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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来者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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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淡简单的早饭,在豆豆的眼里却堪比美味。他想起从前的时候,每天有稀饭喝就很好了,别说吃鸡蛋了,便连鸡蛋壳子也没见到过。如今既能吃到黏稠的米粥,又有香喷喷的鸡蛋可以吃,直是高兴得不得了:“娘亲,你好厉害!”

    在豆豆眼里,娘亲似乎变了一个样,忽然就变得格外厉害了。不仅给他捉鱼吃,还给他炒肉吃,又要给他做新衣裳。而且那么多人问娘亲要小白,娘亲都没有害怕,反而把小白抢了回来,娘亲真是太厉害了!

    吃过饭后,豆豆怀里搂着小白,坐在床上玩积木。凤瑶则坐在门边,听着外头哗哗的雨声,开始裁剪布料。

    这个时代的人们,穿衣服没有什么讲究,宽大的上衣,肥大的裤子,没有什么型。不仅浪费布料,穿在身上也不好看。凤瑶给豆豆量过身高三围,脑中回忆着现代童装的款式,便开始做了起来。

    要说凤氏虽然性子软了些,做活真是一把好手。继承了凤氏的记忆和手艺的凤瑶,一上午的工夫,便缝了两套童装。一套短袖短裤,一套长袖长裤。

    热的时候,就给豆豆穿短的,总归小孩子家家,才不讲究,凉快最大。等到秋天到了,天气凉些了,再在短的这身外面套上长袖长裤,既方便又暖和。

    “豆豆,来试试看。”凤瑶朝床边招了招手。

    听到声音,豆豆“噌噌”就跑了过来,乌黑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凤瑶手里的衣裳:“娘亲?做好啦?”

    “做好了,脱下你身上的,来试试这个。”凤瑶话没说完,豆豆已经“唰唰”两下脱掉身上的衣服,嘴角亮晶晶的,疑似有口水的痕迹。

    凤瑶也不由得被感染了,“扑哧”一笑,唤他过来,帮着他套上短袖和短裤。

    豆豆穿上短袖和短裤,只觉得这身新衣裳既轻便又舒适,摆摆胳膊踢踢腿,说不出的喜欢。然后抓起胸口的图案,看了两眼道:“娘亲,这个是小白吗?”

    只见短袖胸口的位置,用白色的绣线简单绘出一个小狐狸的样式,凤瑶点了点头,说道:“是啊。”只见豆豆喜滋滋地就要去抱小白,连忙拦住他道:“豆豆等一下,再来试试这个。”

    说着,拿出长袖和长裤,让他试了一下。不得不说,凤瑶量得还是很精准的,这两套衣服做下来,没有一丝不合适。打发走了豆豆,凤瑶开始给自己做衣裳。

    现在家里十分穷苦,往后少不得忙活起来,却不适合多么复杂的款式,方便做活才是最主要的。凤瑶想了想,给自己缝了一套长褂长裤。

    长褂到膝盖上方,贴身束腰,长裤是直筒样式,直到脚踝。这一身换上,整个人的精神面目顿时换了个样子。凤瑶打了盆水,低头望向水中的倒影。

    只见一张柔媚的面孔,眸如寒星,眼角微翘。鼻梁挺直,唇瓣柔软,面色如桃花一般,粉嫩娇艳。脑后用木簪子盘起发髻,露出细长的脖颈,真正是美目盼兮,顾盼生怜。

    只不过,当看见脚上穿着的不能更破旧的鞋子,凤瑶不由得失笑。幸好昨日做鞋子剩下一些料子,索性又给自己和豆豆一人做了双鞋子。

    傍晚时分,雨停了。

    得了新衣服和新鞋子的豆豆,急吼吼地就要出门,嘴上说着:“我去找福瑞哥哥和巧儿姐姐玩!”

    这小家伙,有了新衣服要显摆呢。凤瑶有些好笑,拦住他道:“外头刚下了雨,地面又滑又粘,等你走到福瑞哥哥家,鞋子便被路上的泥巴溅得不能看了。”只见豆豆撅着嘴,悻悻的样子,又劝道:“等明日路干一些,豆豆再去好不好?”

    豆豆看了看外面,不得不点头应了。

    第二日清晨,吃过早饭后,凤瑶把豆豆送到吴氏家里。拜托宋巧儿领着他玩,自己则背着背篓,独自上山去了。

    刚下过雨,山路十分湿滑,凤瑶一个人上山不惧,却害怕豆豆跟着跌跤。果然,刚走到山脚下,行了不到数十米,便脚下打滑了好几次,更加庆幸没有带豆豆来。

    折了根树枝做拐杖,凤瑶一边探着路,一边回忆着上次发现八角的地方,慢慢地向上行去。

    等来到八角树下,已经过去半个时辰。虽然比上次行来艰难许多,凤瑶此刻脸上却满是惊喜。原来这一场雨水过后,挂在树梢上的春糙果,此时大多被打了下来,落在树下的地面上,铺了厚厚的一层。这让本来打算爬树摘八角的凤瑶,省了好大一番力气。

