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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炮灰部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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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箭如雨般的洒下,身边的许多同伴都在这第一波攻击中,永远的倒下了。康斯用木盾挡住几支射向自己的利箭,眼角撇了一下,被自己踩在脚下,那些倒下的同伴尸体。他并没有什么感觉,反正自己也有这么一天的时候。现在要留意的是第二波长枪兵的攻击。

    这是希尔达大陆,崎红国边界的一幕。康斯则是崎红国边境部队的一名轻步兵。他今年有多少岁了,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懂事的时候起就是一个人,是一个不知道自己的家人,不知道自己的故乡,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年龄,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无依无靠的孤儿。

    他的名字还是在刚懂事时,流浪到一个村子,听到一个小孩唤他的小狗,才想到要为自己起个名字,但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一个好听的名字。最后只好借用那只小狗的名字,康斯。也就是说他的名字,是狗的名字。

    一个孤儿为了生存,能干什么呢?年幼时,为了捡残菜馊饭,得忍受众人的蔑视,特别是那些小孩的嘲笑和戏弄。还要躲避那些只看罗衣的恶狗的追咬。睡觉时则靠在人家的墙脚缩成一团度过,不过常常被人赶走。冬天时,晚上就不敢睡觉了,害怕自己一睡不醒,只好拼命的跳呀跑呀,让身体能暖和起来,只有在白天太阳出来时才爬上树睡觉,幼儿时期就是这样度过的。

    等年长一点的时候,则在野外挖野菜和捕抓小动物来吃。当能自力为生时,他就常在野外度过了。不知为何,他从来没有对那些蔑视他,欺负他的人产生仇恨。他从来不向别人乞讨,也不吃那些可怜他而施舍的食物。更不会去偷去抢。他虽然没有读过书,也没人教育他,他却自然而然的练了一身的傲骨和处世不惊的神态。

    在野外不知生存多少年后,他流浪到了崎红国。崎红国正在和邻国交战,急需大量的士兵。他那在野外生存锻炼的体格,和他那历经风霜而显得成熟的脸,被征兵的军人看中了。当他被捉壮丁的士兵抓住后,毫不反抗的参军了。可能他厌倦了流浪的生活,也可能他找不到自己能干的工作吧。

    他就这样的当兵了,并把自己当兵的那一天当成是自己的18岁生日,崎红国历298年5月31日。可能这年龄太小或者太大,但不管怎样,他有了自己的年龄和生日了。

    康斯身上穿着布衣,右手一把普通的长剑,左手一块木做的盾牌。轻步兵的装备就是这样的。因为轻步兵都是平民和犯人组成的军队,完全是用来消耗敌方人数与气力的工具。所以每次战争都冲在前锋的。

    康斯看看身边又少了几个眼熟的同伴,就知道这些人已经死去了,这些事在几年来已经看惯了。康斯入伍已经3年了,也就是21岁了,3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能在3年的战争中,而且是最前线的战争中,要能够安然活下来,这对当事人来说,则是漫长的一段时间了。

    当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看到刚才还在身边喊叫的夥伴,脑袋一下子就被人砍成两半,而那个砍人的敌人又马上被人在肚子开了个洞,里面的肠子啪拉啪拉的掉了出来。他看到这些完全没有感觉,因为比这更恐怖的事他在流浪的时候都看过。当手中的剑刺中眼前敌人的脖子时,看到对方不甘的眼神,心里只有“等下我也会这样”的感叹。

    康斯在这3年里没有学到什么知识,也没有时间去学知识。这场边界的战争经历了3年还没有打完,但却消耗了无数步兵的生命。今天攻击敌人,明天则防守敌人的攻击。3年来都是重复着这样的战斗,双方牺牲的士兵都是廉价的轻步兵,那些主力部队则好好的呆在后方。这也算是战争吧,但却是没有目的的战争。

    敌方的长枪兵出动了,无数明晃晃的枪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康斯吸了口气,握紧了手里那把,卖到武器店只值几枚铜币的长剑。他虽然认为自己的生命很贱,随时可以死去。但人的本能是会爱惜生命的,所以他这3年来,其他东西没学到,杀人的技术却学会了。

    敌人嗷嗷叫着的冲上来,可以看清那些敌人狰狞的脸孔,他们都紧握着长枪瞄准敌人的胸口,恨不能把敌人穿个透心凉。康斯没有时间理会自己是不是恨对方,在战场上完全没有什么仇恨的,目的只有一个,消灭敌人。他身子一晃,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落空了。在那名敌人还一脸可惜的时候,康斯的剑削断了他的脖子。

    敌人刚倒下去,接着马上有一柄长枪狠狠的往他的肚子刺来,那是后面的长枪兵。战场上,大家都只注意自己前面和身旁有没有敌人,根本不会去理会四周的环境,特别是在冲锋的时候。康斯又是侧身一闪,险险的躲过这么一击,没有理会被划破的衣服,顺手把剑刺入那人的脖子。看也不看对方,抽出剑,又迎上了面前的一名敌兵。

