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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烟(二)

作者:在南方的毛豆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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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哥儿重新搭上一支箭,瞄准大树,一步步挨了上去,其他的孩子互相使着眼色,拎着棍棒,隐隐将大树围了起来。孩子们在浩哥儿带领下,在山里打惯了野物,自有一套互相配合的法门,如同一支小小的军队,一进一退,颇有法度。

    如果那树上真的有人窥视,就算是躲过了浩哥儿的利箭,也躲不过孩子们的围杀!

    势如流星,浩哥儿手一扬,又一枝箭射出。

    笃,绿叶丛后传来一声铁木相撞之声。

    孩子们一拥而上,但很快放松下来,树上,什么也没有,那枝箭,端端正正射中树干,尾羽还在轻轻颤动。

    浩哥儿有点茫然,他刚才明明感觉到有人在树上向自己和伙伴们窥视,他一向对自己的这种直觉非常自豪,也正是这种直觉让他一次次带着伙伴们进封神山,而安然无恙,没有撞上那些不能惹的存在。

    可是接连两次当众失手,都证明自己的确是弄错了,浩哥儿有些觉得失了脸面,他强撑道:“大家快把野猪吃了,赶紧出山,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孩子们面面相觑,压低声音齐齐应了声,重新回到火堆边,先把火灭了,盖上土,免得炊烟被人看到,然后狼吞虎咽,将野猪分吃了,俗话说得好,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些孩子都在长身体的时候,个个饭量极大,你一口我一口,还真将一头野猪吃得干干净净。

    放在平日,孩子们能吃到野猪肉,是最开心不过的事儿,火堆旁必然是一片欢声笑语,只是今天浩哥儿表现异常,大伙儿心里也因此变得不安起来,一边吃野猪肉,一边只是低声讨论着村里最近发生的大事。

    有个孩子道:“听说了吗?郭伯伯身子骨越来越差了,昨儿晚上就已经说不出话了,老村长正在张罗着给郭伯伯打口棺材呢。”

    傻大个正捧着猪头乱啃,这时抬起头:“郭伯伯?哪个郭伯伯?”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道:“就是村子后山的郭伯伯,自打10多年前他们的孩子走失后,郭伯伯和郭家嫂子就满天下找孩子了,一年也难得回村几天。去年,郭家嫂子在找孩子的路上受了风寒,生了重病,郭伯伯才带着她回家养病。没想到郭嫂子回家半年,花光了家财,还是没治好病,年前就走了。儿子丢了,家里烧灶的也没了,郭伯伯自己身子也不好,做不了农活,全靠老村长接济他,前段时间,一场大雨,把他家的土房子给浇倒了,郭伯伯受了凉,身子一日比一日重,又没钱看病,眼看是不行了。”

    傻大个抓了抓脑门,突然重重一拍大腿:“唉,这个郭伯伯我认得,他那个走失的孩子我也认得,他还没走失时,是咱们村里孩子中个子最高的,人又长得黑,我们都管他叫黑炭头。你们瞧,我这脑门上有个疤,就是和他打架时,被他打破的。”

    孩子们哄笑一声:“傻大个,郭家孩子走失都是10多年前的事了,那孩子走失时也就7、8岁大,算年纪,那时你才5、6岁,就你那吃了下顿忘上顿的记性,怎么可能记得那个走失的郭家孩子了?”

