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魔女风潮武侠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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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糊涂了,岛主这本小说为什么要描写这样一个女魔头?”
“喜欢女强人的朋友有福了!”
“不喜欢,不过玉罗刹出场那段看的起一身疙瘩,写绝了,可见岛主创作水平又上涨了。”
《白发魔女传》前两回主要是两位主角的出场描写,读者中评论不一。
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这样的女主更能讨得女性欢迎。
三天后,销售数据反馈到钟离手中,《东方》首刊分三次印刷的150万册售罄!
编辑部一片轻松的氛围,此时正在讨论司马鸣风那部作品。
“前四部一直刻意模糊了真实朝代,但这一部开篇就交代故事发生在明朝末年的京城,我看这位大家也是受到《龙虎斗京华》的启发,准备让角色都参与到历史真实事件中去。”武侠主编林远志一针见血。
几位主编都看沈哲,有些担心,武侠最大的弱点或许就是发展时间太短。
沈哲摇头道:“林叔叔,不用太在意,只要不是抄袭,欢迎模仿。”
几位武侠宗师的作品还怕人模仿?
七月十五日,《东方》第二期发行,急于搞清楚女魔头真相的读者在数个行政区掀起抢订。
由于首期销售情况良好,又有三家代理商找上门来。
最让钟离高兴的是,发行两期杂志便开始有广告商闻到味了,只是主动联系的客户产品与杂志定位不符,和沈哲商量后委婉拒绝,但至少说明新公司已经走上正常轨道。
发行当天下午,沈哲挂在电脑上的说说号就闪烁起来。
现在说文评书论坛因为他的一诗一文,几乎成了个人展示平台,连文学网粉丝都转移了阵地。
“沈哥哥,我爱上玉罗刹啦,怎嘛办?”沈哲口水差点喷到屏幕上。
怎么又多了个称呼?
“前两回还没搞明白,原来仙子变魔女是有原因的。”
“唉,我正在侠客协会的群里聊天呢,里面炸锅了,我看早晚得闹掰!”
“怎么个回事?”
“还不是司马新书和岛主新书闹的,非要分个优劣。”
“刚开头,至少情节展开再说吧?”
沈哲把帖子简单浏览一遍,发现读者对练霓裳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
……
这主要是因为第四回末背景的交代:【卅年情若梦,石壁留经】
练霓裳遇见天山派始祖霍天都的弟子岳鸣珂,两人一番交战,却道出一则秘辛,也是一桩孽情。这岳鸣珂便是《龙虎斗京华》心如神尼的祖师晦明禅师,两部作品时间线相互重合。
原来练霓裳也是有师尊的,正是霍天都的妻子凌慕华。
霍凌夫妻二人俱是剑术行家,在峨眉山结庐隐居,做那神仙眷侣。却不料凌慕华极为好胜,常常不服丈夫。
霍天都费半世心力搜罗各派剑谱,潜心穷研,豁然贯通,独创一家武功。
随之,玩笑般向妻子炫耀。
不料凌慕华带着剑谱不告而别,留下一句话:你能独创一家,我也能,二十年后比过,看你强还是我强。
夫妻间一句玩笑,酿成偌大悲剧。
霍天都遍寻妻子不到,心灰意冷,不愿再回故居。于是在天山北峰钻研天山剑法。三年后收得弟子岳鸣珂,尽传所学,便是后来的天山派祖师晦明禅师。
此次岳鸣珂下山,是听到武林朋友传言,前来专程寻找练霓裳,探寻师母下落。
此时凌慕华练功走火入魔已逝去,但所创立的剑法却传给了练霓裳。
两门剑法一正一反,俱传后世。
其实凌慕华早已后悔,午夜梦回,滴血写字。
“昨夜群狼饿嗥,余仗剑出洞,忽闻女孩哭声,驱散群狼,在狼窟中,发现女孩,身驱赤果,约三四岁,见余来惊恐万状,跳跃如飞,发音咿呀,不可辨识,噫,此女孩乃群狼所哺,岂非异事。”
这便是练霓裳的出身来历,是被群狼养大的。
凌慕华遂收其为徒,去其野性,培其根元,授其武功,取名练霓裳。
……
“呜,好可怜,难怪养成那样的性子……”
这是女性读者的普遍心声,加上凌慕华师徒二人要强独立的个性,真个难以自拔。
沈哲的青春和武侠两个书迷群体正式合流。
随着时间推移,网络讨论热度迅速白热化,钟离又在各家晚报放了一拨广告,虽然花钱不少,但有沈哲这个小财主后面支持,一切都很值得。
当最终销售情况传回,看着280万册的数据,《东方》编辑部一片欢呼。
一家新生的杂志社,只靠两期,便一跃达到中型规模,国内业界寥寥几家,剩下就靠积累了。
……
孙长卿封笔,不过一直关注着沈哲的动向。
看完四回连载,哈哈大笑,思考一阵,开始动笔写评论。
评论随即在《南方周报》发表,孙长卿盛赞了桃花岛主的新作,把以往所有侠客小说,包括他本人的几十部作品,甚至沈哲的《龙虎斗京华》在内,统称为“小学生习作”。
“侠客已死,武侠当立!”
