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守株待兔!(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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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庆祝反法西斯胜利七十周年,有空的读者看一看阅兵吧,大亨只能很没有文化的来一句,扬我国威,实在是太酷了!
最近书评区都把快把大亨黑出翔了,老读者律司策的10000点币打赏是雪中送炭弥足珍贵,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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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等张亚明走进大虎消失的丛林,就看到一个灰黑的影子跑了出来。
“啪!”
一只三四斤的肥硕的野兔子扔在小路上,那兔子脖子里还滴着血,后腿不住的动弹着,居然还是活的没有断气,就这样让大虎给捉来了。
“真是好样的,晚上有兔子肉吃了!”
张亚明看那野兔的个头很大,身上的毛发都是灰灰色的,这样的兔子在丛林里往枯草堆里一爬,谁也不会注意到,谁知道却是遇到大虎,一下子就被逮住了!
澳大利亚的野兔简直就是泛滥成灾,它繁殖能力太强了,还到处打洞破坏了植被,让澳大利亚本土的放牧业受到重创!
所以野兔在澳大利亚绝对不是受欢迎的动物,政府还鼓励居民打猎野兔,甚至必要的时候还有一些奖励制度。
张亚明拿起这沉甸甸的野兔,没有一点的负罪感,心里反倒很高兴,他冲着大虎竖起了大拇指!
“干的不错,非常棒好样的!”
大虎歪着头看着张亚明的动作,翘起尾巴走着猫步,骄傲的瞄瞄叫了两声,它可以感觉到主人很高兴,似乎是很赞同它捉兔子?
小虎这个时候也从张亚明身上跳了下来,先是围着大虎绕了一圈,在它的身上嗅嗅,好像是看妈妈有没有受伤!
然后就是一下子咬住兔子的后退,嘴里不时发出喵呜喵呜的叫声,那兔子比小虎小不了多少,但是依旧被小虎拖的移动几步。
而小虎则咬着兔子后退,小脑袋不住晃动着,喵呜喵呜的叫,好像是再向张亚明炫耀,看,我多厉害,这兔子我也出了功劳,所以晚上我得有一条兔子腿!
“这小东西,太狡猾了,马后炮!”
张亚明笑着,拍了拍小虎,其实他现在发现,自从大虎伤好了以后,小虎就学会了偷懒,总是躲在妈妈的背后。
浑然不像张亚明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勇敢的站在树上,冲着有可能伤害它妈妈的人类张牙舞爪,甚至咬伤自己和朱利恩。
原来动物也是有惰性的,有妈妈保护的小动物也会偷懒!
张亚明手里提着野兔,一边还得提防那野兔被小虎故意咬一口,它倒是一边咬着死野兔,嘴里还呜呜的发出声音,玩的不亦乐乎。
大虎受到了张亚明的鼓励,似乎弄清楚了主人喜欢这种动物,所以回去的时候,它不时的钻到丛林中,一会的功夫就能拖回来一只野兔。
大虎那捕猎的速度,真是让张亚明大开眼界,估计这山猫在这岛上的丛林里,也是鲜少遇到对手,而且这海岛的兔子貌似太多了!
等到张亚明见到朱利恩的时候,他手里已经提了四个兔子,而小虎嘴里还叼了一个只是咬伤了脚的活兔子。
那是大虎故意留给它玩的,免得它太无聊了!
这小东西在大虎腿伤好了以后,它就开始享受到大虎无微不至的照顾了,真幸福。
朱利恩他们有机器,干活就特别快,而且这岛上土壤很奇怪,除掉乱石堆那边都是石头外,岛上丛林里都是那种黑的发亮肥沃的土地,所以就是挖小河也特别容易。
这一下午的功夫,他们又挖了一段小河沟,反正这也没有严格的要求,张亚明只是希望这河沟能经量挖到丛林的外围十多里地方,有淡水动物和植物饮水都方便了!
看到老板提着四五只兔子,朱利恩瞪大眼睛,不知道老板是怎么捉到这么多兔子的,因为这东西会打洞,而且很狡猾。
澳大利亚人是吃够了它们的苦头,印象中这东西不好捉,张亚明连枪都没有带,他是怎么做到的?
