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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蓝笙箫【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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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岸南每天早晨都从来不会超过四点便起床,他会到庭院里练习打拳和暗器,直到保姆做好早饭来请他进去用餐才会停止。

    裴岸南记得自己很小时候就在金府内,七八岁的年纪,那时的南三角不似九十年代的繁华,更贴近民国时期的端庄和古朴,人们非常憨厚平庸,不懂得尔虞我诈,只有一部分嗅觉很机敏的人,用一些也许并不光彩的渠道和途径变得更加富有和风光,渐渐与基层百姓拉开距离,而金爷和沈张的发家方式非常相近,都是靠着黑道生意一步步做起,发展出属于自己的循环生物链。

    裴岸南的父母在他的记忆里并没有死去,应该很健康活在这个世上,但他无法找到,也不能相认,因为他是沈张的人,一个处在危险之中无时无刻不在如履薄冰苟延残喘。

    他只记得自己被金爷手下的一拨人带到了金府,他们很客气,却不容反抗,这里金碧辉煌,是普通百姓一辈子也见不到的奢华,里面住着许多格外漂亮的女人,都喜欢穿旗袍和洋装,打扮起来比他母亲要漂亮一万倍,她们在面对金爷时总是笑得明媚,似乎永远不知愁,就那么守着各自的一所庭院,数着等待的寂寥时光。

    裴岸南在这样极致的环境中懵懂成长到少年时期,他不比蒋华东的坎坷和贫穷,他从小衣食无忧,锦绣华贵,可也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他需要完成金爷安排的任务,有的近乎残酷和血腥,他没有选择拒绝的权利,只能去硬着头皮做,克服一个孩子的恐惧与退缩,就像训练一只野狼,将你所有的反叛与兽/性收敛,只允许按照主人的指令做事,没有自我没有抉择。

    裴岸南不满十岁时就能够开枪射中一只奔跑中的猎狗,非常精准的枪法,一击毙命,他十二岁时金爷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黑色的巨大狗熊,听说它在山野中吃过捕猎的成年男子,可以活活掰碎一面铁盆或者铜石。

    裴岸南被保镖关进笼子内,与狗熊窝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金爷坐在笼子外,定定的看着,他不是不怕,可他清楚,怎样央求都不会被放出去,他只能自己逃命。

    他抓住铁笼,看着嘶吼着逼近的狗熊,它几乎是自己三倍的庞大,几十倍的重量,他摸出自己袖口内藏匿的尖锐石子,朝着狗熊扬起的脖颈掷去,却没有击中,擦着它的皮毛闪过,激怒了原本就暴躁不安的狗熊,它以飞快的速度冲来,扬起宽大手掌朝着他头顶拍下,他敏捷闪身,踩着狗熊的臂肩飞跃到笼顶,在狗熊张开嘴巴要吞噬他的霎那,他用一枚石子割进它咽喉,鲜血四溅。

    裴岸南十五岁成为金爷手下六名堂主之一,十八岁六堂合并为两堂,他依旧是堂主,二十岁执掌码头,二十二岁成为擎华百老汇百名手下的领头,他从最开始害怕主宰别人生死到现在并不觉得血腥和死亡是多么可怕的事,只用了不到七年,在丧心病狂的训练中颠覆了他为人的纯真和本善,如同一具机器,用最残忍的方式扫清一切障碍,助他叱咤风云。

    裴岸南在所有人眼中都是嗜血又冷漠的,他不知道动情和动心是怎样的感觉,听别人为了儿女情长不眠不休相思成疾,他觉得好笑而愚蠢,世人败在情爱上的太多太多,明知是一座万丈深渊一道生死劫难,为什么还要不顾粉身碎骨的悲剧跳下去。

    如果没有把握赢了它,那为了防止输就不要去触碰。

    当金爷让他去抓捕私奔的二姨太与保镖,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他从不认为自己会为了哪个女人而疯狂到这样地步,一生都不会。

