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遇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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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骂声的人就是开始和我们打架的那两个学生,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伙人。如果说班长那伙人的家伙是时尚化的话,那么眼前这批人手上的家伙就是多元化。
西瓜刀、铁棒、木棍、板砖……什么都有。
不过,比起班长那边而言,这些人表情要狠些,脚步要快些。
我们被围了!
方才几秒钟之前那丝还有些轻松写意的微笑凝固在了嘴边。
看到班长几人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好笑,再看到这伙学生之后,我已经笑不出来,我开始明白接下来的会是一场苦战,必定要吃大亏的苦战。
但是,真正让我们四个人都觉得事态严重到甚至连打都不能打,最好尽快逃开的原因,是另外一个声音。
尖锐的刹车声。
两辆飞快刹住的车停在了我们正前方的马路上。
一辆红色的士,一辆银色小面包。
几乎在车刚停稳的一刹那,两辆车门就已经纷纷打开,冲出了一伙人来。
这伙人不帅。
一点都不帅,灰头土脸低着脑袋,甚至都看不清大部分人的面貌。
因为他们实在太快,下车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连话都没有听到一句,黑压压一片直接就扑向了我们这边。
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样黑灰色,看上去有些邋遢不堪的东西。
我们兄弟也相当熟悉的东西。
杀猪刀!
这绝对不是在砍人,砍人用不着拿这么多把杀猪刀,他们是要办我!
那一刻,从小二爷、地儿、简杰的眼中,我看出了极大的惊恐,我想我自己也一样,一如那天我们打班长时,他眼中的惊恐。
山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
所幸,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点是——我们不是刚出道打流的这个班长,我们是刀口舔血,在道上讨生活讨了好几年的九镇六帅。
我知道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和沟通,小二爷他们也一定会明白我想要做的是什么,这是我们兄弟多年以来,在刀和血里面培养出的默契。
所以,我马上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端起桌上熬得滚烫的一钵红烧田鸡,连汤带钵对着左边的班长那伙人泼了过去……
顾不得误伤无辜,在周围的食客和班长一伙人的躲避、痛呼之中,我抄起座上的一瓶啤酒,尽最大的速度往左边冲了过去,边冲边大喊了一声:
“走!!!”
随后,我就很欣慰地看到小二爷他们三个人领会了我的意思。
因为,在我身形刚动的那一刹那,我的余光看到三把凳子也“呼呼呼”地从我身边飞了过去,飞向了班长那伙人当中。
四个人人手一支啤酒,跟在飞舞的凳子后面冲了过去。
记得我在看黄易的《大唐双龙传》时,有过一个情节。
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有一支人数很少的精锐骑兵,叫玄甲精骑。每逢对战,他必定亲自率领这支部队,以狂风般的速度去冲击对方最强最硬的部分。
每战必胜!
这叫擒贼先擒王,又或者叫夺人之势。
我想这一定是对的,不然李世民不会得天下,更没有开创大唐盛世的资格。
但这是兵法,是用来打仗的,而不是打流。
我们是打流,是打架,绝对不是打仗。
所以,这样做必死无疑。如果我们学李世民,装玄甲骑兵冲向那伙拿着杀猪刀的人,我相信结果一定是谁都跑不掉。
还会被砍成真正的玄甲骑兵!
我的经验告诉我,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方法:
柿子要捡软的捏!
看准了哪一处的对手最没用、最好欺,那就用最大的力量,最快的速度,对着那里突围。
这样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眼前三帮人,拿杀猪刀的那帮家伙,只有险儿这样的日天或者是真正的蠢货才会去惹。
我们不是日天,更不蠢。
那伙学生,他们也许打架不行,但是他们刚被打不久,还有一股火气在!所以,他们的表情要狠些,脚步也要快些。
那么最好打的就是班长以及他的那几个战友,就凭他们那种英俊潇洒的身形步伐。
他们适合泡妞、阅兵,但就是不适合砍人。
所以,我选择了他们!
果然,在我的田鸡钵和小二爷他们的三把凳子甩了过去之后,班长他们整齐潇洒的步伐乱了起来。
同一时间,我们也冲到了面前。
当一个小子手中那把类似于金丝大环刀一样华丽的刀劈到我身上的时候,我手上那一整瓶装着啤酒的酒瓶也“嘭”的一声在他脑袋上爆开。
接下来我就见识到了自从打流以来从未见过,也没有听过,可算是绝无仅有的奇观。
我被这把“金丝大环刀”砍到的肩膀下方一点传来了一阵疼痛,但是这种疼痛却不是那种刀划过皮肤之后的尖锐痛感,而是一种在骨头里面的隐隐作疼。
像什么呢?就像,就像,就像……
靠,居然像铁棍打的!
