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番外四不外乎是幸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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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章 番外四不外乎是幸福(1)
香!醇!
薛绍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酒,可怜他这么爱酒,却只能在花街柳巷喝些糊弄女票客的花酒。
这酒叫什么来着?片刻间将整壶酒干完,已经有些醉眼惺忪的薛绍歪着头回忆着,方才那白衣人似乎说叫什么女儿来着,可是薛绍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他不耻下问,因为害怕将来因为不知道名字而找不到这酒了。
“这叫什么酒?”
白衣人一直都低着头,连看都不看薛绍一眼,仿佛他喝的不是自己的酒一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此时被薛绍一问,才缓缓抬起头,淡淡道,“女儿红。”
薛绍咂咂嘴,“这酒真好喝,我要去弄个十坛八坛的好好过个瘾。”
那白衣人突然笑了,那笑容在他脸上好似阳光,驱散了之前所有的阴霾,“十坛八坛怕是不好弄,我收藏了好些年,才得四坛,你喝了一坛,还剩三坛,若是喜欢,你都拿去。”
薛绍有些不高兴了,什么酒是他薛绍弄不到的?偷他也是祖宗!想不到眼前这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青年,竟这么夸大,“三坛?小爷不需要,我随便去弄个十坛来,把今天喝你的这一坛也换你呢。”
白衣人饶有兴味的看着他,“可以。”
薛绍当即便起身,“三日后,还在此等我。”
三日后的薛绍,自然是愁眉苦脸,再站在白衣人面前的时候,他几乎垮了脸,不是因为丢面子,而是后悔三天前怎么能拒绝白衣人赠与三坛好酒呢!
这可好,这三天他上天入地,把这整个大理城富贵人家的酒窖都翻了个遍,也再没有找到那日的酒香,更可恶的是,自从喝到那日的女儿红,如今别的酒在他口中,竟如白水般毫无味道,难喝难喝!
“你不是要还我一坛酒吗?”白衣人看着良善,开口却一点也不给薛绍留情面。
薛绍像个大姑娘似的绞了绞手指,“你说说,那酒是怎么酿的,我自己酿着还给你。”
“那只怕是十八年后了。”白衣人淡淡一笑。
薛绍愣了愣,“这话怎么说?”
“汲取门前鉴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
绍兴人因为富裕,是以重嫁,家中但凡有女儿出生,父母便会拿出三亩田的糯谷,只酿三坛酒,坛封口深埋在庭前院后桂花树下,待到女儿十八岁出嫁之时,用酒作为陪嫁的贺礼,恭送到夫家。是以这酒叫做女儿红。一要鉴湖水、二要浙谷香、三要十八载,又必须是父亲亲手为女儿酿造的,你说全天下能有多少?”
白衣人笑着说道,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薛绍。
薛绍一下子愣住了,酿个酒,居然有这么些讲究!自己三下两口,便灌下了人家十八年为女儿出嫁的一片心意!
薛绍又后悔了,后悔自己如牛饮水,并未细细品味。
后来薛绍知道这白衣人叫玄武,薛绍自以为自己天上地下无所不知,每每到了玄武面前,却像个初入学的稚子,什么都不懂,薛绍美其名曰为了跟在玄武身边与他学学世间的知识,实则却是全都学到玄武的酒窖之中了。
桑落酒,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新丰酒,清歌弦古曲,美酒沽新丰……
长安酒,高歌长安酒,忠坟不可吞……
七尹酒,杯尝七尹酒,树看十年花……
南烛酒,饱闻南烛酒,仍及拨醅时……
松花酒,闲检仙方试,松花酒自和……
薛绍对玄武既爱又恨,爱他藏了这么多好酒,恨他每次打开一种酒都能念出几句自己从未听过的诗句。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这两个大相径庭的人成为最热烈的朋友。
玄武曾说过,若是选一个地方终老此生,还是洱海最好。他爱这一汪碧水,也爱这满山茶花。
薛绍醉酒忘事,这么多年过去,却依然记得玄武这句话。也许,他会在这里呢?
薛绍心怀最后的侥幸,在大理古城已经游离一遍遍,可是玄武那个东西,大概是早就忘了自己所说这句话了,这里哪有他的影子?
