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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他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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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5章:他喜欢我

    “奴隶不得擅自在主人面前说话。”

    锁链的那头掌控在赢湛修长的手中,他轻轻一个动作就能决定我的生死和去留。

    我感到非常屈辱,没办法再去看他那张熟悉却又无比陌生的脸。

    王元宵,你要忍住,只要熬过元宵节就可以永远离开这里。

    我努力的安慰自己,可当我亲眼看见赢湛将牵着我的锁链交到公孙环手中时,还是听见了心碎的声音。

    “湛哥哥对环环那么好,爹爹也不会亏待了未来姑爷。相信不日就会亲自去拜访大公子的府邸。”公孙环灿烂一笑,似乎整个人都闪闪发光。

    我没有选择的被公孙环带走,原本,我的计划是刚出宫门想变回鲤鱼从锁链里溜出去,却骇然发现被锁链捆着,我居然丧失了变成的能力。

    前往公孙府的路上,她坐着马车,我穿着这身丑陋的奴隶衣裳不被允许上马车,只能跟在马车后面一路奔跑。

    到了公孙府大门口,我已经大汗淋漓,像是从水中刚刚打捞出来。

    公孙环扯了扯手中的链子,“莲缀对吧,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主人。”

    我跟着她走进公孙府,饶了好几个圈子才来到了一处鸟语花香宛若世外桃源的地方。

    这里算是公孙府的东南角,也就是公孙环居住的地方,作为大良造的独生女,公孙环比公主过得还要舒坦,可谓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你们都下去。”进了屋子,公孙环就神神秘秘的把一干下人都轰下去,只留下我和来福。

    可笑的是,我和来福的脖子上都拴着锁链,似乎身份比奴隶还要不如。

    公孙环从她的橱柜里取出一套素色的衣衫扔给我,“换上,本小姐的眼里见不得丑陋之物。”

    这套衣衫应当是公孙环的旧衣服,剪裁合身,刺绣精美,估计这位大小姐没穿过几次。

    我点点头,背过身,听话的脱下奴隶服,准备更衣。

    一只手好无预兆的在我的背脊上抹了一把,吓了我一跳,“你想干嘛?”

    公孙环眨巴着大眼睛,脸颊和我一样红扑扑的,似有几分尴尬,“我就想知道妖精的身体,摸上去是什么感觉。”

    我赶紧穿上衣服,将自己抱的密不透风,“我是精不是妖,精都是善良的,妖是邪恶的。”

    “你少骗我,你要是良善的,为何还要化身成人来勾引我的湛哥哥?”公孙环不依不饶的问。

    我耐着性子,解释道,“我是被你的湛哥哥抓去为奴的,若我真的勾引过他,怎还会是奴隶的身份,至少也混成他的通房丫头了吧。”

    “你、你!”大概是听见“同房丫头”四字,公孙环羞红了脸,“不知羞耻。”

    我坦然的耸耸肩,“难道我说的不对?”

    想了一会儿,公孙环似乎想通了什么,露出一个古灵精怪的笑,“都是女子,我便直说了,听说妖精都会修炼蛊惑人心之数,本小姐把你从湛哥哥身边讨要过来,一来是担心你对湛哥哥使坏,二来,也是要你传授本小姐蛊惑人心的方法。”

    我也跟着笑起来,“抱歉,我道行尚欠,不会你说的那种法术。”

    “你敢不听我的命令?!”公孙环傲慢的攥紧手中的铁链,勒紧了我的脖子,“明月!”

    “是,小姐。”一个穿着青衣的宫女推门进来,恭敬的行了个礼。

    公孙环不满的摇晃着锁链,“她不听我的命令,你来教教她规矩。”

    “奴婢遵旨。”明月凑近我耳边,用只有我和她能听见的声音低声道,“你在公子身边永远只能做一个奴隶,但是在我家小姐身边只要伺候的好就能衣食无忧。若你敬酒不吃吃罚酒,明月有很多方法可以让你这辈子就只能做一个奴隶,比方说让你成为军妓……”

    “不用再往下说了!”

    什么军妓,真是越说越离谱了。

    刚才那个公孙环还说我不知廉耻,她的奴婢这才叫真正的语不惊人死不休好吧。

    “这么说,你是同意传授本小姐法术了?”公孙环期待的扬起嘴角。

    另一边,那个叫做明月的宫女威胁的看了眼门外一个正在站岗的士兵。

    我点点头,“教你魅惑之术也可以,但想要学真本事,就必须行拜师礼。”

    既然我逃不出这里,又不想做奴隶,不如就趁此机会翻身,就算当不了公孙环的师父,当个高级宫女也是好的。

    “放肆,区区水精,居然还敢口出狂言!”明月作势又想抽我一巴掌。

    “明月你住手!”公孙环不悦喝道,明月只能恭敬的放下手,退到一边。

    “这是祖上的规矩,坏不得。”我随口扯了个谎,反正我本就不会什么蛊惑人心之术,这都是为了生存下去的权宜之计,不在乎多忽悠一些。

    公孙环还是很单纯的,半信半疑的问,“这么说,只要本小姐拜你为师,你就能让我讨湛哥哥欢心?”

    “那是当然。”我再度点头。

    “那好,从今日起,你就是我公孙环的老师了!”说着,公孙环恭恭敬敬的对我拜了三拜,递给我一碗茶。

    三叩首是人类拜师的传统,妖精的拜师礼都是九扣首。

    可我没有纠正她,脑中想起的则是第一次与吴言老道见面时,他就是让我磕九个响头拜他为师的。

    如此想来,吴言老道很有可能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个妖精?

