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长得帅死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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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明南城离京城并不算远,阿零几人策马驱驰,不到一日便又回了京城。
可是现在问题来了,城门口贴着通缉的画像,阿零只是扫了一眼,便发现那画像中有一人天姿国色,与那一系列的江洋大盗一比,简直是个偶像明星!
阿零朝凌晔笑了笑,问道:“有没有听过一首歌?”
凌晔不知阿零又在笑什么,只觉得自己很想将城门口的画像撕下来,便白了阿零一眼,问道:“什么歌?”
“长得帅一定死得快……”阿零贼兮兮地笑着唱,看上去轻松地像是在春游。
若是不了解战无凌的人,定然会以为她没心没肺,好在凌晔和谢飞虎都看得出来,她这是故作轻松。
要为纳兰懿洗脱冤屈,哪里那么容易。
凌晔也不再去管阿零唱得那难听的歌,跳下了马,在地上抓了一把泥巴,往脸上一抹,再问谢飞虎道:“丑不丑?”
虎哥是不会审美的,眼里向来没有丑,于是摇头说道:“不丑。”
凌晔只好又将自己的头发散落下来,在头上撒了一把灰,再问谢飞虎道:“丑不丑?”
“不丑。”谢飞虎摇头道。
凌晔只好叹口气,自己果然是生得太美,怎么遮盖都掩不住自己拿精美绝伦的脸,没办法,只好问阿零道:“有没有别的办法?”
“有呀!你别穿男装了,扮女人!”阿零笑道。
凌晔这化了半天妆,往脸上抹了那么多脏泥巴,现在阿零叫她别穿男装,伴女人,那他不是白抹泥巴了?
阿零知道凌晔在想什么,便笑着说道:“你总不想一直顶着泥巴脸在街上走吧?”
凌晔想了想,倒还真是这样。
阿零跳下了马,走到凌晔面前蹲下,用自己的袖子将凌晔脸上头上的泥巴都擦干净,还笑嘻嘻地说道:“这附近没有水,你别嫌弃,我给你擦干净,你再拿我的衣服去换吧!”
阿零粗手粗脚的擦了一通,将手拿开一看,凌晔的小白脸已经变成了小红莲,垂着眼似乎不想看她。
“不好意思,习武之人,力道太重,把你的脸都擦红了。”阿零嘿嘿地笑着,拍拍手,将自己的衣服扔给凌晔说道:“自己去树林里换吧,放心吧,我不会偷看你的!”
说是不偷看,阿零却还是偷偷瞥了一下凌晔,这货当假太监当了那么多年都没发现,是不是说明身上某个器官比较小呢?
凌晔自然发现了阿零这个小动作,一把捞过衣服便走进了旁边的树林,假装没发现阿零刚刚看了什么。tqR1
树林里一声闷响,阿零转头一看,却什么也没看到。
“怎么了?”阿零问道。
“没事。”凌晔冷冷地答道。
阿零撇撇嘴,不再去管刚刚那奇怪的声音是什么,等凌晔一出来,看他自己的女装,脸美腰细腿又长,妥妥的女神范,便忍不住上前勾住凌晔的下巴,调戏道:“妞,给爷笑一个!”
凌晔一开始还想反抗,眼珠子一转,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倒真是垂首一笑。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阿零自卑了,凌晔真是,比她像女人得多了!
阿零看得呆了,凌晔却是一掌将阿零推开。
阿零完全没想到,刚刚还温柔似水的凌姑娘,现在竟然会一掌将自己推开,好不容易站稳了,便问道:“你干嘛呢!”
“第一,我刚刚只是想教你,什么叫女人;第二,我还是想提醒你,我是个男人。”凌晔说道。
阿零无奈地撇撇嘴,男人嘛,总是喜欢纠结这些细节,她不纠结这些,便说道:“咱们不开玩笑了,赶紧进城。我们安排一下,谢飞虎是我大哥,你是我老婆,我们仨是去京城看病的。”
“什么病?谁有病?”凌晔问道。
阿零眼珠子一转,说道:“不孕不育,你觉得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凌晔觉得自己受了奇耻大辱,捏紧了拳头,那咯咯的声音让阿零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只好妥协道:“好好好,我有病!”
