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她,无法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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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完全好了?这么快?
“姑娘,您不信自己摸一摸!”小红开心地握住她的手按到她背后,“……是不是?一点坑都没有了!这可太好了!哈哈哈……阿柱!姑娘好了,完全好了呀!”
小红手舞足蹈、大喊大叫的,赶紧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和车夫一起赶路的阿柱。阿柱惊喜的声音马上就从车帘外传过来:“真的吗?这可太好了!”
雨璇在一片雀跃欢呼声中,颤抖地用手指感受着。没错,光滑的后背,细腻的皮肤,和从前完全一样。
不光如此,她还觉得重新精神奕奕起来。那些恐怖的小坑,显然十分损耗她的精力。可是,这不知名的皮肤病,来得快也去得快。
因为是连夜赶路,且之前她又病怏怏的,马车走得并不快,车夫唯恐走得太快颠簸,加重她的疼痛。
“姑娘,前方就是驿站了。”阿柱忽然喊道。
“噢?正好咱们可以休息一下。”雨璇掀开了帘子。看到驿站,她又有了新的想法。
……
“对不住了各位。”雨璇告诉护送她的那些便衣侍卫,“我现在又没事了,我想,还是再折回去吧,真是不好意思……”
这里是昨天和萧韵分手的地方,不过是浪费了一天时间,她还想继续去往细叶。毕竟,萧韵的建议还是有道理的。除了秦沣的原因,若她估计得不错,眼看京城里就要展开一场夺嫡之战,他护送她离开,也是无奈。
侍卫的头领是她见过的几个黑衣人之一,他排四号,萧韵让她唤他阿四。阿四犹豫地看了看雨璇,迟疑道:“姑娘,您真的没事了吗?昨天晚上您都病成那样了……”
“我真的没事了,你看我现在多么精神。”雨璇做了几个拉伸手臂的动作,“唉,我也不知道昨晚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那家客栈有什么传染病?如果还有其他的路线,我们不如另外挑一个算了。”
“当然有别的路线,只不过那样很可能就得露营,属下担心姑娘吃不消,才选择了客栈这条路线的。属下昨夜已派人紧急给殿下送了信去,不过,如果姑娘真的没事,属下也可带他们继续赶往细叶,一切都听姑娘的。”阿四回答。
“噢,那就麻烦你,再让人送一封信过去吧,真是不好意思。”雨璇挠了挠头,她这个古怪的病啊!真是折腾人。
既然做出了这个决定,一行人马在补充了给养之后,又折返继续向北。这条路果然和前一天的有所不同,走的都是羊肠小道。天黑的时候,阿四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村庄,村头恰好也有一家客栈。当然,规模远远比不上昨天那所大客栈。
然而,可怕的事情总是一而再再二三地发生。
“姑娘!”洗澡的时候小红再次吓哭了,“您的后背又起满了那样的小坑!”
……
次日凌晨,这队再次奔走了一夜的人马,又赶到了那个驿站。
雨璇已经有所预感了。“小红,”她冷静地说,“把我的衣服掀起来,看看是不是又痊愈得一点痕迹都没有了!”
走了一夜,她又觉得精神了起来。其实在回去的路上她一直都没有睡,她觉得似乎每往回走一段路,她的力气就渐渐回到了身上。
“是的!”小红开心地点头。
雨璇却没有再惊喜。沉默了半晌,她把阿四叫了过来。
“阿四,我们,回京城。”
“是!”
阿四一句都没有多问,迅速行了礼,立即吩咐了下去,又遣人再次给萧韵送信,这已是第三封信了。
……
“雨璇!”
在城门口,她的马车刚进城,就有一个人跳了上来,那是乔装成商人的萧韵。
“雨璇,你怎么了?阿四说你得了怪病……”
雨璇见到萧韵就开始掉眼泪。一路上她都拼命忍着那恐慌又绝望的情绪,这蹊跷的怪病,令她推测出一个恐怖至极的可能。
“萧韵,”她哭着说,“我不能离开京城!只要走到超过京城五百里的地方,我就会得那样的怪病!全身上下变成筛子一样的,恐怖的怪病!”
……
雨璇在那家小客栈发现背后再次遍布小血坑时,阿柱告诉她,他打听了一下,客栈主人说二十里之外有个医馆,是一个还乡居住的老大夫开的,问她要不要过去看一看。
于是雨璇连夜又往北赶了二十里。谁知到了医馆后,她发现,不光是后背,她连四肢也起满了那样的小坑,前胸的小坑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上蔓延,把医馆里的老大夫都吓坏了。
老大夫双手发抖、声音打颤地表示自己爱莫能助,她只好重返客栈。
可没想到的是,返回客栈的路上,她吃惊地看见四肢上的小坑开始愈合,皮肤再次光洁如初。
返回客栈后,她只有后背的小坑还依然存在,身体其他部位都变得好好的。
简直就像是踏上了被诅咒的土地似的,只要她往北走,身体就会变成恐怖的血色蜂窝!
而只要她往京城的方向赶,后背就开始慢慢痊愈,等到了驿站,完全就是个正常人!
又赶了一夜,回到驿站,她抚摸着完好的后背欲哭无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阿柱、小红,乃至阿四那些侍卫,所有人都丝毫不受距离方位影响,只有她一个人不行!
她想,也许不是因为向北。如果向东向西向南,只要是离开京城,走一天大约是五百里,而五百里之处,她的怪病必然开始发作!
这个想法令她不寒而栗。冥冥之中,她似乎听见天空传来一个冰冷而邪恶的声音:季雨璇,你不是想离开京城吗,做梦吧,永远都别想了,你死也要死在这里!
“萧韵,我终于想了起来,我做过几次噩梦,梦里我的手上脸上都是那样的小血坑,而且那些小坑还在不停地扩大,我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融化……”
萧韵心里一阵绞痛,不由自主地把她搂住。
“那都是梦,不作数的,我不会让你死的……”
雨璇倒抽一口冷气。他的话语,和她那晚在翡翠庄做过的噩梦如出一辙!
她哭着向他一一描述。
“……就是这样,那晚在翡翠庄,我梦见我后来从头到脚,全身都长满了那样的血坑,你吻了我的前额,结果你的嘴上沾满了血,我现在才知道,那一定是我额头沁出的血……我已经到了临终的时候,全身一点点力气也没有,只有两只眼睛还能看见你,连一丝丝笑容都挤不出来……”
“雨璇,别说了,不会有那么一天的……”萧韵拍抚着她的背柔声哄道。
雨璇惊吓成这个样子,他还从来没见过。他一连收到三封信,第一封说她得了可怕的病,他当时就急了,匆匆安排了手下的事情,就往城门赶,他要亲自去接她!
谁知半路上又接到第二封,说她已经痊愈了,准备继续赶路。他此时已有了不妙的感觉,不对劲啊!什么病能一夜之间就消退?所以他保持着警觉,果然不久之后又收到了第三封信,只有一句话,说季姑娘已打算回京!
