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2章 既然爱了,眼睛里是容不得一粒沙子的,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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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晋霆是小叔子,这事儿他不便插手,霍老太太又不知情,况且也没有婆婆帮着媳妇操心婚事的,孟清歌只得多担份心。
孟清歌从没见过陆天朗有过这样的表情,眼神深邃,神情严肃,薄唇抿了起来,仿佛她提起这个话题,就是个错误。
莞尔,陆天朗忽的嗤笑了下:“孟清歌,这话若是裴如意叫你来问的,我便答了你,可若是你自己想知道……”他停顿了下,桃花眼梢微微一挑:“我有必要告诉你吗?”
孟清歌吐了口气,瞪了他一眼说道:“你就别来跟我装玩世不恭这一套了。你是没有必要告诉我,我又没有跟你谈恋爱。可是,我是裴如意的婆家人,你若真心求娶,到时候还用得着我的,你说呢?”
陆天朗的眼神复又深沉了下来,说道:“她的情况,我比任何一个人都早知道,你说呢?”
孟清歌微微垂眸,陆天朗一直陪在裴如意身边,她什么情况,他是最清楚了的,但他还是一直的守在她身边。
她的神情微松了下来,总好过只是一场征服,到手了,他便不珍惜了。陆天朗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况且……
孟清歌的眉眼一转,微微眯眸:“陆天朗,有个问题我一直很想知道。你为什么喜欢大嫂呢?”
裴如意是很漂亮,但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人千千万,陆天朗长得丰神俊朗,家境又不错,他想要漂亮的女人不愁没有人跟他。
陆天朗看着她好奇的表情,冷笑了一声道:“你该不会跟别人一样,说什么年龄,家世?孟清歌,你可真俗。”
被人这么讽刺,孟清歌反而笑了,说明他恼了。恼了,便是较真了。
孟清歌道:“我本来就是俗人啊。我跟霍晋霆结婚的时候,谁瞧的上我?别人都这么说:我是母凭女贵。”
未婚生女,一穷二白,长相普通,也不知道走了什么大运,才能嫁入豪门。
现在的孟清歌并不忌讳这些,因为没有比她更清楚,她过得很幸福,她已经没有了当初的不自信。
可裴如意不同,她正在经历这个过程。
霍家长媳、霍晋谦的遗孀、年龄,这些是她的标签,还有外人所不知道的——废手。
外面的人只看他们看得到的,只有真正爱她的人,才会不在意这些标签。
孟清歌神色一变,严肃而认真的道:“可你得让我相信,你是真的不在意她的那些在别人看来是缺点的东西,你喜欢的是她的人。”
“我不相信你对她是一见钟情,毕竟据我了解,你遇到大嫂的时候,正是她最落魄的时候。”
“我甚至可以怀疑,你在利用大嫂从霍氏获得好处。”
孟清歌的眉眼低沉了下来,有些咄咄逼人的味道,陆天朗脸色一沉,眼底阴云翻涌了起来。
他嗤笑了一声道:“孟清歌,你想象力未免太丰富了一些。霍氏有什么好处可让我沾的?”
孟清歌道:“大嫂的工作室是你的,她争取到了千堇之城,就相当于你争取到了。再不济,霍晋霆斗垮云刚,你父亲不也上位了吗?你想在你父亲面前表现,这不也是机会?”
到底是霍家沾了陆天朗的好处,还是陆天朗沾了霍家的好处,在这些事里,都因为裴如意,两边像是一根绳子绞在了一起。
陆天朗睨着孟清歌半晌,道:“孟清歌,裴如意比你简单多了。”
孟清歌微微一笑,并不在意他怎么说。
裴如意心灰意冷,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可她不行,善良的人就应该有好的结局。
陆天朗神色一正,说道:“我为何看上裴如意,这是我个人原因,恕无可奉告。但我倒是有个请求想让你帮忙,就算是你住我藕园还的人情。”
孟清歌挑了挑眉:“什么事?”
