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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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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月闻言,愣  了一会儿,像是没听懂一样。她走过来,从修治的手里接过小桔的信,从头到尾读了两遍,这才相信了,接受了。慢慢坐在椅子上,手拄着头,发了好一阵儿呆。修治伸手覆在她肩膀上:“你还好吧?”

    “嗯。”

    “曾经是很亲近的朋  友吗?”

    “亲近谈不  上。但正南为人十分热情可爱。抄写过一首咏鹅的诗给我。年纪跟我差不多大吧,也就是二十三四岁。唉……”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眼睛湿润,“要是知道如此,不应该当时故意叫错他名字。”

    “这种假设如果能够成立,我们可以避免很多错误。”

    “我记得正南说过想要留在日本工作的。”

    “做什么?”

    “小说家。”

    他微微笑起来:“这个人会写故事啊?”

    “嗯。是校刊的编辑。喜欢文字。这样的人怎么会参军去朝鲜呢?”

    “这是一个意外的结果。”他的手放在她的上面,“没人能够知道。”

    “这么年轻,客死异乡……”她握着他的手,“回信给小桔,告诉她,如果去正南家里吊唁,请帮我送一束花。”

    “明白了。”

    他们在离住处不远的一家日本餐厅吃了晚餐。话不多,都喝了些酒。有个金发碧眼的俄国女郎给每一张台子的客人献上玫瑰花,花柄上缠着邀请函,上面写着俄罗斯会馆最近新来了上好的窖藏伏特加,邀请新朋旧友们都去尝尝。

    修治道:“下个星期我早些下班,一起去好吗?”

    “嗯。”她看看他,“我……”她想起要跟修治说的话,还没张口,修治却站起来。

    是小林从后面上来,还有两个军官,明月起身跟着修治与他们寒暄问候,眼光却不由自主地落在他们腰间斜挎的战刀上。男人们有几句公事要谈,明月借口去洗手间转身离开那里。她走到正厅的拐角处,一个穿着日式短褂子的侍应端着托盘从里面出来,脚步急,手里面没拿稳,跟明月装了个满怀,食物和酒水洒在地上。侍应用日语一叠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明月还未答话,领班从里面出来,跟明月鞠躬九十度,又递上白色干净的毛巾请她擦擦裙子,明月摆手道不用,我身上没有弄脏。领班转头用并不纯正的汉语厉声对侍应喝道:“混蛋!混蛋!”

    明月愣住了:被人喝骂的侍应原来是中国人啊。

    与此同时,在餐厅的另一侧,小林让修治明日上午去关东军军部填一份表格,从而可以领取一部手枪,以备防身之用。

    “我不需要。”修治道。

    “东君现在是我们重要的朋友,肩负重大使命。我们很重视你的人身安全。近来发生了三起日本人遇袭的事件,无论于公于私,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修治身上或者哪怕给你添些麻烦。手枪的事情就请不要推辞了……”

    修治没再做声,心想这几日确实在工地上听同事说起过有针对日本人的袭击事件,其中一起有中国员工直接把砖头狠狠扣在了日本老板的头上,砸得日本人昏迷不醒,中国人被立即扭送到警局,中方军警们的调查结论是:日本矿场老板拖欠工资,跟中国工人产生冲突,日本人意欲体罚,中国人被逼急了防卫过当。这次事件的仲裁结果是中国行凶者被处以数年量刑,而日本老板也因为经营管理中的不当行为被责令向军阀政府缴纳罚款。日本商人立即向驻扎此地的关东军部求援。日本军方出面交涉,但是中国军阀却避而不见。

    事情到这般结果不知经过几番策划和运作,真相已经不可考。只是因为土地太肥沃,利益横流,转眼变成了斗争的焦点,在此勤奋工作贪婪赚钱的日本人与中国民间和军阀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尖锐,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边缘。

    小林向修治笑笑,是师长般的关怀模样。

    修治点了点头。

    明月回来,两人喝干了壶里的清酒,修治握着她的手说:“等我完成了我的工程,你就跟我回京都。”

    可是还有另一个人也在关心着东修治的工程。

    南一现在看书用舌头翻页。她弄了个矮桌放在自己身前,要看什么书就放桌上,一低头,用舌头蘸了书页,头摆过去就翻了一页。她也无可奈何,东一伺候她两天之后说她太烦人,说什么也不肯再服侍她,南一咬着牙笑嘻嘻地说:“今天你不肯帮我忙的事情你记得,等你以后瘫痪了,你休想我伺候你。我专门喂你吃大便。”

    东一跟爸爸妈妈吼叫起来:“你们听见她说什么了吗?她手坏了,心肠和嘴巴都坏了。烦人精!真讨厌!”

