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一击致命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五十八章 一击致命
我的后背就像是被火焰炙烤,这感觉让人生不如死,我死死的咬牙抵抗。
“既然你要玩儿,我干脆玩儿个大的!”
我低声嘶吼,猛然在手心上一划,顿时鲜血飞溅,我将手伸到后背,狠狠的一抹。
那感觉,真像在伤口上撒上盐和辣椒水一般,简直生不如死。
我浑身的青筋暴起,不用看也知道,我背上的那双眼,肯定绽放出了巨大的光芒,甚至连眼睛都睁开了一点儿。
机会难得,我猛地转身,将后背对着僵尸王,猛地催动身体内残存的所有功力。
就像是一口装载好了炮弹,上膛之后的大炮,我只感觉自己的身体内仿佛所有的力量都从我的体内爆发而出,而且这一次的威力远远比上一次强大不知道多少倍。
只听见撕心裂肺的哀嚎之声,那金毛僵尸王恐怕死也想不到,我的身体内会藏着这么逆天的东西。
我感觉浑身都要虚脱,整个人没有一丝力量,恍惚之间我转身一看,僵尸王的模样很凄惨,但是没死!
这都不死?
我心底未免一阵哀嚎,这次我可谓是使尽了浑身解数攻击,竟然都没能起到想象中的作用。
难道就这么放弃?
我的心底有一丝不甘,身体里已经没有了一丝力量存在,眼看着僵尸王在地上挣扎着就要站起身来,我的心不禁慌乱起来。
忽然,我看到了一道身影远远的朝着我的方向落了过来。
我凝神望去,那身影如此的熟悉,靠近的时候我才看清,竟然是清风!
这次有救了。
我心头大定,清风来了自然不能放过僵尸王,否则让它这一次逃过一劫,以后想要诛杀简直是难上加难。
“清风,灭了它!”
我拼劲自己最后一丝力气,冲着从天而降的清风呐喊道。
眼前一黑,终于还是支撑不住,在我昏迷之前,我只看见清风提起那柄剑,狠狠地刺中了僵尸王的脑袋。
哀嚎声,夹杂着毛球最后释放出的火焰,慢慢的变小,逐渐消失。
在绝对力量之下,即使是金毛僵尸王也撑不住了,清风脸色苍白,好像受了重伤,他一瘸一拐向我走来。
……
我仿佛再度陷入了一个无休止的梦中,这是一片漆黑的天地,我找不到方向,猛然间,天上出现了一轮血色的太阳,接着又出现一个。
它们速度飞快的朝着我压了下来,直到飞近了我才看见,这分明就是一双眼睛,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我。
我的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扼住,脸憋得通红,发紫。就连我的胸口都像是压上了一块儿大石头一般,根本喘不上气来。
我双目圆睁,猛然坐了起来。
眼前的光亮让我很不适应,睁开眼的时候,黑暗如潮水一般退散,我躺在一张床上,这分明是清风的小道观!
得救了?
清风端着一碗药汤走了过来,见我要开口,伸出手势示意我别说话。
“你的身体太虚弱,等你恢复过来,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
此刻的清风让我有些不熟悉了,我印象中的他从来都是大大咧咧,从来没有见到过他如此严肃的对我说过话。
毛球不知道什么时候跳到了我的肩膀上,见到我没事儿,它也显得很高兴的样子。
毛球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在我的脸上舔了舔,显得很是亲昵。
我们现在也算是经历过生死的朋友了,这一次要不是毛球的保护,我恐怕早就死了。
清风看见毛球,缓缓开口:“这小兽不简单,你要好好保护它。”
随后,他放下汤药,走出道观,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他有心事。
能有什么事情会将原本乐天豁达的清风弄成现在这幅样子?
我在床上躺了三天,这一段时间,清风的汤药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身上的伤好了个八九不离十,就连功力也长进了不少。
清风说我那柄剑叫做血诛,里面有很强的杀气,曾经也是屠戮过妖魔的圣物。
至于毛球,来历他也不清楚,这倒是让我有些惊讶了,难道说毛球真的是什么神兽?
