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狙击手对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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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片荒无人烟的老林子,有好几百平方公里,直接连接到缅印那边的丛林。
拔地而起的榉木,郁郁葱葱,树冠盘根交错连成一片,遮天蔽日。进入丛林后,光线立马暗了下来。地上是一层厚厚的,已经有些糜烂的树叶,散发出一股子难闻的瘴气。
有毒的!
因为无人涉足,到处都生满了灌木,荆棘,各种从未见过的杂草,层层叠叠,挡住人类前进的脚步。
杂草丛中,空洞的树干里,四处可见火色蜥蜴,色彩斑斓的毒蛇,还有巴掌大的毒蜘蛛。
远处,几声鸟啼响起,听着像婴儿啼哭。
这便是丛林。
在这种一眼望不到边际,看不到天的地方,寻常人进入这种地方,呆上一天就会患上一种丛林综合症。它让人变得更压抑,焦躁,绝望。
不出三天,寻常人便会死在老林中。
或许是因为疾病,因为丛林中的水可不能乱喝,要不就是晚上睡觉被蚊子给叮的一身包,然后各种疾病缠身。
也可能是因为毒蛇猛兽,被咬死,被毒死。
要不就是饿死。
其实丛林中遍地是食物,只是普通人难以分辨,不知道该怎么找到这些东西。
总之,这可不是常人能呆的地方。
而秦天,一进入丛林后,就放佛鱼入大海一般,连迈动的脚步都变得欢快许多。
他将狙击枪背在身上,猫着身子,放佛灵活敏锐的猎豹,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自由穿梭,如履平地一般,脚步丝毫没有懈怠过。
他必须尽快找到洞穴的出口所在,一旦郑晓彪那边交上手,牲口组的人极有可能,会派人将东西送出去。
大概狂奔了十来分钟,身后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响声,其中还夹杂着高爆手雷的轰鸣声。
想来,那边已经交上手了。
秦天加快步伐,直奔印缅交界地狂奔而去。
估计出口应该会在那边,即使没有,他也可以先跑过去,再迂回寻找。
全力奔跑中的秦天,比起传说中的野人也不遑多让,一个窜步,人便已消失在数米开外。
又过了七八分钟,离印缅边境不远的地方,狂奔中的秦天,猝然顿住脚步,踮着脚尖,猫着身子,藏在一大树的树干后边。
论丛林作战,秦天是好手,刺客更是顶尖高手。
那个家伙,即使在冰天雪地,丛林,沙漠,他从来都赤脚。磨了这么多年,脚掌上那厚厚一层老皮,都快有皮鞋厚了,不夸张的说,钉子都扎不进去。
在丛林中飞速前行,刺客几乎可以不发出一点声息的,而且,他天生就懂得藏匿。
饶是秦天,只要他不释放出杀气的话,秦天也很难在丛林中找到他。
但是,相刺客那样的人,毕竟占极少数。
前边不远处,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
有人。
穿过树叶间的缝隙,一只眼眸探了出来。
是牲口组的人。
一,二,三……
秦天靠着树干,从声音上来判断,这附近最起码也有二十好几个人,三五米一个人,端着机枪,呈扇形包抄过来。
他们再找谁?
嗅了嗅,湿稠的空气中还夹杂着一丝血腥味。
有人死了。
显然,在他们抵达这之前,这里就已经发生过战斗,并且死了人。
不管敌人的敌人是敌人还是朋友,先把敌人干了再说。
深吸了一口气,秦天把狙击枪拆了下来,装上消音器,架在树干上,瞄准其中一个牲口组成员的眉心处,并且扣下扳机。
“噗!”
一声闷响。
瞄准镜中,百米开外,那个牲口组的成员,脑瓜瞬间开裂,炸成肉泥。与此同时,他的躯干放佛被铁锤砸中,骤然倒飞三五米,撞在树干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八嘎!”
离死者不远的另一个牲口组的成员,面色剧变,怒吼一声,端着机枪就准备开枪。
然而,又一声枪响,接着,又一个牲口倒在血泊中。
这时,听到枪响后,附近牲口组的成员,纷纷冲这边跑了过来。一边狂奔,一边漫无目的疯狂扫射。
借助树干间的空隙阴影,秦天连忙换位。
狂奔数十米后,秦天再度停下,架着狙击枪开始反击。
“噗噗!”