他心急如焚,不知她到底是怎么了。
“萧韵,你知道吗,”雨璇擦了一把眼泪,“我,我现在觉得我来到大益,是一种命中注定,我这一路上越想就越有那种宿命感,不然,我怎么会不时地做那样的梦呢?人是有一些预见能力的,往往在梦境中体现。那些梦,一定是我的未来……”
萧韵猛地堵住了她的唇。
雨璇的泪水继续流淌,不由自主地搂住萧韵的脖子。她实在是太害怕了,哪怕是摔死、淹死、被乱箭射死,都没有那样的死法可怕!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地烂掉,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疼痛难耐中度过,一天一天地忍受煎熬,直至悲惨地死去。还有比这更恐怖的命运吗?
小红早就悄悄地溜下了马车,把这方小空间留给了他们。
萧韵放开了雨璇的唇,继而用额头抵住她光洁的前额,就像从前他无数次做过的一样。
“好姑娘。不要胡思乱想了。”他用手指抹去她脸上的泪,“我会请田大夫给你看的,田大夫是有名的老大夫,什么怪病都见过。”
“……嗯。”
“既然走不了,那便还住回秋千巷吧。只是,你的书社,不可再去了。反正我昨日已派人接管了过来,也按照你的说法,宣布它已被我买下。平日里,你也尽量少出门,避免遇见那个人。”
“我知道了。”
“雨璇,不要害怕。你的未来,有我。我就是死,也不会让你有那么一天!”萧韵捧着她的脸郑重其事地说。
……
在鸿雁山庄,萧云锦听完萧韵的话后陷入了沉思。
“她说,觉得自己好像快要溶解消失掉?……这丫头,真是会联想,以为自己是那只悲情的美人鱼么……”
“娘,什么美人鱼?”
萧云锦把那个著名的童话讲给儿子听。
“这丫头就是心思重。她在这里的时候,一直跟我说,她觉得不管在现代还是古代,她都是个多余的人。唉!我想也许因为她总这么想,所以才会做那样的梦吧!”
安徒生童话里的小人鱼最终变成海上的泡沫,可是,如果是活生生的人,一点一点地像泡沫一样融化掉,该有多么恐怖啊!
“可她确实得了类似的怪病。我问过小红,她的描述要更详细一些。当然,现在雨璇的身体是完好无损的,谁又能想象她的后背曾经变成蜂窝一样……”
“田大夫怎么说?”
萧韵摇头。
“还能怎样,她现在没有表现出来什么病症。不过,田大夫还是给雨璇做了检查。他说她好得很,看不出一点问题。我只能让小红再次把前后变化重说一遍,田大夫想了半天,说他唯有回去翻找医书,看看有没有类似的病例。”
萧云锦觉得心情很沉重。她被雨璇“穿越到此是一种宿命”的说法刺激到了。如果是宿命的话,那她自己呢,整趟列车的人呢?想起远在几千年之外的、再也见不到的丈夫和女儿,她忽然泪流满面。
“娘,您怎么又哭了……”
萧云锦急忙擦泪。“我,我没事。我就是觉得那丫头可怜。好容易能舒坦几天,谁知又染上这样的病。”
萧韵被母亲说得眼睛一阵酸涩,萧云锦见儿子这样,便道:“如果雨璇真是出不了京城,按照你说的,还有秦沣那个到处找她的人,我看迟早他们也会碰见的。到那时你怎么办?”
萧韵说:“我不知道雨璇和那人之间有什么恩怨,不过雨璇执拗得很,绝不会回到伤害过她的人身边去的。我只担心秦沣会恼羞成怒伤害她。”
“唉!我看你还不如让她住进三皇子府里,不是都已经修好了么……”
萧韵缓缓地摇头。“那样还不是要让她再扮成别人?我再也不想她受那样的罪了。”
他的雨璇,要做真实的自己。雨璇也痛恨再次去扮作齐霏吧。
自从他确立了三皇子的身份,他在民间时迎娶的正妻、工部左侍郎大人的女儿齐霏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了三皇子妃。齐霏由于一直都在病中,无法出现在人前,更不能打理三皇子府,这是他散布出来的消息。
可是,正是因此,皇后总想着往他府里塞人,而他的父亲,出于为他联姻的需要,早早地挑选了一些名门淑媛。
虽然他一直以“正妃尚在病中,为免岳父伤心,暂不纳侧妃”为借口拒绝,可这样也坚持不了多久。
倘或有那么一天,真的不得不迎娶旁的女子进府,他的雨璇就更不能住进来了。她向来不耐烦这些后宅妇人之间的争风吃醋,而他也不舍得让她再经历这些风风雨雨。
“那你一定要多派人手保护她。”萧云锦叹息着说。
“我已这样做了。”萧韵的神色很凝重。
只要能保护她,派多少人手,付出多大代价他都是不吝啬的。他没有说出口的是,他无法确定,雨璇的心里,秦沣还有没有一些地位?
“咦,律儿去哪了,怎么几个月了都还没有回来?”
萧韵拧起了两道浓密的剑眉。“娘,我也不知道。我已派人去找大哥了。”
他听完雨璇的哭诉后,第一反应不是去找田大夫,而是去找萧律。
雨璇一直说觉得此次来到大益是命运的安排,他立时就想到了遇见雨璇的萧律。萧律是在怎样的情况下遇见的雨璇?他嘴里那位高人,又是什么人?
以往他一直忙忙碌碌于自己的事情,到了现在,他忽然发现,他真是忽视了这位一同长大的兄长。他莫名觉得,这位他近一两年以来越来越看不懂的兄长,必定了解雨璇更多的东西。萧律偷偷摸摸地,背着他,究竟做了些什么?
……
墨景终于把拓展训练的准备工作做完了。
他十分高兴三皇子将书社以及书社所开办的报纸接管了过去。三皇子派来接管书社的人十分能干,有他帮忙一起筹划,车辆、用具、午餐、水、跌打损伤药和中暑药等物资,以及护卫力量都迅速备妥,而他兴奋地向那些书生宣布的时候,大家也和他一样兴奋。
这是一次集体郊游,去到那风景优美的珍珠谷,谁会不高兴呢。
而东家设计的几个训练名目,都既新颖独特,又富有促进团结友爱的作用。比如眼下他们正在分组开展的项目,被东家叫做“无轨电车”的。
“无轨电车”很简单,就是一组人双脚分别站在同样的两根扁担上,脚上都系着绳套,绳套的另一头分别握在两只手里。这样,全组人好像共同穿上了一双鞋,大家一起前进、后退,看哪组配合得最好。从起点出发,先到达目的地的小组,得分最多。
这些只知埋头读书的学子,一开始还嘻嘻哈哈的,嘲笑彼此的动作是多么笨拙。可渐渐地,发现整组都因为不能好好配合而无法前进,反倒是他们看不起的某个小组走得特别快时,大家就笑不出来了。最后,大家自动选出了一名组长,由组长“一二一”地喊口号,而其他的人相应地随着口号齐齐迈动左右脚。终于,在这样齐心协力的配合下,步调一致的全体组员,得以共同踩着两条扁担向目标前进。
墨景看着各组的书生越来越心齐,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相信,这次拓展训练结束后,此前那种为了谁的文章先发后发而吵得脸红脖子粗的情况,必定有所改善。
忽然,他听到山谷里传来一阵阵怪异的呼哨声,打破了眼下欢乐激动的气氛。
是有人在这里训练鹞子之类的飞禽吗?
