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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念
看到大家关注男女主的感情进展,作者不敢说感情戏写的多好,但一直是努力写得顺其自然符合时代特性。读者中有批评的声音我也都看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最近发现被误解的太多。评论里很多朋友沉不住气,批评男女主不娶何撩腻腻歪歪为什么还不确定关系等等,本来不想回应,我认为不同意见的读者都应该能平等地互相讨论,作为作者不想去刻意引导什么。但还是为很多人捉急:
亲,你是有多放不下“表白”“确定关系”这种鸡毛蒜皮的东西?
我知道很多人眼中的恋爱模式就是相互有好感-表白-做男女朋友间该做的事-结婚。不否认很多言情文都是这个套路,其中表白尤为重要,好像不表白这段关系就不“合法”,不“确定关系”就是不负责任。
但你们不觉得这种恋爱套路太单一太乏味了吗?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的好么!答应我,请不要否认所有没表白过的爱情好不好!
引用网上一段话:
【表白从来是胜利的凯歌,而不是冲锋的号角。
年轻人我告诉你恋爱中最大的傻缺是什么——就是把表白当做是门票,当做通行证,当做协议书,以为表白,是感情开始的前提,以为没有表白或者表白不被接受,就不能和喜欢的那个人携手快乐的奔跑在爱情的伊甸园里。】
一定要“做我女朋友吧!”“好吧!”才算合法恋爱?
宝玉什么时候向黛玉表白的?
张无忌什么时候向周芷若表白的?
张无忌什么时候向赵敏表白的?
郭靖什么时候向蓉儿表白的?
梁山伯什么时候向祝英台表白的?
上述问题,有人能快速达成一致的共识吗?翻开书,指着一行字,说,从现在开始,我宣布,张无忌和赵敏在一起了!
?
现代社会太浮躁了我们都变得畏手畏脚害怕失败,希望从一段感情里挑出一个“临界点”,一个“分水岭”,告诉别人,我们是在“这件事”确定关系的。这件事可以是表白、拥抱、亲吻,总之,发生了这件事,才叫“挑明关系”,并且一定要“挑明关系”,男女主才可以合法的没羞没臊一路狂奔。
很美好,很效率,很方便,很安全。一个可以套用的公式。
这个套路是很好很好的,但、我、不、喜、欢。
这个文的设定摆在这里,男女主背景摆在这里,指望一个古代男人说出“做我女朋友”这种话拜托他连女朋友这个概念都没有好么!
我希望达到的效果是,当本文完结,回头来看,你问自己:武二和潘潘到底是什么时候好上的呢?
翻开书,随便挑一个有感情戏的章节,随便指一段,你都可以把它把它当做是“分水岭”“临界点”“突破点”。并且每个读者都可能有不同的见解。
而不是一定要找到一个仪式性的“确定关系”。
我明确的告诉你,这种情节没有。而且永远不会出现。不要等这个情节的出现了。他俩早就好上了。恋爱已经恋了几个月了,只不过没有一个“恋爱开始仪式”罢了。
如果有朋友一定要执念于“确定关系之后才能谈恋爱”,送一个小剧场来脑补吧。
武:六娘我好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潘:(害羞)好……
武:嫁给我好吗?
潘:……嗯,给我点时间……
希望你们满意。
我是不会在正文里写出这种乏味情节的。对不起,这是个人喜好。从本文开始构思设定列大纲,就压根没计划过一个表白事件。
最后再说说结婚。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耍流氓。我实名反对这句话。
当然很多恋爱是以结婚为结局的,这个很正常也很美好。婚姻象征着两个人的承诺,因为爱情,他们建立契约,承诺财物共享、风雨同舟、并且互相不背叛。很高尚。
但是夭折的恋爱呢?恋爱之后发现对方并非良人呢?为了“不耍流氓”,搭进去一生?
打个比方,很多男女的见面之后相爱,相爱之后开船。
但我能说“不以开船为目的的见面都是耍流氓”?
恋爱,享受的是过程,是收到玫瑰之后一瞬间的心跳和惊喜,而不是手里捧着玫瑰,心里规划着婚礼啪啪啪生包子。
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那叫相亲。
以上的“婚姻”指的是现代婚姻,平等的那种。
扯远了,说这篇文。为什么女主不想结婚。
我觉得文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古代的婚姻是什么样?对女人来说相当于卖身契。当然古代女人没有经济能力,只能通过婚姻来获得经济保障,因此必须付出什么。
任何有现代思想、经济独立的妹子,会自愿走入一个“必须相夫教子生儿子,如果没生儿子要给丈夫纳妾,被家暴了只能忍着,出轨可能丢命,只能被休不能主动离婚”的婚姻?