    刘太太道:“东一你大呼小叫地干什么?你妹妹手疼,心情不好。”

    南一道:“我心情才没有不好呢。我自己心情好极了。我巴不得你们谁都不理我。剩我一个人!那我才高兴呢!”

    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一页一页地读《水浒》。眼前又浮现起这一天发生的一幕。

    事情正如明月所料,刘南一骗过了妈妈和姐姐,借口去找明月,于是得以自己一个人出门。她坐着人力车去那天见到谭芳的小巷,等了没多久,这人真的来了,南一顿觉自己后半生有望,蹦蹦跳跳地迎上去,看着谭芳就笑了,她好久不这般可爱温柔,双手端在胸前,仰着小脸,:“呀你来了?吃中饭了吗?”

    谭芳看着她也笑了:“既是跟你说好的,那当然得来。”

    他这么随和,她有点大喜过望,反而有点不太好意思了。

    他的手轻轻落在她肩膀上:“你的手,看医生了?他们说啥时候能好?”

    “再换五天药就会好。但是我现在一点都不疼了。想干啥干啥。”她心满意足,无限欢喜,手上的皮肉之伤又算什么?

    谭芳看着她,忽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里太热,咱找个茶馆聊聊?”

    “嗯!”

    两人在一间茶馆靠窗的位置上落了座,谭芳叫了一壶绿茶,一碟炸果子。他给南一的杯子满上茶水,她用绷带外面露出来的两手的指头尖掬着掬着,慢慢饮了一口,放下杯子时,指头一滑,杯子掉在桌子上,咣当一声。她抬头看看他,好像因为自己的笨手笨脚而对他有些抱歉,笑嘻嘻地找台阶下:“幸好喝干了……”

    谭芳也笑了:“可不。”

    她不愿意浪费时间,跟他开门见山:“我说,我是这么想的:我先把医院的那几天药给换完了再说。也就五天。这期间我可以把行李都准备好——这些事情做起来也方便。咱们五天后,你还来这里接我。我到时候就跟你走。”

    “……你爸妈怎么办?你都不想想他们?”

    “他们挺好啊。再说我姐姐从南方回来也不走了。不行,山上不忙的时候,我也可以回来看看他们。”她倒是想得很明白。

    谭芳低头想想,喝了口茶又笑了:“什么山?哪座山啊?二龙山还是水泊梁山?”

    “你们那座山啊。”南一道,眯着眼睛压低声音,一副同伙的样子,“上次我在山货店里见的那些人不都是你兄弟吗?年初奉天银行的案子不就是你们做的吗?”她用指尖指了指自己心口,“我有数。有数。”

    “我都忘了你见过那些人的。”谭芳道,“你跟小凤也见了两次面吧?”

    “嗯。”南一不太喜欢提起那个女孩,把一个果子放在嘴巴里,吃完咽肚了问,“他们现在是回了山上,还是潜伏在城里?你们不会是又做大案子吧?可需要人手?”

    “他们啊?都死了。”

    “死了?”

    “嗯。”

    我们要把故事讲清楚就要回到这一年初春。明月在牢房里见了东修治,修治答应了她的恳求,在狱警的逼迫下仍然没有指认谭芳。土匪谭芳与无关被卷入的南一得以侥幸脱险。修治不顾自身的危险换得了谭芳和南一的安全,可是之后的事情却因为另一股势力的介入而走上了岔路。

    土匪们打劫奉天银行所得的大量黄金白银被分成五部分藏在城中的不同地方。他们本打算等等风头过了之后再将钱财分批偷运出城,过程当中不同部分之间互不走动,减少联系,静等时机到来。住在城西艳粉屯的老侯和两个兄弟在一个早上出门去一个相熟的摊子上吃馄饨,两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坐在另一张台子上不时向这一边看看,老侯的兄弟张吉朗声道:“学生哥儿要胡椒面就自己过来取,爷们儿长得凶,作料可不独吞。”老板娘和在摊子上吃饭的都呵呵笑起来,两个学生回头跟着笑笑,却没有过来取作料。

    老侯回家去的路上琢磨这事儿还觉得有点奇怪,三个人回到藏身的小院就被人从后面用枪托砸在后脑海上,“咚”的一下就倒了,老侯躺在地上意识尚在,手脚都不能动,看着院子里面有七八个人的脚,一个人蹲在他旁边看看他眼睛,这人正是刚才他们在馄饨摊子上看到的学生,张嘴跟人说话却是叽里呱啦的日本话——难怪刚才他没有听懂!