刀砍到了怎么会出现铁棍的感觉?
实在忍不住这种诧异的感觉,有史以来第一次,我在打斗发生的时刻,用那么零点几秒低下了头去瞟了一眼我的伤口。
我见到了更为诡异的一个现象,我的肩膀还在疼,但是光着的膀子上看不到一丝出血的痕迹,皮肤上留下的只是一片被钝物砸过后的青白之色。
在我好奇的目光中,这把“金丝大环刀”的主人歪歪斜斜地倒了下去,带着一斤啤酒的玻璃酒瓶砸在脑门上还是有重量的。
当时没空多想,但是后来我想通了。
刀砍上去却像棍打,原因只有一个。
那把刀没有开锋!
这个孙子,居然拿着一把没有开锋的刀去砍人!
我们能逃脱生天,不是没有道理啊!
转眼间,我们就和班长那伙人纠缠到了一起。
我的眼前再也没有了别人,那一瞬间,小二爷、简杰、地儿、班长、夜宵摊、食客、街道、马路全都消失不见。
剩下的只是手上那半截闪着寒光,滴着酒液的玻璃瓶和眼前那一个个肉晃晃的脖子、脑袋。我的心中也没有了其他的想法,我只想要插,用手上的唯一可以救我的这半截酒瓶去插。
插出一条属于我,也属于我的兄弟的活路。
时间仿佛特别快,又好像过了无数个世纪一样的漫长。
我只记得自己不断伸手抓人,抓到了之后,根本就不考虑对方的攻势,只顾对着脑袋、脖子、胸膛等地方插。
不知道插了多少下,插了几个人。
我只记得突然“嗡”地一下,有那么一两秒钟,除了某种类似于落地钟才能发出的“嗡嗡”声响在脑袋中回旋,以及淌过脸上的热辣辣液体之外,我什么也感觉不到。
看来并不是每个人的刀都没有开锋的。
然后,一股力量把我推得猛然往前冲去:
“走!!!”
地儿的声音。
我醒了过来。
前面一片空旷,除了七倒八歪的桌子之外,已经没有其他人,只有小二爷正在向前快速奔跑的背影。
回头看过去。
地儿和简杰就在我身后一步之遥,拿杀猪刀的那几个人跑到了离我们最多四五米之处,那伙学生当中已经有人加入了战群。
我转身,一把抓起背对我,正举刀砍向地儿的人的头发,毫不犹豫,一酒瓶对着脸部一侧就插了下去……
“啊——”
剧烈的惨叫响起,我将那人推向人堆之中,猛地一下把简杰扯了出来。
“走!!”
身后惨叫依然,在人们短时间的呆滞中,一头是血的我带着同样鲜血直流的两人随在小二爷背后,转身向着学校旁的一条小巷跑去……
这一次被伏击,我们四个人都受了大大小小的刀伤。
我的脑袋顶上靠近右侧的地方被划拉开了一条大口子。
还好,不是杀猪刀!
除了需要休养几天,不太方便回家吃饭睡觉了之外,我们都没有什么大碍。
但是,这是运气。
上天给的运气。
当看到拿杀猪刀的那伙人从车上跑下来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一点。这绝对不是那两个和我们打架的小子能安排的事,也绝对不是光凭班长的能力就能搞定的事。
就算幕后的黑手不是皮财鱼的头马金子军,那也至少是归丸子亲自安排。
他们一直都在暗中准备着办我!
以前我们虽然想到归丸子那边也许会报仇,但毕竟也只是在揣测中等待,等待归丸子他们是否有所动作。
而现在,我已经确定了。
确定他们有办了我的心。
这件事虽然让我受了伤,但是爆发要比不爆发来得好。
事出突然之下,我们还能全身而退。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遇到了他们的精心谋划呢?
只怕后果就不是今天这么简单了。
一直以来,我都有着一个信条,一个从三哥那里学到的信条:
先下手为强!
既然你要办了我,那我就先办了你,而且,面对这样的敌人,我要永绝后患!
