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南疆惊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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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狼精哈哈大笑:“圣姥这法子实在是妙,那几个小国、部落,原本就有吸食烟草的习惯,却是南疆多雨潮湿,吸食烟草不仅可以驱赶蚊虫,还可以振奋精神。咱们这忘死丹与精美的烟管传到他们身边,必定代替烟草成为他们的最爱,甚至不需要我们暗中在饮水中下忘死丹,他们就乖乖归顺圣姥门下。要知道,在饮水中下忘死丹其实是极浪费的,研磨成粉末后的忘死丹很多都沉到井底,或随着流水飘走了。”
万毒圣姥懒洋洋地道:“虽然这化尸草种植收割并不难,产量也高,但也该节俭一点,今后需要忘死丹的人口只会越来越多。”
所谓越来越多之意,自然是被万毒圣姥征服的国土、人口越来越多。
豺狼精没口子地道:“圣姥天纵奇才,想那大李朝,人口有数亿万,要让他们人人都吸食上忘死丹,的确不容易,咱们还需要开垦更多的化尸草田才行。”
万毒圣姥的眼睛在口罩后盯着豺狼精,淡淡地道:“你这几日总是有意无意在我面前提大李朝,可是想借我之手入侵李朝,杀了郭大路为你报仇?”
豺狼精被万毒圣姥一言揭穿小心思,吓得连忙跪了下来,磕头如捣蒜:“圣姥饶命!圣姥饶命!”
万毒圣姥淡淡地道:“我要你的命做什么?只罚你停十天的忘死丹。”
豺狼精全身都在颤抖,他不怕死,甚至不怕自己的元丹被夺,永生永世入不了轮回,却怕这十天没有忘死丹的日子!
万毒圣姥看着那一望无际的化尸草田:“豺狼精,你这蠢材,怪不得败在郭大路手下。你也不想想,这忘死丹、化尸草出自郭大路之手,他必然有解此毒的方子,我们如果冒冒然找上门去,可不是自讨没趣吗?总得等到我功力大成,白日飞升,再去会一会那郭大路,却不知道他除了化尸草,手里是否还有别的奇草灵木?”
郭大路身在封神山,哪里知道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居然让罂粟流传到了南疆,成了万毒圣姥用来奴役百姓,获取灵力的帮凶。说起来,万毒圣姥占据之地,形如三角,倒和原时空的金三角地理位置差不多。
彼时,大李朝经二皇子征南越国大败后,收缩势力,又忙于内部禅让等事务,并没有将过多精力关注南疆一带,各处边关只是把守住城门,侦骑不出。
而南越国,虽然表面上击退了大李朝大军,其实哑巴吃黄连,有苦自知,李朝大军所过之处,南越诸地几乎被洗成白地,军民死伤惨重,有些地区,民户十不存一。如今正在休养生息之中,根本无力关注边疆上的动静。
正因种种机缘巧合,万毒圣姥居然在极短的时间内坐大,突然有一日,举起旗帜,自立为王,号“身毒国”,自称“红花女王”--盖因化尸草色泽艳丽鲜红,她居然还像模像样,向大李朝和南越国递了表章,要求册封。
大李朝老皇帝对那半文半白的册封表章冷笑连连,这边疆之上,总有些山野强人或妖精鬼怪,自立为国,称什么王号什么帝,其实都是旋起旋灭,这天下,如果没有修行界庇护,哪一个国家朝代能够真正立得长久?那什么红花女王此前听都没听过,居然以女子为王,真正是荒唐到了极点!那科学门后龙先生郭大路算是极出格的,也只不过宣扬什么女子能顶半边天,那红花女王何德何能,居然敢称王?!且看着吧,过不了多久,这种小国无声无息间就消亡了。
说起来,这并非老皇帝托大,他如果是个糊涂的,也治理不了大李朝诺大一个国家,只是他查阅了边关的文书,最近一段时间,南疆并无烽火。
以老皇帝的经验,一个国家的建立,哪怕是个鼻屎大的小国,也少不了要厮杀一翻,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才有那豪杰之士,在南疆蛮荒之地,立住脚,裂土封王。要不然,遍布南疆山山水水的野人部落可是好欺负的?