    3年一千多的日子,三分二的日子就是这样度过的。杀人,被杀,双方战士的生活就只有这两样,可以说脑里充满了刺激、恐怖、麻木、厌倦的这些感觉。

    康斯已经杀了8个敌人了,自己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枪,那原本是要刺往自己喉咙的,危急中忙用带有木盾的手臂挡住了,幸好有木盾挡了一些冲力,如果不是的话,手臂就不是被刺伤那么简单了。当然被刺的同时也把剑刺入对方胸口。一只手换8条人命真是太值得了。

    这时敌方的退兵号响起了,康斯完全没有惊讶,因为自己这方的主力出动了。那些长枪兵马上退回边界了。康斯没有去追杀,3年来都是这样的,打一阵子,一方的主力出动后,另一方就马上退回去。然后那好像胜利的一方,在不久之后就开始入侵敌人的边界,再在敌人的主力出动后,开始退回来。就是如此重复着。

    康斯抬头看了看蔚蓝天空上,飘浮着的白云。叹了口气,绷紧的神经松了下来。从有记忆以来,他就喜欢上看天空,看那蔚蓝的颜色,看那变幻莫测的云朵,看漆黑莫名的夜空,看那洁白浩然的明月,看那无以计数的星星。虽然不知为了什么,但是看到那无边无际的天空,心情就十分舒适、安详。

    康斯被战场上响起胜利的欢呼声惊醒,他低下头没有欢呼,只是扔掉那把已经有了裂痕的长剑,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完好的剑,佩在身上回营地了。他没有去捡敌方的兵器,虽然军中是以获得敌方的兵器多寡来决定个人的功绩。不管你是如何弄来的。但他跟本不会去在意这些事的。

    在所有幸存的人都俯身去捡武器的时候,只有康斯一人昂首走着,显得格格不入。但那些人没有理会,拼命的捡着武器,因为那代表自己赏银多不多,能不能成为装甲步兵的关键。装甲兵跟轻步兵相比,不但配备了重型的装甲,锋利的武器,而且待遇更是天差地别。这是每个轻步兵渴求的目标,一来可以更安全,二来更多的薪金。

    康斯知道地上这些倒下尸体,不论是同伴或是敌人的,都不会有人去处理的。只有刚好看到自己朋友的尸体时,才会有可能拖去埋掉。不过大部分脸孔都被人踩烂,而且满地的尸体,如何辨认呢。这些满地的尸体虽然没有人去处理,但还是会消失的,因为还有不是人的清洁工。

    康斯抬头看了下在天空盘旋的一大群秃鹰,叹了口气,撕下身上一块衣服,包好手上的伤口。他可不会去撕尸体身上的衣服,就算身上这身是自己剩下最好的衣服了。

    他慢慢的走回自己所属的营地,一个营有500人,有10个小队,小队是军中的基本单位。跟自己一队的人早在几天前的战斗中,就消失汰尽了。这种事在三年来早就经历了好几次了,按理和按功劳,他早就该当小队长了,可惜一来他不会巴结长官,二来自己不在意这些事。所以3年了还是个小兵兵。

    在营地门口,书记官处,已经有一夥抱着许多兵器的士兵在等着登记自己的功劳。康斯没有挤前去,他现在要去军需官那里要点止血药,好止住手臂伤口那不会停止的出血。

    他刚想进去营地时,被人喊住了:“康斯,你这次杀了几个呀?”不用回头也知道叫他的人就是那个书记官。记得一次敌人来劫营时,刚好救了他一次后,以后他老是在战后问自己的功劳,也不用拿武器给他看,自己说多少就写多少。但肯定有写多,因为自己在每月底领钱时,总是比其他人多很多。

    康斯连身都没有转淡淡的说出“8个”两字就径自进了营地。

    围着的一个士兵看到书记官在本子上写了个8字,不由不满的叫道:“你怎么不验一下他的兵器,就写上啊!”

    书记官不屑的看了那人一眼,没有说话,那人看到书记官的神态,有点怒火上身,刚想开骂,就被一个冷冷的声音打断:“你是新来的?”

    那人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大汉正狠狠的盯着自己,看到他那眼神,不由吞吞口水:“是……是又怎样?”

    “哼!那就怪不得了,康斯从不捡敌人的兵器,也从不说谎,在我们这队里面是谁都知道的。所以他说8个就是8个。”

    “呃……谁能证明他杀了8个人啊?”那个新兵有点不忿。但他没想到这句话会惹起众怒。

    “我!”“我能证明!”“我……”四周好几个老兵都大叫,并且围住了那个新兵,那个大汉,更是大怒,一把抓过新兵按在桌子上,翻开书记官的本子,指着一页喊道:“看清楚点!39人,这是老子跟在他后面,帮他数的!当时问他,他说是19人,是我替他更正的!你不会说老子说谎吧!”那新兵看了一下纸上39前面,确实是有一个被划掉的19,不由马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