陆天朗道:“劝劝她,人是眼前人。”
*
霍晋霆再一次的把团子送了过来,然后就去公司上班了,到了晚上才会来接。孟清歌抱着团子去找裴如意。
她在花房浇花。
春天的花儿晒足了太阳,一朵朵绽放,鲜艳无比,看着就喜欢,就连团子都是伸长了小胖手要去抓。
孟清歌轻拍了一下他的小手:“小胖子,小小年纪就做采花大盗呀?”
团子可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咿咿呀呀的,非要把那朵牡丹花摘下来不可。他撅着小屁股,双手伸直了,锲而不舍,小嘴嚎着什么,把裴如意吸引了过来。
前面一朵玫红色的牡丹,开得又大又艳,团子的手够到了花瓣,才咧嘴一笑,孟清歌就往后退了一步,把他抱远了。
小家伙白辛苦了半天,眼见着到手的花儿没了,嘴巴一扁,哇哇的哭了起来。
裴如意拿起一边修枝的剪子,把花儿剪了下来,送到团子手里,对着孟清歌道:“他喜欢你就给他嘛。”
团子得了花儿,下一秒就往嘴里塞,孟清歌把花儿拿了出来,笑道:“给你也是牛嚼牡丹。你就看看,不能吃哟。”
小家伙捧着花,这下没往嘴里放,大眼睛圆溜溜的,看一眼就抬头看看裴如意,咿呀一声笑开了,兴奋的手舞足蹈的。
孟清歌可受不住他这么一耸一耸的跳,找了旁边的座椅坐了下来。
“大嫂,这花房是陆天朗给你做的吗?”
裴如意“嗯”了一声,看到一朵花中有只虫子,便拿了纸巾将虫子捉了出来。
“真好啊……”孟清歌叹了一声。大概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公主梦,谁都想有这么一个水晶般通透的地儿。
她羡慕的道:“霍晋霆就没有陆天朗这么浪漫,大概老男人都不懂浪漫,只会赚钱。”
裴如意笑了起来:“霍晋霆还不够好啊,你要什么他都给你。你生气,他就只能吃咸泡饭,吭都不敢吭一声。”
霍晋霆吃咸泡饭的段子,在圈子里都出名了,不过他钱多势大,没人敢调侃他罢了。
裴如意在孟清歌对面坐了下来,逗逗小团子,小家伙咯咯笑,眼睛眯得只剩下一条缝儿。
“他可真像你啊,不过鼻子跟嘴巴像霍晋霆。”裴如意很喜欢小团子,特别特别的喜欢。
团子像爸爸,而霍晋霆、霍晋谦两兄弟最相像之处便是鼻子跟嘴唇。
裴如意在霍老太太那里见过霍晋谦的照片,小声问道:“大嫂,你心里还装着大哥吗?”
裴如意的眉眼垂了下来,神情也是难掩的寥落,意识到了什么,她马上掀起眼帘道:“口渴了吗?我让人送点茶水过来。”
“大嫂——”孟清歌叫住裴如意,“大嫂,你心里想着大哥,陆天朗在意吗?”
像孟清歌这么聪慧的人,又怎么看不出什么来?况且她的演技拙劣,漏洞百出。
裴如意停住脚步,笑容里透着一些无奈,她坐了下来:“清歌,你问这个问题,叫我如何回答?”
在意不在意,该问当事人。
可答案是肯定的,无论男女,既然爱了,眼睛里是容不得一粒沙子的。
裴如意知道陆天朗对她已经忍让很多,也很久。
孟清歌轻叹了一声道:“大嫂,大哥已经走了很久了。而你想为他做的事情,也已经做了。一辈子那么长,你该为自己打算。”
裴如意垂着眼眸不说话,孟清歌看着她。
她听说了霍晋谦大哥跟她的感情很深,不然也不会以命相救,她的心里有结打不开。
如果有一个男人对她也是以命相付,这辈子,她大概也不会爱上别人了。
可还有一句话,一辈子那么长,难道就真的要靠着回忆过完这辈子?这太残忍,对自己残忍,也对关心她的人残忍。
更何况,她的身边有一个一直爱着她的人,她自己要抵住这诱惑,只是在为难自己,难上加难。
若是她孟清歌,痛过之后,应该还是会往前看的。
孟清歌咬了咬嘴唇说道:“大嫂,如果是你……如果是你为了救大哥而死,你会希望他这辈子都活在记忆里,走不出来吗?”
