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麻烦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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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留胡子成吃了顿早饭,我就带他去火车站,把他送上了车,千叮咛万嘱咐的,让他一定要把密码记牢,卡千万不要弄丢了。
对此,他倒是觉得我特别啰嗦。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他闺女的命,他亲闺女的命。绝对不能有一丁点的闪失。
如果说开始我对胡子成还不是很信任的话,那么从我们交谈过后,我对他已经有了充分的认知,以及信任。
一个人就算他再混蛋,哪怕他做了一辈子的错事。但面对自己的骨肉,那份情是不会少一分的。他能选择为胡丽丽捐肝,就能看出在他稀里糊涂的外表下,藏着一个真正的父亲,所拥有的慈父之心。
我这里还有十万块钱,但是这钱我不会轻易的去动,现在还不知道胡丽丽的病,后续花销会有多大,最好是能用这十万块钱做点什么。
能让钱生钱,也就不必再在乎钱,到了那个时候,一切都不是问题。
做完了这一切,我去了大康家,不过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我打他的电话也没人接,最后是给哈士奇打了电话,才知道大康已经亲自上阵,人现在就在皇朝,并且让我马上过去,商量正经事。
我到皇朝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钟了,大康正在三楼的办公室里喝着茶水,手里还捧着一份当天的报纸。
见我闯了进来,他勉强的笑了一下,指了指旁边的沙发:“坐吧,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
我也不想再给他添太大的压力,嘴角一翘,笑道:“没事,放心吧二哥,我的事我自己可以解决,你现在不要分心想其他的,正事要紧。”
“恩,对了,你看看这个。”
他把报纸随手扔给了我,摇头苦笑:“我没想到这个骨头的动作这么快,不过他手下的这些人战斗力的确是彪悍啊,虹口街这些杂牌军,根本就挡不住他们的步伐。”
我将信将疑的接过报纸,一眼就扫到了头版头条,上面是一张大照片,警车和救护车纷纷赶来,地上躺了很多人,场面非常的混乱。
标题也特别的有意思,“花城虹口街发生械斗,造成数十人受伤,疑似黑.帮火拼”。
再一看时间,不得了,居然是昨天晚上,或者说是今天凌晨发生的事情,就在我回来的这个晚上,虹口街居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
见我如此惊讶的模样,大康哑然失笑,拍了我一下:“傻了?你他妈有点出息,这都是那个骨头干的,我想,现在不管是飞鹰帮还是狼盟,都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骨头已经成功的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但是,这么做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我费解的挠了挠头,不清楚骨头这样做的原因。
大康也没有明说,高深莫测的笑了笑,轻轻啜了一口茶水:“等等看吧,现在已经不需要急了,我想,上面肯定有人会找我们谈话的,到时候,你跟我一块去,你只管听着就行了。”
………………
这是一处带着复古风韵的老宅,古色古香的外形非但不显陈旧,反而给这里带来了一些历史遗留下的,那种经历了岁月变迁所带来的沧桑的美感。
此时正值上午,阳光正好,一个身穿唐装的高大青年,在凉亭里练着太极,他的动作不疾不徐,身上满是大家的风范。
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动作太过凌厉,体现不出太极的真髓,柔中带刚,以柔克刚。
“大少爷,已经查到了。”
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中年男子,从长门的方向大步走了过来,他的手里还捏着一个黄色的信封。
这个中年男子的手很大,手指很粗,而且上面全都是厚重的老茧,那都是因为练真功夫留下的痕迹,换句话来说,这个看起来相貌平平的人,绝对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唐装青年停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接过旁边的小厮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你先下去吧,钟叔,你我之间有事但说无妨。”
小厮鞠了个躬,转身离开。钟叔这才把信封拿了出来,从里面取出一张照片,放在了红木桌子上,“就是这个人,大少奶奶昨晚跟这个人在一块,两个人的关系……恕我直言,貌似很不一般。”
唐装青年“哦”了一声,拿起了照片。上面的人,是一个穿着白色衬衫,有着阳光的笑容,浑身充满英气的青年。
“就这么一个孩子,一脸的稚气,钟叔,你不会是搞错了吧?”
