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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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了没有?”闵乐天坐在客厅沙发上,对着房间里忙碌的女人喊道。
“我再拿几件衣服。”
“衣服不用拿了,到了地方咱们再买,快点,时间不够了,别让胖仔等急了。”
“好,收拾好了。”
话语声落下,一名挺着肚子的少女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黑色行李袋。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紧接着,房门被打开。
一个肥胖粗大的男子走了进来。
正是大胖仔。
这套房子的钥匙总共有三把,一把在闵乐天的手里,一把在女主人阿娇的手里,最后一把闵乐天把它交给了大胖仔。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闵乐天对大胖仔的信任和两人之间的关系。
“嫂子,东西收拾好了?”对着阿娇打了个招呼,大胖仔看向闵乐天,道:“天哥,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必须得走了!”
时间已经晚上11点。
看了看时间,闵乐天点了点头,“走吧!”
对于QD市,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说没有一点留恋是假的。
可是想要金盆洗手,想要过安稳日子,呆在QD市是不可能的。
闵乐天大腿中了枪,还不能走路,于是大胖仔一只手拿着行李袋,一只胳膊撑着闵乐天,三人出了房间,下了楼梯。
小区外,停靠着一辆黑色面包车,闵乐天有一辆沃尔沃,不过那辆沃尔沃太显眼,南区很多人都知道那是闵乐天的专属座驾,所以,闵乐天没有打算开走那辆沃尔沃,而是让大胖仔专门弄了一辆面包车。
面包车外站着一名青年,青年穿着背心,露在外面的胳膊上纹了一只麻雀。
就是因为这个有些可爱的纹身,青年可没少被帮派里的人取笑。
就连大胖仔和闵乐天有时候看到了这个纹身,也会忍不住想笑。
纹着麻雀纹身的青年,名叫阿峰,真名没有人知道,哦,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知道,一个就是青年自己,另外一个就是大胖仔。
他是大胖仔收养的孤儿,大胖仔的心腹,对于无儿无女的大胖仔而言,阿峰就是他的儿子。
不过,阿峰一直都把大胖仔当成哥哥,死活不肯叫大胖仔老爸。
“哥,天哥,嫂子好。”看见闵乐天三人出了小区,阿峰迎了上去,接过大胖仔手里的行李袋,对着两人打了声招呼。
“上车,咱们连夜出城,然后坐车去天津,在天津呆两天,然后飞港岛。”
闵乐天和阿娇坐在后排,大胖仔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上,由阿峰开车。
“开车!”
大胖仔对着阿峰喊道。
阿峰点了点头,然后一踩油门,面包车开动了起来,驶入了车流之中。
在面包车离开之后,小区外的一棵大树后面,一名男子现出身来。
夜色中看不清男子的脸,只见男子从兜里掏出了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
“庞爷,闵乐天他们已经走了,一辆黑色面包车,刚走。”
“好,辛苦你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然后电话挂断了。
电话挂断之后,男子并没有立刻离去,眼里犹豫了一下,然后再次拨了一个电话出去。
“小高,闵乐天他们已经走了,刚刚走,庞爷估摸要下手了。”
“好,辛苦你了,八万块钱,我一会就转到你账户上,你记得查看。”
电话挂断。
这一次,男子没有再拨电话,而是收起了手机,嘴角微掀,身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他叫罗四,庞万山的心腹,为人好色如命,又极为贪财,只有肯给他钱,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
可是谁也不知道,罗四很早之前就已经被李高收买了,哦,不能说是收买,用合作一词更为恰当。
真正应了那句古话。
有钱能使鬼推磨。
……
南区刘七爷的豪宅中,庞万山坐在沙发上,拨了一个电话出去。
“闵乐天刚刚离开,你们准备好了?”
“放心吧,庞爷,我肉山办事,从来就没有失手的时候,他闵乐天活不过明天日出。”手机那头传来一个浑厚粗犷的声音,声音里掩饰不住的欣喜和得意。
“这件事情不许失败,闵乐天必须死,还有大胖仔以及那个女人,都必须死,七爷可不喜欢留后患,你要是办砸了,你也等着死吧!”