    满满捡了一背篓的八角,凤瑶沿着来路走回。因着背了东西,脚下步伐更仔细了些。行至半途,遇到许多新发的木耳和山菌,采了堆在背篓里,收获满满地下了山。

    直到晌午头上,凤瑶才走到山脚下,往家里行去。远远地,就看见门口停了一辆马车,上面盖着绣满吉兽的暗色缎子,内中掺杂了金丝银线,在阳光的照耀下不时闪过亮光。

    目光一沉,来人是谁,此刻心中已经有了大概。

    果然,走近院子,只见一位年轻男子负手站在屋子前,背对着大门。宽肩窄腰,身材修长。单单只是背影,便透出了美男子的气概来。更不必说身上的华丽锦服,以及束起长发的银冠玉簪。

    前科状元郎,大景朝最年轻的内阁大学士,沈云志负手站在屋子前面。长袍儒衫,一派书生气度。只不过,属于权臣的狠厉之势,在他的身上已经十分明显。

    他望着身前破旧的老屋,清俊的脸庞一片平静,不知道此刻心中在想些什么。

    “沈大人往后退些吧,免得我这屋子倒了,砸到大人便不好了。”凤瑶背着背篓走进来,向前方的背影淡淡地说道。

    听到脚步声,沈云志慢慢地转过身来。在转过身之前,他想过会看到一张被贫苦生活折磨得面目粗糙的妇人脸庞,想过会被妇人扑过来扯着衣裳嘶喊哭叫。却独独没有想过,看到的竟然是这样一幅画面。

    只见女子穿着蓝色棉布衣裙,虽然十分朴素,然而剪裁合体,束出纤细的腰肢与丰腴的胸前。一张素面朝天,眸光闪动,犹如漆黑夜里的繁星点点。

    脑后用一根木簪盘起头发,只有几丝俏皮的发丝落下,遮在饱满白皙的额头上。见到他,没有哭也没有叫,只是淡淡地问道:“大人此行前来,不知所为何事?”

    “你……”沈云志没有料到,所见到的居然是这样一副情景。他望着凤瑶柔媚白皙的面孔,一时之间竟有些惊异起来。

    凤瑶瞥了一眼面带惊异,一言不发打量着她的沈云志,径自推门走进屋里,将背篓卸下来:“大人此行,是为了向我们显摆,休弃我们母子后,大人过得十分如意,对当年的决定再庆幸也不过了?若是这般,大人却不必来,您已经是庙堂之高,犯不着与我们山野小民斗气。”

    要说凤瑶此人,本是极不擅长言词。可是对待沈云志这种人,根本不需要组织词汇——这样混账的人,他所做过的混账事,根本就不需要思量,张口便能列举出百八十条!

    这份敏锐的心思,难道是记忆中的那个粗鄙妇人?沈云志心中的惊讶更深了,忍不住道:“你是……凤氏?”

    说起来,沈云志早已记不得凤氏的面孔。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记住过凤氏的面孔。陌水村的一枝花,凤氏的美貌之名,曾经传遍周围的村落。但在沈云志眼中,却只得四字评价:不过如此。

    可是比凤氏更漂亮的却没有了,而且凤氏不知为何总对他露出些含情脉脉的眼神,所以在沈父沈母的催促下,沈云志决定迎娶凤氏。

    迎娶凤氏的时候,沈云志还曾费了一番手脚。因为凤氏被朱氏当做童养媳养大,原不打算陪嫁出去,是他引着宋长生染上赌瘾,欠下巨资赌债,使得朱氏手头缺钱,才不得不收了三两银子聘礼,把凤氏嫁给了他。

    在新婚之夜后,沈云志便埋头书中,再也没有碰过凤氏了。他自诩熟读圣贤书,眼界早已脱离凡夫俗子,只记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凤氏虽美,与他心目中的颜如玉比起来,却犹如云泥之别。

    当然,也因为那件事……

    “大人莫非认不得曾经朝夕相处的发妻了?”凤瑶从墙角拎起斧子,唇边噙着冷笑,从屋里走了出来。

    对上她漆黑的眸子,沈云志不由心虚,一时之间没有答话。

    “大人为何不说话?莫非同高官显爵打交道时,不便说山野俚语,久而久之便忘记了?”凤瑶打心底没有想到,沈云志是真的认不得了。

    从屋里走出来后,坐到门口的大青石上,挽起袖子开始劈柴:“大人不必如此,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唔,叫做英雄不论出身。意思是说,不论坐上什么样的位置,别人都不会忘记,当年考上状元、当上丞相女婿之前,大人也是乡间野民。而且因为这个,别人都对大人十分敬佩呢!”

    鸡窝里飞出的黑心凤凰,呸!凤瑶狠狠劈开一根木柴,好似劈开的是沈云志的黑心。

    原本神色淡淡的沈云志,闻言猛地沉下脸,因为凤瑶的话看似吹捧,实则暗藏尖刃。想当年他使计夺得丞相之女苏玲珑的心,借此爬上高位,朝中不知多少人对他说过:“英雄不论出身。”然而转过头去,却无不嘲讽他说:“野鸡飞上枝头,仍旧是野鸡!”

    思及此处,沈云志望向凤瑶的目光有些惊异,她是有心的还是无意的?如果是有心的,她是怎么懂得这些?如果是无意的,又是怎么说得出这些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