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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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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这个天气空气里的水分特别受煎熬,仿佛多呆一分钟就会被蒸发掉,如同不曾存在过。叶世风和余芳芳又在一起在饭堂吃午饭了。其他教官议论纷纷,本来警官大学里面,关于他们两个人是情侣的绯闻已经炒得沸沸扬扬了。

    “有没有觉得她们都在看我?果然我魅力不可挡吧,哈哈。”叶世风夹着一块肉就咬着,嚼着含糊不清地说。

    余芳芳就知道他们胡说八道,不过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不跟他共餐吗?她还不觉得传言影响到她正常生活,她甚至觉得这个传言还挺好的,替她挡下了一部分追求者的干扰。她吃着豆腐,说:“你在病房里面有没有给其他惹麻烦?”

    想到了妹妹步幼京被冤枉的那案子,叶世风果断地摇了摇头。

    “没有啊。”

    “我就不信了,之前朵昔还跟我说,你老外跑。”

    “哦,你还向朵昔打听我啊,看来真的好喜欢我呢。”

    气氛忽然僵了下来,余芳芳不打算回答他。叶世风本来还以为她会生气地反驳他呢,没想到几天不见了,忽然温柔了几分?他还真的不习惯。

    “还被你发现了啊。是啊,我去找了个护士当妹妹,还招惹了一个贤惠的女医生,还有认识了一个那什么富三代女病人。”

    余芳芳嚼着饭菜就有点食不知味了,瞪着他就像是之前一样地大骂:“你这个混蛋还调戏我,你去调戏其他美女啊,还护士妹妹?恶心!什么医生什么病人都招惹,你真是一分钟都停不下来!”

    叶世风嬉皮笑脸地看着她大骂,心里倒是踏实了几分,她会骂他就还正常。

    两个人吃过午餐就分开了,叶世风要回公寓睡个午觉,余芳芳要往校医那里走过去。听到叶世风对这个新校医的评价是:让人不放心。余芳芳对于身边危险的人,总是要去靠近的,因为她不能让她的学生备受折磨。

    “你好啊,小芳芳。”白千古一看到余芳芳就笑着说。可是,白千古的笑,一向都阴森森的,让人看了心里毛毛的。

    坐在凳子上的张攀看到了余芳芳,连忙用手遮着受伤的眼,不敢看余芳芳。

    余芳芳差点以为她看错了,颤抖着的双唇说:“千古?”他不是已经壮烈牺牲了吗?他当年不是战死在敌人的地下室里吗?但是他现在居然还一身女人打扮,还留了长发。以前她就觉得他身材有些纤细,如果是女人,那一定很漂亮。

    “啊,是我。很吃惊吧,我活下来了。是你无法想象的煎熬。”白千古耸耸肩,一脸漠然说。“就是你看到的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样,是不是很开心?”

    不。

    余芳芳的单调世界里,只有千古的名字绝对不会是让她开心的名字。看来,他变成女人了,不知道是该说不幸中的万幸,还是该替男人默哀。余芳芳非常了解他的性格,他是个恶魔。以前他就是她的特警教官,千古。千古折磨过的女孩不可计数,而她也不例外,只不过对她,他还算是比较仁慈了。因为她以前年少无知,第一个暗恋的对象就是千古。当时她不会告白,因为他跟她不可能。

    “你长大了呢。来来,让我抱一个。”白千古说完,向她伸开了双手。

    余芳芳不想靠近白千古,但是她还是走向她了,因为她知道如果她不靠近她,她会有什么后果。

    白千古拥抱着余芳芳的这一幕让张攀看到了,只不过是像姐妹一样的拥抱,但是于他们而言,却是不同意义的。

    白千古感受到余芳芳的身躯微微的颤抖,凑着她的耳朵低声说:“你这么漂亮真好啊,有没有男朋友?不过有我在这里,谁也当不了你的男友,你说是吧?”

    这样一听,不熟悉白千古的人一定会以为白千古喜欢余芳芳,但是余芳芳懂他,就知道他的城府极深。千古很久以前就擅长说这类听起来痴情的话,魅惑无知少女。余芳芳有点艰难地开口问:“这次你的任务又是什么?”

