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一剑西来遇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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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一剑西来遇飞仙。
叶且歌感觉自己现在有点无语。
她家师父和兄长原本都是成熟稳重的性子,可如今却忽然仿佛倒退了二十岁。特别是,这两个人一人牵住她一只手,然后站在白云城和藏剑山庄的两辆马车前,也不说话,就这样静静的望着她的时候。
最终,叶且歌拽过了一旁的唐天纵,让他帮着自己牵一匹快马过来。唐天纵的额角还有一块暗器的擦伤,那是他打向叶孤城的暗器,被叶孤城的剑鞘弹了回来,反擦到他自己额角的。此刻的唐家小少年巴不得缩小自己的存在感,无奈小姑姑却点了他的名。顶着两道冰冷的眼神,唐天纵硬着头皮,为叶且歌牵了一匹马过来。
“左右如今天气渐暖,川蜀风光亦是宜人,便让我骑马走这一段吧。”叶且歌这样说着,也不给叶孤城和叶英反应的时间,直接翻身上马,骑马走在了两辆马车中间。
白云城跟来的侍从们都是一脸憋笑,而叶英和叶孤城也觉得,自己似乎做得有些太过了。于是两人都紧抿的唇角,不再说话,只是会时不时的会撩开车帘往外看叶且歌一眼。
三人一路前行,从川蜀之地出发,一路向北。先回转到京城,而后再一路南去,回到藏剑山庄。
如今江湖之中,陆小凤那个麻烦精已经躲到了大漠,而各个门派也是一派风平浪静,就连司空摘星这样闲散的人,也因为上次被叶且歌一通教训,而躲着好多个月不敢出来了。故此,叶且歌和叶英以及叶孤城的这一路,都是十分地顺遂,没有任何的风波。
这一日,他们行至距离京城还有三五百里的一座城镇,白云城的侍从已经先行打点好了一切,包下了一间客栈,供几人休憩。
这一次跟在叶孤城身边的侍从之中,带队的年轻人名为叶子午,是白云城浮云十二卫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个。
浮云十二卫是自叶家先祖起,就在暗中培养的一股势力,作为只听命于叶家家主的十二人,无论叶家是登临天下之时,还是像如今一般退居白云城,这十二个人始终都是叶家家主的心腹。
叶子午和叶且歌年龄相仿,两人几乎是一起长大,虽然叶子午一直恪守着主仆之别,但是因为他性子本就有些跳脱,叶且歌也很喜欢这样率真明朗的人——毕竟,像是叶子午这样的性子,是很容易让叶且歌联想到藏剑山庄的那些二少们的,所以两人关系一直不错。
这一日,到了他们落脚的客栈之中,一行人刚刚坐定,叶且歌骑了一天的马,回房洗个手的功夫,便看见叶子午冲冲的冲了进来。他的手上还提着几只野鸡野兔,显然是方才他刚刚打到的。
叶孤城这个人,当你刚刚看见他的时候,会觉得他是御下严苛,甚至是有些苛刻到不近人情的人。
可是,跟在他身边的人都知道,自家城主的严厉都是用来要求自己的。他对自己近乎苛求,极度的自制和严格。而对于旁人,特别是对他们这些城主亲自培养起来的,全然忠心于他的部下,城主大人一向宽和。
所以,叶子午才敢这样大大咧咧的就冲进来,丝毫不用担心叶孤城的责备。
果然,在看见叶子午手中那些带着血腥气的,甚至有些还在扑腾着的野鸡野兔,一向有些洁癖的叶孤城只是轻轻的皱了皱眉,却并没有说话。
一直到叶子午带着这些东西向着他们直直走来,叶孤城才开口道:“拿到后厨去吧,等下且歌下来,不要惊到她。”
这个时候叶子午的脚步猛然顿住,他有些歉意地对自家城主笑了一下,连忙将两手都背到了身后,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低头认错:“是,城主。我这就将这些送到后厨去,晚上给您和先生添个菜。”
虽然,以叶子午对自家小姐的了解,他可不觉得这些小玩意就会吓到她。毕竟,他家小姐是抡着八十斤的重剑砸砸的少女啊……一想到这里,叶子午就开始默默的同情那匹被她家小姐和她家小姐的重剑压了一路的骏马。
