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雄霸西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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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连域外的蛮族人都知道人与人是绝对不可能相亲相爱的,可这傻十三弟却指望着太保们能团结一致。
老大满脸笑容,又和其他太保们商量了一阵瓜分科学门开发出来的良田一事,因为十三弟的主动退让,众太保们又可以多分一块土地,老大虽然有心一口吞下,但如今还没有战胜科学门,还需得拉拢其他的太保,要不然,这吃相也太难看了。
众太保在地图上指手划脚争了半天,这才分了赃,满意而去,自去整顿兵马,等待与科学门一战--说起来也是真正可笑,这些太保手下的大头兵,平日并不是全部守在营中待命,而是轮流有一部士兵外出“打猎”,其实就是去打家劫舍,以补充军资。
由此可见,太保们的军纪真正是败坏到了极点。每当大战来临,军头们就要颇费手脚将手下的大头兵们招回来,与此同时,还要拔下粮饷,以弥补士兵们中断“打猎”的损失,要不然,这些大头兵就会赖在营中不肯开拔,逼得急了,甚至还会造反。
众太保们回到各自的军镇,少不得要打开仓库、银库,黄灿灿的小米,白花花的银子,沉甸甸的铜钱一车车拉到军营,才好收买军汉为自己效命,当真是想起来就要心头滴血,可是一想到打败了科学门就能捞到大片的良田,这笔买卖还是划算得很。
帐篷内,众太保已经离去,只剩下一片杯盘狼籍,甚至在角落里,还有几个太保便溺呕吐留下的脏物,散发着一股恶臭味,大哥坐在椅子上,脸色阴晴不定,突然,他轻轻拍了拍手:“出来吧。”
帐篷中突然起了一股风沙,风沙凝聚成形,最后变成了一个狼头人身的怪物,大哥身边正在侍候他,为他倒酒的一个女仆突然看到这幕奇变,吓得惊呼一声,手里的酒壶掉落在地,摔得粉碎。
那狼头人身怪物狞笑一声,爪子一探就抓住了那女仆,大嘴一张,就将女仆的半个头咬了下来,在嘴里脆生生嚼着,用生硬的李朝语言道:“不错,不错,味道真好。李朝真是天下灵气汇聚之地,连凡人的滋味都这样美妙。”
大哥看着狼头人身怪物吃自己的女仆,却毫不在意,他沉声道:“你刚才可也看到了,我的那些太保好兄弟们,个个怀着不可告人之心,虽然答应与我一起攻打科学门,却都各自抱着各自的小算盘,我毫不怀疑,等到科学门被驱赶出西北,这些兄弟就会挥刀向我攻来。嘿嘿,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凭什么我能称孤道寡,他们就不能?”
狼头人身怪物奸笑道:“正是如此,将军大人才要与我们合作啊,有我们身毒国相助,消灭科学门后,再助你干掉其他的太保,然后帮你挡住李朝讨伐的兵马,那将军大人就可以在西北逍遥一生,世世代代据地为王了。想那南越,原本也是李朝的土地,还不是趁着李朝内乱,割地称王的吗?”
原来,那大哥早就有裂土分疆以图自立的心思,只不过自故以来,想要分裂国家的奸贼,都要引入外人为援手,好与祖国相抗。
这身毒国,就是天山外的一个颇有实力的国家,境内也有修行者,狼头人身者既是,却是将人与野兽相融合,变形成半人半兽之怪物。
身毒国一直窥视天山之内,对大李朝的富裕垂涎三尺,只不过,因为有天山阻隔不得其门而入。
这一次,大哥见到科学门发现了地下暗河,西北突然拥有了数十万亩良田,足以成为自己分裂的资本,在贪欲的刺激下,不惜背叛祖宗,和身毒国勾结,以为外援。
大哥的脸色阴晴不定,说实在的,此次叛乱对他而言,也是匆促之举。他虽然早有反心,也一直在暗中做着种种准备,比如招揽死士,积蓄粮草,可是西北毕竟贫弱,还远远称不上万事皆备,只欠东风的地步。
可是,这一次科学门突然找到地下暗河,开发出数十万亩良田,让大哥再也坐不住了,因为他知道,这会引来朝廷以及其他势力的关注,到时候,自己只会面对更多的更强大的敌人,当西北外的强龙纷至沓来时,自己这条地头蛇,也不见得能压得住他们。
大哥重重一拍大腿,咬着牙道:“好!老子干了!你们身毒国的兵马什么时候能过天山?”
