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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拉拢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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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上的黑暗让人一下子就忘了白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刺眼的,蠢蠢欲动的邪恶正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他可能已经察觉到了,而她还不知道。

    因为当她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她停下脚步,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了了,那刀就抵在她的身前,她只要再走上前一步,那么她就要被刀刺入身体了。而那种被刀捅入的痛苦,是那样似曾相识,令她差点窒息了。她还能怎么办,现在她脸色苍白,把她的教官教她的防狼术全都还给了教官,脑里一片空白。

    “要钱要命?”流氓说。他的脸影响在黑暗中,甚至让人看不清他的模样,只是林朵昔也用她的眼角努力去看他的样子,却只能看到他的帽子、墨镜和口罩。

    杨南笙一旦发现林朵昔停下来的模样有些奇怪,就赶紧去到她的身边了。他抓着她的肩膀,叫了一句:“你怎么……”就看到了那个男人靠近她,而他的手里正拿着匕首。

    “少管闲事啊,你有钱吗?两人的钱都交出来。”流氓阴暗地说着。他的语气是那样贪婪,就好像多了一个人,他就能得到更多的钱,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不像便宜的衣服,可是他却要当流氓,杨南笙已经猜得到他八成会骗女人的钱花了。他一拳就揍了过去,另外的一手抓着林朵昔往他的身后一丢,就跟那个流氓打了起来。

    林朵昔没站稳就跌倒了,只是跌倒在地上,仰望着杨南笙揍那个流氓,那个流氓用匕首狠狠地划向杨南笙的眼睛时,他瞬间就躲开了,伸手抓着流氓的握着匕首的那只手,疼得那流氓都握不住匕首,掉到地上了。紧接着,杨南笙一脚踹向他的肚子,看着他被他踹飞,还要走向他。

    林朵昔这才知道原来他们黑帮的人打架那根本就不是被迫无奈,简直就是热爱打架。对方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杨南笙还是不肯放过对方,亲眼目睹会有一种让人觉得他要置对方于死地的恐惧。

    在杨南笙还没打算停下来的时候,林朵昔赶紧走上前,第一次主动抱着杨南笙的手臂,试着温柔地对他说:“好了,我们走吧。”

    杨南笙还不想放弃,作为黑帮一分钟,对暴力和热血有一种莫名的向往,但是看到她都这样了,看在她的份上,他才收手了,临走前还不忘狠狠地剜了那流氓一眼,丢下狠话:“这个女人是我的女票,你下次再敢招惹她,我让你死无全尸。”

    这话说地太狠了,就连林朵昔都忍不住缩回了她自己的手了,她怎么觉得杨南笙有一种杀人狂魔的感觉呢?该不会是她的错觉吧?还是说,每个黑帮混得还好的男人都是这副恶魔模样?如果说杨南笙和王越都是恶魔,那么在林朵昔眼里,温淡就是魔物了。明明讨厌她,还折磨她,还死不放开她,真是可怕的魔物。

    只不过就算是这样,林朵昔还是不得不跟他们走在一起,因为她现在没有其他的路可以走了。如果还有其他的路,她又怎么可能跟这种人走在一起,那会让她感觉命悬一线,哪怕杨南笙在她的身边,不会让她受伤,可是她并不想跟这种男人在一起。

    “你知道我在这个世上最喜欢的男人是谁吗?”林朵昔站在杨南笙的身边,还是要说这种话,她以为杨南笙很爱她,所以她以为她说这种话就能伤害到她,以为她这样子,他就离开她,可是她错了。

    “你喜欢叶世风啊,那又怎么样。你跟我睡了啊,你就是我杨南笙的女人。”杨南笙说得那么理直气壮,差点就让林朵昔甩了他一巴掌,他还敢说出口,那分明就是乘人之危,他还敢这么理直气壮,他哪里做得对了?他居然一点愧疚感,一点罪恶感都没有,这是多顽劣的人品,多可恶的性格,才能说得出口。

    杨南笙当然不觉得有问题,在他那崩坏的世界观和崩坏的爱情观来说,他认为所有抢到的东西就是他的,借给他钱,到了他手里的也是他的,就不准备还钱了,反正到了他的手里,别人休想再次从他的手里拿走了,他就是那样可恶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又怎么会顾忌林朵昔喜欢哪个男人,他就是掠夺的野兽,她不过就是只逃跑的兔子。