但就算翻遍山海经,也没有见哪一个长成它这个样子吧?
清风说太平沟深处的那座山里面曾经有过封印,只是后来慢慢松动。
师傅这一派的使命便是镇压太平沟妖邪,但是随着师傅的实力慢慢的大不如前,太平沟内的妖邪却日益强大起来。
那金毛僵尸王便是其中最强大的一尊,在这太平沟里面成长,要不是我误打误撞的开启了死轮咒印将这家伙灭杀,如今的太平沟恐怕早就成了人间地狱。
饶是如此,这太平沟里的妖邪仍旧没有完全除去,只是剩下的都不足为惧。
金毛僵尸王都死了,对于它们剩下的绝对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太平沟算是保下来了,嘎子沟村民慢慢搬回村里,那尊武王像也挪回了村里,至于村里为什么被掉了包秦琼雕像,我现在也是一头雾水。
不过结果还算皆大欢喜,太平沟又平静了下来,我们村里人也稀稀拉拉的回来。
好好的一个年过程了现在的样子,虽然有些遗憾,但毕竟没有出现人命,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眼看就要开学了,二妮子估计也等急了,我身上的伤好了之后,便下了山,回了景程镇。
我总算见识到了毛球的神奇,它竟然可以自己变化自己的毛色,甚至隐匿自己的身形。
二妮子见到毛球的时候比我还要惊奇,它那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一样,瞬间你就俘虏了少女的芳心。
我正愁血诛剑没办法带在身上的时候,这东西竟然变化了自己的大小,变成了吊坠一般,挂在了我的脖颈上。
离开学还有三天,我带着二妮子去市里看望大番薯一家,自从上一次自己死里逃生,大番薯他爹现在算是彻底的悔悟,经常放生一些小动物。
大番薯第一次看见毛球,显得很惊奇。
“这么胖的小狗,你是怎么喂的?”大番薯抚摸着毛球的脑袋,对我笑道。
第五十八章 一击致命
我的后背就像是被火焰炙烤,这感觉让人生不如死,我死死的咬牙抵抗。
“既然你要玩儿,我干脆玩儿个大的!”
我低声嘶吼,猛然在手心上一划,顿时鲜血飞溅,我将手伸到后背,狠狠的一抹。
那感觉,真像在伤口上撒上盐和辣椒水一般,简直生不如死。
我浑身的青筋暴起,不用看也知道,我背上的那双眼,肯定绽放出了巨大的光芒,甚至连眼睛都睁开了一点儿。
机会难得,我猛地转身,将后背对着僵尸王,猛地催动身体内残存的所有功力。
就像是一口装载好了炮弹,上膛之后的大炮,我只感觉自己的身体内仿佛所有的力量都从我的体内爆发而出,而且这一次的威力远远比上一次强大不知道多少倍。
只听见撕心裂肺的哀嚎之声,那金毛僵尸王恐怕死也想不到,我的身体内会藏着这么逆天的东西。
我感觉浑身都要虚脱,整个人没有一丝力量,恍惚之间我转身一看,僵尸王的模样很凄惨,但是没死!
这都不死?
我心底未免一阵哀嚎,这次我可谓是使尽了浑身解数攻击,竟然都没能起到想象中的作用。
难道就这么放弃?
我的心底有一丝不甘,身体里已经没有了一丝力量存在,眼看着僵尸王在地上挣扎着就要站起身来,我的心不禁慌乱起来。
忽然,我看到了一道身影远远的朝着我的方向落了过来。
我凝神望去,那身影如此的熟悉,靠近的时候我才看清,竟然是清风!
这次有救了。
我心头大定,清风来了自然不能放过僵尸王,否则让它这一次逃过一劫,以后想要诛杀简直是难上加难。
“清风,灭了它!”