霍晋霆是小叔子,这事儿他不便插手,霍老太太又不知情,况且也没有婆婆帮着媳妇操心婚事的,孟清歌只得多担份心。
孟清歌从没见过陆天朗有过这样的表情,眼神深邃,神情严肃,薄唇抿了起来,仿佛她提起这个话题,就是个错误。
莞尔,陆天朗忽的嗤笑了下:“孟清歌,这话若是裴如意叫你来问的,我便答了你,可若是你自己想知道……”他停顿了下,桃花眼梢微微一挑:“我有必要告诉你吗?”
孟清歌吐了口气,瞪了他一眼说道:“你就别来跟我装玩世不恭这一套了。你是没有必要告诉我,我又没有跟你谈恋爱。可是,我是裴如意的婆家人,你若真心求娶,到时候还用得着我的,你说呢?”
陆天朗的眼神复又深沉了下来,说道:“她的情况,我比任何一个人都早知道,你说呢?”
孟清歌微微垂眸,陆天朗一直陪在裴如意身边,她什么情况,他是最清楚了的,但他还是一直的守在她身边。
她的神情微松了下来,总好过只是一场征服,到手了,他便不珍惜了。陆天朗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况且……
孟清歌的眉眼一转,微微眯眸:“陆天朗,有个问题我一直很想知道。你为什么喜欢大嫂呢?”
裴如意是很漂亮,但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人千千万,陆天朗长得丰神俊朗,家境又不错,他想要漂亮的女人不愁没有人跟他。
陆天朗看着她好奇的表情,冷笑了一声道:“你该不会跟别人一样,说什么年龄,家世?孟清歌,你可真俗。”
被人这么讽刺,孟清歌反而笑了,说明他恼了。恼了,便是较真了。
孟清歌道:“我本来就是俗人啊。我跟霍晋霆结婚的时候,谁瞧的上我?别人都这么说:我是母凭女贵。”
未婚生女,一穷二白,长相普通,也不知道走了什么大运,才能嫁入豪门。
现在的孟清歌并不忌讳这些,因为没有比她更清楚,她过得很幸福,她已经没有了当初的不自信。
可裴如意不同,她正在经历这个过程。
霍家长媳、霍晋谦的遗孀、年龄,这些是她的标签,还有外人所不知道的——废手。
外面的人只看他们看得到的,只有真正爱她的人,才会不在意这些标签。
孟清歌神色一变,严肃而认真的道:“可你得让我相信,你是真的不在意她的那些在别人看来是缺点的东西,你喜欢的是她的人。”
“我不相信你对她是一见钟情,毕竟据我了解,你遇到大嫂的时候,正是她最落魄的时候。”
“我甚至可以怀疑,你在利用大嫂从霍氏获得好处。”
孟清歌的眉眼低沉了下来,有些咄咄逼人的味道,陆天朗脸色一沉,眼底阴云翻涌了起来。
他嗤笑了一声道:“孟清歌,你想象力未免太丰富了一些。霍氏有什么好处可让我沾的?”
孟清歌道:“大嫂的工作室是你的,她争取到了千堇之城,就相当于你争取到了。再不济,霍晋霆斗垮云刚,你父亲不也上位了吗?你想在你父亲面前表现,这不也是机会?”
到底是霍家沾了陆天朗的好处,还是陆天朗沾了霍家的好处,在这些事里,都因为裴如意,两边像是一根绳子绞在了一起。
陆天朗睨着孟清歌半晌,道:“孟清歌,裴如意比你简单多了。”
孟清歌微微一笑,并不在意他怎么说。
裴如意心灰意冷,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可她不行,善良的人就应该有好的结局。
陆天朗神色一正,说道:“我为何看上裴如意,这是我个人原因,恕无可奉告。但我倒是有个请求想让你帮忙,就算是你住我藕园还的人情。”
孟清歌挑了挑眉:“什么事?”
陆天朗道:“劝劝她,人是眼前人。”
*
霍晋霆再一次的把团子送了过来,然后就去公司上班了,到了晚上才会来接。孟清歌抱着团子去找裴如意。
她在花房浇花。
春天的花儿晒足了太阳,一朵朵绽放,鲜艳无比,看着就喜欢,就连团子都是伸长了小胖手要去抓。
孟清歌轻拍了一下他的小手:“小胖子,小小年纪就做采花大盗呀?”
