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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回何处红茶汤似火,姜饼一人寒如冰

作者:七宝莲华次第开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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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季无疑是属于伦敦的。

    这座古老而现代的城在其余的四季里平淡无争,唯独在冬季的阴冷细雨之中,用每一把大大的雨伞和穿行于城市中的红色巴士来昭彰它的致郁系,城市变成忧伤的诗人,忧伤里还带着点儿自嘲和滑稽,是属于英国人特有的黑色幽默。

    清平馆在伦敦的门并不起眼,经营模式也十分低调,是一家会员制且需要引荐和预定的私房菜馆,坐落于著名的贝克街,外表看来是极其平凡的民居。多年来各色人等出出入入,多亏伦敦人一贯“各人自扫门前雪”的自我性格,从来没有人怀疑或者置喙过。比起这条街上福尔摩斯博物馆的热闹,清平馆简直不算什么。

    尽管今昭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是少年时给跪过的安爵爷Jeremy Brett的经典老版,但作为21世纪年轻有为平时也喜欢看看英剧美剧的女性,没看过《神探夏洛克》不知道卷福的大名,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更何况她不仅仅看过《神探夏洛克》,还看过《大侦探福尔摩斯》,为电影里裘德·洛和小罗伯特·唐尼红果果的基情目瞪口呆过。

    “腐国的影视作品,都太不矜持了。”太岁在补番时看到福莫一吻,捂脸泪奔。

    叮当一声风铃响,陈清平开门进来,在门厅收起湿漉漉的雨伞,脱掉长呢子大衣,将手里一个铁皮罐子放在来迎门的今昭手里。

    “这啥?”今昭晃了晃手里的铁皮罐子,里面似乎是坚果类的东西。

    “多香果。”陈清平换了室内鞋,给身后的人让了让。

    今昭这才看见,陈清平身后跟着一个高大的黑衣男子,鹰目高鼻,淡金色的头发和眉毛,看上去十分冰冷。

    “请进。”今昭挂起职业笑容,她英语不坏,基本的寒暄客套还是能对话的。

    那男人只是看了她一眼,便也收起雨伞换了室内鞋,脱掉大衣,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大步流星地跟着陈清平进来,在客厅一角的桌旁坐了下来。

    老周这会儿端来了锡兰红茶和苹果酥作为茶点,迎面而来的红茶香气驱散了外面的阴冷潮湿,橙红的茶汤上还晕有金色的汤环,配上清爽酸甜的苹果酥,极勾人食欲,可那位衣冠楚楚,面容冷漠的男人只是端起红茶嘬了一小口,便放下了槲寄生花纹的骨瓷茶杯,淡淡地端详起客厅里的算是中西合璧的混搭布置,眼光扫到今昭,咧嘴一笑。

    今昭觉得头皮都快炸开了。

    这实在是个没有办法形容的笑容,全然不像是他的气质那么森冷,但也笑容也绝不温暖,与其说这是一个笑容,不如说是一把利刃,一笑剖开五脏六腑,持刀人拿起你的心脏,还要嘲笑一下色泽不匀。

    非要形容一下,这个人冷峻的容貌,森冷的气质,优雅的举止,淡金色的头发和白皙的皮肤加上这个笑容,就四个字,鬼畜总攻。

    “天哪赶紧把他介绍给酒吞童子凑个CP吧!”太岁嘤嘤。

    “他可是全球著名的西方神鬼界特工塔乌鸦的首领喔。”朱师傅拿出一个颇具巴洛克风格的精致华美的手摇磨塞到今昭手里,“把你男神刚才拿回来的多香果磨成粉。”

    这边太岁在哗啦哗啦摇着手摇磨,那边朱师傅已经打发了鸡蛋小苏打等物,加了姜粉奶油白砂糖,擀成面饼,用姜饼人的模具抠出姜饼人来,心情颇佳地哼着一首法语歌给姜饼人用翻糖画着鼻子眼睛围巾扣子等装饰。

    细细一听,这首歌十分耳熟,应该是《玫瑰人生》。

    尼玛,这是多么高端的秀恩爱的手段啊,有没有考虑到单身狗小徒弟的心情!

