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书小说网 > 我的男友是先知 > 第八十一章 爱与不爱

第八十一章 爱与不爱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出去,还是不出去?

    这是一个问题。

    但是为什么要害怕呢?

    程蕾是我的女人,而且会一直都是我的女人。陈观水对天发誓,这句话是真的。

    “卡啦”

    那边胡中华掏出钥匙打开了门,握住门把手,正在往前面推着。

    时间在这一瞬间寂静。

    时间在这一刻静止。

    陈观水低着头,看着地板上红地毯的纹路,脚步开始离开拐角。

    胡中华所在的走廊上,明晃晃的就是一个摄像头,正好把那一片都笼罩在镜头之下。

    但是这一刻,在一楼的某一个房间里,坐在监视器前,正好看着四楼这一层二十几个镜头的那个保安,一个很严谨很认真的中年男人,突然感觉后面有一阵寒风吹过。

    他用了一秒钟回头,以为会是哪个同事的恶作剧,却只看到一片空白,大家都还在做着自己的事情。为了查明真相,他又多花了一秒钟。

    两秒钟之后,他再看屏幕,正好看到刚才走廊上站在门边的红裙女人进了门。

    进了门。

    被陈观水硬拉着进了门。

    至于胡中华,陈观水在刚才的两秒钟的时间里,冲过了六米长的走廊,一只手伸出去,牢牢捏住了她的脖子。很简单,刚劲有力的大手,捏住了胡中华脖子上的动脉和静脉,甚至绕到前面掐住了她的气管。然后前面的拇指和食指顶端只是用了一点劲,就把这个一百一十五斤重的女人拎了起来。全身的重量维系在两根手指的接触面上,胡中华连一秒钟都没有坚持住,直截了当干脆的昏迷了过去。

    程蕾。

    陈观水在冲到她面前的时候,用另外一个只手揽住了她的腰。同样是轻轻用劲,就把这个一百二十斤很有肌肉的女人抬了起来。

    两秒钟,监视器屏幕上能被看到的就是一条红色的裙子在门外闪了一下。

    “咯噔”一声,门关上了。

    房间里面是不会有摄像头的,胡中华的房间里面更是不可能有摄像头的。这里不是一楼那种夜场会所的后台,也不是廉价舞女们换装上粉的去处,更不是监控班的那些保安可以明目张胆欣赏女人肉体的地方。

    胡中华的房间不小,有四五十个平方那么大了。房间里面装修的很豪华,家具使用的木料和制作的手工都能看出来非常的名贵。而且,房间里面的布置非常的用心。没有多余的装饰品,没有私密的个人特征的东西,没有黄金白银钻石名画的装饰,却照样可以有一种大气。

    进门的地面上,是一张有三米多长的北极熊的皮铺在地上做地毯。里面,还有一张双人大床。而且,还有着一套独立的卫浴。

    只是用眼睛一扫,陈观水就看清了整个房间里面所有的布置。确实很有钱,也确实汉风俱乐部不愧是东海市所有高端私人会所里面最顶尖的那一个。刚才的大厅是,现在换成了一个普通的小房间,也是。

    真真是用钱堆出来的奢华。

    只是这种奢华,配上身边这个自愿要来这里的女人,是这么的辣眼睛!

    陈观水放开了手,扔掉了胡中华。反正是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对自己又没有什么危害,扔掉就是扔掉了。

    但是站在自己眼前的女人,陈观水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去开口!

    开口说:“你好吗?”

    我就这么矫情?

    开口说:“你今天很漂亮!”

    我就这么虚伪?

    开口说:“我很想你!”

    我是真心的吗?

    我是真心的吗!程蕾,你告诉我!

    陈观水不说话。

    程蕾也不说话。

    眼前的男人很奇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但是眼睛很眼熟。笔挺的西装,铮亮的皮鞋,完美的服装搭配,很高档的帽子,同样很高档的面具。红白黑三色的京剧脸谱下,是一双熟悉的眼睛。但他的身体,却不属于自己熟悉的那一个人。

    曾经有一个男人,笑容像是阳光,话语像是春风,做事就像是奔腾的大河,一直向前。那一年,自己二十二岁。

    真的是你吗?

    程蕾觉得这是一个笑话,但如果自己昨天听到的、看到的都是真的,这又不是一个笑话。

    程蕾记得自己刚才在大厅里面看过这个男人,而且看过他很多次。他好像是叶家的那个女人带来的客人,但一直都拘谨,很少说话,很少和人交际,只是在大厅随便的走动。程蕾听韩玲说过,如果哪一天自己能够仅仅凭着自己的能力就能看穿面具下面隐藏的身份,十个人里面能猜中九个,就可以算是一个合格的自己人了。现在,自己还这是一个菜鸟。

    但我知道你是谁!