三人来到城门口,守门的士兵便问道:“什么人,从哪儿来,进京城做什么?”
阿零便笑着说道:“这为官爷,我们是南溪村来的,都是村里人,这位是我大哥,这个是我媳妇儿,特地来京城看病的。”
那守门的士兵仔细打量着眼前这几人,虽然带着一只土狗,但从穿着来看,并不差,不像是农村人,便狐疑地问道:“你们是南溪村来的?南溪村的人穿这么好?”
阿零抖了抖自己身上的衣服,嘿嘿地笑道:“这可是我媳妇儿给我做的新衣服,过年都没舍得穿,这到京城来才舍得穿的!”
阿零说着,还蹭了蹭凌晔,笑道:“是吧,媳妇儿?”
凌晔浑身僵硬着,冷冰冰地答了一声嗯。
那守卫却还是觉得不对,仔细看了看这几人,觉得这几人看上去身子骨比他们还健朗,哪里像是有病的人,便问道:“谁要看病啊,什么病啊,我看有没有相熟的大夫介绍给你们。”
阿零嘿嘿地笑起来,拍一拍那守卫的肩膀说道:“大哥真耿直!只是,我这病,不好说啊……”
那守卫的士兵却更加来了兴趣,贼兮兮地问道:“莫不是什么隐疾?”
阿零便皱着眉头,十分焦灼地样子,凑到那守卫的士兵耳边说道:“不孕不育!”
那守卫的士兵一听就笑了,再看阿零,便又觉得这小子长得干瘪,该不会是不行吧!又十分热心地贼笑着,说道:“我跟你说,你去那汇春路,那一条街都是医馆,有一家回安堂,里面的齐大夫,最擅长治你这种病了!”
阿零听后,立即从怀里摸出一个玉米馍馍塞给那守卫的士兵,笑道:“谢谢官爷了,这样小弟就不用到处去问去找了!咱们村子里也没什么特产,这玉米馍馍是最好的,您在京城肯定吃不到!您就收下吧!”
那守卫也是守了多年城门,什么贿赂没收到过,这玉米馍馍倒是第一次收到,他倒也不嫌弃,反而觉得这三人却是淳朴可爱,不像是坏人。
阿零几人就如此毫无悬念地回到了京城。
然而真正进入京城地界后,阿零便再也欢腾不起来了,先是到了太子府,原本辉煌的太子府,现在却是被贴上了封条,现在还有官兵守着。
阿零三人躲在原处,心里都不好过。
也不知纳兰懿和楚闻天现在怎样了。
就连狗哥也有点触景伤情,世事变化无常,它从没想过,这太子府会被封,它还存了好多骨头在自己的狗窝里呢,要去拿出来才行!
好在门被封了,狗哥的狗洞却还在,狗哥便自顾自回去搬自己的存粮了。
而阿零他们三人躲在墙角影子处,竟然看到不远处走来一个熟人。
那是包子铺的九娘,阿零还以为她回了应天府,没想到她还在京城。
等九娘走到拐角处,阿零便伸手将九娘拉了进来。
九娘一开始还差点大叫,却被阿零捂住了嘴巴。她不认识眼前这人,却是认识谢飞虎的,便问道:“你们是太子的人?”
阿零点点头道:“我是阿零。”
九娘眼睛瞪得更大了,她认识的阿零还是个屁大点的孩子啊,虽然行事过于成熟,但不至于这几个月的功夫就长这么大了吧!
阿零知道九娘不信,便解释道:“你在怡红院,第一天被迫接客,被一个孩子救了,那个人就是我,你那时候是不是还问,夫君是你吗,夫君你回来了吗?”
那一夜的情景九娘自然还记得,这些细节她没对别人讲过,只有阿零知道,那这么说来,眼前这人真的是阿零!
