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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杀意浓 道左故人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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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人,和青楼女一样,都是这个世界有人类以来,最为古老的几种行业之一。从古到今,无数的江湖儿女,或被迫,或自愿,沦落其中,不得翻身。

    浪迹江湖有着寻常人体验不到的风险,被弱肉强食的残酷法则所淘汰的概率几乎高达十之八九。每一个历尽千辛万苦,奇迹般幸运地度过一次又一次劫波,最终得以风风光光站到顶点,并且活了下来的成功个体,只要将他们的经历写下来,都会是一个世人无法想象,无法相信,疯狂而又炙热的传奇。

    譬如杜月笙、华青帮、廖光惠、皮财鱼……

    当然,类似于这些万分之一的存在,并不足以成为一个人走上这条道路并且心存侥幸的理由。

    但是,我却始终坚信自己可以。

    因为,正是这种信念才让我坚持到了现在,如果连这一点都开始动摇,那我就已是一无所有。

    自从得知黄皮归来的那天起,我就始终在留意着九镇道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尤其是得知他与老鼠联手一起办了明哥和牯牛,正式向义色宣战之后,我更是无时无刻不在私底下进行着密切关注。

    我当然知道,这场战役还远远没有完结,后面一定还会有某些可怕的事情发生。

    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黄皮的下一个目标居然就是我本人。

    当初兵行险着,抱着必死之心救出张总之后,一直到现在,我都很少再去省城。

    先撇开背后那位位高权重,稳居庙堂,捏死我胡钦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的谈先生不说。单凭葛朝宗、龙云二人的身份势力,以及他们和我之间所接下的仇隙而言,省城一地对于我胡钦,就已经不再是要去就去,适宜居家旅游、喝酒泡妞的寻常地方了。

    更何况后来,我还曾不止一次的收到过风声,葛朝宗对我恨之入骨,多次在不同的场合扬言说,迟早要办了我。

    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

    我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我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

    我知道,虽然张总器重我,廖老板看好我,可如果我真的落入了上面三人其中之一的手里,那么,他们二位也并不见得就真会拼尽全力,替我出头。

    毕竟在他们迈向成功的这条路上,我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冒出来,可以帮他们办事的胡钦。

    一将功成万骨枯,保帅可弃马前卒。

    这些道理,他们远远要比我了解得通透。

    不过,纵然话是这么说,人却永远都不可能主宰命运。

    这一次,我终归还是免不得要去一趟省城。

    形式主义的中国人向来讲究一个双喜临门,喜事总爱选在佳节。所以,每到临近年底的时候,结婚的人总是特别多。

    好几年前,和樊主任一起合作放篙子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朋友,也是樊主任当时的顶头上司。此人姓谢,五十出头,老家也在九镇,为人精明,长袖善舞。一直以来,在很多事情上,都曾经对我和樊主任照顾颇多。

    后来,他步步高升,去年的时候,调入了省城一个职权部门任职。但是,彼此之间并没有断了联系,每到逢年过节,我和樊主任还是少不得要去登门拜访,孝敬孝敬。

    今年底,他的儿子结婚,早在三个月前,就给我打了电话,通知我去吃喜酒。前几天,樊主任也专门约了我,说到时候一起去。

    我当然是不能不去的。

    为防万一,那天我并没有开自己的车,而是专门借了一辆朋友的广州本田,一大早,就去九镇接上樊主任,一起赶往了省城。

    还记得出门之前,母亲给我说:“胡钦,你路上开车小心点,今朝雨落得大,开慢点啊!早点回来,什么时候回来啊?”

    对于母亲习以为常的啰唆,我颇不耐烦,随口答了一句:

    “就是吃个酒,搞完事就回来哒,你这么啰唆干什么。一两个小时的路,又不是远得很,未必不回来啊?”

    当时,我说这话的意思,只不过是想要告诉母亲,这么近,我今天不回来,难道还要开到明天吗。

    谁知道,这一去,别说明天了,我居然真的差一点就永远不再回来。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养成了一个特俗的习惯:任何情况之下,都不再说任何不吉祥的话。

    如同所有有权有势的场面人一样,谢主任家里的婚宴也办得相当隆重。

    樊主任去找邻桌的领导喝酒去了,我独自坐在一堆素不相识的人群中间,呆呆望着那一对在至亲好友的祝福下,有些羞涩却又依旧忍不住紧紧相拥在一起的新人。

    新郎官的年纪看上去应该和我差不多,干净俊朗的脸上,散发我们这般年纪应该有的那种朝气蓬勃,乐观向上的光芒。美丽大方的新娘子,紧紧挽着他的臂弯,依偎在他的身旁,看向他的眼神里,荡漾着无边无际的快乐与满足。