“放心吧,万无一失。”电话那头的男人拍起胸脯保证道。
和庞万山通话的人正是刘七爷手底下两大悍将之一的肉山。
同为两大悍将,肉山和闵乐天之间的关系很不好,可以说如同仇敌。
要不是刘七爷压着,两人恐怕早就火拼了。
肉山一直都想对付闵乐天,可是实力不够,又忌惮着刘七爷,所以一直都没有下手,这次接到庞万山的命令后,肉山欣喜若狂。
很快,一个杀掉闵乐天的计划就产生了。
……
“老栋他们今天有没有什么异常?”面包车内,闵乐天想到了什么,突然问道。
逃亡路途中,面包车内很安静,甚至是寂静,有些压抑,闵乐天的开口打破了这种窒息的气氛。
“老栋没有异常,其余的弟兄也都正常,就是李高李亮他们哥俩今天离开了QD市,说是回老家探亲。”大胖仔回答。
“怎么了?天哥,有什么问题么?”大胖仔转头看向闵乐天问道。
“咱们今天晚上离开QD市,没有几个人知道,七爷今天去了避暑山庄,说是避暑去了,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没等闵乐天回答,大胖仔接着说道,一边说,他一边看向车窗外的后视镜,查看着动静。
“七爷今天去了避暑山庄?李高和李亮今天回老家探亲?怎么这么巧?”
闵乐天喃喃自语,他总感觉有些不对劲,李高和李亮是老栋的手下,对于这哥俩,闵乐天并不熟悉,只是平日里觉得这哥俩很机灵,可是对于刘七爷,跟了刘七爷二十年,对于他的性格,闵乐天十分的了解。
现在是九月底,天气依然很炎热,特别是今天,更是有些闷热。
今天去避暑山庄避暑,这很正常。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闵乐天总感觉这里有猫腻,总感觉不对劲。
太巧了!
为什么昨天不去避暑,也不选择后天去避暑,单单就选择今天?
还有李高和李亮他们哥俩为什么会突然回老家探亲?没有听说他们哥俩在老家还有亲人在啊?
“准备好了没有?”闵乐天坐在客厅沙发上,对着房间里忙碌的女人喊道。
“我再拿几件衣服。”
“衣服不用拿了,到了地方咱们再买,快点,时间不够了,别让胖仔等急了。”
“好,收拾好了。”
话语声落下,一名挺着肚子的少女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黑色行李袋。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紧接着,房门被打开。
一个肥胖粗大的男子走了进来。
正是大胖仔。
这套房子的钥匙总共有三把,一把在闵乐天的手里,一把在女主人阿娇的手里,最后一把闵乐天把它交给了大胖仔。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闵乐天对大胖仔的信任和两人之间的关系。
“嫂子,东西收拾好了?”对着阿娇打了个招呼,大胖仔看向闵乐天,道:“天哥,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必须得走了!”
时间已经晚上11点。
看了看时间,闵乐天点了点头,“走吧!”
对于QD市,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说没有一点留恋是假的。
可是想要金盆洗手,想要过安稳日子,呆在QD市是不可能的。
闵乐天大腿中了枪,还不能走路,于是大胖仔一只手拿着行李袋,一只胳膊撑着闵乐天,三人出了房间,下了楼梯。
小区外,停靠着一辆黑色面包车,闵乐天有一辆沃尔沃,不过那辆沃尔沃太显眼,南区很多人都知道那是闵乐天的专属座驾,所以,闵乐天没有打算开走那辆沃尔沃,而是让大胖仔专门弄了一辆面包车。
面包车外站着一名青年,青年穿着背心,露在外面的胳膊上纹了一只麻雀。
就是因为这个有些可爱的纹身,青年可没少被帮派里的人取笑。
就连大胖仔和闵乐天有时候看到了这个纹身,也会忍不住想笑。
纹着麻雀纹身的青年,名叫阿峰,真名没有人知道,哦,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知道,一个就是青年自己,另外一个就是大胖仔。
他是大胖仔收养的孤儿,大胖仔的心腹,对于无儿无女的大胖仔而言,阿峰就是他的儿子。
不过,阿峰一直都把大胖仔当成哥哥,死活不肯叫大胖仔老爸。
“哥,天哥,嫂子好。”看见闵乐天三人出了小区,阿峰迎了上去,接过大胖仔手里的行李袋,对着两人打了声招呼。
“上车,咱们连夜出城,然后坐车去天津,在天津呆两天,然后飞港岛。”
闵乐天和阿娇坐在后排,大胖仔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上,由阿峰开车。
“开车!”