发出骂声的人就是开始和我们打架的那两个学生,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伙人。如果说班长那伙人的家伙是时尚化的话,那么眼前这批人手上的家伙就是多元化。
西瓜刀、铁棒、木棍、板砖……什么都有。
不过,比起班长那边而言,这些人表情要狠些,脚步要快些。
我们被围了!
方才几秒钟之前那丝还有些轻松写意的微笑凝固在了嘴边。
看到班长几人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好笑,再看到这伙学生之后,我已经笑不出来,我开始明白接下来的会是一场苦战,必定要吃大亏的苦战。
但是,真正让我们四个人都觉得事态严重到甚至连打都不能打,最好尽快逃开的原因,是另外一个声音。
尖锐的刹车声。
两辆飞快刹住的车停在了我们正前方的马路上。
一辆红色的士,一辆银色小面包。
几乎在车刚停稳的一刹那,两辆车门就已经纷纷打开,冲出了一伙人来。
这伙人不帅。
一点都不帅,灰头土脸低着脑袋,甚至都看不清大部分人的面貌。
因为他们实在太快,下车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连话都没有听到一句,黑压压一片直接就扑向了我们这边。
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样黑灰色,看上去有些邋遢不堪的东西。
我们兄弟也相当熟悉的东西。
杀猪刀!
这绝对不是在砍人,砍人用不着拿这么多把杀猪刀,他们是要办我!
那一刻,从小二爷、地儿、简杰的眼中,我看出了极大的惊恐,我想我自己也一样,一如那天我们打班长时,他眼中的惊恐。
山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
所幸,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点是——我们不是刚出道打流的这个班长,我们是刀口舔血,在道上讨生活讨了好几年的九镇六帅。
我知道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和沟通,小二爷他们也一定会明白我想要做的是什么,这是我们兄弟多年以来,在刀和血里面培养出的默契。
所以,我马上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端起桌上熬得滚烫的一钵红烧田鸡,连汤带钵对着左边的班长那伙人泼了过去……
顾不得误伤无辜,在周围的食客和班长一伙人的躲避、痛呼之中,我抄起座上的一瓶啤酒,尽最大的速度往左边冲了过去,边冲边大喊了一声:
“走!!!”
随后,我就很欣慰地看到小二爷他们三个人领会了我的意思。
因为,在我身形刚动的那一刹那,我的余光看到三把凳子也“呼呼呼”地从我身边飞了过去,飞向了班长那伙人当中。
四个人人手一支啤酒,跟在飞舞的凳子后面冲了过去。
记得我在看黄易的《大唐双龙传》时,有过一个情节。
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有一支人数很少的精锐骑兵,叫玄甲精骑。每逢对战,他必定亲自率领这支部队,以狂风般的速度去冲击对方最强最硬的部分。
每战必胜!
这叫擒贼先擒王,又或者叫夺人之势。
我想这一定是对的,不然李世民不会得天下,更没有开创大唐盛世的资格。
但这是兵法,是用来打仗的,而不是打流。
我们是打流,是打架,绝对不是打仗。
所以,这样做必死无疑。如果我们学李世民,装玄甲骑兵冲向那伙拿着杀猪刀的人,我相信结果一定是谁都跑不掉。
还会被砍成真正的玄甲骑兵!
我的经验告诉我,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方法:
柿子要捡软的捏!
看准了哪一处的对手最没用、最好欺,那就用最大的力量,最快的速度,对着那里突围。
这样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眼前三帮人,拿杀猪刀的那帮家伙,只有险儿这样的日天或者是真正的蠢货才会去惹。
我们不是日天,更不蠢。
那伙学生,他们也许打架不行,但是他们刚被打不久,还有一股火气在!所以,他们的表情要狠些,脚步也要快些。
那么最好打的就是班长以及他的那几个战友,就凭他们那种英俊潇洒的身形步伐。
他们适合泡妞、阅兵,但就是不适合砍人。
所以,我选择了他们!
果然,在我的田鸡钵和小二爷他们的三把凳子甩了过去之后,班长他们整齐潇洒的步伐乱了起来。
同一时间,我们也冲到了面前。
当一个小子手中那把类似于金丝大环刀一样华丽的刀劈到我身上的时候,我手上那一整瓶装着啤酒的酒瓶也“嘭”的一声在他脑袋上爆开。
接下来我就见识到了自从打流以来从未见过,也没有听过,可算是绝无仅有的奇观。
我被这把“金丝大环刀”砍到的肩膀下方一点传来了一阵疼痛,但是这种疼痛却不是那种刀划过皮肤之后的尖锐痛感,而是一种在骨头里面的隐隐作疼。
像什么呢?就像,就像,就像……
靠,居然像铁棍打的!