    “师父,莲缀师父!”公孙环叫我喝茶。

    一旁的明月已经气得牙痒痒,恨不得将我大卸八块,可我的身份已经比她高了,以后只有我打她耳光的份。

    接过茶杯,我喝了个底朝天,刚才跑过来的一路似乎将我渴死。

    要不是锁链困住我让我无法变出原型,我很有可能已经变成了一条脱水的鲤鱼了。

    “师父,快教我吧。”公孙环迫不及待的拉住我。

    “且慢。”我指了指脖子上的锁链,“先把我脖子上的链子去掉,你见过老师被弟子锁住的吗?”

    “钥匙在湛哥哥手里。”公孙环无奈的瘪瘪嘴,“莲缀老师,您就先传授我法术吧,等我把湛哥哥迷得死去活来,就能帮你把钥匙讨来了。”

    这个公孙环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赢湛似乎有求与公孙环的爹,由她出马索要钥匙,赢湛没理由不给。

    可我现在拿什么传授给她呢?

    我压根就不会什么蛊惑人心的法术呀!

    “师父,您那法术能让我变得和您一样皮肤光滑,身段轻盈,体态柔美,长发乌亮吗?”公孙环真把我当成了救星,说话时眼睛里都冒出了小星星。

    不过她说的那些个美容,瘦身,黑发的方法,我还真的知道不少。

    或许,公孙环要的,我真的可以帮助她。

    “能,以你的底子,好好打磨打磨,成鱼落雁,闭月羞花都是指日可待!”

    但我没有告诉他,想要变成美女不难,难的是如何改变历史。

    因为,历史中赢湛的正妻并不是她公孙环,而是那个千里迢迢来和亲的解忧公主。

    自从我“发明”出一款海藻泥面膜,去掉了公孙环鼻子上的小黑头之后,我的生活质量就开始三百六十五大转变。

    我得到了公孙环的信任,吃得好穿的好,还有自己的独立住所和两个丫鬟,而每天要做的事情只是帮这位公孙小姐调制美容面容和瘦身汤,偶尔再指导她一下模特步。

    公孙府里的所有女人都把我当神仙供着,奢求从我这里得到一些公孙环用剩下的保养品,只有公孙环的贴身奴婢明月,依旧用一副有色眼镜提防着我。

    “莲缀师父,您今天又给本小姐准备什么好东西?” 不到午时,公孙环就带着明月来到我居住的“美蓉斋”。

    我打开屋子里冒着蒸汽的蒸笼,指着里面一碗黑乎乎的东西介绍道,“此物命唤龟苓膏,对付你脸上的青春痘最有效果。”

    公孙环迫不及待的拿勺子吃了一口,标志的小脸皱成一团,“好苦!”

    “需要配合蜂蜜服用。”我给她一块新鲜的蜂巢。

    “果然好吃多了。”公孙环在我的调理下,愈加容光焕发,光是在公孙府的院子里逛来逛去,就能叫那些经过的家丁,侍卫挪不开眼睛。

    不久之后,公孙环咸阳第一美女的称号,也是由此而来。

    吃完饭,我命下人将三个长板凳头尾相连的摆放在一起,再将凳脚固定住。

    “公孙小姐,今天传授你形体的奥义,将这根绳子绑在你的左右脚踝上。”我递给她一根一尺长的绳子。

    “形体,是什么?”公孙环好奇的问,明月已经接过她手中的绳子,绑在她的脚上。

    “就是让身材保持完美的方法,还能让你成为宫中仪态最优美的女子。”我不假思索的承诺。

    我这个方法可是有凭有据的,踩在长板凳上走路练习的是模特猫步,至于在脚踝上绑上绳子,是为了控制走路时步子迈出的大小,清宫剧里都这么演,说是能走出步步生莲的优美仪态。

    如此练习了一下午,公孙环娇嫩的脸颊上已经挂满了汗珠。

    “今天就到这里,这是我研制的丹药……”说着我凑近公孙环的耳畔,轻声道:“这可是仙丹,能让女子前凸后翘……”

    公孙环听完,脸颊红成一片,娇羞的接过药,“多谢莲缀师父。”

    说白了我给她的丹药,就是葛根粉凝练后搓成的丸子,现代人都用出木瓜丰胸,但木瓜是舶来品,当下只能用葛根来代替了。

    而秦朝时期的人们,大都因为战乱食不果腹,公孙环虽是富家小姐,膳食也十分简单,导致发育不良,跟个干煸酸菜似得,好在她才只有14岁,还有补救的可能。

    一个星期后,公孙环的身体发生了惊人的改变,连她自己都连连称其,更不知是谁将我发明“仙丹”的事情流传出去,不仅是公孙府里的那些夫人小妾争相拜访,就连皇宫中的女人都托人来讨要。

    神医王莲缀的名字,似乎一个晚上就在整个咸阳城名声大噪,成了咸阳女人心中的指路明灯。

    但这些日子里,赢湛都没有再来找过我,仿佛已经将我遗弃在了这里。

    我却没有什么好生气的,这一世的赢湛傲慢神秘,他不认得两千年后的我,自然也没必要将我放在心上。

    闲来无事,我总会扳着手指去算距离元宵节的日子,这是我给自己设定的终点。

    转眼,秋去冬来,又是一个眼光明媚的午后,公孙环兴高采烈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她穿着一件奢华的白裘皮,里面是桃粉色的绸缎长裙,脚上套着一双白色翻毛的短靴,神采飞扬的踩在“美蓉斋”门口的雪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