    傻大个子红着脸粗着脖子道:“谁说我不记得,我傻是傻,又不是记不住事,对了,浩哥儿,你应该也记得黑炭头啊,那黑炭头小时候喜欢和你姐玩,老管你姐叫媳妇儿。”

    孩子们顿时哄笑起来,“浩哥儿,没想到你还有这样一个姐夫。”

    浩哥儿挠了挠头:“那时候我年纪小--不过我倒是记得那郭家孩子,他从小长得高大,如果不是走失了,以他如今的年龄,那个子少说也有八尺高。”

    古代的八尺高,差不多有现代的1.84米,孩子们个子普遍不高,看着浩哥儿比划,才惊叹一声,“郭家的孩子长这样高,倒是个当兵吃粮的货。”

    孩子们七嘴八舌又议论了一会儿,说了说当年郭家孩子到封神山采草药,然后突然消失的情形,当年全村人只找到一个药篓,说到其实郭家嫂子是个好人,做得一手好针线,做得窝头也好吃,最后纷纷叹气,好人不长命。郭伯伯走后,郭家就绝后了云云。

    不知不觉间,一只野猪被孩子们吃个精光,浩哥儿一挥手:“走吧,回家,老规矩,别让家里大人知道咱们进了山。”

    孩子们闹哄哄正要走,傻大个突然站住了脚:“等等,浩哥儿的箭还留在树上呢。”他知道浩哥儿造一支好箭不容易,铁箭头更是希罕物儿,当下腾腾跑回树下,啃吃啃吃爬上树,想把箭拔回来。

    傻大个爬上树才发现,浩哥儿的箭正好射在一个鸟洞旁,只差一丝,这一箭就射进洞里了,他刚要拔箭,突然一怔,因为一缕阳光刚好射进鸟洞,那洞里有异光一闪。

    鸟洞里有东西?!而且那东西来会闪光!鸟可不会闪光!那东西不是鸟!

    傻大个一怔,伸出手,想探到鸟洞里掏摸,树下传来浩哥儿不耐烦的催促声:“傻大个,快点!拔支箭磨蹭这样久!我们可不等你,这就走了。”

    傻大个忙缩回手,应了声,一把抓住箭,直接咚一声从树上跳了下来,脚一崴,在地上打了个滚,这才沾着一身草叶和泥土,从地上爬起来,把箭递给浩哥儿:“浩哥儿,你的箭。”

    浩哥儿看到傻大个为了护住自己的箭,宁肯在地上打滚,心里为刚才没好声气催促他有些不过不去,接过箭,道了声谢:“傻大个,明儿我帮你家到田里浇水,你家只有你和你老娘,妹妹又小,没有人帮忙,这田里的活儿可要耽搁了。”

    傻大个连连道谢,迟疑道:“浩哥儿,我下次能不能带妹妹来,光我一个人在这里吃肉,我总觉得对不起妹妹和娘。”

    浩哥儿断然道:“不行!你妹妹太小了,根本没法跟着我们在封神山里翻山越岭。”他看到傻大个苦起脸,叹了口气,放缓了语气:“我知道你心痛妹妹,我也一样念着家里人,只是这封神山实在太过危险,别看我们几次进山没事,那是因为我们没有遇上--”

    浩哥儿突然住了嘴,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脸上居然带上了一点惊慌之色,他咬了咬牙:“没有遇上那些东西!不然的话,我们一个也活不了!唉,是我太冒失了,总觉得凭着自己的直觉,能躲开那些东西,这几次侥幸进山猎得野物,让你们起了大意之心。”

    浩哥儿一跺脚:“这是我最后一次带你们进山了!”

    孩子们大吃一惊,没想到傻大个一句话,居然引起浩哥儿这样激烈的反应。

    孩子们不会责怪浩哥儿,却迁怒于傻大个,他们个个家庭贫困,一年到头吃不到一点腥味,只有跟着浩哥儿,才有机会到封神山里打点野物。

    并不是他们馋嘴,而是因为只有吃饱肚子,才可以回家帮父母做更多繁重的体力活,才可以节省下自己的口粮,悄悄塞给比自己更小更饿的弟弟妹妹。

    孩子们怒视着傻大个,还有人在背后踢了他一脚,傻大个知道自己错了,不敢反抗,只是对着浩哥儿喃喃:“浩哥儿,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浩哥儿摇了摇头,拍了拍傻大个的肩膀:“这不怪你,其实我早就想过不再带你们进山了。”他警惕地环顾了一下四周:“不知为什么,这几次进山,我总觉得暗处有什么在窥视我们,可是无论我怎么寻找,都找不到踪迹。”

    他沉下脸:“更重要的是,我觉得,那个在窥视我们的,并不是人!只要是人,就会留下气味,留下足迹,可是,我都找不到这些!”