天可怜见的,那马都肉眼可见的瘦了一圈,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于是叶子午决定,晚上的时候多给它喂一把粮草。
这个时候,叶且歌正好从房门里走了出来。她的手里拿着的是一方薛冰特意塞给她的手帕,上面还绣着花样繁复的花纹。用帕子擦了擦手,叶且歌好奇地往叶子午的身后望了望。
“哎呀,距离镇子这么近的地方,居然也还能有野鸡兔子?子午你能耐啊!”叶且歌一脸惊奇地凑到了叶子午身边,甚至还伸手拿过了一只还带着鲜血的兔子,放在手里掂了掂,似乎很满意它的重量。
叶子午不由自主地递给了自家城主一个“我就知道会如此”,“我们家小姐果然画风魔幻”,“城主大人你好像对小姐有一些误解”的复杂眼神,然后对叶且歌扯出了大大的一个笑,两个人开始愉快的讨论起该怎么处理这些野味了。
叶孤城:冷漠.jpg
在一旁目睹了全过程的叶英不由得轻笑出声。端起桌上的一杯茶,叶英轻轻抿了一口,掩盖住了嘴角的笑意,放下茶杯,他才一本正经地对叶孤城说道:“且歌厨艺不错,叶城主可以尝尝。
大概是叶英和叶且歌太过熟稔的相处,居然让叶孤城产生了一丝轻微的不悦。他心头本就浮现出一种“妹妹要被人抢走了”的不好的预感,这预感促使着他在手头的事情结束了之后,便从南海千里迢迢的赶往自家妹妹身边。而这几日的相处,更让他觉得,自己那个有些荒谬的猜想,似乎并不是无端臆想。
叶且歌是叶孤城唯一的亲人,这种唯一,并不是叶孤城将叶且歌束缚在自己身边的理由。如果是那样,那也未免太过小看叶孤城,而那种所谓的亲情,也未免太过自私狭隘了。
对于这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妹妹,叶孤城唯一的期望,就是她可以一生平安喜乐。若是有一天,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妹妹幸福平安,那么叶孤城也可以笑着将妹妹交到另一个人手里。
从叶且歌十五岁那一年开始,叶孤城就一直有这个心理准备——他们是血脉至亲,叶且歌是他的肉中骨血,血脉之亲固然不可断绝。可是他们注定出生即离别,因为哪怕是血脉至亲,他的妹妹也终归有要离开他一天。那个能够陪她在漫漫人生长路上走下去的那个人,不可能是她的兄长,而注定是她的夫君。
只是,叶孤城觉得,那个人不应该是叶英,不应该是抱剑观花,心中只有这藏剑山庄的叶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叶孤城是最像叶英的叶家人。所以叶孤城哪怕并不了解叶英对幼妹的心思,可是他却会以己度人。
叶孤城扪心自问,自己可能会死心塌地的爱上一个人,死心塌地到为她放弃白云城,放弃天下,放弃手中的剑吗?
如今叶孤城还并没有遇见一个那样的人,所以他只能先行否定——那样的一个人是不存在的。
作为一个剑客,甚至是只是作为一个男子,叶孤城都很佩服叶英的人品气度。然而作为一个兄长,叶孤城是不放心将自己的妹妹交到这样一个人手中的。他不否认叶英有情,可是情浅情深,除却叶英自己,谁又能知道呢?
而情深那个人,注定会比较辛苦一些吧。自己的妹妹从那么小小一团,踉踉跄跄地长到今日这般模样,叶孤城并不希望她有哪怕有一丝一毫的辛苦。
所以对于叶英,叶孤城并没有什么好脸色,听见了叶英的话,叶孤城只是淡淡道:“在白云城的时候,可没有人舍得让她下厨。”
叶英的笑意在嘴角凝固了。他的心中一时涌起了千百种念头,最终却化为一声轻轻的叹息——他这个师父,当真没有照顾好那孩子。
正在两个人有些沉默尴尬的时候,因为被白云城的侍卫接替了工作,所以只是缩在一旁的店小二犹豫了片刻,还是凑了过来,期期艾艾地对两人说道:“这位客官,按说您们包下了咱们客栈,咱们就本不应该接待其他的客人。可是这方圆十里,就只有咱们这一家客栈,外面天色已晚,约么还要下雨,您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挪一个房间出来?”