“可是,你怎么……”九娘还是想不通。
“这个说来话长,我以后再跟你解释。你先告诉我,你怎么还在京城,你们家自强呢?你还来太子府做什么?”阿零一溜烟地问道。
“这也说来话长,太子府已经被封了,你们现在没地方住吧?去我店里吧!”九娘说道。
阿零想了想,他们三人现在确实没地方住,若是住客栈,凌晔现在的身份被人发现会很麻烦,便答应回九娘的店里。
此时狗哥在自己的狗窝里,有些不知所措,它的骨头都还在,这很好,它很满意,然而自己的狗窝里多了三个锦囊,它有些纠结了,是把自己的骨头带出去呢,还是把那锦囊带回去呢?
狗哥无奈地望着天,爪子戳了戳那锦囊,里面好像没什么东西,该不会是银票吧?有了银票,它狗哥还缺这几块骨头?
嗯,狗哥决定,把锦囊带出去!
于是,狗哥屁颠屁颠叼了三个锦囊出来,交给阿零。
九娘一看那几个锦囊,便问道:“这是太子留下的?”
阿零皱着眉头,不敢将锦囊打开,也不回答九娘的话。
狗哥一个劲儿的刨着阿零的裤脚,呜呜地叫着,催促她将锦囊打开。
狗哥可是很好奇呢,那银票是一千两的,还是一万两的?或者是十万两的?狗哥好像看到了无数的肉包子肉骨头还有无数美丽的小花狗。
“是狗哥带出来的,那应该是殿下特意留在府中,让你来拿的……”凌晔道。
阿零当然清楚,放在狗哥会去的地方,肯定是纳兰懿留给她的东西。看来他是料到自己会回来,可是这算什么呢?对她了如指掌,还故意支走她。
纳兰懿这算是什么意思呢?玩儿她么!
“也许是楚闻天留下的。”凌晔看出阿零情绪波动,便伸手去夺阿零手中的锦囊。
阿零却死死攥住那锦囊,说道:“回去再打开。”
狗哥一听,又屁颠屁颠地走在了前面,它可是清楚的,不管走到哪里,里面的银票是不会少的!等等,阿零那货,该不会偷偷私吞吧?
狗哥这么想着,便又转头准备监视阿零,只见那货一直将锦囊捏得紧紧的,眼睛都不看路,提着石子都差点摔跤了。
好在明南城离京城并不算远,阿零几人策马驱驰,不到一日便又回了京城。
可是现在问题来了,城门口贴着通缉的画像,阿零只是扫了一眼,便发现那画像中有一人天姿国色,与那一系列的江洋大盗一比,简直是个偶像明星!
阿零朝凌晔笑了笑,问道:“有没有听过一首歌?”
凌晔不知阿零又在笑什么,只觉得自己很想将城门口的画像撕下来,便白了阿零一眼,问道:“什么歌?”
“长得帅一定死得快……”阿零贼兮兮地笑着唱,看上去轻松地像是在春游。
若是不了解战无凌的人,定然会以为她没心没肺,好在凌晔和谢飞虎都看得出来,她这是故作轻松。
要为纳兰懿洗脱冤屈,哪里那么容易。
凌晔也不再去管阿零唱得那难听的歌,跳下了马,在地上抓了一把泥巴,往脸上一抹,再问谢飞虎道:“丑不丑?”
虎哥是不会审美的,眼里向来没有丑,于是摇头说道:“不丑。”
凌晔只好又将自己的头发散落下来,在头上撒了一把灰,再问谢飞虎道:“丑不丑?”
“不丑。”谢飞虎摇头道。
凌晔只好叹口气,自己果然是生得太美,怎么遮盖都掩不住自己拿精美绝伦的脸,没办法,只好问阿零道:“有没有别的办法?”
“有呀!你别穿男装了,扮女人!”阿零笑道。
凌晔这化了半天妆,往脸上抹了那么多脏泥巴,现在阿零叫她别穿男装,伴女人,那他不是白抹泥巴了?
阿零知道凌晔在想什么,便笑着说道:“你总不想一直顶着泥巴脸在街上走吧?”
凌晔想了想,倒还真是这样。
阿零跳下了马,走到凌晔面前蹲下,用自己的袖子将凌晔脸上头上的泥巴都擦干净,还笑嘻嘻地说道:“这附近没有水,你别嫌弃,我给你擦干净,你再拿我的衣服去换吧!”