    孩子们一阵低呼,纷纷握紧了手里的棍棒,傻大个更是将自己的身子缩了起来,似乎想藏身在树后,这样才能安全点。

    浩哥儿一挥手:“此地不宜久留,走!”

    孩子们匆匆而去,不一会就消失在丛林中。

    不知过了多久,哗拉啦一阵声响,国大路从树林中走了出来,他几下爬上大树,从刚才差点被浩哥儿的箭射中的树洞里掏出了一只手机!

    一只屏幕破裂的手机。

    手机其实并没有大的故障,只是屏坏了,但原主人却直接将它扔进了垃圾桶,因为他早就想换了这只山寨机,换只肾六了。

    手机的指示灯闪着,显示它正在录像。

    刚才傻大个从树洞外看见的闪光,正是这只手机的屏幕反射阳光发出的。

    国大路打开手机录下的视频,一边看,一边喃喃自语:“呵,这个叫浩哥儿的小鬼头倒是机灵,居然能感应到手机在窥视录像,要不是我躲得远,没准就被他发现了。好家伙,那一箭可射得真准,和我那三脚猫的箭术相比,根本是一个天一个地。”

    国大路如今的样子,已经与刚刚到这个世界时完全不一样了,只见他穿着和浩哥儿等孩子们一样的衣服,这衣服是他自己用针线和丢弃的破衣服窗帘缝出来的,虽然针脚粗大,却也和这个世界的古装差不了多少。国大路甚至还故意打了不少补丁上去。

    他的头发也挽了一个发髻,插了根去了皮的树枝当木簪。

    就连他嘴里说的话,也和孩子们说的语言相差无二。

    从外表上看,国大路已经和浩哥儿等人相差无几,活脱脱就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

    这就是国大路近期利用手机、录音笔、MP4等,对浩哥儿等孩子们录音录像得到的成果,他躲在暗处,记录着孩子们数次进山的一言一行,然后模仿他们的衣服、行动、语言。

    幸运的是,这些孩子们说的居然是汉语!

    没错,就是汉语言!古汉语!

    而且这种古汉语,非常接近国大路所在的21世纪甬城市的方言。

    华夏南方等地,保留了不少古汉语之音,甬城方言就有这样的特点,有些甬城方言,和上千年前的古音一模一样,甚至连一些骂人的话也相同。比如,将菜,叫成“下饭”,将玩叫成“白相”,将钱叫成“铜钿”,骂人的话则有“多老娘钿”“娘希匹”等等。

    所以国大路很快就学会了这个世界的语言。

    不过,国大路对孩子们的监视越来越困难,虽然借助各种现代化的设备,他一直远离孩子们,但机敏的浩哥儿已经察觉了异样,今天那最后一箭,就差点射中手机,如果这手机被浩哥儿发现了,国大路离暴露身影也就不远了。

    他可没把握在这茫茫群山中,从这些打小在山林里生活的孩子追踪中逃脱,而浩哥儿的铁头箭,也足够在国大路身上扎几个血洞,让他一命呜呼。

    国大路又从几处隐秘的地点,取出了几个录音笔、MP4等窃听装置,这都是他预先在孩子们可能经过的地点预留的,从一支录音笔中,他听到了浩哥儿再不进山的决定。

    这样说来,这条让自己了解外界世界的线索就此中断了。

    国大路摸着乱七八糟的胡子,嗯,自己看来可以考虑出山了,以现在自己这模样,应该不会被原住民当异类抓住就砍头了。

    一想到离开大山,能象一个真正的人一样的生活,国大路向往地叹了口气,虽然说有垃圾桶在身,自己不愁吃喝。但是,人毕竟是群居生物,一个人的孤单是能要人命的,国大路在暗中看着浩哥儿等孩子们在林中嬉闹,不知有多眼热,见鬼,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人说话了。