狼头人身怪物露齿一笑:“你既然已经将飞将军和他的狼骑调开,那些守在天山上的普通士兵又哪里是我们的对手?放心,当你起兵包围那些到处挖井的家伙时,我们就能一举突破天山关卡了。”--这飞将军却是十三弟在身毒国中的名号,狼头人身怪物虽然与十三弟为敌,却也是极尊重这位敌手,称飞将军而不名。
大哥狞笑道:“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我会派一队人马到天山,借口助老十三防守,里应外合,助你们夺关!”
狼头人身怪物点头道:“那可就更好了,大将军,你与我身毒国联手,西北尽入囊中!”
大哥突然盯着狼头人身怪物道:“咱们可说好了,一旦取下西北,你身毒国只取天山,天山下的草原矿山粮田尽归我所有!”
狼头人身怪物道:“那是自然,我们身毒国人长于贸易,并不会种田开矿,之所以占据天山,也只是想拥有几个关卡,好往来与西北做生意而已。那飞将军守着天山,让我们的骆队不能越关而入,做不了生意,赚不了钱,实在是损失惨重啊。大将军立国后,还请允许我身毒国独揽西北、大李朝与天山外诸国的贸易。”
大哥的确听说过,这身毒国的人擅长做生意,甚至在有些小国里,包揽了整个国家的税收,他伸出手,与狼头人身怪物的爪子重重一握:“一言为定!”
狼头人身怪兽哈哈大笑,爪子一探,挖出了女仆的心脏,扔到嘴里大嚼:“大将军--不,尊敬的西北之主,国王陛下,你会发现,这是你的一生做过的最划算的买卖。”
大哥的眼睛闪闪发亮:“夏!我的国,叫夏!夏国,夏朝!如同炎炎烈日的炎夏,一经出世,无人可挡!”
狼头人身怪物学着大李朝的礼仪,跪下身去,向大哥三磕九拜,三呼万岁:“外邦身毒国使臣,贺夏国国主登基,万岁,万岁,万岁!”
大哥哈哈大笑,神情间不可一世。
十三弟匆匆赶回天山营地,天山脚下的草原上,散落着星星点点的帐蓬,正是他的子民和士兵,一骑黑马,从女营里飞奔出来,直向十三弟迎来,人末到,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在草原上回荡:“飞将军,你可回来了?那个阴险的老大又去叫你做什么坏事?”
十三弟勒住马,摇头苦笑:“爱丽丝,我是你的夫君,你怎么也跟旁人一样叫我飞将军,你该叫我相公才是。”
名为爱丽丝的女子金发碧眼,居然是个域外蛮族,她的身材高挑,腰肢挺拔而有弹性,修长的双腿有力地夹在马腹上,让男人忍不住想象,如果这双长腿是盘在自己腰上,又会是如何一番消魂的滋味?
爱丽丝爽朗地笑着:“相公、相公--不好听,我还是喜欢叫你飞将军,叶飞飞将军。”
原来十三弟本名叫叶飞,其实他这个叶姓,是随母亲之姓,他的母亲被蛮族强暴后,生下了他,原本母亲是想将他这个孽种溺毙在马桶里,可是看着他的一头黑发和乌亮的眼睛,却是李朝的相貌,而非域外蛮族,心一软,将他抱在了怀中。
叶飞母亲以自己的姓为孩子的姓,从小就教育他忠孝节义等大李朝传统思想,在这天山汉蛮杂居之地,硬生生教育出了一个一心忠于大李朝的英雄好汉。直到叶飞成年后,他母亲才上吊自尽,留下一封遗书,说自己当年被蛮族污辱时,就该死的,只是不忍心带着腹中孩子一起走,如今看到叶飞长大成人,她才没有了遗憾,可以到地下追随叶氏列祖列宗了。
正因此故,叶飞对域外蛮族恨之入骨,带着手下的弟兄们,在天山上组成一堵血肉长城,让蛮族再也不能越天山而下,祸害西北的百姓。
叶飞的妻子爱丽丝也是个可怜女子,她是一个商人的女儿,随着父亲的商队做生意时,被蛮族的盗匪袭击,只身逃了出来,奇迹一般翻越了天山,被叶飞手下的女营士兵所救。
爱丽丝美丽大胆,很快对叶飞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所谓女追男隔层纸,再加上叶飞一直以自己身上有蛮族血脉为耻,不愿意自己玷辱了大李朝的好姑娘,再生出个杂种来,干脆就和爱丽丝滚了床单。杂种配蛮女,最合适不过。
爱丽丝纵身一跃,从马背上直接跳进了叶飞的怀里,亲了亲爱人的脸:“我的飞将军,你怎么眉头紧锁,可是你那什么十三太保大哥,又逼着你做什么坏事?没关系,咱们只要紧守着天山不出就是了,大不了,他们不给我们粮草,将士们饿点肚子。”
叶飞轻叹口气,爱丽丝娇憨,哪里知道,这一次十三太保图谋的叛国大事,可不是自己守在天山就能解决的,他摸了摸爱丽丝的金发:“爱丽丝,如果西北出现了很多很多的甜水井,拥有了大片大片的良田和牧场,好不好?”