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点苍别后无消息,魂梦还游洱海西。
咳咳咳,自己怎么也变成这问酸样子?薛绍不由有些烦躁。
怀中那硬邦邦的包裹,是罗薇薇临行前交给他的,他甚至没有等到冯书桥醒来,便出来寻找玄武了。可是已经快半年了,他却连玄武的影子都没有摸到……
张家古楼是白族巨贵留下的园子,这也是玄武和薛绍说的。薛绍找了这么久,没有见到薛绍的踪影,自然有些气馁,决定离开,却总不愿空手而归,记得当年玄武说过,张家古楼的地下,一定也埋着好酒,那时候自己想动手,玄武却总是拦着他,因为那时候古楼不像现在,还住着大理白族的皇室。玄武不希望他惹是生非。
今夜,没有了玄武阻拦的薛绍,却已经伏在古楼的墙头,静静的观察着园子中的每一个角落。
每一株茶花,都成了他的目标--因为根据女儿红的经验,他觉得茶花树下也一定埋着好酒……
当他找到园中最大的茶花树,便带着提前准备好的铁钎跃进去了。一钎一钎,他小心翼翼,倒不是怕被人发现,而是怕打碎了酒坛子。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浅浅的叹息,那么熟悉,那么近,又那么远……
冯书桥从未想过自己会收获如今这一份幸福。
眼前的女子,美丽、温婉、善良、大方、容忍……几乎拥有他所欣赏和喜爱的所有的特点。而且,她此时此刻,披着洁白神圣的婚纱,将满头柔顺的长发盘成髻,妆容姣好的对着自己抿嘴笑。
冯书桥竟有些痴了。
一百多年的沉沦与漂泊,自己竟能拥有这么美丽的妻子!
薇薇今天真的可谓是最美的新娘。她身上的装饰倒是其次,她最美的还是那双眼睛,那双流露着幸福和满足的眼睛。
是啊,书桥获得了重生,不再是个需要寄宿在别人的身体之上的游魂了,他的身体有温度,有脉搏,有血、有肉……光是这些,就已经让薇薇一直都乐得合不拢嘴了!更何况,他还这么帅气英俊呢?
第489章 番外四不外乎是幸福(1)
香!醇!
薛绍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酒,可怜他这么爱酒,却只能在花街柳巷喝些糊弄女票客的花酒。
这酒叫什么来着?片刻间将整壶酒干完,已经有些醉眼惺忪的薛绍歪着头回忆着,方才那白衣人似乎说叫什么女儿来着,可是薛绍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他不耻下问,因为害怕将来因为不知道名字而找不到这酒了。
“这叫什么酒?”
白衣人一直都低着头,连看都不看薛绍一眼,仿佛他喝的不是自己的酒一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此时被薛绍一问,才缓缓抬起头,淡淡道,“女儿红。”
薛绍咂咂嘴,“这酒真好喝,我要去弄个十坛八坛的好好过个瘾。”
那白衣人突然笑了,那笑容在他脸上好似阳光,驱散了之前所有的阴霾,“十坛八坛怕是不好弄,我收藏了好些年,才得四坛,你喝了一坛,还剩三坛,若是喜欢,你都拿去。”
薛绍有些不高兴了,什么酒是他薛绍弄不到的?偷他也是祖宗!想不到眼前这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青年,竟这么夸大,“三坛?小爷不需要,我随便去弄个十坛来,把今天喝你的这一坛也换你呢。”
白衣人饶有兴味的看着他,“可以。”
薛绍当即便起身,“三日后,还在此等我。”
三日后的薛绍,自然是愁眉苦脸,再站在白衣人面前的时候,他几乎垮了脸,不是因为丢面子,而是后悔三天前怎么能拒绝白衣人赠与三坛好酒呢!
这可好,这三天他上天入地,把这整个大理城富贵人家的酒窖都翻了个遍,也再没有找到那日的酒香,更可恶的是,自从喝到那日的女儿红,如今别的酒在他口中,竟如白水般毫无味道,难喝难喝!
“你不是要还我一坛酒吗?”白衣人看着良善,开口却一点也不给薛绍留情面。
薛绍像个大姑娘似的绞了绞手指,“你说说,那酒是怎么酿的,我自己酿着还给你。”
“那只怕是十八年后了。”白衣人淡淡一笑。
薛绍愣了愣,“这话怎么说?”