刀砍到了怎么会出现铁棍的感觉?
实在忍不住这种诧异的感觉,有史以来第一次,我在打斗发生的时刻,用那么零点几秒低下了头去瞟了一眼我的伤口。
我见到了更为诡异的一个现象,我的肩膀还在疼,但是光着的膀子上看不到一丝出血的痕迹,皮肤上留下的只是一片被钝物砸过后的青白之色。
在我好奇的目光中,这把“金丝大环刀”的主人歪歪斜斜地倒了下去,带着一斤啤酒的玻璃酒瓶砸在脑门上还是有重量的。
当时没空多想,但是后来我想通了。
刀砍上去却像棍打,原因只有一个。
那把刀没有开锋!
这个孙子,居然拿着一把没有开锋的刀去砍人!
我们能逃脱生天,不是没有道理啊!
转眼间,我们就和班长那伙人纠缠到了一起。
我的眼前再也没有了别人,那一瞬间,小二爷、简杰、地儿、班长、夜宵摊、食客、街道、马路全都消失不见。
剩下的只是手上那半截闪着寒光,滴着酒液的玻璃瓶和眼前那一个个肉晃晃的脖子、脑袋。我的心中也没有了其他的想法,我只想要插,用手上的唯一可以救我的这半截酒瓶去插。
插出一条属于我,也属于我的兄弟的活路。
时间仿佛特别快,又好像过了无数个世纪一样的漫长。
我只记得自己不断伸手抓人,抓到了之后,根本就不考虑对方的攻势,只顾对着脑袋、脖子、胸膛等地方插。
不知道插了多少下,插了几个人。
我只记得突然“嗡”地一下,有那么一两秒钟,除了某种类似于落地钟才能发出的“嗡嗡”声响在脑袋中回旋,以及淌过脸上的热辣辣液体之外,我什么也感觉不到。
看来并不是每个人的刀都没有开锋的。
然后,一股力量把我推得猛然往前冲去:
“走!!!”
地儿的声音。
我醒了过来。
前面一片空旷,除了七倒八歪的桌子之外,已经没有其他人,只有小二爷正在向前快速奔跑的背影。
回头看过去。
地儿和简杰就在我身后一步之遥,拿杀猪刀的那几个人跑到了离我们最多四五米之处,那伙学生当中已经有人加入了战群。
我转身,一把抓起背对我,正举刀砍向地儿的人的头发,毫不犹豫,一酒瓶对着脸部一侧就插了下去……
“啊——”
剧烈的惨叫响起,我将那人推向人堆之中,猛地一下把简杰扯了出来。
“走!!”
身后惨叫依然,在人们短时间的呆滞中,一头是血的我带着同样鲜血直流的两人随在小二爷背后,转身向着学校旁的一条小巷跑去……
这一次被伏击,我们四个人都受了大大小小的刀伤。
我的脑袋顶上靠近右侧的地方被划拉开了一条大口子。
还好,不是杀猪刀!
除了需要休养几天,不太方便回家吃饭睡觉了之外,我们都没有什么大碍。
但是,这是运气。
上天给的运气。
当看到拿杀猪刀的那伙人从车上跑下来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一点。这绝对不是那两个和我们打架的小子能安排的事,也绝对不是光凭班长的能力就能搞定的事。
就算幕后的黑手不是皮财鱼的头马金子军,那也至少是归丸子亲自安排。
他们一直都在暗中准备着办我!
以前我们虽然想到归丸子那边也许会报仇,但毕竟也只是在揣测中等待,等待归丸子他们是否有所动作。
而现在,我已经确定了。
确定他们有办了我的心。
这件事虽然让我受了伤,但是爆发要比不爆发来得好。
事出突然之下,我们还能全身而退。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遇到了他们的精心谋划呢?
只怕后果就不是今天这么简单了。
一直以来,我都有着一个信条,一个从三哥那里学到的信条:
先下手为强!
既然你要办了我,那我就先办了你,而且,面对这样的敌人,我要永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