那群野人,可是吃人不吐骨头渣子的,当年大李朝南征,不知多少掉队的将士,就是被野人生生吃了,成了散落在雨林中的一具白骨!
可既然南疆一带没有战事,那什么红花女王又是如何征服野人部落的?难不成,靠一张嘴说服吗?那可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想来,那什么身毒国、红花女王,只是一个小部落无知之女,自封自立的,也不知从哪儿听来了一些规矩,向大李朝上表,要求正式册封,这红花女王可以胡做非为,但我堂堂大李朝一国之君如果真的朱笔批示,那可不成了笑话了?
老皇帝将那表章一扔,就此“淹”了。
老皇帝也算是聪明的,有丰富的执政经验,可他却无论如何想不到,这世间居然有忘死丹一物,不知不觉间,就能征服无数部落、小国,竟然是举国皆降,**************!
要知道,这成瘾性毒品一物,威力实在是太过巨大,别的不说,郭大路的原时空之中,有着数亿人口,号称GDP世间第一的“我大清”,差点就倒在鸦片之下,国无可战之兵,并不是虚言。幸好神州地大物博,豪杰辈出,这才引领百姓推翻了三座大山,可既使如此,毒品在数十年后,依然卷土重来,防不胜防,治不胜治、
南疆蛮荒之地,国少民穷,万毒圣姥只需要控制几口井水,几处泉眼,就可不战而胜人之兵,举国归降,以至于连老皇帝都看错了眼。
倒是那南越国,在接到万毒圣姥的表章后,东拼西凑派出了一支两千余人的兵马,来征讨不臣,可没想到,这支兵马才出边关,就被豺狼精给盯上了,他附身在领兵军将之上,轻轻松松就让所有将士都服下了忘死丹,用的却是服用避暑防虫药丸的名义,等这支兵马到了身毒国境内,就成了万毒圣姥的忠仆。南越国经此一战,吓得再不敢主动招惹红花女王。
如此一来,身毒国正式立国,虽然有那修行者闻之,但也只是付之一笑,自求大道去了,凡间俗世,与我何干?想来那红花女王沉醉于世间繁华,立国扬威,也是个眼光短浅的,哪里知道,这修行需得抛去因果,沉迷于红尘之中,建的功业再大,也只是浮云。
南疆纷扰,按下不表,北地,大巫祝帐内,却又是另一番情景。
只见曾经鼓动俞大忠偷袭后隆村的大胡子,正趴在大巫祝脚前,呜呜痛哭:“大巫祝,属下无能,攻打后隆村大败而回,我带去的草原上的好汉们全都折了,只余我一人,和这番鬼逃了出来。”
--原来,大胡子和佣兵头子坐船逃离了鄞县,在海上绕了一个大圈,在半岛登陆,穿过白山黑水之间无数野人的部落,又越过戈壁和沙漠,终于回到了草原胡族的王庭。
这其间,两人遇上的危险不可胜数,总算大胡子和佣兵头子有些真功夫,还带着几件法器,这才挣扎到了王庭。不然,早就成了沙漠里的两具白骨了。饶是如此,也花费了数月之功,直到冬季,大雪飘飞,才回到大巫祝身边。
那佣兵头子站在一边,向大巫祝行了个骑士礼,用番话道:“尊敬的大巫祝,我奉你之命潜伏在鄞县,可为了攻打后隆村,我手下所有的骑士和自由兵全都死了,我希望得到令我满意的赔偿。”
大巫祝不理佣兵头子无礼之语,他知道,这些佣兵眼里只有钱,谁给的钱多,他们就为谁卖命,自己也是花了数不清的金银,才拉拢了他们,这些佣兵,死了就死了吧。大不了,花更多的金银,再雇佣一批。要知道,大巫祝在鄞县等沿海地区设下伏兵,原就是一支奇兵,成了当然好,如果不成,也不过给大李朝少添点乱而已。
大巫祝淡淡地抬抬手,示意大胡子起来:“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细细说来。”
大胡子抹着胡子上的眼泪,一五一十,将当初如何鼓俞大忠,如何招集了离宫、盗匪、妖怪以及佣兵等多方人马,夜袭后隆村,但后隆村却先后使用了古怪的会抛重物的木头架子,会发出震天响的陶罐抗击,最后虽然围了仓库,却被郭大路用一个天雷给统统劈死的过往给细细说了。
大巫祝越听越奇,最后失去了往日的沉稳,从皮毛堆里站了起来,取过铅笔,照着大胡子的述说,细细描绘起来,他极是聪慧,虽然没有身临其境,但凭着大胡子乱七八糟的回忆,将现场一一在白纸上重现了出来。
大巫祝敲打着图纸,沉声对大胡子道:“你也是在草原上征战过十余年呢,受我之命前往大李朝前就已经是千夫长,可怎么攻打一个后隆村却犯了如此大错?别的不说,不整军,不分队,闹哄哄挤在一起,冲向道路狭小的村庄,就是大大不该!”