爱丽丝瞪大了眼睛:“那当然好啊,在天山外的沙漠里,有水才有生命,如果西北有很多很多的甜水井和良田,那我们就不用守在天山上过饥一顿,饱一顿的苦日子了。”
叶飞心中满是苦涩,连爱丽丝一个蛮族姑娘都知道水和良田的重要性,自己如果不随同大哥出兵攻打科学门,那可真成了十三太保的公敌,他们都不需要攻打天山,只要不卖自己一粒粮,自己手下的战士们就会被活活饿死。
叶飞抖了抖缰绳:“爱丽丝,我要带雪狼们下山一段时间,你带着众将士,可要管好天山防线。”
爱丽丝见叶飞脸色凝重,不再细问原因,点了点头,她知道,雪狼们轻易不离天山,叶飞带雪狼下山,必是有了不得的大事要发生了!她帮不了自己心爱的人什么忙,只能守住天山防线,只不过,最近域外蛮族较为安份,如今正是冬季,天山山脉大雪封山,飞鸟难渡,倒也不担心蛮族会偷袭。
叶飞和爱丽丝到了天山下后,弃马上马,向山上攀登,这天山山脉绵延上千里,如同一道天然的城墙,隔壁了天山内外,山顶上终年盖着厚厚的冰雪,活人根本攀登不了,但有几处关卡地势相对较为平坦,是西北和域外往来的通道,叶飞手下的精兵良将就守在关卡处,向来往的商队收税,以养活自己。
其实说起来,叶飞也是个拦路抢劫的盗匪,“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只不过,他镇守天山,也挡住了蛮族侵袭,倒是有功于百姓。
爱丽丝在陡峭的雪地上攀爬,呼吸突然变得有些急促,叶飞微皱眉头,拦住了她:“爱丽丝,天山的神灵看起来不喜欢你上山,你还是下山去吧,记住,下山时慢慢行走,不要走得太快,走得快了,会引来神灵的不快。”
--其实所谓天山神灵不喜人上山云云,只是高原反应,但叶飞和爱丽丝哪里知道原因,当地的山民口口相传,在天山上如果突然呼吸急促,喘不上气来,心跳剧烈,那是受到神灵的责罚了,需得转身下身,才能脱险。那些不尊重神灵的冒失鬼,最后全成了天山上的一具冻僵的尸体。
爱丽丝不敢强撑,向着雪山顶磕了个头,转身缓缓向山下而去,叶飞继续往山上爬,他也不敢太过呈强,走一段就休息一会儿,甚至还掏出了一块黑色的纱巾,蒙在了眼睛上--他虽然不知道雪盲的原理,却明白这样可以让眼睛舒服点。
转过一个山口,前面出现了一个烽火台,那就是天山上有数的几个卡口了,叶飞突然顿住了脚,警惕地打量着四周,右手已经紧紧握住了刀柄--突然,雪块四溅,旁边的雪地里跳出一物,闷不吭声就向叶飞扑来,尖利的爪子在阳光下闪烁生辉!
叶飞一个转身避开了那突袭的身影,反手一刀,向对方砍去--咦,奇怪,叶飞的刀还没有出鞘呢,拿刀鞘又砍不死敌人?
叶飞的刀鞘落空了,因为那突袭的身影极是灵活,还在半空中时,就一个转身,四只爪子稳稳落在雪地上。
叶飞哈哈大笑:“大白,你居然藏在雪地里想偷袭我,却不成想,你鼻子呼出的气凝聚成烟,早就被我发现了!”
