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十八章 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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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十八章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抬头看了眼北斗星,她迅速定位了晋城的方向,头也不回的走了。
半晌,听到身后有声音,回头一看竟然是秦寿。
靠,阴魂不散啊,林夕立即拔出了从侍卫身上顺走的长剑对准了他:“小寿寿,你若非要拦着我,那么我就只能跟你拼死一战了。”
秦寿表情严肃,一只手按在剑柄上却没拔剑,而是一声不吭的朝林夕走去,然后站定,慢慢拔剑。
他的剑是饱饮了鲜血的剑,铮亮,泛着渗人的寒光,月光下冷光闪耀令人不寒而栗。
林夕眼睛微眯,心脏开始剧烈跳动,她的手紧紧的握着剑柄,已经在寻找对方的人体最佳刺杀部位。
无论如何一定要去晋城。
“林姑娘,请你带我一起走。”
什么?林夕眉头一皱以为自己听错了,她诧异的看着秦寿,秦寿却在五步开外停住,然后向她弯腰鞠躬:“对不起,主子的命令我不得不听,所以必须护送你去丹东,但是林姑娘若是劫持了我逃走那就另当别论了。”
林夕先是一愣然后想笑,心里似乎照进了一捧阳光,热热暖暖的。
她第一次觉得这个大傻蛋其实真的挺傻的,却傻的可爱,傻的让她喜欢。
“容墨挺幸运的,因为有你这样的属下。”
秦寿默了默,道:“如果林海在也会这么做的,都一样,我们的命都是主子救得。”
“不过,我觉得主子挺不幸的。”
“为什么?”
秦寿赶紧往前走了几步跟她拉开距离确定够安全了,声音才清晰的传过来:“因为他到现在还没睡到想睡的女人,作为一个男人太失败。”
“秦寿,你这个禽兽!”
林夕听明白了他说的啥意思,立即咬牙追了上去,两人一路追一路打,吵吵闹闹往晋城去了。
等马车旁的侍卫醒来时发现秦寿和林姑娘都不见了,地上留着一封信上面写着:秦寿已经背我挟吃,你们要么缘地等,要么去丹东,林夕留字。
几个侍卫瀑布汗,满头黑线,这狗爬的字而且极有特色的错别字一堆,一看就是秦寿写的。
怎么办?领头人都走了,几个侍卫商量了一阵最后决定原地分散潜伏,等他们回来汇合。
林夕和秦寿乔装易容来到了晋城,这晋城果然不同其他地方,民风确实彪悍,他们还没靠近城门就遇到了拦路虎,一拨小混混一个个吊儿郎当的伸手跟他们要过路费。
秦寿示意他来解决,被林夕一脚踹到了后面去,笑眯眯的打量着那帮小混混,都还很年轻,穿的普普通通,有几个身上还有补丁,但是表情都是老油条一样的痞相。
“小朋友,你妈喊你们回家吃饭呢,毛都没长齐就学人打劫?要不要姐来教你们。”
哟呵,口气挺大,几个小混混一听眼前瘦不拉几的女人要教他们打劫,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到一半笑声戛然而止,离林夕最近的一个小混混已经被林夕一拳KO踩在了脚底下,还时不时的在他身上蹭两下把脚底的泥蹭干净。
这个小混混是几种人力气最大的,现在也只能像条脱水的鱼在那挣扎,他每挣扎一下,林夕就狠狠碾一下,直到他大汗淋淋,嚷嚷道:“混蛋,快来帮我,给我杀了这个丑八怪。”
林夕掏出匕首在手中把玩,眼皮懒懒一掀,笑了:“姐江湖人称鬼见愁,平时没事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杀人,小寿把姐的肉干拿来。”
秦寿递给她一包风干的牛肉,她慢慢撕下一条慢条斯理的嚼:“嗯,这人肉还是十七八的最好吃,否则太老没嚼头。”
几个小混混顿时吓懵了,林夕突然一个手起手落,一枚石子打在一个混混的膝盖上,那混混立即抱着膝盖嚎叫着倒了下来。
“想跑?没那么容易,最近人肉干不多了正好要补货,我看你们几个的肉就合适。”
林夕眼神杀气腾腾的,舌头在匕首上慢慢舔过去,加上她故意扮丑的模样本身就有几分骇人,于是几个小混混杀猪一样的叫着一哄而散,留下被他踩着的那位大哭小叫。
“喂,看到没,大难临头各自飞,这么年轻有手有脚干什么不好非要做混混。”
脚放开,那小子爬了起来,很没出息的呜呜大哭:“结拜时还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每次遇到事情都是我先出头,遇到危险了就跑的比谁都快。”
林夕掏掏耳朵,递给他一块肉干,小混混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林夕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是牛肉,刚才是唬他们的,不过接下来你要是不听话我就真的把你做成肉干。”
林夕很幸运,刚来就遇到了一帮第二次出门打劫明显经验不足的新手混混,然后打听1;148471591054062到了不少消息,例如在他们打劫之前曾有一拨当地非常出名的混混在这专门拦截来往商人抢劫,结果一天前遇到了一帮狠人,直接把他们给揍的满地找牙,还把头领的衣服给扒了,让他绕着城门跑步。
还有晋城的势力分布,以及民风特色,城市格局,两人都做了相应的了解。
说到那帮狠人时林夕和秦寿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容墨吗?