大胡子垂着头:“大巫祝,为了不过早暴露属下的实力,属下一行人等只能暂时遵那俞大忠为首,听从他的指令,没想到那俞大忠就是个草包,根本没有一点行军打仗的本事,以至于初攻后隆村,就吃一个闷亏,一顿乱石,打得众人头破血流。”
大巫祝拉过一张图纸,上面画的正是投石机!虽然上面写写画画,涂改得一塌糊涂,但大致形状却是对的,却原来当时雄初梅砸毁了几架投石机后,大胡子留心多看了几眼,倒把内外结构都看在了眼里,这投石机本身就不怎么复杂,只不过是应用了杠杆原理,以大巫祝之聪明,自然全都画了出来。
大巫祝拍了拍纸上的投石机:“在那山后面以乱石、陶罐攻击你们的,必是此物,此物之臂上下摇摆,可以将极重的物体扔到远处。依我看来,这施用之人必不是郭大路本人,因为攻击他们的人,对此物的应用并没有灵活掌握。此物如果攻城,用石弹为佳,如果是攻击游骑,则应用碎石,而攻击水上船只,或夜袭,则该用火罐。如果当时对方扔几个火罐过来,油脂四溅,你们的死伤还要惨重几分!”
大胡子见大巫祝历历有如亲见,甚至连那怪木头架子的优缺点都盘点得清清楚楚,敬佩到了极点,忙道:“正是如此,我们攻击后隆村时,郭大路一直没有露面,只是一些村民和他的弟子在迎战,直到我们包围了仓库,他才出手。”
大巫祝冷笑了一声:“这是南人的计策,郭大路所著的《三个国家的战争》里说得明白,这叫示敌以弱,诱敌深入!哼,我以前一直以为那郭大路是个好的,却没想到,外敌临头,他居然故意让老弱妇幼上阵,自己躲在仓库里,寻找最佳时机,给了你们致命一击。他根本不担心那些老弱为自己而牺牲,真正是无耻!”