“汲取门前鉴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
绍兴人因为富裕,是以重嫁,家中但凡有女儿出生,父母便会拿出三亩田的糯谷,只酿三坛酒,坛封口深埋在庭前院后桂花树下,待到女儿十八岁出嫁之时,用酒作为陪嫁的贺礼,恭送到夫家。是以这酒叫做女儿红。一要鉴湖水、二要浙谷香、三要十八载,又必须是父亲亲手为女儿酿造的,你说全天下能有多少?”
白衣人笑着说道,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薛绍。
薛绍一下子愣住了,酿个酒,居然有这么些讲究!自己三下两口,便灌下了人家十八年为女儿出嫁的一片心意!
薛绍又后悔了,后悔自己如牛饮水,并未细细品味。
后来薛绍知道这白衣人叫玄武,薛绍自以为自己天上地下无所不知,每每到了玄武面前,却像个初入学的稚子,什么都不懂,薛绍美其名曰为了跟在玄武身边与他学学世间的知识,实则却是全都学到玄武的酒窖之中了。
桑落酒,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新丰酒,清歌弦古曲,美酒沽新丰……
长安酒,高歌长安酒,忠坟不可吞……
七尹酒,杯尝七尹酒,树看十年花……
南烛酒,饱闻南烛酒,仍及拨醅时……
松花酒,闲检仙方试,松花酒自和……
薛绍对玄武既爱又恨,爱他藏了这么多好酒,恨他每次打开一种酒都能念出几句自己从未听过的诗句。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这两个大相径庭的人成为最热烈的朋友。
玄武曾说过,若是选一个地方终老此生,还是洱海最好。他爱这一汪碧水,也爱这满山茶花。
薛绍醉酒忘事,这么多年过去,却依然记得玄武这句话。也许,他会在这里呢?
薛绍心怀最后的侥幸,在大理古城已经游离一遍遍,可是玄武那个东西,大概是早就忘了自己所说这句话了,这里哪有他的影子?
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点苍别后无消息,魂梦还游洱海西。
咳咳咳,自己怎么也变成这问酸样子?薛绍不由有些烦躁。
怀中那硬邦邦的包裹,是罗薇薇临行前交给他的,他甚至没有等到冯书桥醒来,便出来寻找玄武了。可是已经快半年了,他却连玄武的影子都没有摸到……
张家古楼是白族巨贵留下的园子,这也是玄武和薛绍说的。薛绍找了这么久,没有见到薛绍的踪影,自然有些气馁,决定离开,却总不愿空手而归,记得当年玄武说过,张家古楼的地下,一定也埋着好酒,那时候自己想动手,玄武却总是拦着他,因为那时候古楼不像现在,还住着大理白族的皇室。玄武不希望他惹是生非。
今夜,没有了玄武阻拦的薛绍,却已经伏在古楼的墙头,静静的观察着园子中的每一个角落。
每一株茶花,都成了他的目标--因为根据女儿红的经验,他觉得茶花树下也一定埋着好酒……
当他找到园中最大的茶花树,便带着提前准备好的铁钎跃进去了。一钎一钎,他小心翼翼,倒不是怕被人发现,而是怕打碎了酒坛子。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浅浅的叹息,那么熟悉,那么近,又那么远……
冯书桥从未想过自己会收获如今这一份幸福。
眼前的女子,美丽、温婉、善良、大方、容忍……几乎拥有他所欣赏和喜爱的所有的特点。而且,她此时此刻,披着洁白神圣的婚纱,将满头柔顺的长发盘成髻,妆容姣好的对着自己抿嘴笑。
冯书桥竟有些痴了。
一百多年的沉沦与漂泊,自己竟能拥有这么美丽的妻子!
薇薇今天真的可谓是最美的新娘。她身上的装饰倒是其次,她最美的还是那双眼睛,那双流露着幸福和满足的眼睛。
是啊,书桥获得了重生,不再是个需要寄宿在别人的身体之上的游魂了,他的身体有温度,有脉搏,有血、有肉……光是这些,就已经让薇薇一直都乐得合不拢嘴了!更何况,他还这么帅气英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