会的请举手。
更别提女主已经经历过一次这样的婚姻了刚逃出来。
那些说女主磨叽不爽快的,是希望她马上跳进这样的卖身陷阱里吗?抱歉我不会这样虐待自己的亲闺女。
至于说这种只撩不嫁的行为,性转一下就是渣男的……拜托古代男女不平等,男人结婚用得着顾虑三从四德生儿子?
有人会说不想结婚就别撩啊,有本事别跟武二恋爱。
这是用结果来论证过程。恋爱是美好的,是人的天性。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不美好的,是压抑天性。为什么要为了一件不合理的事情,放弃基本的人性?
喜欢一个男生,想亲他,这是天性。小园遵从了天性。我觉得没什么可指责的。
至于说亲了就要结婚的……
有些人说现代风气日下,很多人恋爱不结婚,婚姻和爱情分开,非常不美好。
其实很想指出残酷的一点。把爱情和婚姻绑定,是从民国的自由恋爱风气开始的。民国之前的古代,谁说结婚一定要有爱情了?
把婚姻和爱情彻底分开的,恰恰是古人。
古人怎么结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之前可能连见面都没有过。结婚考虑的是对方的背景家世生辰八字,婚姻的目的是联姻和传宗接代,女方健康有教养就行。有没有爱情谁在乎。
当然不排除极少数的自由恋爱修成正果,但都是以反面教材出现的。
而古(代男)人要追求天性追求爱情的时候怎么办?答案是不是很毁三观:有钱人去找妓`女,没钱的去勾搭别人家媳妇。(相应的,古代女人要追求爱情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通`奸。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典型事例参见莺莺。)
去读读□□,读读三言二拍,这种反映古代生活的小说。看看里面的人物,如果ta爱上了谁,ta的第一反应是跟对方交往并且结婚吗?
错。他们会交往并且上床。
你有妻,我有夫,不妨碍我俩风花雪月。
水浒里的原版金莲,爱上武松之后是怎么做的?和丈夫离婚然后去追求爱情?
错。她想方设法勾引武松上床。
被武松拒了。第二任男友西门大官人,依然是上床。(金瓶`梅安排西门庆把金莲娶回家了,那是因为金莲已经孤身一人,西门庆纯为了人道主义不让她饿死。水浒里面西门庆根本没想娶金莲)。
当然如果上床之后败露了,搞出包子了,为了名声,也只能结婚。三言二拍里很多故事都是这样的。
当然金`瓶梅三言二拍主要说的是明朝的社会现象。本文是宋朝背景,风气要稍微宽泛一些,但重点依然没变:古代人的婚姻和爱情是分开的。
少数人,结婚之后互相爱上(参见李清照赵明诚),那是百年不遇的佳话,不是常例。
所以再回头来看,武松为什么求娶?纯为了要负责,为了不损害两人(主要是女方)的名声。这个行为跟爱情没关系。
所以小园拒婚,不过是拒绝了他负责的好意。武松会很受伤吗?不会,只会觉得奇怪。
举个例子,你有一个闺蜜,两人无话不谈互相欣赏经常一起出去嗨森。
忽然有一天,闺蜜跟你说,咱们定一个契约吧,从此你只能跟我出去嗨森,你必须给我收拾家务照顾我,如果我发现你跟别人约饭,你会收到惩罚。这个契约你不能单方面终止。
你会点头吗?肯定会觉得闺蜜烧糊涂了。
然而你拒绝了这个奇怪的契约,影响和闺蜜的友谊吗?如果这个闺蜜因此而记恨你、不再跟你交往,说明什么?
说明你们的友谊不是真友谊,她只是需要一个洗衣做饭的。
把闺蜜换成“男性”,把契约换成“古代婚姻”,为什么许多人的态度就变了呢?觉得不以契约为目的的交往就是耍流氓?
——
啰嗦太多了。这些话阅后即焚吧,有缘人看到就看到了。也不想长篇大论写在作者有话说里,太费眼睛。
总结我的重点:
1.表白和确定关系并不是恋爱中的必须步骤
2.古代婚姻和爱情是分开的。恋爱是美好的人性,古代婚姻(对女人来说)是压抑的反人性。女主不想结婚只想恋爱,这个想法可行性再论,但是很正常并且符合人性的,男主也不会因此少块肉。
——
最后,欢迎理性讨论。但是看盗文的朋友,就请不要来免费章节指手画脚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未必是耍流氓,但你这种行为确实是耍流氓_(:3」∠)_
碎碎念
看到大家关注男女主的感情进展,作者不敢说感情戏写的多好,但一直是努力写得顺其自然符合时代特性。读者中有批评的声音我也都看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最近发现被误解的太多。评论里很多朋友沉不住气,批评男女主不娶何撩腻腻歪歪为什么还不确定关系等等,本来不想回应,我认为不同意见的读者都应该能平等地互相讨论,作为作者不想去刻意引导什么。但还是为很多人捉急:
亲,你是有多放不下“表白”“确定关系”这种鸡毛蒜皮的东西?