大胡子有些不解,不知大巫祝为何如此愤愤然,要知道,战场之上,为了战胜敌人,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草原上的好汉杀敌时,有时也会故意让老弱充当诱饵,引敌人上钩,然后围而歼之,自然,充当诱饵的老弱十有八九死得不能再死。大巫祝没少见过这等场面,却又为何对郭大路生气?说起来,郭大路此计极妙,要不然,自己一方上千人,也不会被一道雷全给劈死了。
大巫祝还在生气,过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了下来,他皱眉道:“此木架的应用之理我已经知晓,很快就可以原样造出来,只是我不知道,在黑夜之中,又隔着一个山头,后隆村村民如何能将重物掷得这样准?这其中,一定又有郭大路的什么妙法,可惜我不能尽知。”--郭大路利用抛物线原理教傻大个等孩子们的跨越射击,却不是大巫祝自己能琢磨明白的了。
大胡子道:“大巫祝,我看这木头架子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倒是那陶罐,声如霹雳,还会炸裂,碎片乱飞,此物如果用来对付我们的骑兵,却是极可虑的。”
大巫祝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不对,你高估了那陶罐的威力,依你刚才所言,那陶罐碎片连佣兵的重甲都穿透不了,又有什么可怕的?如果我在草原上遇到这种陶罐,可先将马儿的耳朵堵起来,不让它听到莫名的巨响而害怕失控,然后派出多支游骑,只在外围奔驰射箭。那抛陶罐的木架子移动笨重,不可能瞄准分散的游骑攻击,只要找个空子冲到近前,刀砍箭射,杀掉操控之人,这木架子和陶罐,就全都无用了。”
不得不说,大巫祝的确说中了投石机和陶罐的缺陷,可是她却不知道,郭大路在极短的时间里,早就已经更新换代,投石机改成了没良心炮,黑火药的陶罐被硝化炸药所代替,威力猛增了十余倍。
这就是郭大路金手指可怕之处了,科学门的技术进步,并不是按步就班的,一个一个点科技树,而是突然暴发式增长,跨越式进步。甚至有时在垃圾桶的帮助下,横空出世某项新技术,新事物。真要论起来,前后没有脉络可询,更不讲逻辑。
大胡子为大巫祝的克敌妙计鼓掌赞叹,就连番人佣兵队长也点头不已,用生硬的胡语道:“大巫祝,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幸好我是你的朋友,不是你的敌人,要不然,我连睡觉也睡不安稳。不过,那个郭大路是个可怕的巫师,他居然只用了一个雷就能劈死我们一千多人。我的故国也有魔法师,也会操纵雷电攻击敌人,可是一道闪电劈下来,最多也就是打倒十来个骑士,从来没听说过能杀死上千战士的。”
大巫祝哈哈大笑:“那不是郭大路本领大,而是你们太过愚蠢。那,好好看看这本书!”
说着,扔过来一本薄薄的小本子。
大胡子身为间谍,久在大李朝,只瞟了一眼,就认出此书正是如今风行大李朝的简体字新版书,书背一行小字,正是后隆村书坊出品,书面数个大字--《电的原理和应用》。
大胡子翻开书本,粗粗看了几眼,张口结舌,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见上面讲述了雷电产生的道理,还说凡人也可以自行制造雷电,如果用得好的,雷电还可以用来帮人做事,推磨行车,无所不能。
那佣兵头子也挤在旁边观看,边看边在身上划十字:“渎神!这真正是渎神的胡言乱语,凡人怎么可能操纵雷电呢?那是只有天使和魔法师才能做到的事。”
大胡子不满地瞪了佣兵头子一眼:“咱们长生天下可没什么天使,大巫祝也一样可以操纵雷电。不过,这书中所言用雷电来推磨行车,的确是歪门邪说。”
大巫祝咳嗽了一声:“你们两个蠢才,懂得什么?这本书乃是郭大路亲笔所著,其中所言自有神妙,我虽然会操纵雷电,却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看了他的书后,才算真正摸到了雷电的真相,那什么阴阳电子,说得极有道理--”
大胡子和佣兵头子面面相觑,这电也分阴阳?要不是大巫祝说的此话,他们一定要直斥对方昏了头了。
大巫祝摇了摇头:“我就知道,和你们说这些事都是对牛弹琴,我胡族上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能理解这本书中所言,唯有我一人,唉,知己难寻啊。算了,前面有关雷电的原理太过高深,你们不用细看,只看后面关于防雷一个章节就是了。”
大胡子忙翻到了后面,果然后面细细解释人在野外,遇到雷电时该怎么办,如在空旷处,万不可站在大树下,不可手持金属物体,不可站在坡顶等等,其中有一段提到,水也会导电,碰到积水要尽量避开,脚下穿木制的雨鞋--
大胡子一拍大腿,高声嚷嚷道:“雨水!是雨水!我们在仓库外准备进攻时,天上突然下起雨来,不仅淋湿了我们的衣服,也在地上积起了水洼!是那水,将那天雷导到了我们身上!”