大胖仔对着阿峰喊道。
阿峰点了点头,然后一踩油门,面包车开动了起来,驶入了车流之中。
在面包车离开之后,小区外的一棵大树后面,一名男子现出身来。
夜色中看不清男子的脸,只见男子从兜里掏出了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
“庞爷,闵乐天他们已经走了,一辆黑色面包车,刚走。”
“好,辛苦你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然后电话挂断了。
电话挂断之后,男子并没有立刻离去,眼里犹豫了一下,然后再次拨了一个电话出去。
“小高,闵乐天他们已经走了,刚刚走,庞爷估摸要下手了。”
“好,辛苦你了,八万块钱,我一会就转到你账户上,你记得查看。”
电话挂断。
这一次,男子没有再拨电话,而是收起了手机,嘴角微掀,身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他叫罗四,庞万山的心腹,为人好色如命,又极为贪财,只有肯给他钱,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
可是谁也不知道,罗四很早之前就已经被李高收买了,哦,不能说是收买,用合作一词更为恰当。
真正应了那句古话。
有钱能使鬼推磨。
……
南区刘七爷的豪宅中,庞万山坐在沙发上,拨了一个电话出去。
“闵乐天刚刚离开,你们准备好了?”
“放心吧,庞爷,我肉山办事,从来就没有失手的时候,他闵乐天活不过明天日出。”手机那头传来一个浑厚粗犷的声音,声音里掩饰不住的欣喜和得意。
“这件事情不许失败,闵乐天必须死,还有大胖仔以及那个女人,都必须死,七爷可不喜欢留后患,你要是办砸了,你也等着死吧!”
“放心吧,万无一失。”电话那头的男人拍起胸脯保证道。
和庞万山通话的人正是刘七爷手底下两大悍将之一的肉山。
同为两大悍将,肉山和闵乐天之间的关系很不好,可以说如同仇敌。
要不是刘七爷压着,两人恐怕早就火拼了。
肉山一直都想对付闵乐天,可是实力不够,又忌惮着刘七爷,所以一直都没有下手,这次接到庞万山的命令后,肉山欣喜若狂。
很快,一个杀掉闵乐天的计划就产生了。
……
“老栋他们今天有没有什么异常?”面包车内,闵乐天想到了什么,突然问道。
逃亡路途中,面包车内很安静,甚至是寂静,有些压抑,闵乐天的开口打破了这种窒息的气氛。
“老栋没有异常,其余的弟兄也都正常,就是李高李亮他们哥俩今天离开了QD市,说是回老家探亲。”大胖仔回答。
“怎么了?天哥,有什么问题么?”大胖仔转头看向闵乐天问道。
“咱们今天晚上离开QD市,没有几个人知道,七爷今天去了避暑山庄,说是避暑去了,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没等闵乐天回答,大胖仔接着说道,一边说,他一边看向车窗外的后视镜,查看着动静。
“七爷今天去了避暑山庄?李高和李亮今天回老家探亲?怎么这么巧?”
闵乐天喃喃自语,他总感觉有些不对劲,李高和李亮是老栋的手下,对于这哥俩,闵乐天并不熟悉,只是平日里觉得这哥俩很机灵,可是对于刘七爷,跟了刘七爷二十年,对于他的性格,闵乐天十分的了解。
现在是九月底,天气依然很炎热,特别是今天,更是有些闷热。
今天去避暑山庄避暑,这很正常。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闵乐天总感觉这里有猫腻,总感觉不对劲。
太巧了!
为什么昨天不去避暑,也不选择后天去避暑,单单就选择今天?
还有李高和李亮他们哥俩为什么会突然回老家探亲?没有听说他们哥俩在老家还有亲人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