突如其来的一片片乌云,遮天蔽日,晴朗的山谷顿时变得昏暗。与此同时,他们听到了一阵细碎而毛骨悚然的声音,都下意识地抬头望去。
“我的天哪,那是什么!”一个书生惊恐地叫喊了出来。
天空中遍布大群的昆虫,正在疯狂地煽动翅膀,刚才他们听到的就是这些昆虫飞行的声音。看不出是什么虫子,密密麻麻的黑点隔离了灿烂的夏日阳光,看得人全身起鸡皮疙瘩。
墨景和所有书生一起惊惧万分地看着这团巨大的昆虫乌云快速移动。他忽然想到了什么。
“不好,是虫灾!京郊的农户们,要惨了呀!”
……
秋千巷。
雨璇坐在院子里忧心忡忡地翻阅着阿柱买来的《京城日报》。
“……此次虫灾来势汹汹,不仅京郊农民所耕土地受到波及,一切产出均覆没于虫腹,燕城乃至燕州靠近京城的十几个县,统统不能幸免……”
她放下报纸,仰头望着丁香树上的淡紫色花瓣。
闹灾的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虫子,报纸刊登了一张图,她不懂这些,只能判断那是一种对农作物危害极大的、长着巨大翅膀和锯齿的昆虫。奇怪的是大益人都没见过这种昆虫,就连皇宫里的藏书室,让最博学的内阁大学士出马,翻遍一切记载农垦的书籍,也找不到这种昆虫的资料。而因为没有资料,一时之间大家也想不出对付它的法子。
幸亏这种虫子只啃噬农作物,城区的花草树木得以逃过一劫,城区的居民也不至于被惊扰到。她不是那种见到老鼠蟑螂就尖叫乱跑的女孩,可她也不想看见院子里出现成群结队的虫子。
皇帝欧阳铖命三皇子负责这起虫灾的救灾工作。三皇子欧阳韵已召集了一支兵丁队伍开赴受灾区县,由于刚开始着手,收效如何还不得而知。
雨璇从报纸上了解到的就是这些。
她有些发愁,倒不为了萧韵,而是她曾经一手创办的京城借贷社。
她相信萧韵早晚会找到应对虫害的办法。但是,借贷社曾发放出去那么多笔小微贷,借的钱都流到了农户们手中。眼看就要秋收了,本来,农户们卖了收成,就可以还清贷款,可眼下虫害一闹,要他们拿什么还钱?
放到现代,这些无法还钱的借款人,就会被银行下调信用等级,因为银行损失的更多。
可她知道,靠天吃饭的农民,这种情况下只会更加需要资金!
辛苦大半年,所有投入都血本无归,还要为秋收之后的轮耕继续投入,他们恐怕是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只能再次向银行伸手。
如果她还做着银钱铺子的东家,一定会下令继续放贷给农户们的,只不知道现在接管铺子的萧云锦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想法。
唉,成日深居简出的,就这么躲在院子里,好沮丧啊。
回京之后,她郁闷了几天,便又把怪病的事抛到脑后了。反正她也离不开京城,就这么耗着算了。那些深宅大院的女人,甚至一辈子都得窝在高高的围墙后呢,还不是活得好好的。没事就好,而她甚至庆幸那次出逃的时候没有真的往细叶奔走。
至于秦沣……就算他变成一只恶虎,横竖她在大益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怕他怎的!他不过拥有一颗恶毒的心,又不具备七十二般变化!
当然,她还是很小心的,平时能不出去就不出去,不过现在她有了点想法,还是希望告诉萧云锦。
主意已定,她便走回房,抽笔研墨,写了一封信。
“阿柱,三皇子派来的暗卫还在吗?”她把信交给阿柱,“你再见到他们的时候,就把这个交给他们之中随便哪个人,让他回头给三皇子姨母,住在鸿雁山庄的翟夫人送去……”
阿柱答应着离开了,很快就回来禀报。
“姑娘,信已发了。刚才有一名暗卫大哥告诉我,他发现今日一大早,咱们秋千巷搬进来一位女子,和您长得有几分相似,身量也相似,他乍一看,还以为是您又买了一处宅子!”
平时阿柱是不和这些人说话的。他们的职责只不过是暗中守护着她,不会贸然过来攀谈。
“是吗?”雨璇倒也没在意,随口说道:“本姑娘这张脸还真是大众脸,呵呵呵……”
“姑娘,不是的。那位大哥还告诉我一件奇怪的事。”阿柱有点着急。
“怎么?他注意到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了?”
“他、他说这位女子喜欢出来串门儿,和住在巷子里的读书人聊天,举止甚为轻佻。”
“……哦,别是哪个大户人家养的外室吧?”雨璇明白了,“啧,住在这么贵的地方,看来是个舍得花钱的金主。”
“还有,”阿柱继续说道,“那位大哥说他听见那些读书人都管那名女子叫做季姑娘。”
“什么……”
“没错,季姑娘!”阿柱肯定地说,“这女子姓季!只是不知道是哪个季字。”
是姓和她一样的,季节的季,还是纪律的纪?技术的技?
雨璇皱着眉想了又想,觉得有些奇怪。
长得和她有几分相像,还姓差不多的姓。多诡异的事。对方还是个欢场女子。
“你和小红,还有白天来做事的厨娘婆子都说好,以后除了咱们几个,不要给不认识的人开门,也别和外人聊天。”雨璇交代阿柱,“咱们不管她,也不跟她打交道!”
倒不是说她看不起这女子,而是她现在正在躲风头,还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知道了!”阿柱连忙下去嘱咐了。
傍晚的时候,雨璇在房内看书,听见院子门被敲响了。一个好听的女音喊道:“有人吗?能不能讨一些水?对不住啊,刚搬过来,院子里的井还没淘好,做饭的水都没有……”
厨娘已做好了饭,正要走,闻声过来请示她,是不是给这女子开门?
雨璇皱眉,第一次有女子来敲门,想必是阿柱提过的那个被包养的风尘女子了。说得这样可怜,不给她水也太说不过去了。
“就让她在门口吧,别放她进来。给了水就打发她出去!”
“是。”
厨娘舀了一瓢水走到门口,打开院子门,直接递给那豆绿色裙衫、身材曼妙的女子。
女子接过水,笑吟吟地道谢。
“多谢大姐了。我敲了好几家门,可都敲不开,也不知那些人哪里去了。白天的时候可都还在的,还有人跟我聊天来着。”
厨娘想起女主人的吩咐,只是淡淡地说不必客气,还让女子别忘了把水瓢还回来。
哎,这女子长得不错,怎么也没个丫头跟着呀,还自己出来借水?