大巫祝轻叹了一口气:“不错。这水是电的导体,你们站在水中,身体又是湿的,一个雷打下来,随着雨水一一导到了你们身上,从而全军覆没。如果没有这雨水传导电,你们伤亡不至于如此惨重。”(未完待续。)
豺狼精哈哈大笑:“圣姥这法子实在是妙,那几个小国、部落,原本就有吸食烟草的习惯,却是南疆多雨潮湿,吸食烟草不仅可以驱赶蚊虫,还可以振奋精神。咱们这忘死丹与精美的烟管传到他们身边,必定代替烟草成为他们的最爱,甚至不需要我们暗中在饮水中下忘死丹,他们就乖乖归顺圣姥门下。要知道,在饮水中下忘死丹其实是极浪费的,研磨成粉末后的忘死丹很多都沉到井底,或随着流水飘走了。”
万毒圣姥懒洋洋地道:“虽然这化尸草种植收割并不难,产量也高,但也该节俭一点,今后需要忘死丹的人口只会越来越多。”
所谓越来越多之意,自然是被万毒圣姥征服的国土、人口越来越多。
豺狼精没口子地道:“圣姥天纵奇才,想那大李朝,人口有数亿万,要让他们人人都吸食上忘死丹,的确不容易,咱们还需要开垦更多的化尸草田才行。”
万毒圣姥的眼睛在口罩后盯着豺狼精,淡淡地道:“你这几日总是有意无意在我面前提大李朝,可是想借我之手入侵李朝,杀了郭大路为你报仇?”
豺狼精被万毒圣姥一言揭穿小心思,吓得连忙跪了下来,磕头如捣蒜:“圣姥饶命!圣姥饶命!”
万毒圣姥淡淡地道:“我要你的命做什么?只罚你停十天的忘死丹。”
豺狼精全身都在颤抖,他不怕死,甚至不怕自己的元丹被夺,永生永世入不了轮回,却怕这十天没有忘死丹的日子!
万毒圣姥看着那一望无际的化尸草田:“豺狼精,你这蠢材,怪不得败在郭大路手下。你也不想想,这忘死丹、化尸草出自郭大路之手,他必然有解此毒的方子,我们如果冒冒然找上门去,可不是自讨没趣吗?总得等到我功力大成,白日飞升,再去会一会那郭大路,却不知道他除了化尸草,手里是否还有别的奇草灵木?”
郭大路身在封神山,哪里知道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居然让罂粟流传到了南疆,成了万毒圣姥用来奴役百姓,获取灵力的帮凶。说起来,万毒圣姥占据之地,形如三角,倒和原时空的金三角地理位置差不多。
彼时,大李朝经二皇子征南越国大败后,收缩势力,又忙于内部禅让等事务,并没有将过多精力关注南疆一带,各处边关只是把守住城门,侦骑不出。
而南越国,虽然表面上击退了大李朝大军,其实哑巴吃黄连,有苦自知,李朝大军所过之处,南越诸地几乎被洗成白地,军民死伤惨重,有些地区,民户十不存一。如今正在休养生息之中,根本无力关注边疆上的动静。
正因种种机缘巧合,万毒圣姥居然在极短的时间内坐大,突然有一日,举起旗帜,自立为王,号“身毒国”,自称“红花女王”--盖因化尸草色泽艳丽鲜红,她居然还像模像样,向大李朝和南越国递了表章,要求册封。
大李朝老皇帝对那半文半白的册封表章冷笑连连,这边疆之上,总有些山野强人或妖精鬼怪,自立为国,称什么王号什么帝,其实都是旋起旋灭,这天下,如果没有修行界庇护,哪一个国家朝代能够真正立得长久?那什么红花女王此前听都没听过,居然以女子为王,真正是荒唐到了极点!那科学门后龙先生郭大路算是极出格的,也只不过宣扬什么女子能顶半边天,那红花女王何德何能,居然敢称王?!且看着吧,过不了多久,这种小国无声无息间就消亡了。
说起来,这并非老皇帝托大,他如果是个糊涂的,也治理不了大李朝诺大一个国家,只是他查阅了边关的文书,最近一段时间,南疆并无烽火。
以老皇帝的经验,一个国家的建立,哪怕是个鼻屎大的小国,也少不了要厮杀一翻,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才有那豪杰之士,在南疆蛮荒之地,立住脚,裂土封王。要不然,遍布南疆山山水水的野人部落可是好欺负的?