阿零粗手粗脚的擦了一通,将手拿开一看,凌晔的小白脸已经变成了小红莲,垂着眼似乎不想看她。
“不好意思,习武之人,力道太重,把你的脸都擦红了。”阿零嘿嘿地笑着,拍拍手,将自己的衣服扔给凌晔说道:“自己去树林里换吧,放心吧,我不会偷看你的!”
说是不偷看,阿零却还是偷偷瞥了一下凌晔,这货当假太监当了那么多年都没发现,是不是说明身上某个器官比较小呢?
凌晔自然发现了阿零这个小动作,一把捞过衣服便走进了旁边的树林,假装没发现阿零刚刚看了什么。tqR1
树林里一声闷响,阿零转头一看,却什么也没看到。
“怎么了?”阿零问道。
“没事。”凌晔冷冷地答道。
阿零撇撇嘴,不再去管刚刚那奇怪的声音是什么,等凌晔一出来,看他自己的女装,脸美腰细腿又长,妥妥的女神范,便忍不住上前勾住凌晔的下巴,调戏道:“妞,给爷笑一个!”
凌晔一开始还想反抗,眼珠子一转,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倒真是垂首一笑。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阿零自卑了,凌晔真是,比她像女人得多了!
阿零看得呆了,凌晔却是一掌将阿零推开。
阿零完全没想到,刚刚还温柔似水的凌姑娘,现在竟然会一掌将自己推开,好不容易站稳了,便问道:“你干嘛呢!”
“第一,我刚刚只是想教你,什么叫女人;第二,我还是想提醒你,我是个男人。”凌晔说道。
阿零无奈地撇撇嘴,男人嘛,总是喜欢纠结这些细节,她不纠结这些,便说道:“咱们不开玩笑了,赶紧进城。我们安排一下,谢飞虎是我大哥,你是我老婆,我们仨是去京城看病的。”
“什么病?谁有病?”凌晔问道。
阿零眼珠子一转,说道:“不孕不育,你觉得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凌晔觉得自己受了奇耻大辱,捏紧了拳头,那咯咯的声音让阿零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只好妥协道:“好好好,我有病!”
三人来到城门口,守门的士兵便问道:“什么人,从哪儿来,进京城做什么?”
阿零便笑着说道:“这为官爷,我们是南溪村来的,都是村里人,这位是我大哥,这个是我媳妇儿,特地来京城看病的。”
那守门的士兵仔细打量着眼前这几人,虽然带着一只土狗,但从穿着来看,并不差,不像是农村人,便狐疑地问道:“你们是南溪村来的?南溪村的人穿这么好?”
阿零抖了抖自己身上的衣服,嘿嘿地笑道:“这可是我媳妇儿给我做的新衣服,过年都没舍得穿,这到京城来才舍得穿的!”
阿零说着,还蹭了蹭凌晔,笑道:“是吧,媳妇儿?”
凌晔浑身僵硬着,冷冰冰地答了一声嗯。
那守卫却还是觉得不对,仔细看了看这几人,觉得这几人看上去身子骨比他们还健朗,哪里像是有病的人,便问道:“谁要看病啊,什么病啊,我看有没有相熟的大夫介绍给你们。”
阿零嘿嘿地笑起来,拍一拍那守卫的肩膀说道:“大哥真耿直!只是,我这病,不好说啊……”
那守卫的士兵却更加来了兴趣,贼兮兮地问道:“莫不是什么隐疾?”
阿零便皱着眉头,十分焦灼地样子,凑到那守卫的士兵耳边说道:“不孕不育!”
那守卫的士兵一听就笑了,再看阿零,便又觉得这小子长得干瘪,该不会是不行吧!又十分热心地贼笑着,说道:“我跟你说,你去那汇春路,那一条街都是医馆,有一家回安堂,里面的齐大夫,最擅长治你这种病了!”
阿零听后,立即从怀里摸出一个玉米馍馍塞给那守卫的士兵,笑道:“谢谢官爷了,这样小弟就不用到处去问去找了!咱们村子里也没什么特产,这玉米馍馍是最好的,您在京城肯定吃不到!您就收下吧!”