    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会这么看我。

    程蕾举起了手,摘掉了面前这个男人的面具。

    陈观水。

    没有了面具,两个人更加的沉默。

    陈观水不知道眼前的女人想要做什么。他问过东海地下铁的中年男人,关于玫瑰俱乐部的事情,但是那个男人语焉不详,根本就是在搪塞。陈观水也问过叶冰云,叶冰云的回答是你自己心理要有准备。

    玫瑰的花为什么那么红?因为它要吸血才能长大。

    在那种奇妙的感觉里,陈观水能感觉程蕾很安全,能感觉自己的父母很安全,却感觉不到她的内心究竟是在想什么。眼前的女人,是那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

    熟悉的衣裙,熟悉的妆容,熟悉的风格,刚才欣赏时以为她还在爱我,现在再看时难道她在用今天来祭奠自己过去的爱情?等明天,埋葬过去,重新开始,就像眼前的这个女人一样。

    哈哈哈·····

    陈观水在心里疯狂呼喊,墙上的那幅等身的照片,已经说明了地上那个女人的身份。

    鲜艳耀眼的红旗下,一个正装肃容的女人,一个女官员,而且是一个地位很高的女官员,甚至还是一个特别部门的女官员。

    却是出现这个地方。

    这个世界有太多黑暗,只是我一直不愿意相信,也不愿意看到,更不愿意去沾染。

    但是你呢?

    程蕾。

    你回答我!你为什么要待在这里?

    陈观水觉得有一个恶魔在心脏里面狂放的叫嚣,自己的脑海里面在掀起风暴,自己的神经病在发作。真的是神经病。

    为什么我已经承认失败,却不愿意面对?为什么我已经决定追回,却没有办法说出口?为什么我已经站在你面前,却感觉到了最后的伤悲?

    爱情,难道天生是一杯苦痛的美酒,只会让人沉迷而醉?

    陈观水觉得自己站在一个巨大的深渊面前,看不见前方更看不见底部的黑暗,前方所有的一切都是对面前这个女人动机的猜疑和诽谤。拜大脑超频所赐,陈观水觉得自己现在是一个神经病,自己可以用一秒钟在大脑里面生成数万的文字来推演程蕾的种种可能。曾经读过的小说,曾经看过的新闻,曾经见识过的人间苍凉,曾经直面的人性之殇,变成的是凌驾于深渊纸上的呼啸寒风。

    有无数个声音在大喊,有无数个声音在窃窃私语,有无数个声音在放声高歌,有人在敲着鼓,有人在吟唱送葬的灵诗。

    我只需要你做一件事情,证明你对我的爱情。

    我是一个神经病。

    -----------

    程蕾伸出双臂,想摸一下他的脸,却看到了他眼睛里面的悲伤。

    悲伤。

    是真正的悲伤。

    陈观水,我的爱人。

    程蕾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和他是一样的理由,她也说不出话来。

    你昨天既然都去做了超人,那你前面为什么做了五年的废物?

    为什么你要我忍耐等待你整整五年,你却为了另一个女人揭开伪装?

    为什么你要等到我真的下定决心,事情已经不能再挽回,你才愿意站到我的面前?

    为什么你非要等到我选好了路,却跳出来站在路边,用你猎到的兔子来嘲笑我的笨拙,否定我的坚决,抹消我的价值?

    为什么?

    程蕾不知道自己心里究竟应该是去生气,还是应该去高兴,或者是害怕。得到消息的这么长的时间里,程蕾一直都不敢闭上眼睛,害怕只是一个梦。害怕睡了一个觉,世界又回到了从前。

    我也需要你去做一件事情,来证明你对我的爱情。

    我是一个女人。

    ----------

    冷场只有三十秒。

    程蕾的手举起了很多次,却都是在陈观水的眼睛之下缩了回去。

    但是我又有什么不敢去做的!

    连那么多的人都已经杀了,连那么大的事情都已经闯下了,我又有什么事情是不敢去做的!

    陈观水抬起头,眼睛紧盯着面前的女人,不再管任何的犹豫。爱与不爱,做过一次就知道了。

    陈观水直接把程蕾压到了墙上,没有丝毫的犹豫,也不需要再有任何的怜悯,直接就抓住了裙子的腰间。双手一分,硬是从布料的中间直接把裙子撕了开来。

    一条腿向前,分开了她的腿,把她抵在了墙上。

    唇硬压了过去,她没有躲。

    甚至连眼睛都没有闭。

    她很坦然,她接受了这一切。

    她的唇很热,她的舌很软,她的眼睛很亮。

    既然已经开始,那也又怕什么。

    双手抓住身后的两根带子,不去解,直接就拽崩了开来。手向上一带,她顺从的举起了手。一团布扔到了身后。

    她咬住了我的唇,我痛,我流血,我心甘情愿。

    双手在自己的身前抓紧,同样的是一分,片片布帛飞舞。

    肉对肉,她的手很凉,她的胸很烫,她的脸更烫。

    只剩下最后一件。

    同样的很轻松。

    她却在等着我的眼睛。

    然后我看到了什么?

    ----------

    陈观水认输。

    在肚脐堡向南去黑森林的路上,临近森林的边缘,有一道界碑,上面刻着“陈观水”三个汉字。

    还带着血的味道的刺青,刚刚落下不久的针脚,陈观水能摸出来。陈观水知道自己现在是个变态,但是不知道自己真的就摸出来了这三个字竟然是在四天以前,她和自己分手的那一天,烙印上去的主权标记。

    程蕾,你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