那群野人,可是吃人不吐骨头渣子的,当年大李朝南征,不知多少掉队的将士,就是被野人生生吃了,成了散落在雨林中的一具白骨!
可既然南疆一带没有战事,那什么红花女王又是如何征服野人部落的?难不成,靠一张嘴说服吗?那可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想来,那什么身毒国、红花女王,只是一个小部落无知之女,自封自立的,也不知从哪儿听来了一些规矩,向大李朝上表,要求正式册封,这红花女王可以胡做非为,但我堂堂大李朝一国之君如果真的朱笔批示,那可不成了笑话了?
老皇帝将那表章一扔,就此“淹”了。
老皇帝也算是聪明的,有丰富的执政经验,可他却无论如何想不到,这世间居然有忘死丹一物,不知不觉间,就能征服无数部落、小国,竟然是举国皆降,**************!
要知道,这成瘾性毒品一物,威力实在是太过巨大,别的不说,郭大路的原时空之中,有着数亿人口,号称GDP世间第一的“我大清”,差点就倒在鸦片之下,国无可战之兵,并不是虚言。幸好神州地大物博,豪杰辈出,这才引领百姓推翻了三座大山,可既使如此,毒品在数十年后,依然卷土重来,防不胜防,治不胜治、
南疆蛮荒之地,国少民穷,万毒圣姥只需要控制几口井水,几处泉眼,就可不战而胜人之兵,举国归降,以至于连老皇帝都看错了眼。
倒是那南越国,在接到万毒圣姥的表章后,东拼西凑派出了一支两千余人的兵马,来征讨不臣,可没想到,这支兵马才出边关,就被豺狼精给盯上了,他附身在领兵军将之上,轻轻松松就让所有将士都服下了忘死丹,用的却是服用避暑防虫药丸的名义,等这支兵马到了身毒国境内,就成了万毒圣姥的忠仆。南越国经此一战,吓得再不敢主动招惹红花女王。
如此一来,身毒国正式立国,虽然有那修行者闻之,但也只是付之一笑,自求大道去了,凡间俗世,与我何干?想来那红花女王沉醉于世间繁华,立国扬威,也是个眼光短浅的,哪里知道,这修行需得抛去因果,沉迷于红尘之中,建的功业再大,也只是浮云。
南疆纷扰,按下不表,北地,大巫祝帐内,却又是另一番情景。
只见曾经鼓动俞大忠偷袭后隆村的大胡子,正趴在大巫祝脚前,呜呜痛哭:“大巫祝,属下无能,攻打后隆村大败而回,我带去的草原上的好汉们全都折了,只余我一人,和这番鬼逃了出来。”
--原来,大胡子和佣兵头子坐船逃离了鄞县,在海上绕了一个大圈,在半岛登陆,穿过白山黑水之间无数野人的部落,又越过戈壁和沙漠,终于回到了草原胡族的王庭。
这其间,两人遇上的危险不可胜数,总算大胡子和佣兵头子有些真功夫,还带着几件法器,这才挣扎到了王庭。不然,早就成了沙漠里的两具白骨了。饶是如此,也花费了数月之功,直到冬季,大雪飘飞,才回到大巫祝身边。
那佣兵头子站在一边,向大巫祝行了个骑士礼,用番话道:“尊敬的大巫祝,我奉你之命潜伏在鄞县,可为了攻打后隆村,我手下所有的骑士和自由兵全都死了,我希望得到令我满意的赔偿。”
大巫祝不理佣兵头子无礼之语,他知道,这些佣兵眼里只有钱,谁给的钱多,他们就为谁卖命,自己也是花了数不清的金银,才拉拢了他们,这些佣兵,死了就死了吧。大不了,花更多的金银,再雇佣一批。要知道,大巫祝在鄞县等沿海地区设下伏兵,原就是一支奇兵,成了当然好,如果不成,也不过给大李朝少添点乱而已。
大巫祝淡淡地抬抬手,示意大胡子起来:“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细细说来。”
大胡子抹着胡子上的眼泪,一五一十,将当初如何鼓俞大忠,如何招集了离宫、盗匪、妖怪以及佣兵等多方人马,夜袭后隆村,但后隆村却先后使用了古怪的会抛重物的木头架子,会发出震天响的陶罐抗击,最后虽然围了仓库,却被郭大路用一个天雷给统统劈死的过往给细细说了。
大巫祝越听越奇,最后失去了往日的沉稳,从皮毛堆里站了起来,取过铅笔,照着大胡子的述说,细细描绘起来,他极是聪慧,虽然没有身临其境,但凭着大胡子乱七八糟的回忆,将现场一一在白纸上重现了出来。
大巫祝敲打着图纸,沉声对大胡子道:“你也是在草原上征战过十余年呢,受我之命前往大李朝前就已经是千夫长,可怎么攻打一个后隆村却犯了如此大错?别的不说,不整军,不分队,闹哄哄挤在一起,冲向道路狭小的村庄,就是大大不该!”