女子显然很喜欢聊天。她捧着水瓢并不立即离开,又笑嘻嘻地说:“真是对不住大姐,我过来敲门,也是闻见了您这院子里一股饭菜香,这才知道有人住着。”
“嗯,不妨事不妨事。小嫂子太客气了。”厨娘想把门关上。
“哎,等一等。”绿衫女子有点急,“大姐,您府上姓什么?这里的房子都一模一样,等下我过来还水瓢,怕再摸错了门。”
厨娘回道:“这里不难找的,院里院外都种了丁香树,小嫂子鼻子这般灵,嗅着花香也可找见的。”
“呵呵呵,倒也是。大姐,府上贵姓?”
“姓季。”
“季?”
“是呢,秋季的季,现在可不已是秋天了?”
“呵呵呵,跟我一个姓呢,真是有缘……”
等绿衫女子还了水瓢,天也黑了。厨娘着急回家,匆匆回过雨璇便离开了。
绿衫女子回了自己住的院子,开始生火做饭,吃饭。饭罢,有人敲门,她听到喊门的声音就喜出望外地走过去开门。
“爷,怎么今晚过来了。用饭了不曾?”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娇媚得要滴水。
“我已经吃过了。”进来的男子淡淡地说,又一指身后几人:“璇儿,这几人供你使唤,我白天太忙,到现在才能领他们过来。”
那是两个小丫头和三个粗壮婆子。
绿衫女子一一见过了,男子又吩咐几人好好伺候主子,绿衫女子听了心里更是欢喜。
男子显然是要留宿,女子打发了几个奴仆去下处歇息,便将男子迎入自己已收拾好的卧房。
放了帷帐,女子伺候男子宽衣,男子带着几分醉意,等脱光了自己,立即粗暴地扑倒在女子身上。
“爷,轻些儿,有些疼呢……”女子娇嗔一声。
男子似乎十分饥渴,只一味孟浪,女子只得尽力配合,渐渐地两人都兴动。
“璇儿……璇璇……”极乐之时,男子搂紧女子忘情地喊。
等云收雨散,女子拿着汗巾给男子擦汗,边笑道:“爷已帮奴家脱了乐籍,几时能接奴家入府?”
男子捏了捏女子的耳垂:“急什么,你刚搬到这里,现下我还没在府里站稳脚跟,等一等吧。”
“爷可不要让奴家望穿秋水。”女子委屈地说。
“自然是不会的。”男子随口回答。
“爷,倘若府里给爷娶了妻子,而秦家老太爷不答应奴家这样的风尘女子进门,那可怎么办……”女子不放心,想要从他口中套出更多的承诺。
男子怔了怔答道:“放心,总不至于让我的璇儿饿肚子。”
女子听了有些失望,便使出浑身媚术,引得男子又兴起风浪……
几番云雨之后,男子终于疲倦至极睡着了。女子望着昏黄烛光中他的英俊面容冷笑道:“哼!打量我不知道,一辈子把我当作别个女人,哪里有这样便宜的事,怎么也得给我个姨娘做做!”
……
左思右想之后,雨璇打算搬家。
主要原因,还是秋千巷那位时不时就过来串门的季姓女子,她实在不堪其扰。
虽说交代了阿柱和小红不要和她说话,但厨娘和那两个婆子做家务,总要进进出出的,十次里起码有五次能遇见这位主儿。她似乎是个开朗的性子,见人就说笑,三人又不好总对她冷着脸。
总过来在门口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一聊就开始问关于女主人的事儿。这女子好奇得很,已经知道了这家主人也姓季,只带了一个小厮一个小丫头独居。她认定雨璇也是哪家养的外室,更有同病相怜之感,几次表达了结识一番的愿望。
目前为止雨璇还没有和这女子打过照面,但阿柱小红见过她几回,都惊讶地说这女子的确长得像姑娘。
雨璇是相信自己莫名的第六感的。她觉得风尘女子被有钱人赎身后说不定改名字,厨娘说过这女子全名叫季璇,她听了之后立即就想到了秦沣。
按照昭睿的说法,秦沣去嫖妓,挑了如烟这样和自己气质有些类似的女人,还在亲热的时候喊出了自己的名字。
她想想就恶心,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长相和自己相似的、居然姓名也只差一个字的女人,万一是秦沣的女人呢?他在这里买了房子,让这女子住下来,等将来他在秦家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再把她接走,难道就没可能?
如果这女子的金主真是秦沣,那岂不是太容易碰见他了!
不明白秦沣干嘛又整这一出,都有了米菱了,还又故伎重演,再找个和她相似的人来做替身!
她让阿柱拜托萧韵派来的那些暗卫去关注一下这女子的相好,可是一连好些天,都没有什么男子上门。
但愿一切都是她杞人忧天,可是,她实在不想冒这个险。就算这女子不是秦沣的相好,她这副面孔要是被秦沣发现了,说不定秦沣就和包养她的人商量,把她买下来呢。这也不是没可能,因为据说秦沣近来经常往采芹书社跑,而采芹书社离秋千巷多近啊。
本来要和萧韵说一声,可因为他带着队伍去燕州那些闹虫害的县区救灾了,她也就作罢了。反正她也有钱买房子,自己先搬走,回头再让人把新地址告诉他。
决定了之后,她便开始找房子。古代是没有房产中介的,而她又懒得去找牙行,索性再扮成男子,带着阿柱出门亲自挑选。
一找就是大半天,雨璇心疼银子,想找个经济适用型的小宅院,可待售的房子都太大。天热,她汗流浃背的,脸上也出汗了,面具都让汗水泡软了,只好摘下来。
打尖的时候阿柱忽然有了个主意。
“姑娘,您要是不挑剔,不如搬到墨主编家隔壁呢!那天我去书社,听他说他家旁边的宅子空出来了。”
“哎?真的吗?”
“对啊!”阿柱点头,“我去过他家,隔壁的院子并不大,就不知道您看了喜不喜欢。”
“好好!”雨璇欣喜地说,“墨主编住的地方环境也还不错的,就是离书社远了点。不过,这样一来我也可以多了解一些书社的事呀!我还想开设一些专业报纸,比如儿童报、仕女报、农业报什么的,一定同样赚钱……”
“呵呵,说到赚钱,谁有姑娘您心眼儿多。”
“嗯,就这么定了,吃完饭咱们就去墨主编家看看!”
阿柱去付钱,雨璇喜孜孜地盘算着。那边没有秋千巷的地段好,房子一定不会很贵。买了房子之后,她要不要再买几个丫头呢?小红一个人太累了……
一道阴影落在她所坐的桌案前,她以为是阿柱回来了,下意识地抬头。
“雨璇!”一个惊喜的声音喊道。
她见到了最不想见到的人。
好了?完全好了?这么快?