    国大路如今能理解为什么鲁宾逊在孤岛上时,会自言自语突然发疯了。

    原来对一个人而言,最可怕的不是饥饿困苦,而是孤单。

    国大路带着偷窥器材,回到了林中的一个山洞,洞内最中央端端正正放着垃圾桶,旁边则是各种垃圾。

    国大路翻动着垃圾,嘴里喃喃自语着:“从那几个孩子的对话来看,如今应该是华夏的某个古代,虽然不知道确切的朝代,但生产力却很低下。嗯,我带这些玻璃弹珠下山,应该能卖不少钱,对了,这几块破碎的镜子,只要经过重新镶嵌,肯定能卖出天价!哈哈哈,我就说,只要有这些垃圾在,就算是到了古代,我也能过上好日子!”

    国大路正手握玻璃弹珠和破镜子,想像着自己在古代做个大地主,胖丫头肥狗环绕,架着鸟笼子欺负村尾小寡妇的美好日子,突然听到洞外一阵狂风呼啸,一阵浓浓的腥味传来。

    国大路一惊,什么鬼东西?怎么自己一阵心慌?!

    国大路扔下手里的弹珠和镜子,一把抓起自己的弓箭,又抓了几件特殊的物件塞在腰中,飞奔出了山洞。

    只见洞外黑风阵阵,恶臭逼人,有什么东西正从林中向洞口逼来,所过之处,树倒草折,国大路怪叫一声:“什么鬼东西?!”抬起手,一箭射去。

    那一箭如石沉大海,连射没射中都不知道,国大路强自镇定心神,手一伸,从腰间摘下了一个塑料瓶,掏出打火机点着瓶口的布条,手一扬,瓶子飞了出去,轰,在林间燃起一团火。

    这是******,是国大路将几个残留有少许液体的打火机,塞进可乐瓶,里面又灌进了酒精做成的。

    黑风中传来一阵惨叫,******果然烧着了什么东西!

    不对,那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股风!一股黑色的旋风正从林中呼啸而来!

    国大路拿脑袋打赌!这黑风中的东西,绝对不是他以前在地球上看到过的任何生物!

    国大路冲着火光处又连射数箭,然而黑风却越来越近,国大路大叫一声,扔下弓箭,转身想逃,逃了几步,又折回山洞,想把垃圾桶带上,也就迟疑得这片刻,那黑风已经逼进了山洞,恶风之中,隐隐露出两点邪邪的红光。

    国大路逃无可逃,眼见就要一命归天,突然,山洞里的沙石地下面涌出密密麻麻的蚂蚁,那些蚂蚁身呈红色,一对黑黑的大牙,身披坚壳,如同潮水一样向洞外涌去。

    惊惶失措的国大路,被这突然出现的蚁潮也吓了一跳,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所住的山洞下面,居然有个巨大的蚁巢,这蚂蚁虽然小,却胜在数量多,外形象极了传说中的食人蚁,难道自己最后居然要死在蚂蚁的颚下吗?

    国大路不甘心就死,一伸手,又掏出了一个塑料瓶,在自己身边洒了一圈酒精,掏出打火机,用火点着,轰,国大路身边燃起一个火圈。蚂蚁总怕火吧?

    然而,国大路很快失望了,因为那些红蚂蚁视火为无物,直接爬进了火里,更离奇的是,这些蚂蚁居然没有被烧死,继续前进!

    蚂蚁居然不怕火?!

    国大路几乎要将眼珠子瞪出来了!

    然而,神奇地,蚁潮冲到国大路身前,居然齐刷刷分开,围着他绕了个大圈,没有一只蚂蚁爬到他身上,继续向洞外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