唐装青年看着看着,居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声中满是不屑。钟叔的表情不变,坦然道:“事关林家的声誉,必须要防患于未然。大少爷,你因为上次的事情已经得罪了老爷,万不可再出差错了。”
“恩,说的也是,那钟叔,这件事就交给你来办好了。”
唐装青年的脸色也是严肃了起来,手指头弹了弹照片上的那个人脸:“就这个人,马上去查,把他的所有底细给我查清楚,一点也不许遗漏,其实我也挺好奇的,呵呵。”
……………………
大康说的很准,中午吃完了饭,在接到胡子成的报平安电话后,我们果然得到了王天凯传来的消息。让我们明天晚上,去宏胜影院一趟。
我对这个宏胜影院一无所知,后来大康给我解释说,那就是狼盟旗下的产业,打着电影院的幌子,一般时候都不会对外开放。
帮里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聚会商议的时候,就会选择在那里,其实说白了,全都是掩人耳目的手段。
眼下没什么重要的事情,我想到了夏侯轻雪,或许是时候再跑一趟夏侯家了。上次跟夏侯风那个老东西聊的还算不错,他应该也不会太为难我。
本来我已经决定了,冒险去夏侯家看看,不过一个临时的电话,将我再次拉进了波澜中……………………………………………………………………………………………………
早上留胡子成吃了顿早饭,我就带他去火车站,把他送上了车,千叮咛万嘱咐的,让他一定要把密码记牢,卡千万不要弄丢了。
对此,他倒是觉得我特别啰嗦。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他闺女的命,他亲闺女的命。绝对不能有一丁点的闪失。
如果说开始我对胡子成还不是很信任的话,那么从我们交谈过后,我对他已经有了充分的认知,以及信任。
一个人就算他再混蛋,哪怕他做了一辈子的错事。但面对自己的骨肉,那份情是不会少一分的。他能选择为胡丽丽捐肝,就能看出在他稀里糊涂的外表下,藏着一个真正的父亲,所拥有的慈父之心。
我这里还有十万块钱,但是这钱我不会轻易的去动,现在还不知道胡丽丽的病,后续花销会有多大,最好是能用这十万块钱做点什么。
能让钱生钱,也就不必再在乎钱,到了那个时候,一切都不是问题。
做完了这一切,我去了大康家,不过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我打他的电话也没人接,最后是给哈士奇打了电话,才知道大康已经亲自上阵,人现在就在皇朝,并且让我马上过去,商量正经事。
我到皇朝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钟了,大康正在三楼的办公室里喝着茶水,手里还捧着一份当天的报纸。
见我闯了进来,他勉强的笑了一下,指了指旁边的沙发:“坐吧,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
我也不想再给他添太大的压力,嘴角一翘,笑道:“没事,放心吧二哥,我的事我自己可以解决,你现在不要分心想其他的,正事要紧。”
“恩,对了,你看看这个。”
他把报纸随手扔给了我,摇头苦笑:“我没想到这个骨头的动作这么快,不过他手下的这些人战斗力的确是彪悍啊,虹口街这些杂牌军,根本就挡不住他们的步伐。”
我将信将疑的接过报纸,一眼就扫到了头版头条,上面是一张大照片,警车和救护车纷纷赶来,地上躺了很多人,场面非常的混乱。
标题也特别的有意思,“花城虹口街发生械斗,造成数十人受伤,疑似黑.帮火拼”。
再一看时间,不得了,居然是昨天晚上,或者说是今天凌晨发生的事情,就在我回来的这个晚上,虹口街居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
见我如此惊讶的模样,大康哑然失笑,拍了我一下:“傻了?你他妈有点出息,这都是那个骨头干的,我想,现在不管是飞鹰帮还是狼盟,都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骨头已经成功的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但是,这么做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我费解的挠了挠头,不清楚骨头这样做的原因。
大康也没有明说,高深莫测的笑了笑,轻轻啜了一口茶水:“等等看吧,现在已经不需要急了,我想,上面肯定有人会找我们谈话的,到时候,你跟我一块去,你只管听着就行了。”
………………
这是一处带着复古风韵的老宅,古色古香的外形非但不显陈旧,反而给这里带来了一些历史遗留下的,那种经历了岁月变迁所带来的沧桑的美感。
此时正值上午,阳光正好,一个身穿唐装的高大青年,在凉亭里练着太极,他的动作不疾不徐,身上满是大家的风范。
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动作太过凌厉,体现不出太极的真髓,柔中带刚,以柔克刚。
“大少爷,已经查到了。”
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中年男子,从长门的方向大步走了过来,他的手里还捏着一个黄色的信封。
这个中年男子的手很大,手指很粗,而且上面全都是厚重的老茧,那都是因为练真功夫留下的痕迹,换句话来说,这个看起来相貌平平的人,绝对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唐装青年停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接过旁边的小厮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你先下去吧,钟叔,你我之间有事但说无妨。”
小厮鞠了个躬,转身离开。钟叔这才把信封拿了出来,从里面取出一张照片,放在了红木桌子上,“就是这个人,大少奶奶昨晚跟这个人在一块,两个人的关系……恕我直言,貌似很不一般。”
唐装青年“哦”了一声,拿起了照片。上面的人,是一个穿着白色衬衫,有着阳光的笑容,浑身充满英气的青年。
“就这么一个孩子,一脸的稚气,钟叔,你不会是搞错了吧?”
唐装青年看着看着,居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声中满是不屑。钟叔的表情不变,坦然道:“事关林家的声誉,必须要防患于未然。大少爷,你因为上次的事情已经得罪了老爷,万不可再出差错了。”
“恩,说的也是,那钟叔,这件事就交给你来办好了。”
唐装青年的脸色也是严肃了起来,手指头弹了弹照片上的那个人脸:“就这个人,马上去查,把他的所有底细给我查清楚,一点也不许遗漏,其实我也挺好奇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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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康说的很准,中午吃完了饭,在接到胡子成的报平安电话后,我们果然得到了王天凯传来的消息。让我们明天晚上,去宏胜影院一趟。
我对这个宏胜影院一无所知,后来大康给我解释说,那就是狼盟旗下的产业,打着电影院的幌子,一般时候都不会对外开放。
帮里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聚会商议的时候,就会选择在那里,其实说白了,全都是掩人耳目的手段。
眼下没什么重要的事情,我想到了夏侯轻雪,或许是时候再跑一趟夏侯家了。上次跟夏侯风那个老东西聊的还算不错,他应该也不会太为难我。
本来我已经决定了,冒险去夏侯家看看,不过一个临时的电话,将我再次拉进了波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