“姑娘,您不信自己摸一摸!”小红开心地握住她的手按到她背后,“……是不是?一点坑都没有了!这可太好了!哈哈哈……阿柱!姑娘好了,完全好了呀!”
小红手舞足蹈、大喊大叫的,赶紧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和车夫一起赶路的阿柱。阿柱惊喜的声音马上就从车帘外传过来:“真的吗?这可太好了!”
雨璇在一片雀跃欢呼声中,颤抖地用手指感受着。没错,光滑的后背,细腻的皮肤,和从前完全一样。
不光如此,她还觉得重新精神奕奕起来。那些恐怖的小坑,显然十分损耗她的精力。可是,这不知名的皮肤病,来得快也去得快。
因为是连夜赶路,且之前她又病怏怏的,马车走得并不快,车夫唯恐走得太快颠簸,加重她的疼痛。
“姑娘,前方就是驿站了。”阿柱忽然喊道。
“噢?正好咱们可以休息一下。”雨璇掀开了帘子。看到驿站,她又有了新的想法。
……
“对不住了各位。”雨璇告诉护送她的那些便衣侍卫,“我现在又没事了,我想,还是再折回去吧,真是不好意思……”
这里是昨天和萧韵分手的地方,不过是浪费了一天时间,她还想继续去往细叶。毕竟,萧韵的建议还是有道理的。除了秦沣的原因,若她估计得不错,眼看京城里就要展开一场夺嫡之战,他护送她离开,也是无奈。
侍卫的头领是她见过的几个黑衣人之一,他排四号,萧韵让她唤他阿四。阿四犹豫地看了看雨璇,迟疑道:“姑娘,您真的没事了吗?昨天晚上您都病成那样了……”
“我真的没事了,你看我现在多么精神。”雨璇做了几个拉伸手臂的动作,“唉,我也不知道昨晚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那家客栈有什么传染病?如果还有其他的路线,我们不如另外挑一个算了。”
“当然有别的路线,只不过那样很可能就得露营,属下担心姑娘吃不消,才选择了客栈这条路线的。属下昨夜已派人紧急给殿下送了信去,不过,如果姑娘真的没事,属下也可带他们继续赶往细叶,一切都听姑娘的。”阿四回答。
“噢,那就麻烦你,再让人送一封信过去吧,真是不好意思。”雨璇挠了挠头,她这个古怪的病啊!真是折腾人。
既然做出了这个决定,一行人马在补充了给养之后,又折返继续向北。这条路果然和前一天的有所不同,走的都是羊肠小道。天黑的时候,阿四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村庄,村头恰好也有一家客栈。当然,规模远远比不上昨天那所大客栈。
然而,可怕的事情总是一而再再二三地发生。
“姑娘!”洗澡的时候小红再次吓哭了,“您的后背又起满了那样的小坑!”
……
次日凌晨,这队再次奔走了一夜的人马,又赶到了那个驿站。
雨璇已经有所预感了。“小红,”她冷静地说,“把我的衣服掀起来,看看是不是又痊愈得一点痕迹都没有了!”
走了一夜,她又觉得精神了起来。其实在回去的路上她一直都没有睡,她觉得似乎每往回走一段路,她的力气就渐渐回到了身上。
“是的!”小红开心地点头。
雨璇却没有再惊喜。沉默了半晌,她把阿四叫了过来。
“阿四,我们,回京城。”
“是!”
阿四一句都没有多问,迅速行了礼,立即吩咐了下去,又遣人再次给萧韵送信,这已是第三封信了。
……
“雨璇!”
在城门口,她的马车刚进城,就有一个人跳了上来,那是乔装成商人的萧韵。
“雨璇,你怎么了?阿四说你得了怪病……”
雨璇见到萧韵就开始掉眼泪。一路上她都拼命忍着那恐慌又绝望的情绪,这蹊跷的怪病,令她推测出一个恐怖至极的可能。
“萧韵,”她哭着说,“我不能离开京城!只要走到超过京城五百里的地方,我就会得那样的怪病!全身上下变成筛子一样的,恐怖的怪病!”
……
雨璇在那家小客栈发现背后再次遍布小血坑时,阿柱告诉她,他打听了一下,客栈主人说二十里之外有个医馆,是一个还乡居住的老大夫开的,问她要不要过去看一看。
于是雨璇连夜又往北赶了二十里。谁知到了医馆后,她发现,不光是后背,她连四肢也起满了那样的小坑,前胸的小坑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上蔓延,把医馆里的老大夫都吓坏了。
老大夫双手发抖、声音打颤地表示自己爱莫能助,她只好重返客栈。
可没想到的是,返回客栈的路上,她吃惊地看见四肢上的小坑开始愈合,皮肤再次光洁如初。
返回客栈后,她只有后背的小坑还依然存在,身体其他部位都变得好好的。
简直就像是踏上了被诅咒的土地似的,只要她往北走,身体就会变成恐怖的血色蜂窝!
而只要她往京城的方向赶,后背就开始慢慢痊愈,等到了驿站,完全就是个正常人!
又赶了一夜,回到驿站,她抚摸着完好的后背欲哭无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阿柱、小红,乃至阿四那些侍卫,所有人都丝毫不受距离方位影响,只有她一个人不行!
她想,也许不是因为向北。如果向东向西向南,只要是离开京城,走一天大约是五百里,而五百里之处,她的怪病必然开始发作!
这个想法令她不寒而栗。冥冥之中,她似乎听见天空传来一个冰冷而邪恶的声音:季雨璇,你不是想离开京城吗,做梦吧,永远都别想了,你死也要死在这里!
“萧韵,我终于想了起来,我做过几次噩梦,梦里我的手上脸上都是那样的小血坑,而且那些小坑还在不停地扩大,我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融化……”
萧韵心里一阵绞痛,不由自主地把她搂住。
“那都是梦,不作数的,我不会让你死的……”
雨璇倒抽一口冷气。他的话语,和她那晚在翡翠庄做过的噩梦如出一辙!
她哭着向他一一描述。
“……就是这样,那晚在翡翠庄,我梦见我后来从头到脚,全身都长满了那样的血坑,你吻了我的前额,结果你的嘴上沾满了血,我现在才知道,那一定是我额头沁出的血……我已经到了临终的时候,全身一点点力气也没有,只有两只眼睛还能看见你,连一丝丝笑容都挤不出来……”
“雨璇,别说了,不会有那么一天的……”萧韵拍抚着她的背柔声哄道。
雨璇惊吓成这个样子,他还从来没见过。他一连收到三封信,第一封说她得了可怕的病,他当时就急了,匆匆安排了手下的事情,就往城门赶,他要亲自去接她!
谁知半路上又接到第二封,说她已经痊愈了,准备继续赶路。他此时已有了不妙的感觉,不对劲啊!什么病能一夜之间就消退?所以他保持着警觉,果然不久之后又收到了第三封信,只有一句话,说季姑娘已打算回京!