    当他亲眼看着那个瘦弱美丽的江南女子被几条食人狼狗分食撕咬得血肉模糊,看着那名保镖被架在火堆上,用滚烫的烙铁活活烧死,裴岸南那颗万年不动的沉寂的心终于有了一丝浅薄的裂纹。

    他永远忘不掉二姨太在临死时看他的眼神,带着仇恨和悲愤,她咬着牙,嘴里全部是鲜血,她说,“裴岸南,你会为你的心狠付出代价,你这一辈子,自有女人让你爱而不得,尝尽烈火焚身的痛苦。”

    不想一语成缄。

    但那时的裴岸南并不愿去猜测以后,他只想过好现在。

    既然是金爷的一条狗,就要做好狗的使命。

    于是在此后很多岁月里,到底是谁触动了他,他都忘记了。

    是他因为一项任务失败而被金爷惩罚在地下室受鞭笞一百下,以致全身血痕累累,挂在绳索上奄奄一息,那个刚刚入府的年轻四姨太捧着药膏爬进来,一声不吭的为他上药,她的手都是颤抖的,似乎害怕他身上狰狞的伤疤,他问她为什么,彼此并不相识,何必冒着风险来救一个和她不相干的人。

    她没有说话,并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她只是很想做一个善良的女人,而不是在深宅大院内为了和其他女人争宠就泯灭良知的木偶。她一边为他擦药一边流下眼泪,那是裴岸南第一次看到有人为自己哭,很神奇的感觉,好像这个世界终于不再是漫天大雪冰封寒冷。

    她说她叫云冽。

    云深不知处。

    再或者是擎华百老汇中烟雾缭绕歌舞升平,他忽然厌倦了这样纸醉金迷的岁月,想要像街头卖花买烟的人那样,过一一天不必担心随时会被仇杀死去的日子。

    都忘记了。

    也不想再去回味,这一身伤疤练就傲骨铮铮,那悲惨时光筑成心如钢铁。

    他从来没有选择的机会,从很小时就被注定了要走怎样的路,这世上从没有人愿意做一个坏人,只是太不由己。

    裴岸南靠在墙壁上,看着庭院外随风飘落的树叶,一场秋雨过后,寒风萧瑟霜叶满地,擎华的生意更好,每年春秋季都是人满为患,他非常喜欢站在擎华的三楼露台,俯瞰门前的车水马龙,不管这世道是怎样的物是人非颠沛流离,从来挡不住它万种风情。

    他正看着地上叶子出神,忽然一个蓝色身影从一辆车中钻出,戴着一顶遮盖了她半张脸的帽子,她私下看了看,确定无人跟踪才一闪身进入庭院内,裴岸南掐灭了烟蒂,往窗外一掷,转身拉开客厅玄关位置的门,女人跻身而入,裴岸南关住后,她摘下帽子,露出非常精致的面庞,“南哥。”

    裴岸南指了指沙发,她坐下的同时,裴岸南将窗纱拉上,挡住了外面能看到客厅景物的视线。

    “什么情况。”

    “擎华有一个地下室,大约有四百多平米,我曾扮成服务生悄悄溜进去,以到酒窖取酒为名,实则潜入那个地下室,发现了有不少违禁的东西,枪械和白粉。有枪械不算什么,哪个组织没点军火撑腰都不敢在地盘上作威作福,警方也不会不了解,只要不演变为恶性伤人,就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警匪一家,损了哪一方,另一方都难免元气大伤。不过那些白粉对您有很大用处,我本打算搬运出来一部分,但是不知道谁泄露了风声,我第二次想进去,却被钳制得很严谨,根本无法脱身。现在擎华内部人对我似乎很留意,尤其是贵叔,他几乎派了保镖对我寸步不离,美其名曰说是怕海阁的人趁场子不备将我掳走,给你添麻烦,但我觉得就是在防备我。”

    裴岸南垂眸看着地面,他眼前掠过一张面庞,是云冽带着几分哀怨的说,“你就是爱上蓝笙箫了,是不是,否则你不会忽然对我这么冷淡。”

    他想到这里忽然忍不住笑了一声,“有人误会我和你有私情。”

    蓝笙箫一愣,“私情?”