在其他地方,狙击手开一枪就必须换位置,否则,一旦给对方发现,他们就危险了。而在丛林中,秦天可以开上两三枪,对方都不定找到的他所在的方位。
这边说狙击手在丛林作战的优势。
“突突突!”
不知不觉中,一具具尸体暴尸荒野,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有七八个人死在秦天枪下。
对方终于怒了,咆哮着,不要命的冲着秦天这边方向狂奔而来,一边呼叫增援,一边疯狂射击。
高速行驶中的子弹,将秦天附近的树杈,枝叶,扫射的断了一地。
刺耳的枪响,打破老林的死寂。
远处,一群鸟类四散纷飞。
“噗噗!”
又两个牲口倒下。
秦天将狙击枪就地一扔,继而,摸出锈色斑斑的子母刀,绕道狂奔。
三分钟后。
仅剩下不到十个牲口来到秦天刚刚蹲守的地方,地上一杆长枪,静静躺在那儿。却放佛死神的镰刀般,泛着慑人的寒芒,就在不久前,这柄枪刚刚结束十个人的性命。
“瓦塔西,秘密马戏,穿的那么少,郊区哪里去挖。”
这是日语?
大概意思就是:妈的!把他给我揪出来,弄死他。
于是,牲口组的人再度散开,端着枪,猫着腰,冲前边搜索过去。
其中一个牲口,长得就……用一首著名通俗儿歌来形容就是: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一脸疙瘩痘。
疙瘩痘走在最后头,他抱着机枪,手指搭在扳机上。滴溜溜的眼珠子四处转动着,找寻秦天的下落。
猝然,脖子上一凉,疙瘩痘暗道不好,下意识,他反手一拍,一巴掌冲对方胯下宝贝疙瘩拍了下去,夹杂着强劲的劲风。这一巴掌要是落实了,小丁丁都要废了。
从这儿,便可看出牲口组成员的不同之处。
寻常人脖子被勒住,或者被人架了一把尖刀的话,第一时间会做的是双手掰着对方的胳膊,以便让自己可以呼吸。或者,抓着尖刀,免得对方割伤喉咙。
因为喉咙很脆弱,这是身体的本能,让人产生主观意识,去保护脆弱的部位。
经过尝试的训练,人的本能是可以改变的。
这个疙瘩逗,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保护脖子,而是攻击秦天。通过攻击秦天,也可以做到保护自己。
但是,他面对的是秦天不是别人。
秦天把小丁丁往前一顶,藏在疙瘩痘菊花深处,与此同时,右手一拉。
嗤的一声,一抹温热的血花喷射而出,泛着奇异光泽的血珠子挂在嫩绿的草叶子上。
秦天拖着尸体,藏到一簇人高的杂草丛中,继而,踮着脚尖再度摸了上去。
直到他解决掉三个人之后,对方才发现不对劲。二十个人,就只剩下这几个了。刚刚还是搜捕的猎人,眨眼间就变成猎物。直到现在,他们才意识自己根本就不是藏匿在黑暗中的那个人的对手。
因此,他们聪明的集在一块,免得一一被秦天给抹杀。
剩下最后七个人,他们也没有再继续搜捕下去,围成一团,扎一堆,一个个拿枪瞄准一方。像只刺猬一样,生满了刺,让人难以靠近。
等到增援部队赶到。
死寂的老林中,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好似整个世界都沉寂在死寂当中,一点生气都没有。连虫鸣鸟叫都没有,昏暗的林子里,显得极其的诡异。
放佛一整片的老林子都是死的。
空气中,一股子浓郁的血腥味,夹杂着的浓浓的死亡气息,在人群中弥漫开。
从嚣张狂妄的猎人,眨眼睛变成嗷嗷待宰的羔羊,这种落差着实叫人难以接受。
一帮人,惶惶不安,瞪大瞳孔,盯着阴暗的角落。
就在这个时候,其中一个牲口瞳仁猛烈收缩。只见,盘根交错,密不透风的树冠中,一根黝黑的枪管伸了出来。
“突突突!”