那守卫也是守了多年城门,什么贿赂没收到过,这玉米馍馍倒是第一次收到,他倒也不嫌弃,反而觉得这三人却是淳朴可爱,不像是坏人。
阿零几人就如此毫无悬念地回到了京城。
然而真正进入京城地界后,阿零便再也欢腾不起来了,先是到了太子府,原本辉煌的太子府,现在却是被贴上了封条,现在还有官兵守着。
阿零三人躲在原处,心里都不好过。
也不知纳兰懿和楚闻天现在怎样了。
就连狗哥也有点触景伤情,世事变化无常,它从没想过,这太子府会被封,它还存了好多骨头在自己的狗窝里呢,要去拿出来才行!
好在门被封了,狗哥的狗洞却还在,狗哥便自顾自回去搬自己的存粮了。
而阿零他们三人躲在墙角影子处,竟然看到不远处走来一个熟人。
那是包子铺的九娘,阿零还以为她回了应天府,没想到她还在京城。
等九娘走到拐角处,阿零便伸手将九娘拉了进来。
九娘一开始还差点大叫,却被阿零捂住了嘴巴。她不认识眼前这人,却是认识谢飞虎的,便问道:“你们是太子的人?”
阿零点点头道:“我是阿零。”
九娘眼睛瞪得更大了,她认识的阿零还是个屁大点的孩子啊,虽然行事过于成熟,但不至于这几个月的功夫就长这么大了吧!
阿零知道九娘不信,便解释道:“你在怡红院,第一天被迫接客,被一个孩子救了,那个人就是我,你那时候是不是还问,夫君是你吗,夫君你回来了吗?”
那一夜的情景九娘自然还记得,这些细节她没对别人讲过,只有阿零知道,那这么说来,眼前这人真的是阿零!
“可是,你怎么……”九娘还是想不通。
“这个说来话长,我以后再跟你解释。你先告诉我,你怎么还在京城,你们家自强呢?你还来太子府做什么?”阿零一溜烟地问道。
“这也说来话长,太子府已经被封了,你们现在没地方住吧?去我店里吧!”九娘说道。
阿零想了想,他们三人现在确实没地方住,若是住客栈,凌晔现在的身份被人发现会很麻烦,便答应回九娘的店里。
此时狗哥在自己的狗窝里,有些不知所措,它的骨头都还在,这很好,它很满意,然而自己的狗窝里多了三个锦囊,它有些纠结了,是把自己的骨头带出去呢,还是把那锦囊带回去呢?
狗哥无奈地望着天,爪子戳了戳那锦囊,里面好像没什么东西,该不会是银票吧?有了银票,它狗哥还缺这几块骨头?
嗯,狗哥决定,把锦囊带出去!
于是,狗哥屁颠屁颠叼了三个锦囊出来,交给阿零。
九娘一看那几个锦囊,便问道:“这是太子留下的?”
阿零皱着眉头,不敢将锦囊打开,也不回答九娘的话。
狗哥一个劲儿的刨着阿零的裤脚,呜呜地叫着,催促她将锦囊打开。
狗哥可是很好奇呢,那银票是一千两的,还是一万两的?或者是十万两的?狗哥好像看到了无数的肉包子肉骨头还有无数美丽的小花狗。
“是狗哥带出来的,那应该是殿下特意留在府中,让你来拿的……”凌晔道。
阿零当然清楚,放在狗哥会去的地方,肯定是纳兰懿留给她的东西。看来他是料到自己会回来,可是这算什么呢?对她了如指掌,还故意支走她。
纳兰懿这算是什么意思呢?玩儿她么!
“也许是楚闻天留下的。”凌晔看出阿零情绪波动,便伸手去夺阿零手中的锦囊。
阿零却死死攥住那锦囊,说道:“回去再打开。”
狗哥一听,又屁颠屁颠地走在了前面,它可是清楚的,不管走到哪里,里面的银票是不会少的!等等,阿零那货,该不会偷偷私吞吧?
狗哥这么想着,便又转头准备监视阿零,只见那货一直将锦囊捏得紧紧的,眼睛都不看路,提着石子都差点摔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