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2章 难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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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看上去,他好像更偏疼大儿子一些,可实际上,三个儿子都是他的心尖肉,哪个蹭破层皮,他都要心疼个半死。
更何况,今天他老婆孩子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
如果不是大儿子先喂团团。
如果不是他发现团团情况不对,眼疾手快打掉了双胞胎手里的肉,现在他一家五口,不知道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
不管哪个孩子出事,都像剜下他和叶清瓷一块心头肉一样,那是他绝对无法忍受的。
等三个小家伙儿都睡熟了,叶清瓷偎在简时初怀里,有些发愁的看着大儿子:“咱们阿凌哪里都好,就是太懂事了,懂事的让人心疼,感情也太细腻,这次幸亏是团团救回来了,要是没救回来……”
儿子只是看到医生摇了摇头,就心疼的闭气晕过去,这要是团团有个三好两歹,她儿子可怎么办?
她记得有人和她说过,最好不要给孩子养宠物。
因为宠物的寿命比人短,如果养不好,没几年死了,对孩子会是很大的打击。
当时买团团时,她宠儿子,没考虑这么多,就是想满足儿子的要求,让儿子开心。
可看到儿子因为团团中毒晕过去,她有些后悔了。
她儿子太重感情了。
狗狗的寿命最长不过十几年,就算中间没什么意外,等到团团寿终正寝,也不过十几年时间。
团团陪伴她儿子十几年,要是死了,她儿子得伤心成什么样?
可是,如果当初没把团团带回家,今天他们一家五口吃了那蘑菇肉,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在了……
她正胡思乱想着,简时初摸摸她的脑袋:“没事了,别胡思乱想,咱们儿子是个有福气的,咱们一路走来,风风雨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哪一次不是有惊无险?放心吧,咱们儿子一定没事,一定会平安长大的。”
这倒也是。
就如同简时初所说,她儿子是个有福气的,每次都能化险为夷,遇难成祥。
她和简时初之间经历了很多事情,确实每次都是有惊无险,虚惊一场。
这样想着,叶清瓷心里好受了些。
又过了一段时间,萧影回来了。
他在休息室外面敲了敲门,简时初松开叶清瓷,从床上起身:“我出去看看。”
他开门出去,萧影和萧卫都在。
萧影微微颔首,轻声说:“查过了,不是蓄谋,是意外,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有十几个客人被送到了医院,九人中毒较轻,脱离了危险,两人中毒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外卖只卖给了我们家,那十几个客人都是在饭店用餐时忽然毒发,被送往医院的。”
而那毒蘑菇,是饭店负责采购的人,贪图新鲜,从送山货的人那里收来的。
因为“毁灭天使”和草菇长的太像,而负责采购的人又太自负,对自己的能力太过自信,没有仔细检验,就把蘑菇收下。
收下毒蘑菇的采购负责人,已经被警方拘留,饭店也被有关部门给关了。
这家饭店原本是云城特别有名的一家饭店,结果只是管理上的一次疏漏,这家饭店怕是会就此倒闭,从此在云城消失了。
知道是意外,不是被仇人算计,简时初心里稍微好过了一些。
毕竟,意外这种东西,很难预防的。
谁能想到,那么大那么有名的一家饭店,居然能用毒蘑菇炖肉?
他沉静片刻,看向萧卫:“阿卫,我冤枉你了,我不该踹你那一脚。”
萧卫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听到自家少爷和自己道歉的这一天,像是不认识他似得猛地抬头看他,目光惊悚。
这、这还是他们家少爷吗?
不是被什么东西附身了吧?
简时初看着他难以置信的样子,微微一笑:“有怨气吗?要是有怨气的话,我给你找个好职位,东南区的集团总裁怎么样?我给你派几个副手,凭你的聪明才气,用不了多长时间,你就能撑起来的。”
萧卫刚刚好点的脸色一下又变了,膝盖一软,又跪了下去,脸色发白,难以置信的看着简时初:“少、少爷,您、您不要我了?”
“我不是不要你,”简时初看着他,缓缓说:“我身边,除了阿影,你最亲近,如果可以,我也不想让你走,我只是在询问你,有没有怨气,我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因为曾经的经历,我对保镖有偏见,如果你对我有一丝一毫的不满,你就不如外放去当个土皇帝,总比有天我们反目成仇要强。”
“我对少爷怎么会有怨气?”萧卫猛地磕下头去,哽咽着说:“我的命是少爷救的,少爷想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拿去就好了,说什么要我走,少爷不如直接杀了我好了。”
简时初笑笑,走过去,弯腰将他扶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没怨气就好好待着,不走不就行了,这么大小伙子了,哭什么?”
萧卫低着头,眼泪还是唰唰往下掉:“反正我死也要死在简家的,少爷要赶我走,不如直接让我死好了。”
如果当年不是简时初救了他,他早就死了,还是无比凄惨的死去。
有的人,斗米恩,升米仇,可像他这样的人,认定了简时初,这条命就是简时初的。
而且,自从他跟了简时初,才活的像个人。
虽然名义上是简时初的助理和保镖,可吃穿待遇比萧衍井瞬也不差什么。
在外面,更是谁都知道简时初待他好,就连简时初那些兄弟们,也不拿他当下人看的。
他在简家活的开开心心的,不知道多好。
简家就是他的家,离了家,他还能去哪儿?
人家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他就喜欢待在这里,土皇帝什么的有什么好?
人活在世上,还不是开心最重要。
当了土皇帝,每天糟心事一大堆,什么都要让他去管,他才不稀罕。
待在少爷身边,每天活的舒舒服服的,还能看到他想看到的人,可以守护他想守护的人。
他哪里都不去!
真让他走,干脆让他去死好了!
