哥,我以后不会让你为难了。你别生我的气。”
“没有。”我实话实说,“你想去,我就带你去。”
她的脸有点红,摇了摇头,然后又笑了。
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
悯峰山很高,高到过了半山腰就再找不到一棵树了,它矗立在一片矮山中显得十分突兀。山顶上,一年里有十个月都是盖着雪的,抬头看去,总是皑皑一片,裸露的岩石也总是那么灰冷。
山下的村民传说雪顶上住着神仙,可我知道,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雪和岩石。因为我每个月都要上去七八回,为师父取雪水,他要用来酿酒或烹茶。
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所以我一直不相信有神仙的存在,只相信自己亲眼能够看到的东西。悯峰山上,除了我师门的人,再没有别人了。
我叫闵风。
我没有父母,师父将我捡回悯峰山之后,便懒惰的用悯峰山的名字做了我的名字。可能他觉得悯这个字太富于悲剧色彩,于是改做了闵。
他去掉了那个心。
悯峰山的半山腰有一处突如其来的平坦,我不知道它是自然形成的,还是被我的师门的人经过三百年的努力一点点铲平的。我们就住在那里。
是的,三百年。有时候我很为自己的师门感到骄傲,但更多的时候,我其实没有什么机会提起它。
在悯峰山的时候,除了习武练功之外,我便喜欢坐在山沿边上的那块大石头上往下看。我看得见山下的村子,看得见村民,看他们牧牛、劈柴、种田、做饭。可他们离的实在很远,有时候我都不确定自己是真的看见了,还是想像出来的。
日子过的平淡,也许别人觉得枯燥,但是我已经习惯了。那时的我,没有什么过去可以回忆,也从来不去想自己的将来。
我的改变要从景德十三年说起,哦,应该更早一些,应该从景德十年的夏天。那是六月初,我第一次见到她。
那年我十五岁,她十三。
师父对她说:“萧姑娘,这是闵风。有什么需要的你就找他,这小子虽然话少,但是可靠。”
她皮肤白的就像山顶的雪,显得眼睛格外清亮。笑一笑,脸上便有淡淡的两个梨涡,她叫我闵风哥哥。
我见过女孩子。山下村子里有不少的女人,年轻的媳妇年长的婆婆,小姑娘也有,但我觉得跟她都不太一样。
她很好看,显得很柔软。她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悯峰山入了仲夏,山顶的雪融成了滴滴水珠,又汇成清溪。我喜欢那条每年只短短存在的小溪,格外甘甜。
她告诉我,她是因为身体不太好才被家中送来悯峰山的。悯峰山顶上不长树,但是却长一种草,这草存不住送不走,所以只能她自己跑过来。
她还说这里南坡的温泉很好,有利于她的身体。她说这山上真凉快,她问我这里的冬天是不是特别的冷,问我会不会经常下山,问我这样爬上爬下的辛不辛苦,问我在山上住着闷不闷。
我从来没有听人与我说过那么多的话,我很耐心的听完了,在心里默默的把她的问题想了想,觉得这些问题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于是说:“习惯了。”
她又笑了起来,说:“闵风哥哥你的话真的很少。”
从她来了之后,我上山顶的次数就更频繁了一些,除了帮师父取雪水,还要帮她采药。
其实我看不出她身体有什么问题。因为她很活泼,虽然看上去娇弱。
早起我们练功的时候她会在旁边兴致勃勃的看着,有时候还会跟着比划两下。姿势摆的奇奇怪怪的,她自己又掩嘴咯咯的笑。
阳光照在她的脸上的时候,她的皮肤就像是透明的一样。她喜欢穿鹅黄色的衣裙,这颜色像薄薄的花瓣,娇嫩又明亮,总是徘徊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也可能是我总是忍不住去看她。
我觉得悯峰山上,除了皑皑的雪和灰冷的岩石,终于有了另外一种不同的色彩。
每次她出现的时候,师兄师弟们都格外的卖力,除了我之外。因为我总是会走神,会转头看看她在干什么。也因此,我没少被人偷袭。
“家父说,勤能补拙。闵风哥哥,你只要勤学苦练,一定不会比别人差的。”她很认真的鼓励我。
我有点哭笑不得。师父说了,在我这一辈的弟子里,我的先天条件是最好的,又心无旁骛,所以功夫也好。
我不知道要怎么与她解释,只是很直接地告诉她:“我不差。”
“嗯,你不差!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回报的!”她对我坚定地握了握拳。
我也就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第二天,我把师兄弟们挨个打趴下了,想用事实说话。可转头却发现她不在。
照顾她的小丫鬟说她病了,我这才知道她的病在心,是先天的。我不方便进去看她,只好上山给她采了很多的药,放在了她的窗台上。
“闵风哥哥,浪费了呢。”她好些了之后捧着一把草药,很心疼的说:“这药要新鲜采的才有用。”
我挺失落的,点点头表示我记住了。不过她又对我笑了笑,“谢谢你。”
没事的时候,我还是会坐在那块石头上往山下看,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身边常常会多一个人——萧姑娘。
她得见山下的村子,却看不见那些村民,她让我告诉她那些人都在做什么,我说:“有个男人去牧牛了。”
她看着我眨了眨眼睛,“没有了?”