    她说完后也觉得好笑,“大约南哥太优秀,让人失去了安全感。”

    裴岸南挑了挑眉毛,“怎么不说是你太漂亮,让女人控制不住去怀疑和嫉妒。”

    蓝笙箫思索了片刻,非常认真的捋了下自己的长发,“我是什么身份我自己清楚,配不上南哥,自然不会妄想让自己苦难和矛盾的东西,但不是所有女人都如我这样冷静和识趣。女人更容易为了一点不可能的事而陷入一段长途跋涉的迷恋,如果能有结果,她反而不会这么坚韧,爱情正因为无法预料和掌控,才会这样迷人。”

    裴岸南非常欣赏蓝笙箫,正因为她从不会让他为难和棘手,而且很擅长揣度别人心思,尤其是男人,这一条见不得光的道上的男人。

    裴岸南和蓝笙箫的结识起源于一场意外,并且这个意外非常美丽,春季大约是很容易让人春情荡漾的季节,裴岸南对在湖边看一本西方名著的蓝笙箫有了一种别样感觉,无关风月,只是看准了她一定会成为男人的一剂毒药。

    她在海阁做歌女,其实都是裴岸南的安排,他要利用蓝笙箫在南三角的艳名,制造一起男人争美的战役,比如现在的海阁和擎华,为了争这棵摇钱树,几乎要兵戎相向,裴岸南从没有失手过,而在蓝笙箫这一步棋上,他走得最漂亮,几乎控制了整盘趋势,大有一笔定乾坤的姿态。

    女人是温柔乡,更是英雄冢,是销魂曲,也是迷魂药,就看男人怎样对待和把持,成也美色败也美色的不计其数,裴岸南觉得自己和蒋华东在这样随时有性命之忧的环境下过得如此风生水起惹人敬重,和这份几乎僵硬的自持是分不开的,蒋华东就要更胜于他,因为他不会去沾染触碰分毫,而裴岸南和云冽,却是这硝烟烽火之中千回百转欲语还休的。

    蓝笙箫对裴岸南,大有英雄惜英雄,蓝笙箫的父亲在金爷码头做工,还是她很小时候,后来一场打斗事故中被踩踏致死,可金爷是幕后,谁也不敢插手,闹了很久还是不了了之,就连街头巷尾的人都知道,权贵官宦是最惹不起的,他们可以随手一压,就将普通人逼入绝境,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蓝笙箫的潜意识中对于黑暗势力有本能的排斥和敌意,裴岸南许她复仇,她就愿意听从任何安排,包括出卖美色,只要能将金爷扳倒,她愿意不惜一切代价。

    所幸,她还有存活在这世上与其抗衡的最有利用价值的一笔。她自然清楚裴岸南看重她什么,就是和他一样不会轻易动情一颗坚如磐石的心。

    他记得裴岸南对她说,“你要清楚,这世上从没有绝对公平,含冤的人很多,可未必都投诉有门,更多是选择向现实妥协,因为你除了妥协这一条路,再无路可走。”

    蓝笙箫说,“如果不尝试,就永远不会有推翻那一刻。女人一样能够将男人的天下搅得血雨腥风,你们的成功与失败,不都是建立在一个或者一群女人上吗。”

    裴岸南定定的看了她良久,最终被她那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固执和倔强征服得融化,他并没有想过她手段这样高明,海阁和擎华为了抢她,在短短两年间明争暗斗了很多次,直到金爷眼看损失太多而主动放弃,这件事才算告一段落。

    裴岸南很多时候看着蓝笙箫在舞台上歌舞,听着那些男人一掷千金的喊叫,都会想如果金爷不是那么精明,他也许能不费一兵一卒仅仅依靠一个女人就让南三角变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