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书小说网 > 毓秀 > 第十四章 忽悠

第十四章 忽悠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老参也不介意红尘的抱怨,盘膝坐下,施施然道:“我记得很清楚,有差不多十个花开花落了,那一年,天上下了好大的雪,后山上长了一株茉莉花,长得好,在那一片是最漂亮的,我经常和她说话。”

    说着说着,他的表情居然有点儿荡漾!

    红尘:“……”

    好吧,他虽然是个老头模样,那也有欣赏‘美女’的权力,意淫也与人无干!

    “后来就有个人把她给挖走,弄到隔壁周村去,一开始我们还有联系,只是离得太远,联系起来多少有点儿费劲儿,也就渐渐没了消息。”

    老参还挺感慨的。

    就着他的声音,红尘躺在床上,没一会儿便进入梦乡。

    茉莉花花枝摇曳,努力伸展枝桠,替她堵住窗户上的破洞,不让寒风吹入。

    老参柔声私语,似在哄她入眠。

    一晚上睡得挺踏实,第二天天一亮,红尘爬起来洗漱完,吃过饭,就慢慢把自己栽培的兰花,挑选最好的,灵性十足的,移栽到花盆里,打开玉珏空间,和那位想要兰花的大能交易。

    红尘还特意附赠了一张养兰花的注意事项,都是问的兰花自己,比如它喜欢什么,一般什么时候想晒太阳,什么时候想喝水,招了虫子都有什么表现。

    反正详详细细,那位大能挺高兴,给她的书籍五花八门,塞了一大箱子。

    红尘拿到书翻了翻,把里面关于什么《基础炼器三》,《法器开光二十三法》《鲁班绝技》,《五行八卦》,还有什么奇奇怪怪的《西方炼金术缩略》,不好让别人看到,似乎是不传之秘的书都给藏好。

    怪不得前世蒋婵能轻易给兵器开光,成功率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让夏家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大约她也不知怎么得了这样的传承!

    这类书,还是别曝露为妙!

    至于其它的这个世上能找到,或者不怎么起眼的话本,游记,儒家典籍,到整理好,就摆放在床头。

    看来要打造个书架才好。

    这些书,别说在村子里,就是在杞县,恐怕也很难得。

    杞县能藏书的人家,估计只有王员外家。

    红尘想了想,其实做个营生,用不着完全就用她的能力,例如卖花,再如看风水相面,像这两样,后者不可能天天开张,属于平时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那种。

    至于前者,她就别和人家辛辛苦苦的花农们抢饭碗了,太欺负人,也容易招来嫉恨。

    到不如先开个茶馆,杞县人都爱喝茶,她弄得特别一点儿,只做花茶,那除了房子,几乎没什么成本,再提供书籍,供客人们读。

    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红尘琢磨了下,特意拿出张纸,简单列了个计划。

    在玉珏空间里,她经常看人家大能别管干什么,都要先有计划,所以就照葫芦画瓢,也跟着学学。

    正写着,春妮趴在篱笆上喊:“二丫头,二丫头,周村那边开庙会来着,走吧,咱们去看热闹去!”

    这不年不节的,办什么庙会?

    红尘愣了下,不过春妮一脸向往急切,她还是换了身衣服就跟着出了门。

    老山参跟在旁边,一边转圈,一边嘀咕:“我也想去啊,我也想去!周村我朋友多!”

    哎!

    她总不能把人参挖出来带着一块儿去吧。

    周村和蒋家庄毗邻而居,虽说隔着一座山,但有一条小路特别近,哪怕走着的话,也就小半个时辰而已。

    办庙会的地方,就在山后头,离蒋家庄更是近。

    村子里好些人都一块儿走,说说笑笑,也感觉不出时间,没多一会儿,红尘就听见叫卖声,吆喝声,各种声音汇聚一起,春妮一下子就高兴起来,连蹦带跳地冲过去,一点儿姑娘的矜持都无,气得她娘和嫂子在后面直跳脚。

    红尘就沉稳得多了,不过,确实挺热闹好玩。

    春妮一个劲儿地往那些小吃摊子处跑,要不然就围着首饰摊子,脂粉摊子打转。

    这姑娘已经到了爱美的年纪!

    至于红尘,她喜欢看那些零零碎碎,奇奇怪怪的摊子,例如卖香烛的,卖古董文玩的,还有卖旧书的。

    这些东西,在人世间流传已久,也沾染了人气,有些还酝酿出灵性,在她的眼中,偶尔能见到闪耀着些微光芒的物件。

    红尘乍一看过去,忽然觉得凭她这手能耐,只淘宝也让自己一辈子都饿不死了。

    当年楚王殿下不就是淘到一块儿天然形成灵性,堪为天然灵器的暖玉,献给皇帝,皇帝才给他封王,还给了封地。

    要不然,就楚王那样的小透明,皇帝能想起来才有鬼!

    只是这等地方,想淘到天然的灵器,可能性真不大,哪怕淘到差不都的好东西也难,还是将来去了大城市再去展示一下她的本事为妙!

    红尘转了一圈儿,果然没瞧见太多好东西,大部分不值钱,正想去找春妮,目光一定,慢慢在一个小摊子前面停住脚步。

    摊子上摆了一堆小东西,有残缺的瓷器,有佛像,有几个铃铛,还有一些铜器,瞧着到不是刚出土的东西,像是从农家收回来的破烂,卖东西的小伙子也不在意,拿了个蒲扇盖在脸上睡觉。

    她之所以停下来,是看见个奇奇怪怪的小葫芦,只有拇指那么大,但光芒亮的比太阳光还要耀眼。

    想了想,她就伸手把小葫芦拿到眼前。

    “二丫头,你看这玩意做什么?脏兮兮的,瞧瞧我买的银簪子好看不?”

    春妮摸摸自己那头黄毛,再看一眼红尘漆黑如墨的长发,呜呜了两声,鼓起脸。

    小贩迷迷瞪瞪地睁开眼,闻声就瞪了眼春妮,“哎呦喂,小姑娘这话可不对,我这摊子上都是好东西,别看现在瞧着脏,可那是因为都是古董,沾水怕要伤了光泽,属于越脏越旧越珍贵,你随便买一样,拿回去给懂行的人瞧瞧,保准不亏!”

    几句话,春妮被蒙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就忍不住笑,这忽悠人也太敷衍了事,同样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瞧这个也喜欢,瞧那个也觉得好,一副想要捡便宜的样子,杂七杂八拿了些东西,连带着那只葫芦也拢到手里。

    “这些多少钱?”

    “嗯,一共算你四十文好了,看你小姑娘年纪小,我就不赚你的!”

    春妮登时瞪大了眼:“什么!?”

    红尘也皱眉:“不行,我没那么多钱,就是二十文,再多我拿不出来!”

    “那哪儿成,最少也得三十五文,要不然我可是亏了本钱!”

    两个人锱铢必较,讨价还价半天,终于以二十五文达成交易。

    红尘她们一走,小贩吹了声口哨,挺高兴,这些东西都是他去村子里捡的破烂,全都白来的,本是为了忽悠个把过来闲逛的读书人,这会儿读书人没忽悠着,忽悠了个小姑娘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