我摇了摇头。她便又笑了起来,笑得很开怀,穿着绣鞋的脚在地上轻轻地跺了跺,“他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
“褐色。”
“他多大的年纪?他有没有戴着帽子?他的牛是什么颜色?他走的快还是慢?他有没有遇到什么人?”
我看着山下,认真地回答了她的问题。她也就听得很认真,托着腮看着我,“村子里还有别人吗?”
我好像是摸到了一点门道,便又按照刚才的办法给她讲了一个奔跑在小径上的男孩。她说:“听着好有意思。”
后来我明白了,她说有意思,并不是说我讲的多么有意思,而是她觉得村民的生活很有意思。
“母亲让我学了琴,学了萧,我还要学绣花,学画,学的把字写的婉约漂亮。”她看着山下那片村子,“我也想漫山遍野的跑,也想放牛。”
“为什么不去?”原谅我那时对这世间的不了解,问出了这么愚蠢的话。
“怎么可能。”她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闪了闪。不过很快她又笑了,揪下石边的一片草叶,抿在唇上噗噗地吹气,“不行呢。”她把草叶递给我,“闵风哥哥你会吹吗?我上山那天路过村子,看见有人用草叶吹曲子呢。”
我看这那片草叶,想着这刚刚是她在唇上抿过的,忽然心里就觉得有点异样,脸直发热。
我从旁边揪了另一片叶子下来,给她吹了一曲没有名字的小调,不怎么动听。
那是景德十年的夏天。她告诉我,她叫锦瑟。
仲秋时,天气转凉,锦瑟被家人接了回去。
我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看着她上了马车,马车走过村子的时候又停了下来,那鹅黄的身影从车里跳了下来,向着山上挥了挥手。
她说:“闵风哥哥再见。”
我不知道她是真的这么说了,还是我自己想像出来的。我揪了一片草叶,又吹了那曲不太动听的调子,我想她应该听不到。
再见,只是一句告别的常用语。有的时候真的可以再见,有的时候却再也不会见面。我以为,锦瑟会是后一种情况,但令人惊喜的是,第二年的春天她又来了。
我失落了一冬的心情终于也如万物生发,心里冒出了蓬勃的草。锦瑟到我面前问我:“闵风哥哥,去年我走的时候你是不是用草叶吹了调子?”
“你听见了?”
“我不知道。”她的笑容依旧是那样好看,“但我觉得我听见了。”
这一年,我终于在她面前挽回了自己的面子,在揍趴下几个师兄弟之后。
她也很高兴,“我就说嘛,努力一定是有回报的。”
好吧。如果我是天才能让她高兴,那我就是天才吧;如果我的努力能让她高兴,那我就继续努力吧。
入夏冰雪融化后,我带她去看了那条甘洌的小溪,带她去看了我在北坡发现的一个山洞,还有一片只盛开几天的花海。
那都是我发现的,悯峰山就是我的世界,我希望她看到,这样她便是与我分享了这个世界。我的世界里也不再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她的央求下带她去了山顶,师父知道以后把我揍了一顿。我在师父的责骂里才知道锦瑟与我有多么的不同。她的姑母很了不起,是皇后,不是像我这样连姓氏都来的很随意的小子。
担待不起。师父这么跟我说。很世俗,但那也是现实。
锦瑟瘪着嘴来向我道歉,“闵风哥哥,我以后不会让你为难了。你别生我的气。”
“没有。”我实话实说,“你想去,我就带你去。”
她的脸有点红,摇了摇头,然后又笑了。
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