文中引用了沈哲那次访谈中说的一句话,洋洋洒洒数千言,在侠客界引起轩然大波。
这是武侠第一次得到专业人士公开承认,以孙长卿的身份,这篇评论对侠客爱好者的冲击很强。
第二期发行第四天后,钟离再次通知印刷厂马上加印50万册。
这位一向极有魄力的总编,最近十天反而被魏主编说了好几次“过于保守”。
司马鸣风也不是吃素的,要不然也不会敏锐的发现沈哲第一本武侠受欢迎的原因,立即在自己的新书中骤然改变背景设定。
但是文采和梁师差着几个等级,单就取每个章节名的水平就没办法赶上。
【灯火阑珊,中年心事浓如酒,暗香浮动,少友情怀总是诗】
【月冷京华,卅年一觉江湖梦,秋寒塞外,万里西风瀚海沙】
很多原时空读者知道出处的诗句,华夏人都没见过,一概归于桃花岛主原创,毕竟有桃花诗垫底。
“小哲,你快开学了吧?”钟离抽空问道。
“对了,钟哥,正要和你说这事,最近我就不到编辑部来了,我妈已经有意见了。”
钟离笑道:“过段时间去燕京,一样见不到你。”
沈哲无奈:“就是因为这样,才想让我呆在家里,现在杂志社算是走上轨道了吧?”
钟离点点头:“我们这家新杂志社业内开始争相讨论了,不过想复制这种模式,可找不到第二个岛主!”
沈哲笑笑不语,想了一会,说道:“开学还有十几天,我再赶出一部三十回左右的武侠,已经完成了十回,足够连载半年了……对了,钟哥,那篇编辑部的文章反响怎么样?”
“哈,这事啊,我们几个也跟着出名了,很多读者来问怎么应聘编辑呢。”
沈哲笑道:“这是好事啊,基层编辑缺口很大。”
“除了基层编辑,广告部也要成立了,还有后勤部门,将来也不能一直雇佣别人。”
沈哲微微颔首:“这些都是钟哥你的事,我要去做大学生了!”
“你这是偷懒……”
“我糊涂了,岛主这本小说为什么要描写这样一个女魔头?”
“喜欢女强人的朋友有福了!”
“不喜欢,不过玉罗刹出场那段看的起一身疙瘩,写绝了,可见岛主创作水平又上涨了。”
《白发魔女传》前两回主要是两位主角的出场描写,读者中评论不一。
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这样的女主更能讨得女性欢迎。
三天后,销售数据反馈到钟离手中,《东方》首刊分三次印刷的150万册售罄!
编辑部一片轻松的氛围,此时正在讨论司马鸣风那部作品。
“前四部一直刻意模糊了真实朝代,但这一部开篇就交代故事发生在明朝末年的京城,我看这位大家也是受到《龙虎斗京华》的启发,准备让角色都参与到历史真实事件中去。”武侠主编林远志一针见血。
几位主编都看沈哲,有些担心,武侠最大的弱点或许就是发展时间太短。
沈哲摇头道:“林叔叔,不用太在意,只要不是抄袭,欢迎模仿。”
几位武侠宗师的作品还怕人模仿?
七月十五日,《东方》第二期发行,急于搞清楚女魔头真相的读者在数个行政区掀起抢订。
由于首期销售情况良好,又有三家代理商找上门来。
最让钟离高兴的是,发行两期杂志便开始有广告商闻到味了,只是主动联系的客户产品与杂志定位不符,和沈哲商量后委婉拒绝,但至少说明新公司已经走上正常轨道。
发行当天下午,沈哲挂在电脑上的说说号就闪烁起来。
现在说文评书论坛因为他的一诗一文,几乎成了个人展示平台,连文学网粉丝都转移了阵地。
“沈哥哥,我爱上玉罗刹啦,怎嘛办?”沈哲口水差点喷到屏幕上。
怎么又多了个称呼?
“前两回还没搞明白,原来仙子变魔女是有原因的。”
“唉,我正在侠客协会的群里聊天呢,里面炸锅了,我看早晚得闹掰!”
“怎么个回事?”
“还不是司马新书和岛主新书闹的,非要分个优劣。”
“刚开头,至少情节展开再说吧?”