******
谢谢幻雨小童靴的打赏,加更1章。
这是一片荒无人烟的老林子,有好几百平方公里,直接连接到缅印那边的丛林。
拔地而起的榉木,郁郁葱葱,树冠盘根交错连成一片,遮天蔽日。进入丛林后,光线立马暗了下来。地上是一层厚厚的,已经有些糜烂的树叶,散发出一股子难闻的瘴气。
有毒的!
因为无人涉足,到处都生满了灌木,荆棘,各种从未见过的杂草,层层叠叠,挡住人类前进的脚步。
杂草丛中,空洞的树干里,四处可见火色蜥蜴,色彩斑斓的毒蛇,还有巴掌大的毒蜘蛛。
远处,几声鸟啼响起,听着像婴儿啼哭。
这便是丛林。
在这种一眼望不到边际,看不到天的地方,寻常人进入这种地方,呆上一天就会患上一种丛林综合症。它让人变得更压抑,焦躁,绝望。
不出三天,寻常人便会死在老林中。
或许是因为疾病,因为丛林中的水可不能乱喝,要不就是晚上睡觉被蚊子给叮的一身包,然后各种疾病缠身。
也可能是因为毒蛇猛兽,被咬死,被毒死。
要不就是饿死。
其实丛林中遍地是食物,只是普通人难以分辨,不知道该怎么找到这些东西。
总之,这可不是常人能呆的地方。
而秦天,一进入丛林后,就放佛鱼入大海一般,连迈动的脚步都变得欢快许多。
他将狙击枪背在身上,猫着身子,放佛灵活敏锐的猎豹,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自由穿梭,如履平地一般,脚步丝毫没有懈怠过。
他必须尽快找到洞穴的出口所在,一旦郑晓彪那边交上手,牲口组的人极有可能,会派人将东西送出去。
大概狂奔了十来分钟,身后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响声,其中还夹杂着高爆手雷的轰鸣声。
想来,那边已经交上手了。
秦天加快步伐,直奔印缅交界地狂奔而去。
估计出口应该会在那边,即使没有,他也可以先跑过去,再迂回寻找。
全力奔跑中的秦天,比起传说中的野人也不遑多让,一个窜步,人便已消失在数米开外。
又过了七八分钟,离印缅边境不远的地方,狂奔中的秦天,猝然顿住脚步,踮着脚尖,猫着身子,藏在一大树的树干后边。
论丛林作战,秦天是好手,刺客更是顶尖高手。
那个家伙,即使在冰天雪地,丛林,沙漠,他从来都赤脚。磨了这么多年,脚掌上那厚厚一层老皮,都快有皮鞋厚了,不夸张的说,钉子都扎不进去。
在丛林中飞速前行,刺客几乎可以不发出一点声息的,而且,他天生就懂得藏匿。
饶是秦天,只要他不释放出杀气的话,秦天也很难在丛林中找到他。
但是,相刺客那样的人,毕竟占极少数。
前边不远处,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
有人。
穿过树叶间的缝隙,一只眼眸探了出来。
是牲口组的人。
一,二,三……
秦天靠着树干,从声音上来判断,这附近最起码也有二十好几个人,三五米一个人,端着机枪,呈扇形包抄过来。
他们再找谁?
嗅了嗅,湿稠的空气中还夹杂着一丝血腥味。
有人死了。
显然,在他们抵达这之前,这里就已经发生过战斗,并且死了人。
不管敌人的敌人是敌人还是朋友,先把敌人干了再说。
深吸了一口气,秦天把狙击枪拆了下来,装上消音器,架在树干上,瞄准其中一个牲口组成员的眉心处,并且扣下扳机。
“噗!”
一声闷响。
瞄准镜中,百米开外,那个牲口组的成员,脑瓜瞬间开裂,炸成肉泥。与此同时,他的躯干放佛被铁锤砸中,骤然倒飞三五米,撞在树干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八嘎!”
离死者不远的另一个牲口组的成员,面色剧变,怒吼一声,端着机枪就准备开枪。
然而,又一声枪响,接着,又一个牲口倒在血泊中。
这时,听到枪响后,附近牲口组的成员,纷纷冲这边跑了过来。一边狂奔,一边漫无目的疯狂扫射。
借助树干间的空隙阴影,秦天连忙换位。
狂奔数十米后,秦天再度停下,架着狙击枪开始反击。
“噗噗!”