虽然看上去,他好像更偏疼大儿子一些,可实际上,三个儿子都是他的心尖肉,哪个蹭破层皮,他都要心疼个半死。
更何况,今天他老婆孩子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
如果不是大儿子先喂团团。
如果不是他发现团团情况不对,眼疾手快打掉了双胞胎手里的肉,现在他一家五口,不知道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
不管哪个孩子出事,都像剜下他和叶清瓷一块心头肉一样,那是他绝对无法忍受的。
等三个小家伙儿都睡熟了,叶清瓷偎在简时初怀里,有些发愁的看着大儿子:“咱们阿凌哪里都好,就是太懂事了,懂事的让人心疼,感情也太细腻,这次幸亏是团团救回来了,要是没救回来……”
儿子只是看到医生摇了摇头,就心疼的闭气晕过去,这要是团团有个三好两歹,她儿子可怎么办?
她记得有人和她说过,最好不要给孩子养宠物。
因为宠物的寿命比人短,如果养不好,没几年死了,对孩子会是很大的打击。
当时买团团时,她宠儿子,没考虑这么多,就是想满足儿子的要求,让儿子开心。
可看到儿子因为团团中毒晕过去,她有些后悔了。
她儿子太重感情了。
狗狗的寿命最长不过十几年,就算中间没什么意外,等到团团寿终正寝,也不过十几年时间。
团团陪伴她儿子十几年,要是死了,她儿子得伤心成什么样?
可是,如果当初没把团团带回家,今天他们一家五口吃了那蘑菇肉,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在了……
她正胡思乱想着,简时初摸摸她的脑袋:“没事了,别胡思乱想,咱们儿子是个有福气的,咱们一路走来,风风雨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哪一次不是有惊无险?放心吧,咱们儿子一定没事,一定会平安长大的。”
这倒也是。
就如同简时初所说,她儿子是个有福气的,每次都能化险为夷,遇难成祥。
她和简时初之间经历了很多事情,确实每次都是有惊无险,虚惊一场。
这样想着,叶清瓷心里好受了些。
又过了一段时间,萧影回来了。
他在休息室外面敲了敲门,简时初松开叶清瓷,从床上起身:“我出去看看。”
他开门出去,萧影和萧卫都在。
萧影微微颔首,轻声说:“查过了,不是蓄谋,是意外,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有十几个客人被送到了医院,九人中毒较轻,脱离了危险,两人中毒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外卖只卖给了我们家,那十几个客人都是在饭店用餐时忽然毒发,被送往医院的。”
而那毒蘑菇,是饭店负责采购的人,贪图新鲜,从送山货的人那里收来的。
因为“毁灭天使”和草菇长的太像,而负责采购的人又太自负,对自己的能力太过自信,没有仔细检验,就把蘑菇收下。
收下毒蘑菇的采购负责人,已经被警方拘留,饭店也被有关部门给关了。
这家饭店原本是云城特别有名的一家饭店,结果只是管理上的一次疏漏,这家饭店怕是会就此倒闭,从此在云城消失了。
知道是意外,不是被仇人算计,简时初心里稍微好过了一些。
毕竟,意外这种东西,很难预防的。
谁能想到,那么大那么有名的一家饭店,居然能用毒蘑菇炖肉?
他沉静片刻,看向萧卫:“阿卫,我冤枉你了,我不该踹你那一脚。”
萧卫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听到自家少爷和自己道歉的这一天,像是不认识他似得猛地抬头看他,目光惊悚。
这、这还是他们家少爷吗?
不是被什么东西附身了吧?
简时初看着他难以置信的样子,微微一笑:“有怨气吗?要是有怨气的话,我给你找个好职位,东南区的集团总裁怎么样?我给你派几个副手,凭你的聪明才气,用不了多长时间,你就能撑起来的。”
萧卫刚刚好点的脸色一下又变了,膝盖一软,又跪了下去,脸色发白,难以置信的看着简时初:“少、少爷,您、您不要我了?”
“我不是不要你,”简时初看着他,缓缓说:“我身边,除了阿影,你最亲近,如果可以,我也不想让你走,我只是在询问你,有没有怨气,我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因为曾经的经历,我对保镖有偏见,如果你对我有一丝一毫的不满,你就不如外放去当个土皇帝,总比有天我们反目成仇要强。”
“我对少爷怎么会有怨气?”萧卫猛地磕下头去,哽咽着说:“我的命是少爷救的,少爷想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拿去就好了,说什么要我走,少爷不如直接杀了我好了。”
简时初笑笑,走过去,弯腰将他扶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没怨气就好好待着,不走不就行了,这么大小伙子了,哭什么?”
萧卫低着头,眼泪还是唰唰往下掉:“反正我死也要死在简家的,少爷要赶我走,不如直接让我死好了。”
如果当年不是简时初救了他,他早就死了,还是无比凄惨的死去。
有的人,斗米恩,升米仇,可像他这样的人,认定了简时初,这条命就是简时初的。
而且,自从他跟了简时初,才活的像个人。
虽然名义上是简时初的助理和保镖,可吃穿待遇比萧衍井瞬也不差什么。
在外面,更是谁都知道简时初待他好,就连简时初那些兄弟们,也不拿他当下人看的。
他在简家活的开开心心的,不知道多好。
简家就是他的家,离了家,他还能去哪儿?
人家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他就喜欢待在这里,土皇帝什么的有什么好?
人活在世上,还不是开心最重要。
当了土皇帝,每天糟心事一大堆,什么都要让他去管,他才不稀罕。
待在少爷身边,每天活的舒舒服服的,还能看到他想看到的人,可以守护他想守护的人。
他哪里都不去!
真让他走,干脆让他去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