    在客人们的哄闹声中,他们对望、宣誓、承诺,然后相吻。

    突然之间,我就产生了一股不可抑制的失落感。

    他们活在我曾经活过的那个世界当中,他们的身上,有着我再也无法拥有的那些东西:一份正当而令人羡慕的职业,一个温暖安定的家庭,一位体贴相爱的伴侣,无数真挚诚恳的祝福。

    我想,他们一定会白头到老,儿孙满堂。

    但是我呢,我永远都只能做一只活在阴暗处的野狗,孑然一身,然后老朽,死去。

    人生路,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婚礼完毕之后,樊主任还要留下来和谢主任聊聊天,叙叙旧;而我则想顺便去看看正在城市西边,大河对面大学城里读书的弟弟。

    告辞一声,相互约好晚点见面的时间后,我独自一人驱车赶往了河西。

    我始终都还记得,年幼时的弟弟曾经给我说过的一句话:“你就只和你那些狐朋狗友亲!”

    虽然当年弟弟是童言无忌,但每当想起这句话,都会让我感觉亏欠了他许多。

    其实,弟弟出来读书之后,很少回家,我们也已经很久不见,不知不觉间,他已长大。几根稀疏的胡髭让他的脸上逐渐显出了一份成熟,甚至已经开始有些明显的抗拒讨厌我对于他过分亲密的拥抱和嬉闹了。

    我不怪他。

    因为,我知道,他还并没有成熟到能够明白:在我的心中,他永远是那个露着小鸡鸡坐在屋门前,被人欺负了,就大哭着喊“哥哥”的小屁孩;他也不会知道,朋友是亲,可是,我却把他当作自己的一个部分。

    到的时候,弟弟已经等在了大学门前。阳光之下,他一如身边无数个擦肩而过的学子一样,身上有着一种令我羡慕到死的书卷气息。

    我带着弟弟一起来到了附近最好的一家酒楼。

    看得出来,中国大学教育体制产业化改革之后,那些已经变成了官员、商人的领导老师们,对于学生的无情压榨到了何种地步。从头到尾,弟弟都像是一个从来没有吃饱过饭的流浪儿,对着一满桌的菜肴,狼吞虎咽。

    他说,每天食堂里面的伙食,三元钱一份的肉菜看不到肉,一块五一份的蔬菜看不到油。

    我问他为什么不在饭馆里面吃,如果钱不够花,我给他寄。

    其实,弟弟并不缺钱,但他是一个好学生。

    他说,学校领导规定为了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必须要在大学食堂就餐,而他身为学生干部,应该以身作则。

    无可奈何之下,我不由得一阵心酸。

    我想要好好陪下弟弟,陪陪这个寄托了我自己太多梦想太多未来在他身上的年轻人。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单独相处了,我想要把这个短暂而美好的下午,留在彼此心中,变成永恒。

    可惜,这一点平凡简单的小憧憬,我却并没有机会去实现。

    当一个原本绝对不可能会出现的人,就那样突如其来站在了我面前的时候,我终于领悟到了三哥当年的那句话。

    出来混,迟早要还。

    当时,我和弟弟是坐在那家酒楼一楼邻靠大街的窗边位置上,透过弟弟已变得宽阔厚实的肩膀,斜斜看去,就是酒楼的大门。

    闲谈中,我无意间看到一个人走了进来,停在大门旁边,浑然不理迎上前的服务小姐的询问,自顾自地左右搜寻了几眼之后,目光滞留在了我的身上,然后,就笔直朝我这边走了过来。

    起初,我并没有太过在意。

    我并不认识这个人,我以为他只是凑巧对着我的方向,实际上看的是坐在我身后位置上的某个人。

    但是随着彼此距离越来越近,我也渐渐有些紧张起来。

    我确定被他目光锁定的那个人就是我,我甚至都从他颇为专注的眼神里,看出了几分狐疑和揣测。

    我的嘴巴开始有些发干,在弟弟看不见的桌面之下,我悄悄打开随身拎包,将手伸了进去。

    当冰冷的金属质感从指间传来的那一刻,这个人终于站在了我的面前。

    他默默盯着我,没有丝毫礼貌与顾忌,坦然得就像是一个久居高位的上位者,在审视着自己的部下。

    紧张的气氛中,已经察觉到了异常的弟弟,停下手中飞舞的筷子,抬起头看了看那个人,又看了看我,眼神中冒出的紧张和担忧让我心碎千片,羞愧交加。

    那一刻,我暗自下定了一个决心:如果来的真是葛朝宗、龙云他们的人,哪怕是拼死,我都一定要远远跑开,至少跑到不会让弟弟受到一点危害,不会让弟弟看到我血溅五步的地方。

    所有的黑暗,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就够了。

    我双脚一动,刚要站起身,耳边却响起了一个与省城方言截然不同的,正宗的九镇口音:

    “是,钦哥吧?”