被叶飞叫成大白的是一只巨大的雪狼,有小牛犊那么大,它似乎听得懂叶飞的话,眼看偷袭失败被当场揭穿,有些不好意思地夹起了尾巴,小跑到叶飞身边,毛葺蕞的头在叶飞怀里拱来拱去。
这时,烽火台里的将士们听到了动静,纷纷手持兵器钻了出来,见到叶飞的身影,忙个个行礼:“原来是飞将军来了,我们想呢,有哪个贼子能躲过雪狼之首大白的爪牙。”
这些战士长年戍守在高原上,个个发须蓬乱,盔甲破败,呼吸沉重,两颊赤红,却是紫外线晒伤形成的所谓高原红,但他们骨关节粗大的手依然牢牢紧握着兵器。
叶飞上前,与战友们一一拥抱:“弟兄们,辛苦了。”
战士们七嘴八舌地问道:“飞将军,你怎么上山来了?可是送粮食和黑石上来了?这黑石烧暖炉,倒比原来的牛粪强多了。只是将军你知道,这山上有邪灵捣鬼,这火怎么烧水也热不起来,明明看着水都咕嘟咕嘟直翻腾,可烧出来的小米饭都是半生的。”--战士们哪里知道,水烧不熟食物,并非邪灵捣鬼,而是因为天山上压力不够,水到不了100度,除非是用高压锅来煮,普通的饭锅烧出来的饭,煮的肉,永远是夹生的。
还有战士问道:“飞将军,听说十三太保聚会商议大事,可是西北有什么变动?该不会是别的太保又要提粮价吧?听说今年西北旱情严重,粮食又减产了?”
镇守天山关卡的战士们,不怕流血,不怕丢命,就怕后方断了粮食,饿着肚子守边关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偏偏叶飞自律甚严,不许手下侵拢平民百姓,这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有时遇上大雪封山,关卡上的战士们存粮耗尽,饿得只能吃身上穿的皮衣皮甲。
叶飞一阵心酸,招手让大伙儿坐下,雪狼首领大白就蹲在他的脚下,叶飞道:“我来是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的,西北腹地发现了一条暗河水脉,估摸着能打出数千口甜水井,少说也能灌溉数十万亩良田、牧场。”(未完待续。)
瞧瞧,连域外的蛮族人都知道人与人是绝对不可能相亲相爱的,可这傻十三弟却指望着太保们能团结一致。
老大满脸笑容,又和其他太保们商量了一阵瓜分科学门开发出来的良田一事,因为十三弟的主动退让,众太保们又可以多分一块土地,老大虽然有心一口吞下,但如今还没有战胜科学门,还需得拉拢其他的太保,要不然,这吃相也太难看了。
众太保在地图上指手划脚争了半天,这才分了赃,满意而去,自去整顿兵马,等待与科学门一战--说起来也是真正可笑,这些太保手下的大头兵,平日并不是全部守在营中待命,而是轮流有一部士兵外出“打猎”,其实就是去打家劫舍,以补充军资。
由此可见,太保们的军纪真正是败坏到了极点。每当大战来临,军头们就要颇费手脚将手下的大头兵们招回来,与此同时,还要拔下粮饷,以弥补士兵们中断“打猎”的损失,要不然,这些大头兵就会赖在营中不肯开拔,逼得急了,甚至还会造反。
众太保们回到各自的军镇,少不得要打开仓库、银库,黄灿灿的小米,白花花的银子,沉甸甸的铜钱一车车拉到军营,才好收买军汉为自己效命,当真是想起来就要心头滴血,可是一想到打败了科学门就能捞到大片的良田,这笔买卖还是划算得很。
帐篷内,众太保已经离去,只剩下一片杯盘狼籍,甚至在角落里,还有几个太保便溺呕吐留下的脏物,散发着一股恶臭味,大哥坐在椅子上,脸色阴晴不定,突然,他轻轻拍了拍手:“出来吧。”
帐篷中突然起了一股风沙,风沙凝聚成形,最后变成了一个狼头人身的怪物,大哥身边正在侍候他,为他倒酒的一个女仆突然看到这幕奇变,吓得惊呼一声,手里的酒壶掉落在地,摔得粉碎。
那狼头人身怪物狞笑一声,爪子一探就抓住了那女仆,大嘴一张,就将女仆的半个头咬了下来,在嘴里脆生生嚼着,用生硬的李朝语言道:“不错,不错,味道真好。李朝真是天下灵气汇聚之地,连凡人的滋味都这样美妙。”
大哥看着狼头人身怪物吃自己的女仆,却毫不在意,他沉声道:“你刚才可也看到了,我的那些太保好兄弟们,个个怀着不可告人之心,虽然答应与我一起攻打科学门,却都各自抱着各自的小算盘,我毫不怀疑,等到科学门被驱赶出西北,这些兄弟就会挥刀向我攻来。嘿嘿,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凭什么我能称孤道寡,他们就不能?”