    日本人就是这般在两天不到的时间里有计划有准备地分别打劫了强抢奉天银行的土匪们。所有的黄金白银各色宝物被悉数端走,他们没有将这笔钱运出奉天城,而是购买建材,雇佣工人,直接用于圆形广场的改建工程。他们偷运出城的是土匪们的尸首,没有尸首就没有了线索,也就不会引起中国军警的怀疑。兵荒马乱的年代里,有谁会去研究山野里面无名尸体的来龙去脉呢?

    匪徒和钱财就这样在这座城市里凭空消失了。

    谭芳手上没留当时抢到的钱财,从牢里出来,等了很久才去找同伴,每一处都是人去巢空。他也怀疑会不会独剩了自己留下来顶缸,其余人都夹着钱跑了,便扑回山上老窝,自他们倾巢而出赴奉天要办大案,那里就剩下了空架子,留守的老弱兄弟说派去奉天的人一个都没回啊。谭芳听到这儿心里就凉了半截,知道大事不好。

    终于回来报信的是只剩下一只胳膊的老侯,从尸体堆里面钻出来,从卡车上面滚下来,用仅剩的一口气挣扎回来报信:是日本人,螳螂背后的黄雀是日本人!

    谭芳说到这里,南一目瞪口呆。伸手去拿茶杯,却到底还是把被子掉在了地上,“啪”的一声,这回四分五裂。

    他却脸色如常:“丫头,你还想跟我去山上,我哪里还有什么山啊!”他饮一口酒,“我找了三个月,终于捡到些兄弟们的尸首或留下的衣冠物什。每人都不多,一节骨头或者一片衣服,埋了十九座坟。十九个人,就是你见到的那些。”

    “……小凤呢?”

    “也没了。”谭芳看着她,说到了小凤,他的泪忽然闯进眼睛里,嘴唇和下巴难以控制地战抖,“一起没的。找到她的时候,身体都看不出来了,真奇怪啊,头发还是好的……”

    南一泪如雨下,用缠着绷带的手去擦眼睛,眼泪却越滚越多。

    “别跟着我了。跟着我干什么啊?自己好好的,不行吗?”谭芳道,“找个人成亲,生娃,别人行你有什么不行?人太贪心了,是要短命的,你瞧我们这些人,从前还是人,现在都是泥土,都是坟了!”

    “你现在要怎么办?”

    “我吗?兄弟们就这么死了,我总得做些事情。”

    “要干嘛?”

    “找到仇人,以命抵命!”他仰头把自己杯里的茶喝干:“那天你说要见面,我若不来,你肯定不甘心。刚说的话,没一句诳你,但你信或不信,我也不在意,我要走了,丫头你以后好自为之,别作傻瓜!”

    他又把一个后背转给她看,抬脚要走,南一腾地站起来:“等会儿别走。”

    他没回头:“说吧。”

    “我等……”

    “别等。”她话音没落他便说道,“你对我好,我心里都知道。这条命不知道还能留到什么时候。可是要是我活着,你就来这里找我,要我做什么都行,只要你一句话,命反正也不是我的了,能报给兄弟们就报给兄弟们,能还给你,我就把它还给你……”

    谭芳说完走了。南一留在座位上,觉得从脖子到耳朵都发麻。脑袋里面仿佛又见到小凤,麻花辫子,身体圆实,罩着件小花袄,跟南一交涉,嘴上从来不让分,美丽又厉害,但这女孩现在已经没了,身体腐烂在泥土里面,只剩下头发。她有多大?除了“小凤”,她可还有个大名儿?

    她就此又想到谭芳,他们每次见面她都不知道他下次的死活,因此每一次都像拾到便宜。可如今与以往又不相同了。以往谭芳自己也要活命,如今他穷途末路,已将生存置之度外,为了报仇心甘情愿,一心赴死!像书里面那些一心要成就传奇的侠客,有一种宿命的悲情与豪迈。

    南一看着自己缠着绷带的双手,越来越灰心:这是一双普通人的手,受伤了会疼会怕它感染引起更大的麻烦,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要安全第一,于是平庸沉闷。她痛苦地发现如今的自己是多么地以这种安全和平庸为耻,却毫无能力摆脱。这种对于自己的耻辱感与无力感让她烦躁无比,心像被两侧烈火反复煎熬。她讨厌身边的所有人,看到他们仿佛就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父母姐姐,还有明月。她对他们横眉冷对,大呼小叫,像一只不能出走的却发疯了的小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