    今昭自觉自己又受了刺激,手里加把劲儿,狠狠摇着手摇磨,一会儿就把多香果磨成粉一小碗粉末。这种果子的粉末散发着一种似胡椒非胡椒,似肉桂也有丁香,掺着罗勒和鼠尾草的混合香草味道,这种味道趁着厨房里暖呼呼的热度,显得格外温暖恬淡,似乎人生如此美好,灼灼其华。

    姜饼人很快就烤好了,棕黄色的身体,系着红白相间的围巾,别着绿色的枝桠,一个一个表情各异,但无一个不是快乐幸福的表情,如此高端的秀恩爱,太岁看了看朱师傅,无语哽咽。

    刚出炉的姜饼人有姜和多香果的辛香,一口咬下去,酥脆里有一些粗粝,这种有点粉粒粗糙的口感让姜和多香果的味道更加突出,仿佛看见篝火燃起,照亮壁炉前的土耳其羊毛地毯,摇椅上搭着法兰绒的暖膝,还放着一本读到一半的诗集。

    “做好了就给伯克劳拿过去吧,这本来就是他要的。”朱师傅指了指那个鬼畜总攻坐着的方向。

    “Paul Crow?乌鸦的那个Crow?”今昭大约猜到了,搞不好所有的特工塔乌鸦都是这个姓氏。

    “对呀。”朱师傅也端着一杯锡兰红茶坐在厨房一角的茶桌旁喝了起来。

    “说真的,还不如叫Crowley,好歹是地狱萌主呢。要不就Crawley,好歹是唐顿庄园。”今昭悻悻然将姜饼人一个一个装进垫了江米纸的童话图案的铁皮盒子里,端着铁皮盒子走了出去。

    “谢谢。”伯克劳接过铁皮盒子,又露出那个鬼畜笑容来。

    今昭差点手一抖,将整个盒子摔在地上,伯克劳伸手一拦,托住了今昭的手。塔乌鸦的手只有拇指指肚、食指与中指的关节因为握过红茶茶杯而有一点点温度,其余的地方冷得好像是冰雕一样,刺骨的寒意透过今昭的手背传来,一瞬间席卷全身,周围的桌椅、油画、枝形吊灯和那些混搭的布置全部都在这一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黑沉夜空,微微下着雨,密林的边缘的草皮空地上盖着一栋不起眼的木屋,塔乌鸦打着一把很大的黑雨伞,提着黑皮箱,向着那木屋缓缓走去。

    好么,太岁的点读笔技能被动启动了。

    今昭叹了一口气,这应该是这位特工头子最近的一段记忆,因为她自己的太岁体质而被窥见到,既然已经窥见,她技术又不熟练,无法轻易退出,也只能硬着头皮看下去。

    伯克劳走到那木屋的门前,随意掏出一把钥匙开门进去。

    木屋里是典型的欧式田园风,壁炉毛毯小油画,大约是因为狩猎季节的缘故,屋檐下还晾着一张狐狸皮。

    伯克劳将雨伞收也不收,随意放在地毯上,脱掉黑色的长风衣外套,坐在壁炉前面,从黑皮箱里拿出一本书和一盒子姜饼人,一边吃饼干,一边悠然自得地看起书来。

    今昭绕到伯克劳身后,看着那本诗集,那本诗集是手抄本,字体一路向左倾斜,是华丽繁复中带着锋锐的哥特体,那是叶芝的《湖心岛》,今昭对这首诗的印象,停留在美好浪漫,身不能至而心向往之的理想主义上,后来听同学们叽叽喳喳说这不是化妆品的牌子么,有点为之扼腕——一位诗人心中的豆角和蜂巢,竟然被堂而皇之地当做了化工产品的便条,这对于文学爱好者今昭来说,无异于哪个国产超市开架货叫了《春江花月夜》,有种不知所谓的自视甚高。

    不不不。

    今昭摇头把这些联想抛在脑后。

    眼下的诡谲之处并不是什么化工边角料或者具有便秘感的唇膏,而是这个鬼畜总攻在这里悠然自得吃吃看看,到底要干嘛。

    很快,今昭就知道他要干嘛了。

    因为,门声一响,一个比伯克劳更高大健壮的男人开门进来,一进门看见伯克劳坐在壁炉前,露出了一脸惊恐。

    这张脸上的惊恐,在一瞬间定格,因为一只手伸入了他的胸口,一秒钟不到,便取出了他的心脏。

    这一秒钟,伯克劳从摇椅上起身,拿起了脚边的大雨伞,还卷起了袖子,露出线条优美的一段手臂,而后将那手指修长,像是钢琴家一样漂亮的手,插入了对方的心脏,又在剜出心脏的一瞬间,用另一只手撑着雨伞,将飞溅出的点点血迹,挡在了雨伞的表面。