    当我从轻缓柔和的语气中,察觉到来者似乎并没有敌意之后,我始终悬在半空的心和刚刚抬起的屁股一样,“呼”地一下就落回了原位。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个人,从他的眼神和表情里,我看不出任何的东西。

    我意识到了这个人的不凡,单单就是他所表现出的那股浑然天成的沉着与克制,如果没有经历过无数的磨砺,如果没有习惯了说一不二的身份或实力,就绝不可能轻易拥有。

    光华内敛,不怒自威,说着容易,却从来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

    这不是一种性格,而是本事,千锤百炼才得来的本事。

    可是这样一个不凡之人,一个来自于九镇,喊我“钦哥”的不凡之人,我又怎么可能完全没有一点印象。

    他,到底是谁?

    极度诧异当中,我微微点了点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回答,来人脸上的表情就突然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他脸颊上的肌肉剧烈跳动了两下,两瓣厚厚的嘴唇一咧,眼中冒出了一道真诚而激动的光芒,大笑着伸出手掌,似乎想要拍我,却又意识到不妥,临时停在空中,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干脆就手舞足蹈了起来:

    “哈哈,钦哥!你不认得我哒?哈哈哈,你真的不认得我哒?”

    原本陌生的面容,在他兴奋激动的话语中,隐约变得有些熟悉起来,我皱着眉头,仔细在脑海中搜寻着那些被忽视的记忆。

    然后,我就听到一句让左右邻桌们纷纷侧目的大吼传入了耳中:

    “钦哥,我是大民啊!”

    大民?!!!

    近似于魂飞魄散的震惊之下,我几乎是不受控制地瞬间睁大了自己双眼。

    已经悠然远去的岁月中,那些快要被淡忘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出,浮现在脑海,一幕连着一幕。

    那个又黑又瘦,打扮邋遢,面目可憎,不言不语像根尾巴一般跟在小兵儿后头,却在狂暴凶猛、不可一世的卫立康踢向小兵儿的时候,一把将卫立康拉开,大声说“给个面子,别搞了!”的小流子。

    那个被打得满头是血,瘫坐在墙角,却恍若不疼,反而看着劝架的我露出感激一笑的年轻人。

    那个犯下凶案前,还记着要找我报恩,帮我办人的乡下佬。

    那双纵然寒冬时分,却依旧穿在脚上的肮脏人字拖。

    血洗医院时癫狂悍勇的身影,多年来九镇最暴戾的行凶者……

    可是,面前这个人,除了依稀熟悉的容貌之外,他分明不是。

    “钦哥,你真不记得我哒?我就是那个时候跟着小兵儿一起玩的小麻皮啊,你们办他的时候,我当时也在场,你还帮过我的!钦哥,记得吧?”

    飞快的话语随着喷溅的吐沫星一起舞动在空气当中,眼前的男子无比期待地看着我,终于与记忆再次重合的脸上,笑意盈盈。

    “猴儿闯广东,老鼠吹北风,鸭子何其勇,黄虎正当中,若要人莫惹,义字明长空。”

    我早就已经无数次地听旁人说起过,被赶走的黄虎回来了,但回来的黄虎却不再是黄虎,而是飞虎。

    因为,他插上了两只翅膀,两只注定能够帮助他飞跃到义色那片长空之上的翅膀。

    多年之前,那两只翅膀血洗九镇医院,酿出惊天大案,立下无双凶名,抛父弃母,天涯海角,飘落无根,最终却不知为何归拢到了黄虎麾下。

    添翼猛虎,裹挟着前仇旧恨,滔天怨毒,从千里之外,再次杀回了这片江湖。

    大小民!

    好一个出身微末,却让无数人闻风胆寒寝食难安的大小民。

    当初小巷一别,本应后会无期。

    可如今,你却来了。

    因缘际会,我们终归还是解不开命运的结。

    不敢置信的我,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是穿着光鲜笔挺的名牌衣服,脑袋上留着流行而得体的发型,宽大的手掌中很随意地拎着高档手机与汽车钥匙。

    丝毫谈不上帅气,甚至依然透着几分凶横之气的五官,也因为这身行头与发自内心的自信,变得顺眼好看。

    整个人虽然站在原地没动,但阳刚果决之气,却犹如是一柄利刃般威凌四射,风采迫人。

    这个人,怎么可能是大民。

    可是,那张越发熟悉起来的面容,那几分似曾相识的笑意,却分明都在提醒着我,让我不得不信。

    他,真的就是大民!

    究竟是什么样的生活,可以让一个人发生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命运的雕刻,又是何等神奇!

    无数个念头在我的心底一闪而过,我笑着伸出手,对他说:

    “大民?真没想到是你大民!你变化太大了啊。我都没有认出来,真是得罪了!”

    大民飞快地握住了我的手,表现得甚至有些手忙脚乱。

    宽厚温暖的感觉随着他手掌大力的摇动不断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