这方圆十里之内的确只有这一家客栈,而且还十分宽敞,房间众多。当初叶子午包下这间客栈,就是看上了它还算干净。叶孤城这次出来带的人数量并不多,众人分一分,还能余下不少空房间。
如今又是大雨将至,若是占着这唯一的客栈,反倒显得他们白云城行事太过霸道了。虽然不喜被人打搅,不过叶孤城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店小二的提议。
店小二没有想到,这位看起来冷冰冰的爷,居然如此好说话。对叶孤城连连谢过,他转身将门外的那人迎了进来。
那人身穿一身雪白,是凛冽的白,不像是叶孤城,在领边和袖口上还绣着繁复的花纹。他的眉眼是水墨样的黑,一柄乌鞘长剑,虽然没有出鞘,却仿佛带着锋锐的寒芒。
这个人,叶孤城很熟悉。这个人,叶孤城怎么会不熟悉?
前世,叶孤城折剑于此人剑下,却在生死之间豁然开悟。今生重来一世,叶孤城虽然已经放下了对手中长剑的偏执,还领教过了叶且歌手中那支撑藏剑百年荣光的剑招,甚至见识过了像是叶英那般难以战胜的高人。可是这世间,唯一可以称得上是叶孤城的知己的,却也唯此一人。
西!门!吹!雪!
横在叶孤城膝头的乌鞘长剑,似乎也有了感应,发出了阵阵的嗡鸣,而与之相应和的,便是西门吹雪腰间的乌鞘长剑传来的响声。
西门吹雪身上的血腥气还很重,就连空气中依稀传来的泥土的腥气也掩盖不住。他刚杀过人,神色还有些莫名的疲惫——他现在有些饿,每次杀完人后,他总是会有些饿的。
只是这一刻,西门吹雪的眼神却很亮。像是寒夜星空之骤然璀璨的星子,灼灼的望向了叶孤城。
“叶城主。”
“西门庄主。”
是了,根本不必相问,他们的人,他们的剑就是最好的证明。
叶英也感受到了这两人之间莫名的气氛,那种知己重逢的欢愉,纵然两人脸上都面无表情,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人生难得知己。叶英轻轻一笑,收敛了自身的气场,留给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两人足够交流的空间。
于是叶且歌从后厨端着饭菜出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自家兄长和西门吹雪相对而坐,彼此“深情凝望”,而自家师父坐在一旁,宛若一尊雕塑,竟一丝存在感也无。
什么情况?叶且歌挑了挑眉,向一旁站着的侍从们投去了询问的目光,还不忘很有义气地回身给叶子午打了一个手势,让他小些声音,不要再咋咋呼呼。
饭菜的香气,让西门吹雪平静的脸上出现了丝一丝波澜,他的眉角轻轻跳动,眼神也不由自主的望向了门口。
“呼噜~”
在寂静的大堂里,这一声腹鸣格外的明显。叶且歌再也撑不住,噗的一声笑出声来。将手中的饭菜往桌上一放,叶且歌回身对叶子午说道:“子午,再添一副碗筷来。”
西门吹雪的面上,出现了丝丝的裂痕。叶且歌从他的一张面瘫脸上看出了些许尴尬,于是很体贴的说道:“都是我做的一些小菜,虽然听闻西门庄主在外都只吃水煮蛋的,不过今天难得野味新鲜,西门庄主便也尝尝吧。”
西门吹雪抿紧了唇角,许久之后才道:“客栈饭菜不洁。”所以他并不是只吃水煮蛋的,只是因为嫌弃饭菜不干净而已。
没有想到西门吹雪居然是在对自己解释,叶且歌怔愣了半响,才恍然明白过来。
觉得这个人除了对剑太过痴迷执着之外,其实也并不难相处,叶且歌笑了笑,说道:“哥哥和师父口味都偏清淡,不知西门喜好,这次便罢了,下次请和我说一声,做几道你喜欢的。”
——嗯,叶且歌有预感,西门吹雪终归会成为白云城和藏剑山庄的常客的,哪怕在此之前,传闻之中这个人一年只出四次门的。
西门吹雪夹了一块红烧兔肉,轻咬一口,对叶且歌道:“可再放两成糖。”
再放两成?叶且歌尝了一口自己做的红烧兔肉,在确定自己发挥正常之后,叶且歌怪异的看了一眼西门吹雪——这人,居然还是一个隐藏的甜党么?