他心急如焚,不知她到底是怎么了。
“萧韵,你知道吗,”雨璇擦了一把眼泪,“我,我现在觉得我来到大益,是一种命中注定,我这一路上越想就越有那种宿命感,不然,我怎么会不时地做那样的梦呢?人是有一些预见能力的,往往在梦境中体现。那些梦,一定是我的未来……”
萧韵猛地堵住了她的唇。
雨璇的泪水继续流淌,不由自主地搂住萧韵的脖子。她实在是太害怕了,哪怕是摔死、淹死、被乱箭射死,都没有那样的死法可怕!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地烂掉,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疼痛难耐中度过,一天一天地忍受煎熬,直至悲惨地死去。还有比这更恐怖的命运吗?
小红早就悄悄地溜下了马车,把这方小空间留给了他们。
萧韵放开了雨璇的唇,继而用额头抵住她光洁的前额,就像从前他无数次做过的一样。
“好姑娘。不要胡思乱想了。”他用手指抹去她脸上的泪,“我会请田大夫给你看的,田大夫是有名的老大夫,什么怪病都见过。”
“……嗯。”
“既然走不了,那便还住回秋千巷吧。只是,你的书社,不可再去了。反正我昨日已派人接管了过来,也按照你的说法,宣布它已被我买下。平日里,你也尽量少出门,避免遇见那个人。”
“我知道了。”
“雨璇,不要害怕。你的未来,有我。我就是死,也不会让你有那么一天!”萧韵捧着她的脸郑重其事地说。
……
在鸿雁山庄,萧云锦听完萧韵的话后陷入了沉思。
“她说,觉得自己好像快要溶解消失掉?……这丫头,真是会联想,以为自己是那只悲情的美人鱼么……”
“娘,什么美人鱼?”
萧云锦把那个著名的童话讲给儿子听。
“这丫头就是心思重。她在这里的时候,一直跟我说,她觉得不管在现代还是古代,她都是个多余的人。唉!我想也许因为她总这么想,所以才会做那样的梦吧!”
安徒生童话里的小人鱼最终变成海上的泡沫,可是,如果是活生生的人,一点一点地像泡沫一样融化掉,该有多么恐怖啊!
“可她确实得了类似的怪病。我问过小红,她的描述要更详细一些。当然,现在雨璇的身体是完好无损的,谁又能想象她的后背曾经变成蜂窝一样……”
“田大夫怎么说?”
萧韵摇头。
“还能怎样,她现在没有表现出来什么病症。不过,田大夫还是给雨璇做了检查。他说她好得很,看不出一点问题。我只能让小红再次把前后变化重说一遍,田大夫想了半天,说他唯有回去翻找医书,看看有没有类似的病例。”
萧云锦觉得心情很沉重。她被雨璇“穿越到此是一种宿命”的说法刺激到了。如果是宿命的话,那她自己呢,整趟列车的人呢?想起远在几千年之外的、再也见不到的丈夫和女儿,她忽然泪流满面。
“娘,您怎么又哭了……”
萧云锦急忙擦泪。“我,我没事。我就是觉得那丫头可怜。好容易能舒坦几天,谁知又染上这样的病。”
萧韵被母亲说得眼睛一阵酸涩,萧云锦见儿子这样,便道:“如果雨璇真是出不了京城,按照你说的,还有秦沣那个到处找她的人,我看迟早他们也会碰见的。到那时你怎么办?”
萧韵说:“我不知道雨璇和那人之间有什么恩怨,不过雨璇执拗得很,绝不会回到伤害过她的人身边去的。我只担心秦沣会恼羞成怒伤害她。”
“唉!我看你还不如让她住进三皇子府里,不是都已经修好了么……”
萧韵缓缓地摇头。“那样还不是要让她再扮成别人?我再也不想她受那样的罪了。”
他的雨璇,要做真实的自己。雨璇也痛恨再次去扮作齐霏吧。
自从他确立了三皇子的身份,他在民间时迎娶的正妻、工部左侍郎大人的女儿齐霏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了三皇子妃。齐霏由于一直都在病中,无法出现在人前,更不能打理三皇子府,这是他散布出来的消息。
可是,正是因此,皇后总想着往他府里塞人,而他的父亲,出于为他联姻的需要,早早地挑选了一些名门淑媛。
虽然他一直以“正妃尚在病中,为免岳父伤心,暂不纳侧妃”为借口拒绝,可这样也坚持不了多久。
倘或有那么一天,真的不得不迎娶旁的女子进府,他的雨璇就更不能住进来了。她向来不耐烦这些后宅妇人之间的争风吃醋,而他也不舍得让她再经历这些风风雨雨。
“那你一定要多派人手保护她。”萧云锦叹息着说。
“我已这样做了。”萧韵的神色很凝重。
只要能保护她,派多少人手,付出多大代价他都是不吝啬的。他没有说出口的是,他无法确定,雨璇的心里,秦沣还有没有一些地位?
“咦,律儿去哪了,怎么几个月了都还没有回来?”
萧韵拧起了两道浓密的剑眉。“娘,我也不知道。我已派人去找大哥了。”
他听完雨璇的哭诉后,第一反应不是去找田大夫,而是去找萧律。
雨璇一直说觉得此次来到大益是命运的安排,他立时就想到了遇见雨璇的萧律。萧律是在怎样的情况下遇见的雨璇?他嘴里那位高人,又是什么人?
以往他一直忙忙碌碌于自己的事情,到了现在,他忽然发现,他真是忽视了这位一同长大的兄长。他莫名觉得,这位他近一两年以来越来越看不懂的兄长,必定了解雨璇更多的东西。萧律偷偷摸摸地,背着他,究竟做了些什么?
……
墨景终于把拓展训练的准备工作做完了。
他十分高兴三皇子将书社以及书社所开办的报纸接管了过去。三皇子派来接管书社的人十分能干,有他帮忙一起筹划,车辆、用具、午餐、水、跌打损伤药和中暑药等物资,以及护卫力量都迅速备妥,而他兴奋地向那些书生宣布的时候,大家也和他一样兴奋。
这是一次集体郊游,去到那风景优美的珍珠谷,谁会不高兴呢。
而东家设计的几个训练名目,都既新颖独特,又富有促进团结友爱的作用。比如眼下他们正在分组开展的项目,被东家叫做“无轨电车”的。
“无轨电车”很简单,就是一组人双脚分别站在同样的两根扁担上,脚上都系着绳套,绳套的另一头分别握在两只手里。这样,全组人好像共同穿上了一双鞋,大家一起前进、后退,看哪组配合得最好。从起点出发,先到达目的地的小组,得分最多。
这些只知埋头读书的学子,一开始还嘻嘻哈哈的,嘲笑彼此的动作是多么笨拙。可渐渐地,发现整组都因为不能好好配合而无法前进,反倒是他们看不起的某个小组走得特别快时,大家就笑不出来了。最后,大家自动选出了一名组长,由组长“一二一”地喊口号,而其他的人相应地随着口号齐齐迈动左右脚。终于,在这样齐心协力的配合下,步调一致的全体组员,得以共同踩着两条扁担向目标前进。
墨景看着各组的书生越来越心齐,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相信,这次拓展训练结束后,此前那种为了谁的文章先发后发而吵得脸红脖子粗的情况,必定有所改善。
忽然,他听到山谷里传来一阵阵怪异的呼哨声,打破了眼下欢乐激动的气氛。
是有人在这里训练鹞子之类的飞禽吗?