在其他地方,狙击手开一枪就必须换位置,否则,一旦给对方发现,他们就危险了。而在丛林中,秦天可以开上两三枪,对方都不定找到的他所在的方位。
这边说狙击手在丛林作战的优势。
“突突突!”
不知不觉中,一具具尸体暴尸荒野,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有七八个人死在秦天枪下。
对方终于怒了,咆哮着,不要命的冲着秦天这边方向狂奔而来,一边呼叫增援,一边疯狂射击。
高速行驶中的子弹,将秦天附近的树杈,枝叶,扫射的断了一地。
刺耳的枪响,打破老林的死寂。
远处,一群鸟类四散纷飞。
“噗噗!”
又两个牲口倒下。
秦天将狙击枪就地一扔,继而,摸出锈色斑斑的子母刀,绕道狂奔。
三分钟后。
仅剩下不到十个牲口来到秦天刚刚蹲守的地方,地上一杆长枪,静静躺在那儿。却放佛死神的镰刀般,泛着慑人的寒芒,就在不久前,这柄枪刚刚结束十个人的性命。
“瓦塔西,秘密马戏,穿的那么少,郊区哪里去挖。”
这是日语?
大概意思就是:妈的!把他给我揪出来,弄死他。
于是,牲口组的人再度散开,端着枪,猫着腰,冲前边搜索过去。
其中一个牲口,长得就……用一首著名通俗儿歌来形容就是: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一脸疙瘩痘。
疙瘩痘走在最后头,他抱着机枪,手指搭在扳机上。滴溜溜的眼珠子四处转动着,找寻秦天的下落。
猝然,脖子上一凉,疙瘩痘暗道不好,下意识,他反手一拍,一巴掌冲对方胯下宝贝疙瘩拍了下去,夹杂着强劲的劲风。这一巴掌要是落实了,小丁丁都要废了。
从这儿,便可看出牲口组成员的不同之处。
寻常人脖子被勒住,或者被人架了一把尖刀的话,第一时间会做的是双手掰着对方的胳膊,以便让自己可以呼吸。或者,抓着尖刀,免得对方割伤喉咙。
因为喉咙很脆弱,这是身体的本能,让人产生主观意识,去保护脆弱的部位。
经过尝试的训练,人的本能是可以改变的。
这个疙瘩逗,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保护脖子,而是攻击秦天。通过攻击秦天,也可以做到保护自己。
但是,他面对的是秦天不是别人。
秦天把小丁丁往前一顶,藏在疙瘩痘菊花深处,与此同时,右手一拉。
嗤的一声,一抹温热的血花喷射而出,泛着奇异光泽的血珠子挂在嫩绿的草叶子上。
秦天拖着尸体,藏到一簇人高的杂草丛中,继而,踮着脚尖再度摸了上去。
直到他解决掉三个人之后,对方才发现不对劲。二十个人,就只剩下这几个了。刚刚还是搜捕的猎人,眨眼间就变成猎物。直到现在,他们才意识自己根本就不是藏匿在黑暗中的那个人的对手。
因此,他们聪明的集在一块,免得一一被秦天给抹杀。
剩下最后七个人,他们也没有再继续搜捕下去,围成一团,扎一堆,一个个拿枪瞄准一方。像只刺猬一样,生满了刺,让人难以靠近。
等到增援部队赶到。
死寂的老林中,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好似整个世界都沉寂在死寂当中,一点生气都没有。连虫鸣鸟叫都没有,昏暗的林子里,显得极其的诡异。
放佛一整片的老林子都是死的。
空气中,一股子浓郁的血腥味,夹杂着的浓浓的死亡气息,在人群中弥漫开。
从嚣张狂妄的猎人,眨眼睛变成嗷嗷待宰的羔羊,这种落差着实叫人难以接受。
一帮人,惶惶不安,瞪大瞳孔,盯着阴暗的角落。
就在这个时候,其中一个牲口瞳仁猛烈收缩。只见,盘根交错,密不透风的树冠中,一根黝黑的枪管伸了出来。
“突突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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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幻雨小童靴的打赏,加更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