沈哲把帖子简单浏览一遍,发现读者对练霓裳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
……
这主要是因为第四回末背景的交代:【卅年情若梦,石壁留经】
练霓裳遇见天山派始祖霍天都的弟子岳鸣珂,两人一番交战,却道出一则秘辛,也是一桩孽情。这岳鸣珂便是《龙虎斗京华》心如神尼的祖师晦明禅师,两部作品时间线相互重合。
原来练霓裳也是有师尊的,正是霍天都的妻子凌慕华。
霍凌夫妻二人俱是剑术行家,在峨眉山结庐隐居,做那神仙眷侣。却不料凌慕华极为好胜,常常不服丈夫。
霍天都费半世心力搜罗各派剑谱,潜心穷研,豁然贯通,独创一家武功。
随之,玩笑般向妻子炫耀。
不料凌慕华带着剑谱不告而别,留下一句话:你能独创一家,我也能,二十年后比过,看你强还是我强。
夫妻间一句玩笑,酿成偌大悲剧。
霍天都遍寻妻子不到,心灰意冷,不愿再回故居。于是在天山北峰钻研天山剑法。三年后收得弟子岳鸣珂,尽传所学,便是后来的天山派祖师晦明禅师。
此次岳鸣珂下山,是听到武林朋友传言,前来专程寻找练霓裳,探寻师母下落。
此时凌慕华练功走火入魔已逝去,但所创立的剑法却传给了练霓裳。
两门剑法一正一反,俱传后世。
其实凌慕华早已后悔,午夜梦回,滴血写字。
“昨夜群狼饿嗥,余仗剑出洞,忽闻女孩哭声,驱散群狼,在狼窟中,发现女孩,身驱赤果,约三四岁,见余来惊恐万状,跳跃如飞,发音咿呀,不可辨识,噫,此女孩乃群狼所哺,岂非异事。”
这便是练霓裳的出身来历,是被群狼养大的。
凌慕华遂收其为徒,去其野性,培其根元,授其武功,取名练霓裳。
……
“呜,好可怜,难怪养成那样的性子……”
这是女性读者的普遍心声,加上凌慕华师徒二人要强独立的个性,真个难以自拔。
沈哲的青春和武侠两个书迷群体正式合流。
随着时间推移,网络讨论热度迅速白热化,钟离又在各家晚报放了一拨广告,虽然花钱不少,但有沈哲这个小财主后面支持,一切都很值得。
当最终销售情况传回,看着280万册的数据,《东方》编辑部一片欢呼。
一家新生的杂志社,只靠两期,便一跃达到中型规模,国内业界寥寥几家,剩下就靠积累了。
……
孙长卿封笔,不过一直关注着沈哲的动向。
看完四回连载,哈哈大笑,思考一阵,开始动笔写评论。
评论随即在《南方周报》发表,孙长卿盛赞了桃花岛主的新作,把以往所有侠客小说,包括他本人的几十部作品,甚至沈哲的《龙虎斗京华》在内,统称为“小学生习作”。
“侠客已死,武侠当立!”
文中引用了沈哲那次访谈中说的一句话,洋洋洒洒数千言,在侠客界引起轩然大波。
这是武侠第一次得到专业人士公开承认,以孙长卿的身份,这篇评论对侠客爱好者的冲击很强。
第二期发行第四天后,钟离再次通知印刷厂马上加印50万册。
这位一向极有魄力的总编,最近十天反而被魏主编说了好几次“过于保守”。
司马鸣风也不是吃素的,要不然也不会敏锐的发现沈哲第一本武侠受欢迎的原因,立即在自己的新书中骤然改变背景设定。
但是文采和梁师差着几个等级,单就取每个章节名的水平就没办法赶上。
【灯火阑珊,中年心事浓如酒,暗香浮动,少友情怀总是诗】
【月冷京华,卅年一觉江湖梦,秋寒塞外,万里西风瀚海沙】
很多原时空读者知道出处的诗句,华夏人都没见过,一概归于桃花岛主原创,毕竟有桃花诗垫底。
“小哲,你快开学了吧?”钟离抽空问道。
“对了,钟哥,正要和你说这事,最近我就不到编辑部来了,我妈已经有意见了。”
钟离笑道:“过段时间去燕京,一样见不到你。”
沈哲无奈:“就是因为这样,才想让我呆在家里,现在杂志社算是走上轨道了吧?”
钟离点点头:“我们这家新杂志社业内开始争相讨论了,不过想复制这种模式,可找不到第二个岛主!”
沈哲笑笑不语,想了一会,说道:“开学还有十几天,我再赶出一部三十回左右的武侠,已经完成了十回,足够连载半年了……对了,钟哥,那篇编辑部的文章反响怎么样?”
“哈,这事啊,我们几个也跟着出名了,很多读者来问怎么应聘编辑呢。”
沈哲笑道:“这是好事啊,基层编辑缺口很大。”
“除了基层编辑,广告部也要成立了,还有后勤部门,将来也不能一直雇佣别人。”
沈哲微微颔首:“这些都是钟哥你的事,我要去做大学生了!”
“你这是偷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