大胡子垂着头:“大巫祝,为了不过早暴露属下的实力,属下一行人等只能暂时遵那俞大忠为首,听从他的指令,没想到那俞大忠就是个草包,根本没有一点行军打仗的本事,以至于初攻后隆村,就吃一个闷亏,一顿乱石,打得众人头破血流。”
大巫祝拉过一张图纸,上面画的正是投石机!虽然上面写写画画,涂改得一塌糊涂,但大致形状却是对的,却原来当时雄初梅砸毁了几架投石机后,大胡子留心多看了几眼,倒把内外结构都看在了眼里,这投石机本身就不怎么复杂,只不过是应用了杠杆原理,以大巫祝之聪明,自然全都画了出来。
大巫祝拍了拍纸上的投石机:“在那山后面以乱石、陶罐攻击你们的,必是此物,此物之臂上下摇摆,可以将极重的物体扔到远处。依我看来,这施用之人必不是郭大路本人,因为攻击他们的人,对此物的应用并没有灵活掌握。此物如果攻城,用石弹为佳,如果是攻击游骑,则应用碎石,而攻击水上船只,或夜袭,则该用火罐。如果当时对方扔几个火罐过来,油脂四溅,你们的死伤还要惨重几分!”
大胡子见大巫祝历历有如亲见,甚至连那怪木头架子的优缺点都盘点得清清楚楚,敬佩到了极点,忙道:“正是如此,我们攻击后隆村时,郭大路一直没有露面,只是一些村民和他的弟子在迎战,直到我们包围了仓库,他才出手。”
大巫祝冷笑了一声:“这是南人的计策,郭大路所著的《三个国家的战争》里说得明白,这叫示敌以弱,诱敌深入!哼,我以前一直以为那郭大路是个好的,却没想到,外敌临头,他居然故意让老弱妇幼上阵,自己躲在仓库里,寻找最佳时机,给了你们致命一击。他根本不担心那些老弱为自己而牺牲,真正是无耻!”