“老板,你是怎么捉到这些兔子的,它们太可恨了,对了,你找到岛上的袋鼠没有?”
朱利恩开始看到那草地啃食的情况,心里就猜测可能是岛上有袋鼠,而张亚明这才由大虎小虎领着,却看一下,到底是不是那些动物?
“我看到了一大一小两只很可爱的袋鼠,它们的尾巴非常粗壮,不过袋鼠的胆子很小,听到动静后,一下子就蹦跳着跑了,没来的及给它们拍照!”
“这些兔子则是我捡的,晚上我们有红烧兔子肉吃了!”
张亚明笑着举起那些兔子,这么多兔子肉,完全可以把大家都聚起来,好好的大吃一顿,澳大利亚人喜欢吃肉,他们肯定喜欢细腻的兔子肉!
“天啦,兔子肉能吃吗?这么小,这么讨厌的动物?而且兔子非常的狡猾,你怎么可能捡的到,我的上帝,你不要骗我!”
朱利恩不理解,兔子肉怎么能吃,他只是知道这种动物很讨厌,非常讨厌,繁殖能力太强了到处打洞,在当地就是设下陷阱,都不容易捕获那些兔子。
老板怎么可能捡到一些兔子,这给人感觉就是,明摆着自己读书多,你是骗不了我的!
“怎么不可能捡到?我们华夏国有一个成语叫做守株待兔,株就是树干的意思,也就是说守着树干就可以捡到兔子了。”
“一千多年前,华夏国就有守着树干捡到兔子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我就不能捡到兔子?所以我真的没有骗你,华夏人是可以捡到兔子的!”
本来张亚明没有打算哄朱利恩,但是看到他又把上帝搬出来了,而且现在大家准备回家,找点乐趣逗逗他,也是非常有趣的!
朱利恩没去过华夏国,而且比较死板,这样的事情,逗他肯定很意思?
“哦,上帝,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兔子怎么可以捡到了,我怎么从来就没有捡到兔子过?我们的兔子都是用猎枪打的,而且是不吃兔子肉的,都是交给政府统一销毁掉!”
朱利恩嘴里嘟囔着,他还是有点不相信张亚明说的话语,感觉太不可思议了,兔子怎么可以自己撞树干,然后让你捡到,澳大利亚怎么没有这样的事情?
要是兔子都会自己撞树的话,那么澳大利亚的兔子也就不会泛滥为灾了!
但是老板说的成语好像也很有道理,难道华夏国一千多年前,真的就有人捡到兔子,还将它记录下来了,真的是很神奇的!
朱利恩对于华夏国很好奇!
“你们上帝不可思议的事情太多了,你在乱石堆挖出一个水塘的事情,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确实是正是存在的。”
“所以说你不知道的,你觉得不可能的事情,并不一定是假的,就像是我今天捡到的兔子,它就是真的!”
看着朱利恩纠结的看着自己手中的兔子,然后矛盾的点点头,好像是觉得自己说的话很有道理一样,那模样实在是太逗了
张亚明发现有时候,逗一下朱利恩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当然他还是有点内疚感的,所以晚上的兔子肉他亲自动手。
用八角和生姜加上料酒,烧了一大盆子,让岛上的人吃的是回味无穷,有的当场就表示以后没事的时候,就守着树干捡兔子。
有的则表示,等他们再有机会打猎到兔子后,再也不上缴给政府集中处理,而是像张亚明这样,把它们统统的吃掉,吃掉!
因为兔子头肉实在是太美味了,以前他们怎么没有发现了?
晚上汉姆和卢西恩也捕鱼回来了,今天收获还不错,打来了一千多斤的鱼都送到镇子上了,虽然比不上昨天捕捞的鳗鲡产量高,但是比起以前收获还算是不错了。
不过晚饭过后,汉姆则是把张亚明拉到一边,说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张亚明,说是他在镇子上听到的一个消息。
据说对天堂岛和佛兰格尔岛影响都非常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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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样的,晚上有兔子肉吃了!”