一个冷面剑客,私底下却口味偏甜什么的,叶且歌忽然被这人萌到了。用力的点了点头,叶且歌压住了自己想要大笑出声的冲动——嘲笑别人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更何况自家师父还在一旁看着呢。
叶且歌的手艺不错,在座的几人的家教都甚好,虽然没有刻意讲求食不言寝不语,却没有人说话。只是饶是这样,餐桌上的气氛也带着几分莫名的和谐。
这个时候,天边斜阳欲颓。
第七十三章。一剑西来遇飞仙。
叶且歌感觉自己现在有点无语。
她家师父和兄长原本都是成熟稳重的性子,可如今却忽然仿佛倒退了二十岁。特别是,这两个人一人牵住她一只手,然后站在白云城和藏剑山庄的两辆马车前,也不说话,就这样静静的望着她的时候。
最终,叶且歌拽过了一旁的唐天纵,让他帮着自己牵一匹快马过来。唐天纵的额角还有一块暗器的擦伤,那是他打向叶孤城的暗器,被叶孤城的剑鞘弹了回来,反擦到他自己额角的。此刻的唐家小少年巴不得缩小自己的存在感,无奈小姑姑却点了他的名。顶着两道冰冷的眼神,唐天纵硬着头皮,为叶且歌牵了一匹马过来。
“左右如今天气渐暖,川蜀风光亦是宜人,便让我骑马走这一段吧。”叶且歌这样说着,也不给叶孤城和叶英反应的时间,直接翻身上马,骑马走在了两辆马车中间。
白云城跟来的侍从们都是一脸憋笑,而叶英和叶孤城也觉得,自己似乎做得有些太过了。于是两人都紧抿的唇角,不再说话,只是会时不时的会撩开车帘往外看叶且歌一眼。
三人一路前行,从川蜀之地出发,一路向北。先回转到京城,而后再一路南去,回到藏剑山庄。
如今江湖之中,陆小凤那个麻烦精已经躲到了大漠,而各个门派也是一派风平浪静,就连司空摘星这样闲散的人,也因为上次被叶且歌一通教训,而躲着好多个月不敢出来了。故此,叶且歌和叶英以及叶孤城的这一路,都是十分地顺遂,没有任何的风波。
这一日,他们行至距离京城还有三五百里的一座城镇,白云城的侍从已经先行打点好了一切,包下了一间客栈,供几人休憩。
这一次跟在叶孤城身边的侍从之中,带队的年轻人名为叶子午,是白云城浮云十二卫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个。
浮云十二卫是自叶家先祖起,就在暗中培养的一股势力,作为只听命于叶家家主的十二人,无论叶家是登临天下之时,还是像如今一般退居白云城,这十二个人始终都是叶家家主的心腹。
叶子午和叶且歌年龄相仿,两人几乎是一起长大,虽然叶子午一直恪守着主仆之别,但是因为他性子本就有些跳脱,叶且歌也很喜欢这样率真明朗的人——毕竟,像是叶子午这样的性子,是很容易让叶且歌联想到藏剑山庄的那些二少们的,所以两人关系一直不错。
这一日,到了他们落脚的客栈之中,一行人刚刚坐定,叶且歌骑了一天的马,回房洗个手的功夫,便看见叶子午冲冲的冲了进来。他的手上还提着几只野鸡野兔,显然是方才他刚刚打到的。
叶孤城这个人,当你刚刚看见他的时候,会觉得他是御下严苛,甚至是有些苛刻到不近人情的人。
可是,跟在他身边的人都知道,自家城主的严厉都是用来要求自己的。他对自己近乎苛求,极度的自制和严格。而对于旁人,特别是对他们这些城主亲自培养起来的,全然忠心于他的部下,城主大人一向宽和。
所以,叶子午才敢这样大大咧咧的就冲进来,丝毫不用担心叶孤城的责备。
果然,在看见叶子午手中那些带着血腥气的,甚至有些还在扑腾着的野鸡野兔,一向有些洁癖的叶孤城只是轻轻的皱了皱眉,却并没有说话。
一直到叶子午带着这些东西向着他们直直走来,叶孤城才开口道:“拿到后厨去吧,等下且歌下来,不要惊到她。”
这个时候叶子午的脚步猛然顿住,他有些歉意地对自家城主笑了一下,连忙将两手都背到了身后,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低头认错:“是,城主。我这就将这些送到后厨去,晚上给您和先生添个菜。”
虽然,以叶子午对自家小姐的了解,他可不觉得这些小玩意就会吓到她。毕竟,他家小姐是抡着八十斤的重剑砸砸的少女啊……一想到这里,叶子午就开始默默的同情那匹被她家小姐和她家小姐的重剑压了一路的骏马。