狼头人身怪物奸笑道:“正是如此,将军大人才要与我们合作啊,有我们身毒国相助,消灭科学门后,再助你干掉其他的太保,然后帮你挡住李朝讨伐的兵马,那将军大人就可以在西北逍遥一生,世世代代据地为王了。想那南越,原本也是李朝的土地,还不是趁着李朝内乱,割地称王的吗?”
原来,那大哥早就有裂土分疆以图自立的心思,只不过自故以来,想要分裂国家的奸贼,都要引入外人为援手,好与祖国相抗。
这身毒国,就是天山外的一个颇有实力的国家,境内也有修行者,狼头人身者既是,却是将人与野兽相融合,变形成半人半兽之怪物。
身毒国一直窥视天山之内,对大李朝的富裕垂涎三尺,只不过,因为有天山阻隔不得其门而入。
这一次,大哥见到科学门发现了地下暗河,西北突然拥有了数十万亩良田,足以成为自己分裂的资本,在贪欲的刺激下,不惜背叛祖宗,和身毒国勾结,以为外援。
大哥的脸色阴晴不定,说实在的,此次叛乱对他而言,也是匆促之举。他虽然早有反心,也一直在暗中做着种种准备,比如招揽死士,积蓄粮草,可是西北毕竟贫弱,还远远称不上万事皆备,只欠东风的地步。
可是,这一次科学门突然找到地下暗河,开发出数十万亩良田,让大哥再也坐不住了,因为他知道,这会引来朝廷以及其他势力的关注,到时候,自己只会面对更多的更强大的敌人,当西北外的强龙纷至沓来时,自己这条地头蛇,也不见得能压得住他们。
大哥重重一拍大腿,咬着牙道:“好!老子干了!你们身毒国的兵马什么时候能过天山?”
狼头人身怪物露齿一笑:“你既然已经将飞将军和他的狼骑调开,那些守在天山上的普通士兵又哪里是我们的对手?放心,当你起兵包围那些到处挖井的家伙时,我们就能一举突破天山关卡了。”--这飞将军却是十三弟在身毒国中的名号,狼头人身怪物虽然与十三弟为敌,却也是极尊重这位敌手,称飞将军而不名。
大哥狞笑道:“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我会派一队人马到天山,借口助老十三防守,里应外合,助你们夺关!”
狼头人身怪物点头道:“那可就更好了,大将军,你与我身毒国联手,西北尽入囊中!”
大哥突然盯着狼头人身怪物道:“咱们可说好了,一旦取下西北,你身毒国只取天山,天山下的草原矿山粮田尽归我所有!”
狼头人身怪物道:“那是自然,我们身毒国人长于贸易,并不会种田开矿,之所以占据天山,也只是想拥有几个关卡,好往来与西北做生意而已。那飞将军守着天山,让我们的骆队不能越关而入,做不了生意,赚不了钱,实在是损失惨重啊。大将军立国后,还请允许我身毒国独揽西北、大李朝与天山外诸国的贸易。”
大哥的确听说过,这身毒国的人擅长做生意,甚至在有些小国里,包揽了整个国家的税收,他伸出手,与狼头人身怪物的爪子重重一握:“一言为定!”
狼头人身怪兽哈哈大笑,爪子一探,挖出了女仆的心脏,扔到嘴里大嚼:“大将军--不,尊敬的西北之主,国王陛下,你会发现,这是你的一生做过的最划算的买卖。”
大哥的眼睛闪闪发亮:“夏!我的国,叫夏!夏国,夏朝!如同炎炎烈日的炎夏,一经出世,无人可挡!”
狼头人身怪物学着大李朝的礼仪,跪下身去,向大哥三磕九拜,三呼万岁:“外邦身毒国使臣,贺夏国国主登基,万岁,万岁,万岁!”