张亚明看那野兔的个头很大,身上的毛发都是灰灰色的,这样的兔子在丛林里往枯草堆里一爬,谁也不会注意到,谁知道却是遇到大虎,一下子就被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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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野兔在澳大利亚绝对不是受欢迎的动物,政府还鼓励居民打猎野兔,甚至必要的时候还有一些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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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一下子咬住兔子的后退,嘴里不时发出喵呜喵呜的叫声,那兔子比小虎小不了多少,但是依旧被小虎拖的移动几步。
而小虎则咬着兔子后退,小脑袋不住晃动着,喵呜喵呜的叫,好像是再向张亚明炫耀,看,我多厉害,这兔子我也出了功劳,所以晚上我得有一条兔子腿!
“这小东西,太狡猾了,马后炮!”
张亚明笑着,拍了拍小虎,其实他现在发现,自从大虎伤好了以后,小虎就学会了偷懒,总是躲在妈妈的背后。
浑然不像张亚明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勇敢的站在树上,冲着有可能伤害它妈妈的人类张牙舞爪,甚至咬伤自己和朱利恩。
原来动物也是有惰性的,有妈妈保护的小动物也会偷懒!
张亚明手里提着野兔,一边还得提防那野兔被小虎故意咬一口,它倒是一边咬着死野兔,嘴里还呜呜的发出声音,玩的不亦乐乎。
大虎受到了张亚明的鼓励,似乎弄清楚了主人喜欢这种动物,所以回去的时候,它不时的钻到丛林中,一会的功夫就能拖回来一只野兔。
大虎那捕猎的速度,真是让张亚明大开眼界,估计这山猫在这岛上的丛林里,也是鲜少遇到对手,而且这海岛的兔子貌似太多了!
等到张亚明见到朱利恩的时候,他手里已经提了四个兔子,而小虎嘴里还叼了一个只是咬伤了脚的活兔子。
那是大虎故意留给它玩的,免得它太无聊了!
这小东西在大虎腿伤好了以后,它就开始享受到大虎无微不至的照顾了,真幸福。
朱利恩他们有机器,干活就特别快,而且这岛上土壤很奇怪,除掉乱石堆那边都是石头外,岛上丛林里都是那种黑的发亮肥沃的土地,所以就是挖小河也特别容易。
这一下午的功夫,他们又挖了一段小河沟,反正这也没有严格的要求,张亚明只是希望这河沟能经量挖到丛林的外围十多里地方,有淡水动物和植物饮水都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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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明笑着举起那些兔子,这么多兔子肉,完全可以把大家都聚起来,好好的大吃一顿,澳大利亚人喜欢吃肉,他们肯定喜欢细腻的兔子肉!
“天啦,兔子肉能吃吗?这么小,这么讨厌的动物?而且兔子非常的狡猾,你怎么可能捡的到,我的上帝,你不要骗我!”
朱利恩不理解,兔子肉怎么能吃,他只是知道这种动物很讨厌,非常讨厌,繁殖能力太强了到处打洞,在当地就是设下陷阱,都不容易捕获那些兔子。
老板怎么可能捡到一些兔子,这给人感觉就是,明摆着自己读书多,你是骗不了我的!
“怎么不可能捡到?我们华夏国有一个成语叫做守株待兔,株就是树干的意思,也就是说守着树干就可以捡到兔子了。”
“一千多年前,华夏国就有守着树干捡到兔子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我就不能捡到兔子?所以我真的没有骗你,华夏人是可以捡到兔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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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恩对于华夏国很好奇!
“你们上帝不可思议的事情太多了,你在乱石堆挖出一个水塘的事情,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确实是正是存在的。”
“所以说你不知道的,你觉得不可能的事情,并不一定是假的,就像是我今天捡到的兔子,它就是真的!”
看着朱利恩纠结的看着自己手中的兔子,然后矛盾的点点头,好像是觉得自己说的话很有道理一样,那模样实在是太逗了
张亚明发现有时候,逗一下朱利恩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当然他还是有点内疚感的,所以晚上的兔子肉他亲自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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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兔子头肉实在是太美味了,以前他们怎么没有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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