我知道很多人眼中的恋爱模式就是相互有好感-表白-做男女朋友间该做的事-结婚。不否认很多言情文都是这个套路,其中表白尤为重要,好像不表白这段关系就不“合法”,不“确定关系”就是不负责任。
但你们不觉得这种恋爱套路太单一太乏味了吗?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的好么!答应我,请不要否认所有没表白过的爱情好不好!
引用网上一段话:
【表白从来是胜利的凯歌,而不是冲锋的号角。
年轻人我告诉你恋爱中最大的傻缺是什么——就是把表白当做是门票,当做通行证,当做协议书,以为表白,是感情开始的前提,以为没有表白或者表白不被接受,就不能和喜欢的那个人携手快乐的奔跑在爱情的伊甸园里。】
一定要“做我女朋友吧!”“好吧!”才算合法恋爱?
宝玉什么时候向黛玉表白的?
张无忌什么时候向周芷若表白的?
张无忌什么时候向赵敏表白的?
郭靖什么时候向蓉儿表白的?
梁山伯什么时候向祝英台表白的?
上述问题,有人能快速达成一致的共识吗?翻开书,指着一行字,说,从现在开始,我宣布,张无忌和赵敏在一起了!
?
现代社会太浮躁了我们都变得畏手畏脚害怕失败,希望从一段感情里挑出一个“临界点”,一个“分水岭”,告诉别人,我们是在“这件事”确定关系的。这件事可以是表白、拥抱、亲吻,总之,发生了这件事,才叫“挑明关系”,并且一定要“挑明关系”,男女主才可以合法的没羞没臊一路狂奔。
很美好,很效率,很方便,很安全。一个可以套用的公式。
这个套路是很好很好的,但、我、不、喜、欢。
这个文的设定摆在这里,男女主背景摆在这里,指望一个古代男人说出“做我女朋友”这种话拜托他连女朋友这个概念都没有好么!
我希望达到的效果是,当本文完结,回头来看,你问自己:武二和潘潘到底是什么时候好上的呢?
翻开书,随便挑一个有感情戏的章节,随便指一段,你都可以把它把它当做是“分水岭”“临界点”“突破点”。并且每个读者都可能有不同的见解。
而不是一定要找到一个仪式性的“确定关系”。
我明确的告诉你,这种情节没有。而且永远不会出现。不要等这个情节的出现了。他俩早就好上了。恋爱已经恋了几个月了,只不过没有一个“恋爱开始仪式”罢了。
如果有朋友一定要执念于“确定关系之后才能谈恋爱”,送一个小剧场来脑补吧。
武:六娘我好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潘:(害羞)好……
武:嫁给我好吗?
潘:……嗯,给我点时间……
希望你们满意。
我是不会在正文里写出这种乏味情节的。对不起,这是个人喜好。从本文开始构思设定列大纲,就压根没计划过一个表白事件。
最后再说说结婚。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耍流氓。我实名反对这句话。
当然很多恋爱是以结婚为结局的,这个很正常也很美好。婚姻象征着两个人的承诺,因为爱情,他们建立契约,承诺财物共享、风雨同舟、并且互相不背叛。很高尚。
但是夭折的恋爱呢?恋爱之后发现对方并非良人呢?为了“不耍流氓”,搭进去一生?
打个比方,很多男女的见面之后相爱,相爱之后开船。
但我能说“不以开船为目的的见面都是耍流氓”?
恋爱,享受的是过程,是收到玫瑰之后一瞬间的心跳和惊喜,而不是手里捧着玫瑰,心里规划着婚礼啪啪啪生包子。
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那叫相亲。
以上的“婚姻”指的是现代婚姻,平等的那种。
扯远了,说这篇文。为什么女主不想结婚。
我觉得文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古代的婚姻是什么样?对女人来说相当于卖身契。当然古代女人没有经济能力,只能通过婚姻来获得经济保障,因此必须付出什么。
任何有现代思想、经济独立的妹子,会自愿走入一个“必须相夫教子生儿子,如果没生儿子要给丈夫纳妾,被家暴了只能忍着,出轨可能丢命,只能被休不能主动离婚”的婚姻?