不过这晋城的确是太复杂了,光是各自为政的江湖门派大大小小就高达一百多,其中以清风派和明月派最为强大,而晋城两大世家则日渐衰落,至于朝廷的府衙彻底成了摆设只能在门派之争中夹着尾巴坐好自己的位子。
林夕看过地图,知道晋城若是归顺于麾下将那些武林人士收服就掌握了很大一股力量,这么多年老皇帝对晋城的态度都是又爱又恨的,恨他们不好掌控,不能收为己有,又爱他们的江湖实力,所以一方面任其发展,一方面又派人监视,只是监视着监视着,那帮朝廷的人也禁不住诱惑加入了帮派中,而当地府衙受制,各种折子都是尽挑好的话说,以至于老皇帝对这里渐渐放松了警惕。
老皇帝都难以做到的收服,容墨自然也很难办到,所以林夕才更要来,她担心那帮江湖人士以为容墨是朝廷派来的到时候对他下手。
小混混叫二狗子,林夕差点笑出声,这名字跟她当初的化名一模一样。
她让二狗子带他们进城,二狗子想拜她为师学武功,林夕答应了,二狗子兴奋的跳起来,立即带他们......爬城墙。
第两百十八章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抬头看了眼北斗星,她迅速定位了晋城的方向,头也不回的走了。
半晌,听到身后有声音,回头一看竟然是秦寿。
靠,阴魂不散啊,林夕立即拔出了从侍卫身上顺走的长剑对准了他:“小寿寿,你若非要拦着我,那么我就只能跟你拼死一战了。”
秦寿表情严肃,一只手按在剑柄上却没拔剑,而是一声不吭的朝林夕走去,然后站定,慢慢拔剑。
他的剑是饱饮了鲜血的剑,铮亮,泛着渗人的寒光,月光下冷光闪耀令人不寒而栗。
林夕眼睛微眯,心脏开始剧烈跳动,她的手紧紧的握着剑柄,已经在寻找对方的人体最佳刺杀部位。
无论如何一定要去晋城。
“林姑娘,请你带我一起走。”
什么?林夕眉头一皱以为自己听错了,她诧异的看着秦寿,秦寿却在五步开外停住,然后向她弯腰鞠躬:“对不起,主子的命令我不得不听,所以必须护送你去丹东,但是林姑娘若是劫持了我逃走那就另当别论了。”
林夕先是一愣然后想笑,心里似乎照进了一捧阳光,热热暖暖的。
她第一次觉得这个大傻蛋其实真的挺傻的,却傻的可爱,傻的让她喜欢。
“容墨挺幸运的,因为有你这样的属下。”
秦寿默了默,道:“如果林海在也会这么做的,都一样,我们的命都是主子救得。”
“不过,我觉得主子挺不幸的。”
“为什么?”
秦寿赶紧往前走了几步跟她拉开距离确定够安全了,声音才清晰的传过来:“因为他到现在还没睡到想睡的女人,作为一个男人太失败。”
“秦寿,你这个禽兽!”