    有只小猫,比如步幼京,也许会是个例外,可是她并没有出现在他的视线内,就不会影响到他的计划。按他的老大的原计划,林朵昔是他必须拉拢的人,到时要把她栽培成为二代魂异的,绝对不能有差错,就算是赔上他的‘爱情’,他也是毫不在意的。反正对他来说,他不可能守着一个女人的,他想要的就是无穷无尽的财富。而贪婪,就是他的本性。

    林朵昔很想对他发火,因为他是这样坏的人,她又有些怕他,那火焰又消退了不少,像是这样的男人,她是要多讨厌他,才能让他离开她,她现在都在想着这事,如果她知道真相就是杨南笙装作喜欢她,她一定会笑出眼泪来,他装得还像真喜欢她一样。可是,她现在还蒙在鼓里,在那个人的伪装演戏之下,她现在烦恼的事情根本就没有烦恼的必要,可惜她还是烦恼了。

    爱情里面的女人的智商通常为零,所以女人失恋之后都不会像男人失恋之后还念着前女友像是意犹未尽似的一样想男友,大都是对前男友一副被狗咬了一口还踩了狗屎的一副嫌恶的样子。

    “你别这样可怜兮兮的表情看着我啊,我不是陪着你吗?你如果对我有什么不满意,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改的。”杨南笙过马路的时候伸手牵着林朵昔冰冷的手,温和地对她说。

    任何一个女生面对一个崇尚暴力的男人对自己展示温柔的一面,都会忍不住有点类似荣幸感浮现心头。似乎自己有魅力,已经把对方拿下了,这样的自信就建立起来了——可是林朵昔不一样,她现在心里就只想着叶世分,她现在只盼着回到警官大学。

    “亲爱的,如果你累了,就告诉我。我会背着你,或者抱着你的。”杨南笙不死心地继续对她说甜言蜜语,虽然她没有甩开他的手,可是她也并没有搭理他。女人不说话,那就是最大的哭声。而且她不说话,他就无法靠近她的心,所以,他得想方设法让她回复他的话。

    “就快到了警官大学啊,我真是舍不得你呢。你真的就这样离开我的身边,要回到那群欺负你的人里面吗?不如不读书了,跟我们老大混吧,怎么样?”杨南笙挑了挑眉,建议地说。

    林朵昔忽然停下脚步,疑惑地看着他,说:“是你说的?还是我的师父说的?”

    “真是的,你还怀疑你的师父吗?当然是我说的啦,他希望你读完大学的啊,是我觉得你读下去一点意思都没有,不要浪费时间在这些事情上了,跟老大学点有用的事情吧。”杨南笙边说则,握着林朵昔的手稍微加了一点力度,能感觉到林朵昔的手心在冒汗。

    林朵昔当然也不想读书了,只是她之前听到叶世风和余教官说过她,劝她继续读书,因为现在这年头,没有一个大学毕业证,找份好工作都不好找了,更何况,她还是个没有背景的孤儿。她才读下去,不过她到了现在,想到姐姐不在了也不会马上泪流满面,只是她根本就想不起来,她的梦想是什么,她为什么要读警官大学。

    “我不读书,跟师父混,我能有钱花吗?”林朵昔天真地问。

    “当然了,老大挣很多钱的啊,你跟他学,肯定能挣更多的钱。不过,你要知道,他不准你不读书,你要是想清楚了,我就要帮你说服他了。”杨南笙还说得特别有诚意,仿佛为了她就算是得罪老大也在所不辞,那语气林朵昔根本就看出来一丝虚假的成分。

    “好吧,我再考虑一下。”林朵昔其实没什么好想的,只是她喜欢的男人在警官大学,所以她还舍不得离开那个地方。倘若在那里没有她喜欢的男人叶世风,或许她会在刚才,马上就答应了杨南笙。

    “你别让我等太久啊,时间久了,怕是不好劝他啊,至少要在你毕业之前决定好啊,是不是?”杨南笙的语气有些沉重,连最后一句话都带着一丝胁迫或是心理暗示的作用。

    林朵昔没有回答他,她最讨厌就是面对压迫气息了,就好像要被强制洗脑一样,可是她又错了,真正的洗脑是在细节上,潜移默化之中,神不知鬼不觉地利用了她,她还不自知。

    到了警官大学门口了,林朵昔感觉好像被谁盯着了一样,有一种焦虑不安的感觉,回头一看也没有看到什么。杨南笙注意到她这样,以为她想要对他说什么,就自恋地说:“啊,你是不是舍不得我呢,要不我让你抱一下吧,来吧,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