    仅仅是一秒钟。

    如果今昭不是处在记忆回放里,完全都捕捉不到伯克劳的动作。

    伯克劳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在这一套动作之前,对那将死的猎物微微欠身表示礼貌。

    一个冷静自持,优雅绅士的刽子手。

    这个人高大健壮的男人生命里的最后一幕,是一颗膨大的血色心脏,死而不僵地抽动,是他自己的最后的心跳。

    今昭下意识捂住自己的心口,尼玛,她一边儿看着都觉得疼得惊悚。

    伯克劳的将那颗心脏放进黑色皮箱,然后拿出一块儿手帕,一根一根手指地,仔细地擦去白皙皮肤上的血迹,而后一段一段放下白衬衫的袖子,从口袋里拿出银色的飞鸟形状的袖扣扣好袖扣,再放下西服的袖子,缓缓抚平一些细小的皱褶,而后又开始擦刚才用来挡着鲜血溅出的雨伞,再将用完的沾了血的手帕丢在壁炉里,从黑皮箱里又拿出一块儿白色的边缘刺绣的手帕折好放进口袋,随后收起诗集和饼干,最后拿出一瓶黑色的水,浇进了壁炉。

    壁炉里的火一瞬间变成了宝蓝色,今昭认识这种颜色的火,通常宝蓝色或者亮绿色的火,都是一个通道。果然,伯克劳伸手抓起死者的皮毛,将尸体丢进了壁炉,那宝蓝色的火焰砰地一声爆起,将那尸体吞没不见。

    今昭瞠目结舌,因为就在她转眼看着伯克劳的一系列动作的时候,那尸体已经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一只狼。

    一只颜色跟死者的头发一样,棕黑色有些斑白的狼,心口的位置有一个洞,汩汩流着血。伯克劳抓着这匹狼的脖子和皮毛,轻松地把这只看着有今昭两个重的狼,像是刚才丢手帕一样,丢进了宝蓝色的炉火里。

    伯克劳穿好大衣,整理了一下衣领,而后提起他的黑色皮箱,撑起他的大得有点离谱的黑伞,跟来时一样,淡然地离开木屋,还随手把木屋的门给锁上了。

    一切看上去毫无变化,狐狸皮还在随着风轻微摇摆,如果不进屋看不到地上一滩血迹的话,没有人能觉察这屋子里刚刚发生过一桩华尔兹一样优美流畅的杀戮,被杀死的,还是一只壮硕的狼人。

    喔!木瓜之城,哦不,暮光之城么!

    敢情刚才被秒杀的,是一只狼人啊!

    果然是到了神都伦敦了啊,神鬼都是魔幻风了!

    随着今昭的胡思乱想,一段记忆仿佛一集美剧播到了结局,突然黑屏,眼前又切换回了清平馆的客厅,伯克劳已经放开手,将那盒新做的姜饼人打开来,顺手拿出一块问今昭:“太岁,你要吃一块尝尝吗?”

    今昭看着伯克劳的右手,想起刚才就是这只手一秒破胸剜心秒杀了一只健壮的狼人,顿觉不好,干笑着拒绝:“不必了,我已经在厨房吃了几块了。”

    那伯克劳随手将那块姜饼人放进自己的嘴里,而后从口袋里抽出手帕擦了擦指尖,收好饼干盒子,起身离开,一系列动作冷指寒眸风衣长腿,有条不紊,十分优雅得体,就跟他杀人的动作一样。那长及小腿的风衣被夹着冷雨的风吹起一角,伯克劳撑起那把黑色的大伞,买入雨中。

    贝克街游人来往,与各色福尔摩斯主题的商品标志等物合影,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伯克劳这个气质独特,扮相奇特的走下了门外那段楼梯。

    扑啦啦。

    在今昭的眨眼之间,伯克劳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最后一级台阶,半空传来翅膀振动的声音,一只乌鸦飞过对面的屋顶,穿过了这冰冷的伦敦的雨帘,飞向视线所及之处,那高挺的阴沉的著名的伦敦塔。

    太岁举目远眺,这目光送给到目前为止,她见过的最优雅的绅士杀手,伯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