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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陆明水苦送黑发人

作者:在梦里走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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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冬天注定不会平凡,风比去年烈,比去年冷,雨水也特别多。早春似乎看不惯深冬慢吞吞的步调,恨不能快走两步,取而代之。可这雨又不像春雨,倒像夏日的雷雨,来得很突然,刚才还晴空万里,不几秒钟突然暴雨大作。

    学堂门口那棵梧桐树的叶子早在秋风肆虐时落得精光,光秃秃的枝干挡不住漫天而下的雨点,只能眼睁睁看着树下的尘土碎石被淋成地瓜稀饭。这都不紧要,只是苦了躺在树下的那几具尸体,严格一点说,应该只有两具尸体。

    看到天色骤变,小野早早下令把山田和户本抬进学堂,待天气晴好时火化,无论如何,骨灰都得带回国去。雨水很冷,似乎弄潮了人们的心。

    战争真不是什么好事,转眼又有两个人有家不能回。小野并没有叫人阻挡陆明水,这只是一个父亲在与儿子告别,总不能连这点亲情都抹杀。

    陆明水伏在陆金生身上,哭得死去活来,再冷的雨水也冷不过他的心。白发人送黑发人,一次就够折磨,没想到陆金生这个夭寿仔让他送了二次。

    前次当逃兵,以为已经在劫难逃,已经做了死掉的准备,也把该流的眼泪流了,该伤的心伤了。没想到又突然从天而降,还带回来了这么许多荣华富贵。以为可以过上好日子了,又突然被打死。起起伏伏的心情,放在年轻人身上都难以收拾,何况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悲伤,随着冰冷的雨水四处蔓延,在泥土地上积成一洼一洼的回忆,把原本平整的地面变得千疮百孔,也把原本平整的心变得千疮百孔。老人突然站了起来,仰天长啸,任由雨水冲进嘴里,流入喉咙。苦的,涩的,难道这就是雨水?难道这就是生活?

    都是这个害人的妖精,都是这个不要脸的疯女人。要不是她,凭金生仔的本事,怎么可能轻易就被什么八路军杀害?女人,天生就是祸水。可惜,金生仔还是没有躲过。老人颤颤巍巍走到那具一丝不挂的女尸身边,唾了一口浓痰,抬起沾满泥浆的脚底,狠狠踩下去,一下,两下,三下。

    小野站在窗口看着门外疯癫的老头,突然想起远在老家的父亲,心里一震,叫士兵拿伞出去帮老人遮遮雨。陆明水也不领情,似乎有雨和没雨一样,脚仍机械地踩踏着,像个钟摆,不知道接下去还有什么动作。

    女尸本来就背面朝上,几经踩踏后,一张脸在泥地里磨得完全失去原有的模样,就算翻过身来,也再看不清楚是谁。这就是报应,生前以脸蛋身段迷惑男人,死后却被一个老男人踩在脚下,连一张脸都无法保全。

    所谓世事无常,大抵就是如此。林婉莲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就这样死去。小野也觉得有些惋惜,那晚的眉目传情还历历在目,可惜伊人已经随雨而逝,香消玉殒,如地上的泥土。这算不算是来两蛋村的收获,如果算,应该还有更深入的故事,比如床笫之欢,甚或把手言欢,你侬我侬。可惜,故事戛然而止,毫无顿点,毫无过度。

    也好,多情总被无情恼,还不如一直无情,更好当个冷面郎君,杀他再多支那人也不会心疼眨眼。想罢,干脆不再看,让士兵烫来一壶米酒,就着花生米,自斟自饮。难免又想起陈远方,要是他在,到厨房弄两个小菜,再来碗热汤,就好了。

    陈远方也死了。小野抽了抽嘴角,冷峻的脸上写满不屑,嘲笑自己竟然为了一只微不足道的支那猪的伤怀。虽然陈远方讨人喜欢,要找一个一模一样的比较难,但找个档次低点的代替应该也不是难事。等那些埋葬陈远方的队员回来,从中挑一个就是。

    正想着,陈乐乐冲进办公室,整个人淋成落汤鸡。小野一眼认出这个刚才对话过的年轻人,心中暗喜,也不说话,示意陈乐乐坐下一起喝酒。乐乐不敢,虽然心中鄙视鬼子,但是突然还和一个高高在上的队长一起吃饭,还真无法适应。

    小野也不勉强,低头啜了一口酒,用生硬的中文问:“人的,埋好了?”

    “埋,埋好了。”陈乐乐有些结巴。

    小野认为是紧张,对这个年轻人又多了一分好感,问:“你的,什么的名字?”

    “陈,陈,乐乐。”

    “乐乐,乐乐,好名字,比远方好,比远方好。”小野没抬头,夹了一颗花生米放入嘴里,又问,“会做饭吗?”

    “会,会的。我做饭那在全村都是有名的,女人不算的话,没几个男人能比得过我。”几句问答之后,陈乐乐的心情放松许多,自然而然在小野面前坐下,端起酒杯啜了一小口。

    小野很满意,冲着陈乐乐友好地笑了笑,又啜了一口酒,缓缓道:“你的,明天,来部队做饭。”

    “啊?什么?”

    “你,明天,来,部队,做饭,明白?”