会的请举手。
更别提女主已经经历过一次这样的婚姻了刚逃出来。
那些说女主磨叽不爽快的,是希望她马上跳进这样的卖身陷阱里吗?抱歉我不会这样虐待自己的亲闺女。
至于说这种只撩不嫁的行为,性转一下就是渣男的……拜托古代男女不平等,男人结婚用得着顾虑三从四德生儿子?
有人会说不想结婚就别撩啊,有本事别跟武二恋爱。
这是用结果来论证过程。恋爱是美好的,是人的天性。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不美好的,是压抑天性。为什么要为了一件不合理的事情,放弃基本的人性?
喜欢一个男生,想亲他,这是天性。小园遵从了天性。我觉得没什么可指责的。
至于说亲了就要结婚的……
有些人说现代风气日下,很多人恋爱不结婚,婚姻和爱情分开,非常不美好。
其实很想指出残酷的一点。把爱情和婚姻绑定,是从民国的自由恋爱风气开始的。民国之前的古代,谁说结婚一定要有爱情了?
把婚姻和爱情彻底分开的,恰恰是古人。
古人怎么结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之前可能连见面都没有过。结婚考虑的是对方的背景家世生辰八字,婚姻的目的是联姻和传宗接代,女方健康有教养就行。有没有爱情谁在乎。
当然不排除极少数的自由恋爱修成正果,但都是以反面教材出现的。
而古(代男)人要追求天性追求爱情的时候怎么办?答案是不是很毁三观:有钱人去找妓`女,没钱的去勾搭别人家媳妇。(相应的,古代女人要追求爱情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通`奸。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典型事例参见莺莺。)
去读读□□,读读三言二拍,这种反映古代生活的小说。看看里面的人物,如果ta爱上了谁,ta的第一反应是跟对方交往并且结婚吗?
错。他们会交往并且上床。
你有妻,我有夫,不妨碍我俩风花雪月。
水浒里的原版金莲,爱上武松之后是怎么做的?和丈夫离婚然后去追求爱情?
错。她想方设法勾引武松上床。
被武松拒了。第二任男友西门大官人,依然是上床。(金瓶`梅安排西门庆把金莲娶回家了,那是因为金莲已经孤身一人,西门庆纯为了人道主义不让她饿死。水浒里面西门庆根本没想娶金莲)。
当然如果上床之后败露了,搞出包子了,为了名声,也只能结婚。三言二拍里很多故事都是这样的。
当然金`瓶梅三言二拍主要说的是明朝的社会现象。本文是宋朝背景,风气要稍微宽泛一些,但重点依然没变:古代人的婚姻和爱情是分开的。
少数人,结婚之后互相爱上(参见李清照赵明诚),那是百年不遇的佳话,不是常例。
所以再回头来看,武松为什么求娶?纯为了要负责,为了不损害两人(主要是女方)的名声。这个行为跟爱情没关系。
所以小园拒婚,不过是拒绝了他负责的好意。武松会很受伤吗?不会,只会觉得奇怪。
举个例子,你有一个闺蜜,两人无话不谈互相欣赏经常一起出去嗨森。
忽然有一天,闺蜜跟你说,咱们定一个契约吧,从此你只能跟我出去嗨森,你必须给我收拾家务照顾我,如果我发现你跟别人约饭,你会收到惩罚。这个契约你不能单方面终止。
你会点头吗?肯定会觉得闺蜜烧糊涂了。
然而你拒绝了这个奇怪的契约,影响和闺蜜的友谊吗?如果这个闺蜜因此而记恨你、不再跟你交往,说明什么?
说明你们的友谊不是真友谊,她只是需要一个洗衣做饭的。
把闺蜜换成“男性”,把契约换成“古代婚姻”,为什么许多人的态度就变了呢?觉得不以契约为目的的交往就是耍流氓?
——
啰嗦太多了。这些话阅后即焚吧,有缘人看到就看到了。也不想长篇大论写在作者有话说里,太费眼睛。
总结我的重点:
1.表白和确定关系并不是恋爱中的必须步骤
2.古代婚姻和爱情是分开的。恋爱是美好的人性,古代婚姻(对女人来说)是压抑的反人性。女主不想结婚只想恋爱,这个想法可行性再论,但是很正常并且符合人性的,男主也不会因此少块肉。
——
最后,欢迎理性讨论。但是看盗文的朋友,就请不要来免费章节指手画脚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未必是耍流氓,但你这种行为确实是耍流氓_(:3」∠)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