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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今夕何夕,见此邂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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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歌轻叹一声,三哥说她是妖女,她倒觉得三哥行事更是古怪,底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却一副压根儿没有看见的样子,依旧能专心欣赏蓝天白云。

    不要说以众凌寡,就是看在年纪差不多大,也该“小孩子”帮“小孩子”呀!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笑眯眯地柔声说。

    几个乞丐正打得过瘾,哪里会理会一个小姑娘?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旧没有理会。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们依旧照打。

    ……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一声好似狼啸的声音,响彻林间,震得树上的叶子哗哗而落。

    几个乞丐被吓得立即住手,两个胆小的只觉心神刹那被夺,小腿肚子都吓得直摆。

    云歌眯着眼睛,笑着向几个乞丐行礼,笑靥如花一般娇嫩,声音却穿云裂石如狼嚎,“大叔,真是对不住,我不知道要说这么大声,大叔们才能听到,刚才说话太小声了。”

    一个年轻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心头火起,正想喝骂云歌,一个年纪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传的驱策狼群的狼女传闻,忙拦住了年轻的乞丐,赔着笑脸对云歌说:“小姑娘,我们的耳朵很好,听得到您说话。您快不要这样说话了,把狼群招来了,可了不得!我们这些可怜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们。”

    云歌笑着点头,很乖的样子,声音也立即变得小小的,“原来大叔们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

    年纪大的乞丐立即答应,示意其余乞丐随他离开。

    “小妖孽!小杂种!”年轻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露出失望之色,正打算要离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觍着脸说:“小姑娘,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小兄弟偷了我们的钱……”

    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哼,“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

    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上。

    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

    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铛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只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本想立即就走,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

    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工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着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

    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地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云歌笑问男孩:“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

    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三哥,你有钱吗?”

    三哥头都未回地说:“我没有带钱出门。我可不会被骗,家里面有一个蠢人就够了。即使有,也不会给那么没用的男人。”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开了云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软榻上,笑得懒洋洋又惬意的样子,唇边的讥诮不知道是在嘲笑别人,还是嘲笑自己,似乎透着悲哀。

    爱笑的云歌却敛去了笑,很认真地说:“被乞丐打不见得就是没用,他们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们不对。”

    地上的男孩子依旧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黑玛瑙般的眼睛中,光芒点点,又冰冷如刀锋。

    三哥哼了一声,冷着声音说:“十五、十六……”

    云歌正着急间,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说:“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如果没有钱,不如把您脚上的珍珠赏了我吧!我去换了钱找大夫。”

    既然已经被人看作骗子,不如就骗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可以了。

    “这个也可以换钱的吗?”云歌只觉得珠子缀在鞋子上挺好看,

    所以让娘亲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时才知道可以换钱,笑着一点头,立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丝嵌缠到鞋面,很是坚固,一时拽不下来。

    “十八、十九……”

    云歌匆匆把鞋子脱下,放到男孩子手边,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

    薄唇轻抿,依旧是一个懒洋洋的笑。

    眼睛中,死寂荒芜的背后,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伤痛。

    他缓缓握住了手边的绣鞋,唇边的讥诮和邪气越发地重。

    原来在他人眼中意味着富贵和幸福生活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一颗用来戏耍的珠子。

    “我从来不是君子!也绝不打算做君子!”

    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永远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

    这就是命运吗?

    老天又是凭什么决定谁该富贵?谁该低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宝贵?

    死老天!我绝不遵从你规定的命运,你从我手里夺去的,我一定都会加倍拿回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