    “明白,明白明白,谢谢太君,谢谢太君。”陈乐乐没想到事情会这么简单,本来准备了一大堆斗智斗勇的台词剧本,没想到一句都没用上,光报了个名字编震服小野真弓,这也太他老母的扯了。不管扯不扯,任务的第一步算是完成。不一会儿,郑进财和其他几个队员也回来,守在学堂等候命令。

    到了午后,莫名其妙的雨才莫名其妙地刹住脚步,一颗大日头从云堆里挤出笑容,鄙视刚才发生的一切。小野扔了酒杯,叫陈乐乐带人把陆金生的尸体送回去,顺便把那具女尸埋了。

    陈乐乐出来时,陆明水已经拖着尸体走了一段,把一辈子的累赘都拖走,从此再也了无牵挂。上不上去帮忙?陈乐乐思考了三秒钟,最后还是把目光放在没穿衣服的林婉莲身上,可惜,现在只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再怎么美丽动人,也只能拉出去草草葬了,化作春泥更护花。

    隔日,陆家为陆金生办了一场葬礼,陆小乙特批从前线赶回来。对于阿哥陆金生的死,小乙一点儿也不吃惊,似乎都在意料之中的事。既然当了汉奸,早晚都是会死的,就算不会死,最后也会被雷公敲死。死了倒好,耳根清净,做人也能挺起腰杆。本来不打算回来,不过家里托人请假,再不回来说不过去,毕竟父亲年迈,不能老逆着他。

    葬完陆金生,陆明水吩咐李琴把家里值钱的物件都打包好,把陆小乙叫到跟前,吩咐他赶紧离开两蛋村,到城里去找姐姐陆胜男,免得留在村里招惹鬼子。特别交代以后不要跟联防队走在一起,当时陆金生有多红,最后不是落得如此下场,还不如远离是非,躲得越远越好。陆小乙说什么也不答应,顾不得阿哥新丧,拍拍屁股离家出走,不留下一片云彩。

    陆明水看着陆小乙活蹦乱跳的背影,哭得死去活来,大骂天公不长眼睛,害得陆家破落到现在这般地步。李琴也是终日以泪洗面,根本不想再出房门半步,整个人昏昏沉沉,就剩两个鼻孔还在出气。

    这样的境况,村里人都不知道。在这个关键的节骨眼上,谁也顾不了谁,都躲在家里不肯出来。要是陈蛋还在就好了。陆明水在孤独时经常会想起陈蛋,想起当年那个仗义的保长。可惜啊,那么好一个人就那样被彭钦定和连庆这两只白眼狼害死了。

    报应,一切都有报应。现在连家早都没了,彭家又成了乱党,这不是报应是什么?彭钦定这几天不知道死哪里去了,连个头都不敢露,当乌龟了吧。陆明水冷笑两声,坐在大厅椅子上看落日。

    日头落下去后,天就冷了,阴冷阴冷,连鸟都不敢出来叫唤,平时很猖獗的蝙蝠也不知道都飞哪里去了,只有一两只不要命的猫头鹰还在叫唤,声音怎么听都感觉像乌鸦。

    “乐乐,这个事情,你怎么看?”小野明知道听不懂陈乐乐接下来要说的一大通语言,但是阴冷的夜还是逼着他问一个类似于废话的问题。

    出人意料的是,陈乐乐没有回答,或者也回答了一句废话:“不知道。”

    小野哑然失笑,自言自语道:“对了,你不是远方君,也不是金生君,只是一只笨得不能再笨的支那猪,能懂得什么呢?你知道你们的国家很快就要属于我们了吗?知道你们的女人很快就要属于我们了吗?知道你们的一切很快就是要属于我们了吗?”

    “你说什么?”陈乐乐听得很吃力,一个字也没听懂。

    小野哈哈大笑,比划道:“花姑娘,花姑娘的,喜欢?”

    “呵呵,喜欢,可是我没有。”

    “我,以后,送你十个花姑娘,哈哈。”

    “那先谢谢太君了。”小野喝到兴趣,站到桌面上又是唱又是跳,还拉着陈乐乐一起跳。乐乐不喜欢这个日本舞蹈,直挺挺站着,表情很呆板。小野跳得很陶醉,好像置身于一个欢乐喜庆的庆祝场合,跳完一曲,恭敬跪在地上大喊:“大日本天皇万岁,万岁,万岁。”

    这就是一个憨子,陈乐乐突然笑了。这笑声很不合时宜,打断了小野朝圣的心情。小野突然拔出长刀,架在陈乐乐的脖子上,冷冷道:“跟着我说,万岁,万岁,万岁。”陈乐乐不敢抵抗,跟着学了三个万岁。小野就又丢了手中的刀,哈哈狂笑。笑罢有伏在桌面上痛哭,像个被甩了的男人。

    眼下这情况,小野比被女人甩了还痛苦。被派到两蛋村找武器,本来以为这是一块净土,结果竟然有八路军,凶险无比,仗还没打就已经损失了五个士兵,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着。如果空着撤回去,剩下几个人的性命应该能保住,可是任务没有完成,回去一样是个死。堂堂大日本皇军,哪有退缩的道理?

    “冲,冲,冲,冲。”小野狂吼。陈乐乐也跟着狂吼,时不时拿眼去瞟身边这个怪异的男人。

    突然,窗外又是一道金光直冲霄汉,闪得两个人的眼睛睁不开。

    “太君,太君,金光,你看,金光。武器又发光了,又发光了。”陈乐乐激动跳跃,好像那武器跟自己有很大关系,心里暗自庆幸,小野跳舞的时间没有与金光射出的时间相撞,不然就坏事了。

    小野似乎并不激动,也不看窗外,呆呆坐在椅子上沉思。

    “太君,金光,武器,不去看看?”陈乐乐的语言交流能力仅限于此,心中编的一大堆诱惑的话也说不出来。

    “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