大胡子有些不解,不知大巫祝为何如此愤愤然,要知道,战场之上,为了战胜敌人,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草原上的好汉杀敌时,有时也会故意让老弱充当诱饵,引敌人上钩,然后围而歼之,自然,充当诱饵的老弱十有八九死得不能再死。大巫祝没少见过这等场面,却又为何对郭大路生气?说起来,郭大路此计极妙,要不然,自己一方上千人,也不会被一道雷全给劈死了。
大巫祝还在生气,过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了下来,他皱眉道:“此木架的应用之理我已经知晓,很快就可以原样造出来,只是我不知道,在黑夜之中,又隔着一个山头,后隆村村民如何能将重物掷得这样准?这其中,一定又有郭大路的什么妙法,可惜我不能尽知。”--郭大路利用抛物线原理教傻大个等孩子们的跨越射击,却不是大巫祝自己能琢磨明白的了。
大胡子道:“大巫祝,我看这木头架子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倒是那陶罐,声如霹雳,还会炸裂,碎片乱飞,此物如果用来对付我们的骑兵,却是极可虑的。”
大巫祝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不对,你高估了那陶罐的威力,依你刚才所言,那陶罐碎片连佣兵的重甲都穿透不了,又有什么可怕的?如果我在草原上遇到这种陶罐,可先将马儿的耳朵堵起来,不让它听到莫名的巨响而害怕失控,然后派出多支游骑,只在外围奔驰射箭。那抛陶罐的木架子移动笨重,不可能瞄准分散的游骑攻击,只要找个空子冲到近前,刀砍箭射,杀掉操控之人,这木架子和陶罐,就全都无用了。”
不得不说,大巫祝的确说中了投石机和陶罐的缺陷,可是她却不知道,郭大路在极短的时间里,早就已经更新换代,投石机改成了没良心炮,黑火药的陶罐被硝化炸药所代替,威力猛增了十余倍。
这就是郭大路金手指可怕之处了,科学门的技术进步,并不是按步就班的,一个一个点科技树,而是突然暴发式增长,跨越式进步。甚至有时在垃圾桶的帮助下,横空出世某项新技术,新事物。真要论起来,前后没有脉络可询,更不讲逻辑。
大胡子为大巫祝的克敌妙计鼓掌赞叹,就连番人佣兵队长也点头不已,用生硬的胡语道:“大巫祝,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幸好我是你的朋友,不是你的敌人,要不然,我连睡觉也睡不安稳。不过,那个郭大路是个可怕的巫师,他居然只用了一个雷就能劈死我们一千多人。我的故国也有魔法师,也会操纵雷电攻击敌人,可是一道闪电劈下来,最多也就是打倒十来个骑士,从来没听说过能杀死上千战士的。”
大巫祝哈哈大笑:“那不是郭大路本领大,而是你们太过愚蠢。那,好好看看这本书!”
说着,扔过来一本薄薄的小本子。
大胡子身为间谍,久在大李朝,只瞟了一眼,就认出此书正是如今风行大李朝的简体字新版书,书背一行小字,正是后隆村书坊出品,书面数个大字--《电的原理和应用》。
大胡子翻开书本,粗粗看了几眼,张口结舌,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见上面讲述了雷电产生的道理,还说凡人也可以自行制造雷电,如果用得好的,雷电还可以用来帮人做事,推磨行车,无所不能。
那佣兵头子也挤在旁边观看,边看边在身上划十字:“渎神!这真正是渎神的胡言乱语,凡人怎么可能操纵雷电呢?那是只有天使和魔法师才能做到的事。”
大胡子不满地瞪了佣兵头子一眼:“咱们长生天下可没什么天使,大巫祝也一样可以操纵雷电。不过,这书中所言用雷电来推磨行车,的确是歪门邪说。”
大巫祝咳嗽了一声:“你们两个蠢才,懂得什么?这本书乃是郭大路亲笔所著,其中所言自有神妙,我虽然会操纵雷电,却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看了他的书后,才算真正摸到了雷电的真相,那什么阴阳电子,说得极有道理--”
大胡子和佣兵头子面面相觑,这电也分阴阳?要不是大巫祝说的此话,他们一定要直斥对方昏了头了。
大巫祝摇了摇头:“我就知道,和你们说这些事都是对牛弹琴,我胡族上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能理解这本书中所言,唯有我一人,唉,知己难寻啊。算了,前面有关雷电的原理太过高深,你们不用细看,只看后面关于防雷一个章节就是了。”
大胡子忙翻到了后面,果然后面细细解释人在野外,遇到雷电时该怎么办,如在空旷处,万不可站在大树下,不可手持金属物体,不可站在坡顶等等,其中有一段提到,水也会导电,碰到积水要尽量避开,脚下穿木制的雨鞋--
大胡子一拍大腿,高声嚷嚷道:“雨水!是雨水!我们在仓库外准备进攻时,天上突然下起雨来,不仅淋湿了我们的衣服,也在地上积起了水洼!是那水,将那天雷导到了我们身上!”
大巫祝轻叹了一口气:“不错。这水是电的导体,你们站在水中,身体又是湿的,一个雷打下来,随着雨水一一导到了你们身上,从而全军覆没。如果没有这雨水传导电,你们伤亡不至于如此惨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