天可怜见的,那马都肉眼可见的瘦了一圈,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于是叶子午决定,晚上的时候多给它喂一把粮草。
这个时候,叶且歌正好从房门里走了出来。她的手里拿着的是一方薛冰特意塞给她的手帕,上面还绣着花样繁复的花纹。用帕子擦了擦手,叶且歌好奇地往叶子午的身后望了望。
“哎呀,距离镇子这么近的地方,居然也还能有野鸡兔子?子午你能耐啊!”叶且歌一脸惊奇地凑到了叶子午身边,甚至还伸手拿过了一只还带着鲜血的兔子,放在手里掂了掂,似乎很满意它的重量。
叶子午不由自主地递给了自家城主一个“我就知道会如此”,“我们家小姐果然画风魔幻”,“城主大人你好像对小姐有一些误解”的复杂眼神,然后对叶且歌扯出了大大的一个笑,两个人开始愉快的讨论起该怎么处理这些野味了。
叶孤城:冷漠.jpg
在一旁目睹了全过程的叶英不由得轻笑出声。端起桌上的一杯茶,叶英轻轻抿了一口,掩盖住了嘴角的笑意,放下茶杯,他才一本正经地对叶孤城说道:“且歌厨艺不错,叶城主可以尝尝。
大概是叶英和叶且歌太过熟稔的相处,居然让叶孤城产生了一丝轻微的不悦。他心头本就浮现出一种“妹妹要被人抢走了”的不好的预感,这预感促使着他在手头的事情结束了之后,便从南海千里迢迢的赶往自家妹妹身边。而这几日的相处,更让他觉得,自己那个有些荒谬的猜想,似乎并不是无端臆想。
叶且歌是叶孤城唯一的亲人,这种唯一,并不是叶孤城将叶且歌束缚在自己身边的理由。如果是那样,那也未免太过小看叶孤城,而那种所谓的亲情,也未免太过自私狭隘了。
对于这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妹妹,叶孤城唯一的期望,就是她可以一生平安喜乐。若是有一天,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妹妹幸福平安,那么叶孤城也可以笑着将妹妹交到另一个人手里。
从叶且歌十五岁那一年开始,叶孤城就一直有这个心理准备——他们是血脉至亲,叶且歌是他的肉中骨血,血脉之亲固然不可断绝。可是他们注定出生即离别,因为哪怕是血脉至亲,他的妹妹也终归有要离开他一天。那个能够陪她在漫漫人生长路上走下去的那个人,不可能是她的兄长,而注定是她的夫君。
只是,叶孤城觉得,那个人不应该是叶英,不应该是抱剑观花,心中只有这藏剑山庄的叶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叶孤城是最像叶英的叶家人。所以叶孤城哪怕并不了解叶英对幼妹的心思,可是他却会以己度人。
叶孤城扪心自问,自己可能会死心塌地的爱上一个人,死心塌地到为她放弃白云城,放弃天下,放弃手中的剑吗?
如今叶孤城还并没有遇见一个那样的人,所以他只能先行否定——那样的一个人是不存在的。
作为一个剑客,甚至是只是作为一个男子,叶孤城都很佩服叶英的人品气度。然而作为一个兄长,叶孤城是不放心将自己的妹妹交到这样一个人手中的。他不否认叶英有情,可是情浅情深,除却叶英自己,谁又能知道呢?
而情深那个人,注定会比较辛苦一些吧。自己的妹妹从那么小小一团,踉踉跄跄地长到今日这般模样,叶孤城并不希望她有哪怕有一丝一毫的辛苦。
所以对于叶英,叶孤城并没有什么好脸色,听见了叶英的话,叶孤城只是淡淡道:“在白云城的时候,可没有人舍得让她下厨。”
叶英的笑意在嘴角凝固了。他的心中一时涌起了千百种念头,最终却化为一声轻轻的叹息——他这个师父,当真没有照顾好那孩子。
正在两个人有些沉默尴尬的时候,因为被白云城的侍卫接替了工作,所以只是缩在一旁的店小二犹豫了片刻,还是凑了过来,期期艾艾地对两人说道:“这位客官,按说您们包下了咱们客栈,咱们就本不应该接待其他的客人。可是这方圆十里,就只有咱们这一家客栈,外面天色已晚,约么还要下雨,您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挪一个房间出来?”