    以他的能力,活下来了,肯定是要做任务的。余芳芳才不会天真地认为,他会为儿女私情而来到她的身边。

    “嗯哼,不愧是我栽培过的人才。是啊。我要是成功了,我就发大财可以娶你了。等我吧,不准让其他男人住进了你的心房。”白千古还是阴森森地笑着说。

    余芳芳很想说,你都变成女人的模样了,还想娶她?这不是折磨人吗?她苦笑了一下,应该不会有人知道,她现在那暴躁的脾气就是以前让千古折磨出来的。很久以前,她承受着父母的宠爱,即便是面对苛刻严肃的父亲,她也还是个听话乖巧的温柔女孩子。

    “哦,好久不见,我送个见面礼给你。”白千古放开了余芳芳,就指着张攀身边的一条蜜蜡色的狗,接着说。“记得以前你很喜欢狗,特地给你准备的。”

    余芳芳看到这只大狗,脸色就不好了,好一会儿才说:“不会是公狗吧?”她很久以前就不喜欢狗,尤其是公狗。

    “是公狗啊。我训练过的,你放心,它很聪明的,除了喂养它的主人,其他人都会咬。”白千古一脸无害地说。换句话来理解危险的意思,就是如果她忘记喂养它,它说不定会咬她了。

    “嗯?不喜欢吗?不喜欢。那我就卖给狗肉店吧……”

    余芳芳连忙回答说:“喜欢,喜欢。”她虽然怕狗咬,但是她不吃狗肉,看到狗那忠诚的眼睛,她会觉得它很可怜。她一个人住公寓,养只狗也没关系了。她这样安慰着自己想。

    张攀看着余芳芳一脸复杂地把狗带走,忍不住哈哈大笑地说:“她怎么看到你就像便秘一样,哈哈,那只狗是她的债主吗?她那个小心翼翼的眼神。没想到脾气暴躁的她也有这一面啊。”

    “你笑够了没有。”白千古被他笑着心里烦躁,伸出一只手指按着他的伤口,说。“我们感情很好。”

    张攀马上就憋着笑,说什么感情好,他才不信,她刚才那眼神根本就是不想看到白千古。

    余芳芳把那只长毛狗安顿在公寓里,叹了一口气,才摸摸它的脑袋,它就亲昵地舔了舔她的脸。逗得余芳芳脸有点痒,哈哈大笑了。

    “好,我就叫你风狗好不好?风狗。哈哈。”余芳芳已经想象到叶世风如果听到她这样唤它,一定会愤怒地问她是不是骂他是狗。全世界那么多个叫风的名字,何况大自然也有风啊,她看到它的毛长,叫它风狗不行吗?她还是咬定了就叫它风狗。

    余芳芳洗了一把脸,然后才去教学楼上课了。她还特地把那拐杖带过去了,把拐杖还给了李半城。看着那有点旧了的拐杖,李半城抚摸着拐杖上雕刻的纹路,说:“这个我送出去,就不会要回来了。”

    “那我也用不着了。还给你吧,难道你希望我下次再受伤再用吗?”余芳芳的公寓里非常简单,不用的东西不是丢掉就是送人,她从来不留下纪念品。这个干练的风格,也是千古逼出来的。以前她整理房间,总是还剩下一大堆的东西,看起来很乱,千古是她父亲信任的特警教官,他进入了她的房间,就一把她的东西都摔到了地上。

    “把有用的留下来,不用的都丢掉。舍不得丢掉就送人。你不干净利落一点,你会很累。我们特警都要轻装上阵,你这样子,还没等你完成任务,你就会嫌包袱重。”

    当时,余芳芳还特别苦恼,犹豫着哪些有用,哪些没有用,哪些舍得,哪些舍不得。

    “有用也分对你现在有用的和对你以后有用的。不管舍不舍得,没用都要放下。包袱越少越好,决战的时候不是演电视剧戏里死了戏外活得好好的,就是拼个你死我活。谁背得包袱最重,谁就先死。”连教她收拾房间都要联系到战斗心理去,这就是千古。

    她都那样子说了,李半城没办法,也只能收下了。

    看到林朵昔的座位空着的,余芳芳问了一句:“林朵昔无故缺席吗?旷课?”

    郑展鸿皱了皱眉,看向身边的萧乐宫,说:“她上午来上课了吗?”

    萧乐宫同时回答郑展鸿和余芳芳,面不改色地说:“上午,鸿哥请假了。她上午来了,下午她没有请假。”

    郑展鸿就不高兴了,他来上课,她就不来?跟他玩躲猫猫吗?昨晚他为了她一夜都没睡,一直在用手机网上联系其他人帮忙找她,她呢,回来了也不跟他说一声。而且他实在太困了就睡了一个上午,他没上课,她也不会关心一下他。

    余芳芳继续转过身,在黑板上板书,她心想昨天不是还好好的一起吃饭吗?怎么忽然就旷课,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想着什么时候找个时间,跟叶世风聊聊林朵昔这个学生到底怎么了。在她的记忆中,林朵昔一向都是个好学生,她的课程,她从来都没有无故缺席过。今天下午,林朵昔还是第一次旷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