突如其来的一片片乌云,遮天蔽日,晴朗的山谷顿时变得昏暗。与此同时,他们听到了一阵细碎而毛骨悚然的声音,都下意识地抬头望去。
“我的天哪,那是什么!”一个书生惊恐地叫喊了出来。
天空中遍布大群的昆虫,正在疯狂地煽动翅膀,刚才他们听到的就是这些昆虫飞行的声音。看不出是什么虫子,密密麻麻的黑点隔离了灿烂的夏日阳光,看得人全身起鸡皮疙瘩。
墨景和所有书生一起惊惧万分地看着这团巨大的昆虫乌云快速移动。他忽然想到了什么。
“不好,是虫灾!京郊的农户们,要惨了呀!”
……
秋千巷。
雨璇坐在院子里忧心忡忡地翻阅着阿柱买来的《京城日报》。
“……此次虫灾来势汹汹,不仅京郊农民所耕土地受到波及,一切产出均覆没于虫腹,燕城乃至燕州靠近京城的十几个县,统统不能幸免……”
她放下报纸,仰头望着丁香树上的淡紫色花瓣。
闹灾的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虫子,报纸刊登了一张图,她不懂这些,只能判断那是一种对农作物危害极大的、长着巨大翅膀和锯齿的昆虫。奇怪的是大益人都没见过这种昆虫,就连皇宫里的藏书室,让最博学的内阁大学士出马,翻遍一切记载农垦的书籍,也找不到这种昆虫的资料。而因为没有资料,一时之间大家也想不出对付它的法子。
幸亏这种虫子只啃噬农作物,城区的花草树木得以逃过一劫,城区的居民也不至于被惊扰到。她不是那种见到老鼠蟑螂就尖叫乱跑的女孩,可她也不想看见院子里出现成群结队的虫子。
皇帝欧阳铖命三皇子负责这起虫灾的救灾工作。三皇子欧阳韵已召集了一支兵丁队伍开赴受灾区县,由于刚开始着手,收效如何还不得而知。
雨璇从报纸上了解到的就是这些。
她有些发愁,倒不为了萧韵,而是她曾经一手创办的京城借贷社。
她相信萧韵早晚会找到应对虫害的办法。但是,借贷社曾发放出去那么多笔小微贷,借的钱都流到了农户们手中。眼看就要秋收了,本来,农户们卖了收成,就可以还清贷款,可眼下虫害一闹,要他们拿什么还钱?
放到现代,这些无法还钱的借款人,就会被银行下调信用等级,因为银行损失的更多。
可她知道,靠天吃饭的农民,这种情况下只会更加需要资金!
辛苦大半年,所有投入都血本无归,还要为秋收之后的轮耕继续投入,他们恐怕是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只能再次向银行伸手。
如果她还做着银钱铺子的东家,一定会下令继续放贷给农户们的,只不知道现在接管铺子的萧云锦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想法。
唉,成日深居简出的,就这么躲在院子里,好沮丧啊。
回京之后,她郁闷了几天,便又把怪病的事抛到脑后了。反正她也离不开京城,就这么耗着算了。那些深宅大院的女人,甚至一辈子都得窝在高高的围墙后呢,还不是活得好好的。没事就好,而她甚至庆幸那次出逃的时候没有真的往细叶奔走。
至于秦沣……就算他变成一只恶虎,横竖她在大益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怕他怎的!他不过拥有一颗恶毒的心,又不具备七十二般变化!
当然,她还是很小心的,平时能不出去就不出去,不过现在她有了点想法,还是希望告诉萧云锦。
主意已定,她便走回房,抽笔研墨,写了一封信。
“阿柱,三皇子派来的暗卫还在吗?”她把信交给阿柱,“你再见到他们的时候,就把这个交给他们之中随便哪个人,让他回头给三皇子姨母,住在鸿雁山庄的翟夫人送去……”
阿柱答应着离开了,很快就回来禀报。
“姑娘,信已发了。刚才有一名暗卫大哥告诉我,他发现今日一大早,咱们秋千巷搬进来一位女子,和您长得有几分相似,身量也相似,他乍一看,还以为是您又买了一处宅子!”
平时阿柱是不和这些人说话的。他们的职责只不过是暗中守护着她,不会贸然过来攀谈。
“是吗?”雨璇倒也没在意,随口说道:“本姑娘这张脸还真是大众脸,呵呵呵……”
“姑娘,不是的。那位大哥还告诉我一件奇怪的事。”阿柱有点着急。
“怎么?他注意到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了?”
“他、他说这位女子喜欢出来串门儿,和住在巷子里的读书人聊天,举止甚为轻佻。”
“……哦,别是哪个大户人家养的外室吧?”雨璇明白了,“啧,住在这么贵的地方,看来是个舍得花钱的金主。”
“还有,”阿柱继续说道,“那位大哥说他听见那些读书人都管那名女子叫做季姑娘。”
“什么……”
“没错,季姑娘!”阿柱肯定地说,“这女子姓季!只是不知道是哪个季字。”
是姓和她一样的,季节的季,还是纪律的纪?技术的技?
雨璇皱着眉想了又想,觉得有些奇怪。
长得和她有几分相像,还姓差不多的姓。多诡异的事。对方还是个欢场女子。
“你和小红,还有白天来做事的厨娘婆子都说好,以后除了咱们几个,不要给不认识的人开门,也别和外人聊天。”雨璇交代阿柱,“咱们不管她,也不跟她打交道!”
倒不是说她看不起这女子,而是她现在正在躲风头,还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知道了!”阿柱连忙下去嘱咐了。
傍晚的时候,雨璇在房内看书,听见院子门被敲响了。一个好听的女音喊道:“有人吗?能不能讨一些水?对不住啊,刚搬过来,院子里的井还没淘好,做饭的水都没有……”
厨娘已做好了饭,正要走,闻声过来请示她,是不是给这女子开门?
雨璇皱眉,第一次有女子来敲门,想必是阿柱提过的那个被包养的风尘女子了。说得这样可怜,不给她水也太说不过去了。
“就让她在门口吧,别放她进来。给了水就打发她出去!”
“是。”
厨娘舀了一瓢水走到门口,打开院子门,直接递给那豆绿色裙衫、身材曼妙的女子。
女子接过水,笑吟吟地道谢。
“多谢大姐了。我敲了好几家门,可都敲不开,也不知那些人哪里去了。白天的时候可都还在的,还有人跟我聊天来着。”
厨娘想起女主人的吩咐,只是淡淡地说不必客气,还让女子别忘了把水瓢还回来。
哎,这女子长得不错,怎么也没个丫头跟着呀,还自己出来借水?