这方圆十里之内的确只有这一家客栈,而且还十分宽敞,房间众多。当初叶子午包下这间客栈,就是看上了它还算干净。叶孤城这次出来带的人数量并不多,众人分一分,还能余下不少空房间。
如今又是大雨将至,若是占着这唯一的客栈,反倒显得他们白云城行事太过霸道了。虽然不喜被人打搅,不过叶孤城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店小二的提议。
店小二没有想到,这位看起来冷冰冰的爷,居然如此好说话。对叶孤城连连谢过,他转身将门外的那人迎了进来。
那人身穿一身雪白,是凛冽的白,不像是叶孤城,在领边和袖口上还绣着繁复的花纹。他的眉眼是水墨样的黑,一柄乌鞘长剑,虽然没有出鞘,却仿佛带着锋锐的寒芒。
这个人,叶孤城很熟悉。这个人,叶孤城怎么会不熟悉?
前世,叶孤城折剑于此人剑下,却在生死之间豁然开悟。今生重来一世,叶孤城虽然已经放下了对手中长剑的偏执,还领教过了叶且歌手中那支撑藏剑百年荣光的剑招,甚至见识过了像是叶英那般难以战胜的高人。可是这世间,唯一可以称得上是叶孤城的知己的,却也唯此一人。
西!门!吹!雪!
横在叶孤城膝头的乌鞘长剑,似乎也有了感应,发出了阵阵的嗡鸣,而与之相应和的,便是西门吹雪腰间的乌鞘长剑传来的响声。
西门吹雪身上的血腥气还很重,就连空气中依稀传来的泥土的腥气也掩盖不住。他刚杀过人,神色还有些莫名的疲惫——他现在有些饿,每次杀完人后,他总是会有些饿的。
只是这一刻,西门吹雪的眼神却很亮。像是寒夜星空之骤然璀璨的星子,灼灼的望向了叶孤城。
“叶城主。”
“西门庄主。”
是了,根本不必相问,他们的人,他们的剑就是最好的证明。
叶英也感受到了这两人之间莫名的气氛,那种知己重逢的欢愉,纵然两人脸上都面无表情,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人生难得知己。叶英轻轻一笑,收敛了自身的气场,留给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两人足够交流的空间。
于是叶且歌从后厨端着饭菜出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自家兄长和西门吹雪相对而坐,彼此“深情凝望”,而自家师父坐在一旁,宛若一尊雕塑,竟一丝存在感也无。
什么情况?叶且歌挑了挑眉,向一旁站着的侍从们投去了询问的目光,还不忘很有义气地回身给叶子午打了一个手势,让他小些声音,不要再咋咋呼呼。
饭菜的香气,让西门吹雪平静的脸上出现了丝一丝波澜,他的眉角轻轻跳动,眼神也不由自主的望向了门口。
“呼噜~”
在寂静的大堂里,这一声腹鸣格外的明显。叶且歌再也撑不住,噗的一声笑出声来。将手中的饭菜往桌上一放,叶且歌回身对叶子午说道:“子午,再添一副碗筷来。”
西门吹雪的面上,出现了丝丝的裂痕。叶且歌从他的一张面瘫脸上看出了些许尴尬,于是很体贴的说道:“都是我做的一些小菜,虽然听闻西门庄主在外都只吃水煮蛋的,不过今天难得野味新鲜,西门庄主便也尝尝吧。”
西门吹雪抿紧了唇角,许久之后才道:“客栈饭菜不洁。”所以他并不是只吃水煮蛋的,只是因为嫌弃饭菜不干净而已。
没有想到西门吹雪居然是在对自己解释,叶且歌怔愣了半响,才恍然明白过来。
觉得这个人除了对剑太过痴迷执着之外,其实也并不难相处,叶且歌笑了笑,说道:“哥哥和师父口味都偏清淡,不知西门喜好,这次便罢了,下次请和我说一声,做几道你喜欢的。”
——嗯,叶且歌有预感,西门吹雪终归会成为白云城和藏剑山庄的常客的,哪怕在此之前,传闻之中这个人一年只出四次门的。
西门吹雪夹了一块红烧兔肉,轻咬一口,对叶且歌道:“可再放两成糖。”
再放两成?叶且歌尝了一口自己做的红烧兔肉,在确定自己发挥正常之后,叶且歌怪异的看了一眼西门吹雪——这人,居然还是一个隐藏的甜党么?
一个冷面剑客,私底下却口味偏甜什么的,叶且歌忽然被这人萌到了。用力的点了点头,叶且歌压住了自己想要大笑出声的冲动——嘲笑别人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更何况自家师父还在一旁看着呢。
叶且歌的手艺不错,在座的几人的家教都甚好,虽然没有刻意讲求食不言寝不语,却没有人说话。只是饶是这样,餐桌上的气氛也带着几分莫名的和谐。
这个时候,天边斜阳欲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