团子可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咿咿呀呀的,非要把那朵牡丹花摘下来不可。他撅着小屁股,双手伸直了,锲而不舍,小嘴嚎着什么,把裴如意吸引了过来。
前面一朵玫红色的牡丹,开得又大又艳,团子的手够到了花瓣,才咧嘴一笑,孟清歌就往后退了一步,把他抱远了。
小家伙白辛苦了半天,眼见着到手的花儿没了,嘴巴一扁,哇哇的哭了起来。
裴如意拿起一边修枝的剪子,把花儿剪了下来,送到团子手里,对着孟清歌道:“他喜欢你就给他嘛。”
团子得了花儿,下一秒就往嘴里塞,孟清歌把花儿拿了出来,笑道:“给你也是牛嚼牡丹。你就看看,不能吃哟。”
小家伙捧着花,这下没往嘴里放,大眼睛圆溜溜的,看一眼就抬头看看裴如意,咿呀一声笑开了,兴奋的手舞足蹈的。
孟清歌可受不住他这么一耸一耸的跳,找了旁边的座椅坐了下来。
“大嫂,这花房是陆天朗给你做的吗?”
裴如意“嗯”了一声,看到一朵花中有只虫子,便拿了纸巾将虫子捉了出来。
“真好啊……”孟清歌叹了一声。大概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公主梦,谁都想有这么一个水晶般通透的地儿。
她羡慕的道:“霍晋霆就没有陆天朗这么浪漫,大概老男人都不懂浪漫,只会赚钱。”
裴如意笑了起来:“霍晋霆还不够好啊,你要什么他都给你。你生气,他就只能吃咸泡饭,吭都不敢吭一声。”
霍晋霆吃咸泡饭的段子,在圈子里都出名了,不过他钱多势大,没人敢调侃他罢了。
裴如意在孟清歌对面坐了下来,逗逗小团子,小家伙咯咯笑,眼睛眯得只剩下一条缝儿。
“他可真像你啊,不过鼻子跟嘴巴像霍晋霆。”裴如意很喜欢小团子,特别特别的喜欢。
团子像爸爸,而霍晋霆、霍晋谦两兄弟最相像之处便是鼻子跟嘴唇。
裴如意在霍老太太那里见过霍晋谦的照片,小声问道:“大嫂,你心里还装着大哥吗?”
裴如意的眉眼垂了下来,神情也是难掩的寥落,意识到了什么,她马上掀起眼帘道:“口渴了吗?我让人送点茶水过来。”
“大嫂——”孟清歌叫住裴如意,“大嫂,你心里想着大哥,陆天朗在意吗?”
像孟清歌这么聪慧的人,又怎么看不出什么来?况且她的演技拙劣,漏洞百出。
裴如意停住脚步,笑容里透着一些无奈,她坐了下来:“清歌,你问这个问题,叫我如何回答?”
在意不在意,该问当事人。
可答案是肯定的,无论男女,既然爱了,眼睛里是容不得一粒沙子的。
裴如意知道陆天朗对她已经忍让很多,也很久。
孟清歌轻叹了一声道:“大嫂,大哥已经走了很久了。而你想为他做的事情,也已经做了。一辈子那么长,你该为自己打算。”
裴如意垂着眼眸不说话,孟清歌看着她。
她听说了霍晋谦大哥跟她的感情很深,不然也不会以命相救,她的心里有结打不开。
如果有一个男人对她也是以命相付,这辈子,她大概也不会爱上别人了。
可还有一句话,一辈子那么长,难道就真的要靠着回忆过完这辈子?这太残忍,对自己残忍,也对关心她的人残忍。
更何况,她的身边有一个一直爱着她的人,她自己要抵住这诱惑,只是在为难自己,难上加难。
若是她孟清歌,痛过之后,应该还是会往前看的。
孟清歌咬了咬嘴唇说道:“大嫂,如果是你……如果是你为了救大哥而死,你会希望他这辈子都活在记忆里,走不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