大哥哈哈大笑,神情间不可一世。
十三弟匆匆赶回天山营地,天山脚下的草原上,散落着星星点点的帐蓬,正是他的子民和士兵,一骑黑马,从女营里飞奔出来,直向十三弟迎来,人末到,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在草原上回荡:“飞将军,你可回来了?那个阴险的老大又去叫你做什么坏事?”
十三弟勒住马,摇头苦笑:“爱丽丝,我是你的夫君,你怎么也跟旁人一样叫我飞将军,你该叫我相公才是。”
名为爱丽丝的女子金发碧眼,居然是个域外蛮族,她的身材高挑,腰肢挺拔而有弹性,修长的双腿有力地夹在马腹上,让男人忍不住想象,如果这双长腿是盘在自己腰上,又会是如何一番消魂的滋味?
爱丽丝爽朗地笑着:“相公、相公--不好听,我还是喜欢叫你飞将军,叶飞飞将军。”
原来十三弟本名叫叶飞,其实他这个叶姓,是随母亲之姓,他的母亲被蛮族强暴后,生下了他,原本母亲是想将他这个孽种溺毙在马桶里,可是看着他的一头黑发和乌亮的眼睛,却是李朝的相貌,而非域外蛮族,心一软,将他抱在了怀中。
叶飞母亲以自己的姓为孩子的姓,从小就教育他忠孝节义等大李朝传统思想,在这天山汉蛮杂居之地,硬生生教育出了一个一心忠于大李朝的英雄好汉。直到叶飞成年后,他母亲才上吊自尽,留下一封遗书,说自己当年被蛮族污辱时,就该死的,只是不忍心带着腹中孩子一起走,如今看到叶飞长大成人,她才没有了遗憾,可以到地下追随叶氏列祖列宗了。
正因此故,叶飞对域外蛮族恨之入骨,带着手下的弟兄们,在天山上组成一堵血肉长城,让蛮族再也不能越天山而下,祸害西北的百姓。
叶飞的妻子爱丽丝也是个可怜女子,她是一个商人的女儿,随着父亲的商队做生意时,被蛮族的盗匪袭击,只身逃了出来,奇迹一般翻越了天山,被叶飞手下的女营士兵所救。
爱丽丝美丽大胆,很快对叶飞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所谓女追男隔层纸,再加上叶飞一直以自己身上有蛮族血脉为耻,不愿意自己玷辱了大李朝的好姑娘,再生出个杂种来,干脆就和爱丽丝滚了床单。杂种配蛮女,最合适不过。
爱丽丝纵身一跃,从马背上直接跳进了叶飞的怀里,亲了亲爱人的脸:“我的飞将军,你怎么眉头紧锁,可是你那什么十三太保大哥,又逼着你做什么坏事?没关系,咱们只要紧守着天山不出就是了,大不了,他们不给我们粮草,将士们饿点肚子。”
叶飞轻叹口气,爱丽丝娇憨,哪里知道,这一次十三太保图谋的叛国大事,可不是自己守在天山就能解决的,他摸了摸爱丽丝的金发:“爱丽丝,如果西北出现了很多很多的甜水井,拥有了大片大片的良田和牧场,好不好?”
爱丽丝瞪大了眼睛:“那当然好啊,在天山外的沙漠里,有水才有生命,如果西北有很多很多的甜水井和良田,那我们就不用守在天山上过饥一顿,饱一顿的苦日子了。”
叶飞心中满是苦涩,连爱丽丝一个蛮族姑娘都知道水和良田的重要性,自己如果不随同大哥出兵攻打科学门,那可真成了十三太保的公敌,他们都不需要攻打天山,只要不卖自己一粒粮,自己手下的战士们就会被活活饿死。
叶飞抖了抖缰绳:“爱丽丝,我要带雪狼们下山一段时间,你带着众将士,可要管好天山防线。”
爱丽丝见叶飞脸色凝重,不再细问原因,点了点头,她知道,雪狼们轻易不离天山,叶飞带雪狼下山,必是有了不得的大事要发生了!她帮不了自己心爱的人什么忙,只能守住天山防线,只不过,最近域外蛮族较为安份,如今正是冬季,天山山脉大雪封山,飞鸟难渡,倒也不担心蛮族会偷袭。
叶飞和爱丽丝到了天山下后,弃马上马,向山上攀登,这天山山脉绵延上千里,如同一道天然的城墙,隔壁了天山内外,山顶上终年盖着厚厚的冰雪,活人根本攀登不了,但有几处关卡地势相对较为平坦,是西北和域外往来的通道,叶飞手下的精兵良将就守在关卡处,向来往的商队收税,以养活自己。