林夕听明白了他说的啥意思,立即咬牙追了上去,两人一路追一路打,吵吵闹闹往晋城去了。
等马车旁的侍卫醒来时发现秦寿和林姑娘都不见了,地上留着一封信上面写着:秦寿已经背我挟吃,你们要么缘地等,要么去丹东,林夕留字。
几个侍卫瀑布汗,满头黑线,这狗爬的字而且极有特色的错别字一堆,一看就是秦寿写的。
怎么办?领头人都走了,几个侍卫商量了一阵最后决定原地分散潜伏,等他们回来汇合。
林夕和秦寿乔装易容来到了晋城,这晋城果然不同其他地方,民风确实彪悍,他们还没靠近城门就遇到了拦路虎,一拨小混混一个个吊儿郎当的伸手跟他们要过路费。
秦寿示意他来解决,被林夕一脚踹到了后面去,笑眯眯的打量着那帮小混混,都还很年轻,穿的普普通通,有几个身上还有补丁,但是表情都是老油条一样的痞相。
“小朋友,你妈喊你们回家吃饭呢,毛都没长齐就学人打劫?要不要姐来教你们。”
哟呵,口气挺大,几个小混混一听眼前瘦不拉几的女人要教他们打劫,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到一半笑声戛然而止,离林夕最近的一个小混混已经被林夕一拳KO踩在了脚底下,还时不时的在他身上蹭两下把脚底的泥蹭干净。
这个小混混是几种人力气最大的,现在也只能像条脱水的鱼在那挣扎,他每挣扎一下,林夕就狠狠碾一下,直到他大汗淋淋,嚷嚷道:“混蛋,快来帮我,给我杀了这个丑八怪。”
林夕掏出匕首在手中把玩,眼皮懒懒一掀,笑了:“姐江湖人称鬼见愁,平时没事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杀人,小寿把姐的肉干拿来。”
秦寿递给她一包风干的牛肉,她慢慢撕下一条慢条斯理的嚼:“嗯,这人肉还是十七八的最好吃,否则太老没嚼头。”
几个小混混顿时吓懵了,林夕突然一个手起手落,一枚石子打在一个混混的膝盖上,那混混立即抱着膝盖嚎叫着倒了下来。
“想跑?没那么容易,最近人肉干不多了正好要补货,我看你们几个的肉就合适。”
林夕眼神杀气腾腾的,舌头在匕首上慢慢舔过去,加上她故意扮丑的模样本身就有几分骇人,于是几个小混混杀猪一样的叫着一哄而散,留下被他踩着的那位大哭小叫。
“喂,看到没,大难临头各自飞,这么年轻有手有脚干什么不好非要做混混。”
脚放开,那小子爬了起来,很没出息的呜呜大哭:“结拜时还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每次遇到事情都是我先出头,遇到危险了就跑的比谁都快。”
林夕掏掏耳朵,递给他一块肉干,小混混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林夕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是牛肉,刚才是唬他们的,不过接下来你要是不听话我就真的把你做成肉干。”
林夕很幸运,刚来就遇到了一帮第二次出门打劫明显经验不足的新手混混,然后打听1;148471591054062到了不少消息,例如在他们打劫之前曾有一拨当地非常出名的混混在这专门拦截来往商人抢劫,结果一天前遇到了一帮狠人,直接把他们给揍的满地找牙,还把头领的衣服给扒了,让他绕着城门跑步。
还有晋城的势力分布,以及民风特色,城市格局,两人都做了相应的了解。
说到那帮狠人时林夕和秦寿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容墨吗?
不过这晋城的确是太复杂了,光是各自为政的江湖门派大大小小就高达一百多,其中以清风派和明月派最为强大,而晋城两大世家则日渐衰落,至于朝廷的府衙彻底成了摆设只能在门派之争中夹着尾巴坐好自己的位子。
林夕看过地图,知道晋城若是归顺于麾下将那些武林人士收服就掌握了很大一股力量,这么多年老皇帝对晋城的态度都是又爱又恨的,恨他们不好掌控,不能收为己有,又爱他们的江湖实力,所以一方面任其发展,一方面又派人监视,只是监视着监视着,那帮朝廷的人也禁不住诱惑加入了帮派中,而当地府衙受制,各种折子都是尽挑好的话说,以至于老皇帝对这里渐渐放松了警惕。
老皇帝都难以做到的收服,容墨自然也很难办到,所以林夕才更要来,她担心那帮江湖人士以为容墨是朝廷派来的到时候对他下手。
小混混叫二狗子,林夕差点笑出声,这名字跟她当初的化名一模一样。
她让二狗子带他们进城,二狗子想拜她为师学武功,林夕答应了,二狗子兴奋的跳起来,立即带他们......爬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