女子显然很喜欢聊天。她捧着水瓢并不立即离开,又笑嘻嘻地说:“真是对不住大姐,我过来敲门,也是闻见了您这院子里一股饭菜香,这才知道有人住着。”
“嗯,不妨事不妨事。小嫂子太客气了。”厨娘想把门关上。
“哎,等一等。”绿衫女子有点急,“大姐,您府上姓什么?这里的房子都一模一样,等下我过来还水瓢,怕再摸错了门。”
厨娘回道:“这里不难找的,院里院外都种了丁香树,小嫂子鼻子这般灵,嗅着花香也可找见的。”
“呵呵呵,倒也是。大姐,府上贵姓?”
“姓季。”
“季?”
“是呢,秋季的季,现在可不已是秋天了?”
“呵呵呵,跟我一个姓呢,真是有缘……”
等绿衫女子还了水瓢,天也黑了。厨娘着急回家,匆匆回过雨璇便离开了。
绿衫女子回了自己住的院子,开始生火做饭,吃饭。饭罢,有人敲门,她听到喊门的声音就喜出望外地走过去开门。
“爷,怎么今晚过来了。用饭了不曾?”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娇媚得要滴水。
“我已经吃过了。”进来的男子淡淡地说,又一指身后几人:“璇儿,这几人供你使唤,我白天太忙,到现在才能领他们过来。”
那是两个小丫头和三个粗壮婆子。
绿衫女子一一见过了,男子又吩咐几人好好伺候主子,绿衫女子听了心里更是欢喜。
男子显然是要留宿,女子打发了几个奴仆去下处歇息,便将男子迎入自己已收拾好的卧房。
放了帷帐,女子伺候男子宽衣,男子带着几分醉意,等脱光了自己,立即粗暴地扑倒在女子身上。
“爷,轻些儿,有些疼呢……”女子娇嗔一声。
男子似乎十分饥渴,只一味孟浪,女子只得尽力配合,渐渐地两人都兴动。
“璇儿……璇璇……”极乐之时,男子搂紧女子忘情地喊。
等云收雨散,女子拿着汗巾给男子擦汗,边笑道:“爷已帮奴家脱了乐籍,几时能接奴家入府?”
男子捏了捏女子的耳垂:“急什么,你刚搬到这里,现下我还没在府里站稳脚跟,等一等吧。”
“爷可不要让奴家望穿秋水。”女子委屈地说。
“自然是不会的。”男子随口回答。
“爷,倘若府里给爷娶了妻子,而秦家老太爷不答应奴家这样的风尘女子进门,那可怎么办……”女子不放心,想要从他口中套出更多的承诺。
男子怔了怔答道:“放心,总不至于让我的璇儿饿肚子。”
女子听了有些失望,便使出浑身媚术,引得男子又兴起风浪……
几番云雨之后,男子终于疲倦至极睡着了。女子望着昏黄烛光中他的英俊面容冷笑道:“哼!打量我不知道,一辈子把我当作别个女人,哪里有这样便宜的事,怎么也得给我个姨娘做做!”
……
左思右想之后,雨璇打算搬家。
主要原因,还是秋千巷那位时不时就过来串门的季姓女子,她实在不堪其扰。
虽说交代了阿柱和小红不要和她说话,但厨娘和那两个婆子做家务,总要进进出出的,十次里起码有五次能遇见这位主儿。她似乎是个开朗的性子,见人就说笑,三人又不好总对她冷着脸。
总过来在门口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一聊就开始问关于女主人的事儿。这女子好奇得很,已经知道了这家主人也姓季,只带了一个小厮一个小丫头独居。她认定雨璇也是哪家养的外室,更有同病相怜之感,几次表达了结识一番的愿望。
目前为止雨璇还没有和这女子打过照面,但阿柱小红见过她几回,都惊讶地说这女子的确长得像姑娘。
雨璇是相信自己莫名的第六感的。她觉得风尘女子被有钱人赎身后说不定改名字,厨娘说过这女子全名叫季璇,她听了之后立即就想到了秦沣。
按照昭睿的说法,秦沣去嫖妓,挑了如烟这样和自己气质有些类似的女人,还在亲热的时候喊出了自己的名字。
她想想就恶心,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长相和自己相似的、居然姓名也只差一个字的女人,万一是秦沣的女人呢?他在这里买了房子,让这女子住下来,等将来他在秦家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再把她接走,难道就没可能?
如果这女子的金主真是秦沣,那岂不是太容易碰见他了!
不明白秦沣干嘛又整这一出,都有了米菱了,还又故伎重演,再找个和她相似的人来做替身!
她让阿柱拜托萧韵派来的那些暗卫去关注一下这女子的相好,可是一连好些天,都没有什么男子上门。
但愿一切都是她杞人忧天,可是,她实在不想冒这个险。就算这女子不是秦沣的相好,她这副面孔要是被秦沣发现了,说不定秦沣就和包养她的人商量,把她买下来呢。这也不是没可能,因为据说秦沣近来经常往采芹书社跑,而采芹书社离秋千巷多近啊。
本来要和萧韵说一声,可因为他带着队伍去燕州那些闹虫害的县区救灾了,她也就作罢了。反正她也有钱买房子,自己先搬走,回头再让人把新地址告诉他。
决定了之后,她便开始找房子。古代是没有房产中介的,而她又懒得去找牙行,索性再扮成男子,带着阿柱出门亲自挑选。
一找就是大半天,雨璇心疼银子,想找个经济适用型的小宅院,可待售的房子都太大。天热,她汗流浃背的,脸上也出汗了,面具都让汗水泡软了,只好摘下来。
打尖的时候阿柱忽然有了个主意。
“姑娘,您要是不挑剔,不如搬到墨主编家隔壁呢!那天我去书社,听他说他家旁边的宅子空出来了。”
“哎?真的吗?”
“对啊!”阿柱点头,“我去过他家,隔壁的院子并不大,就不知道您看了喜不喜欢。”
“好好!”雨璇欣喜地说,“墨主编住的地方环境也还不错的,就是离书社远了点。不过,这样一来我也可以多了解一些书社的事呀!我还想开设一些专业报纸,比如儿童报、仕女报、农业报什么的,一定同样赚钱……”
“呵呵,说到赚钱,谁有姑娘您心眼儿多。”
“嗯,就这么定了,吃完饭咱们就去墨主编家看看!”
阿柱去付钱,雨璇喜孜孜地盘算着。那边没有秋千巷的地段好,房子一定不会很贵。买了房子之后,她要不要再买几个丫头呢?小红一个人太累了……
一道阴影落在她所坐的桌案前,她以为是阿柱回来了,下意识地抬头。
“雨璇!”一个惊喜的声音喊道。
她见到了最不想见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