我拼劲自己最后一丝力气,冲着从天而降的清风呐喊道。
眼前一黑,终于还是支撑不住,在我昏迷之前,我只看见清风提起那柄剑,狠狠地刺中了僵尸王的脑袋。
哀嚎声,夹杂着毛球最后释放出的火焰,慢慢的变小,逐渐消失。
在绝对力量之下,即使是金毛僵尸王也撑不住了,清风脸色苍白,好像受了重伤,他一瘸一拐向我走来。
……
我仿佛再度陷入了一个无休止的梦中,这是一片漆黑的天地,我找不到方向,猛然间,天上出现了一轮血色的太阳,接着又出现一个。
它们速度飞快的朝着我压了下来,直到飞近了我才看见,这分明就是一双眼睛,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我。
我的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扼住,脸憋得通红,发紫。就连我的胸口都像是压上了一块儿大石头一般,根本喘不上气来。
我双目圆睁,猛然坐了起来。
眼前的光亮让我很不适应,睁开眼的时候,黑暗如潮水一般退散,我躺在一张床上,这分明是清风的小道观!
得救了?
清风端着一碗药汤走了过来,见我要开口,伸出手势示意我别说话。
“你的身体太虚弱,等你恢复过来,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
此刻的清风让我有些不熟悉了,我印象中的他从来都是大大咧咧,从来没有见到过他如此严肃的对我说过话。
毛球不知道什么时候跳到了我的肩膀上,见到我没事儿,它也显得很高兴的样子。
毛球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在我的脸上舔了舔,显得很是亲昵。
我们现在也算是经历过生死的朋友了,这一次要不是毛球的保护,我恐怕早就死了。
清风看见毛球,缓缓开口:“这小兽不简单,你要好好保护它。”
随后,他放下汤药,走出道观,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他有心事。
能有什么事情会将原本乐天豁达的清风弄成现在这幅样子?
我在床上躺了三天,这一段时间,清风的汤药起了很大的作用,我身上的伤好了个八九不离十,就连功力也长进了不少。
清风说我那柄剑叫做血诛,里面有很强的杀气,曾经也是屠戮过妖魔的圣物。
至于毛球,来历他也不清楚,这倒是让我有些惊讶了,难道说毛球真的是什么神兽?
但就算翻遍山海经,也没有见哪一个长成它这个样子吧?
清风说太平沟深处的那座山里面曾经有过封印,只是后来慢慢松动。
师傅这一派的使命便是镇压太平沟妖邪,但是随着师傅的实力慢慢的大不如前,太平沟内的妖邪却日益强大起来。
那金毛僵尸王便是其中最强大的一尊,在这太平沟里面成长,要不是我误打误撞的开启了死轮咒印将这家伙灭杀,如今的太平沟恐怕早就成了人间地狱。
饶是如此,这太平沟里的妖邪仍旧没有完全除去,只是剩下的都不足为惧。
金毛僵尸王都死了,对于它们剩下的绝对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太平沟算是保下来了,嘎子沟村民慢慢搬回村里,那尊武王像也挪回了村里,至于村里为什么被掉了包秦琼雕像,我现在也是一头雾水。
不过结果还算皆大欢喜,太平沟又平静了下来,我们村里人也稀稀拉拉的回来。
好好的一个年过程了现在的样子,虽然有些遗憾,但毕竟没有出现人命,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眼看就要开学了,二妮子估计也等急了,我身上的伤好了之后,便下了山,回了景程镇。
我总算见识到了毛球的神奇,它竟然可以自己变化自己的毛色,甚至隐匿自己的身形。
二妮子见到毛球的时候比我还要惊奇,它那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一样,瞬间你就俘虏了少女的芳心。
我正愁血诛剑没办法带在身上的时候,这东西竟然变化了自己的大小,变成了吊坠一般,挂在了我的脖颈上。
离开学还有三天,我带着二妮子去市里看望大番薯一家,自从上一次自己死里逃生,大番薯他爹现在算是彻底的悔悟,经常放生一些小动物。
大番薯第一次看见毛球,显得很惊奇。
“这么胖的小狗,你是怎么喂的?”大番薯抚摸着毛球的脑袋,对我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