其实说起来,叶飞也是个拦路抢劫的盗匪,“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只不过,他镇守天山,也挡住了蛮族侵袭,倒是有功于百姓。
爱丽丝在陡峭的雪地上攀爬,呼吸突然变得有些急促,叶飞微皱眉头,拦住了她:“爱丽丝,天山的神灵看起来不喜欢你上山,你还是下山去吧,记住,下山时慢慢行走,不要走得太快,走得快了,会引来神灵的不快。”
--其实所谓天山神灵不喜人上山云云,只是高原反应,但叶飞和爱丽丝哪里知道原因,当地的山民口口相传,在天山上如果突然呼吸急促,喘不上气来,心跳剧烈,那是受到神灵的责罚了,需得转身下身,才能脱险。那些不尊重神灵的冒失鬼,最后全成了天山上的一具冻僵的尸体。
爱丽丝不敢强撑,向着雪山顶磕了个头,转身缓缓向山下而去,叶飞继续往山上爬,他也不敢太过呈强,走一段就休息一会儿,甚至还掏出了一块黑色的纱巾,蒙在了眼睛上--他虽然不知道雪盲的原理,却明白这样可以让眼睛舒服点。
转过一个山口,前面出现了一个烽火台,那就是天山上有数的几个卡口了,叶飞突然顿住了脚,警惕地打量着四周,右手已经紧紧握住了刀柄--突然,雪块四溅,旁边的雪地里跳出一物,闷不吭声就向叶飞扑来,尖利的爪子在阳光下闪烁生辉!
叶飞一个转身避开了那突袭的身影,反手一刀,向对方砍去--咦,奇怪,叶飞的刀还没有出鞘呢,拿刀鞘又砍不死敌人?
叶飞的刀鞘落空了,因为那突袭的身影极是灵活,还在半空中时,就一个转身,四只爪子稳稳落在雪地上。
叶飞哈哈大笑:“大白,你居然藏在雪地里想偷袭我,却不成想,你鼻子呼出的气凝聚成烟,早就被我发现了!”
被叶飞叫成大白的是一只巨大的雪狼,有小牛犊那么大,它似乎听得懂叶飞的话,眼看偷袭失败被当场揭穿,有些不好意思地夹起了尾巴,小跑到叶飞身边,毛葺蕞的头在叶飞怀里拱来拱去。
这时,烽火台里的将士们听到了动静,纷纷手持兵器钻了出来,见到叶飞的身影,忙个个行礼:“原来是飞将军来了,我们想呢,有哪个贼子能躲过雪狼之首大白的爪牙。”
这些战士长年戍守在高原上,个个发须蓬乱,盔甲破败,呼吸沉重,两颊赤红,却是紫外线晒伤形成的所谓高原红,但他们骨关节粗大的手依然牢牢紧握着兵器。
叶飞上前,与战友们一一拥抱:“弟兄们,辛苦了。”
战士们七嘴八舌地问道:“飞将军,你怎么上山来了?可是送粮食和黑石上来了?这黑石烧暖炉,倒比原来的牛粪强多了。只是将军你知道,这山上有邪灵捣鬼,这火怎么烧水也热不起来,明明看着水都咕嘟咕嘟直翻腾,可烧出来的小米饭都是半生的。”--战士们哪里知道,水烧不熟食物,并非邪灵捣鬼,而是因为天山上压力不够,水到不了100度,除非是用高压锅来煮,普通的饭锅烧出来的饭,煮的肉,永远是夹生的。
还有战士问道:“飞将军,听说十三太保聚会商议大事,可是西北有什么变动?该不会是别的太保又要提粮价吧?听说今年西北旱情严重,粮食又减产了?”
镇守天山关卡的战士们,不怕流血,不怕丢命,就怕后方断了粮食,饿着肚子守边关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偏偏叶飞自律甚严,不许手下侵拢平民百姓,这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有时遇上大雪封山,关卡上的战士们存粮耗尽,饿得只能吃身上穿的皮衣皮甲。
叶飞一阵心酸,招手让大伙儿坐下,雪狼首领大白就蹲在他的脚下,叶飞道:“我来是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的,西北腹地发现了一条暗河水脉,估摸着能打出数千口甜水井,少说也能灌溉数十万亩良田、牧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