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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一章 公子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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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本……我身上的朝服尚未换下,直接上街去怕惹出乱子,小姐还是等我回府换上平常穿的衣服再上街游玩可好。”就是再招摇的贵族子弟在朝中为官,再高的官职都不敢放肆,随意穿着朝服在民间游走乃触犯当朝律法,乃是重罪。哪怕是县令,都只得在县衙中穿着官服罢了。

    没有特殊的原因,不得穿朝服出行,是各国成立以来必定成立的律法。其他官员的还没什么,王爷的朝服穿着上街去,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的身份似的。想暗杀你的人无处不在,想保住自己的性命,就别招摇过市。百姓对官员大多心存恐惧,貌似从来都是如此。

    不允许穿着朝服上街,主要是怕惹出什么乱子,更担心有人穿着官服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失的是皇帝的面子。身为皇帝,没有管好自己手下的人,让他们胡作非为,失的是九五至尊的颜面。官员不顾民生,人们就会开始怀疑皇帝是否能为他们带来富足,失了民心的皇帝,没有办法管理好他的子民。

    今日琉王生辰,皇帝没为他置办寿宴。他公然穿着朝服上街,不是在和皇帝叫板吗?皇帝的心里会怎么想,文武百官会怎么想?他做了诸多努力,才让诸位大臣放下对他的成见,觉得他并非狼子野心想要争夺皇位之人,他的努力,决不能就此功亏一篑,可是信雅压根没有要放开他的意思!真是要急哭人。

    “嘿嘿,不怕,为了照顾我,母后安排她的心腹来桐蔺国照顾我,为了行方便,在桐蔺国做了些小本生意。上回他来见过我。不过前几日因为母亲急着催我回临安,他也开始收拾东西,不知道有没有离开,我们去看看再说,就算他走了,本宫这里有钥匙,我们从后门进去就好。”

    信雅可是帝后的心头肉,信雅不顾他们反对来到桐蔺国,倘若除去他们帝后的身份,没有牵挂,不用担心朝政无人处理,他们绝对会随信雅来桐蔺国。因为没有办法亲自照看信雅,皇后就派来自己的心腹,信雅有什么危险时,可以出手相救。再不济总比孤立无援好。

    如信雅所说,稠庄里空无一人,而她所说的心腹在昨日就启程回了临安国。走的时候太过匆忙,没有机会进宫去找信雅。也许是猜想到信雅会来绸庄,在柜台上留了一封信,没有注明收信的人是谁,但信雅知道信是留给她的,那人已经吩咐人把留下来的信件送到她的宫殿中去,到时那人会亲自把信交到信雅手中。

    说起来那是昨天的事情,昨天信雅大半天都待在玉清宫,回流光殿的时候已是深夜,听宫女说不知是哪个宫殿的宫人来寻她,貌似是有东西要交给信雅。当时信雅困的不成样子,没有多想其中的端倪,回到房中倒头就睡,哪有心思理这些。

    绸庄里的门窗禁闭,原本信雅还担心客人太多看来是自己多虑了。那人走是走了,好在绸庄里的布料和做好的成衣都在。成本不高的都卖出去了,就在橱窗里挂着约莫十来件衣服,衣服上的图纹用金线勾勒,布料是上好的料子,从衣服的做工到裁剪,可见衣服的价格有多高。

    难怪没有人买了,别说成衣,就是衣服的布料都没多少人买的起。“这些不知王爷喜欢哪一件?唉,这件长袍好生漂亮,不然王爷你穿这身好了,这里有个妆匣,我们看看里面装着什么好了。”信雅就跟回到自己家似的,到处乱跑,在柜台边翻来翻去。琉王无语的看着她,如此随意真的好吗?

    “在外面就不要叫我王爷了,直呼我的名字就好。这身衣袍是女子穿的罗裙,我一三尺男儿,怎么能穿。”琉王果断排除乾陵说的那身裙子,衣橱里的衣裳大多是锦衣华服,在平民百姓中间未免太过显眼,还是挑一件低调些的好。

    信雅根本没有把琉王的话听进去,自顾自的翻找着桌上的匣子,好不容易打开匣子信雅动作顿了顿。“天呐,好漂亮的头饰,和那套衣裙穿着正好合适,王爷你看看要不要穿,我可以给你盘好看的头发,保证让王爷你光鲜亮丽,绝对难辨雌雄。”

    琉王瞪了信雅一眼,他又不是心理变态,让熟人看见,不知怎么想他。“你要是喜欢自己穿就是,这些衣服里就这件蓝白色的深衣合我的意,不过劝你还是穿着身上这身就好,不要打扮的花枝招展招摇过市,惹出什么乱子我可没力气陪着你折腾。”

    蓝白色的深衣像是书生的打扮,琉王取下玉冠,取了簪子直接把头发在脑后束起来,换了个发型瞬间成了翩翩公子。琉王出来时,信雅刚好把东西收拾好,尽管不太承认,琉王的这身打扮确实让信雅感到眼前一亮,比起朝服压抑的深色,他更适合素静的衣袍。

    “怎么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恩,我穿成这样可比三哥好看?”琉王拿折扇挑起信雅的下巴,看到她眼中的微光,琉王脸心尖一颤,放开信雅。看惯了她浓妆艳抹,华服金钗的形象,今日粉黛未施的她看起来反而更加勾人心魄,到脚踝处的襦裙每走一步裙摆都摇曳着裙摆。

    信雅嘟起嘴别过头去,鄙夷的撇了睿王一眼。“睿哥哥的俊美无人能及,虽说吧,你不是丑的令人侧目,好在看的过去就是,哈哈,听闻城中有一条小巷,民间的玩意儿多的很,娘娘似乎很想念民间,我们正好可以借此机会给娘娘买些好玩的小玩意儿。”

    信雅哪里是想着给刘贵人买东西,来桐蔺国那么长时间,因为没人陪自己出宫游玩,京城中许多地方是她没有去过的,尤其是那条“传闻已久”的小巷,在信雅的心中具有神奇的神秘色彩。出过宫的宫人都会趁机在宫中游玩一番,那条小巷是宫人们最常提到的。

    他们都说,想要在一天的时间里看尽京城中民间好玩的技艺手工,那条小巷就是最好的选择。宫中的宫人没有信雅那么清闲,每日都有空闲可以在皇宫里到处跑。这里不是临安国,虽说只要她开口,皇帝不会太过苛刻,会答应她的请求,可是要求的多了,自然觉得不好意思。

    琉王今日生辰,既然没人陪他过生辰,为何不抓住这次机会,痛痛快快的玩上一回。有个人陪自己不说,还不用拉下脸来求人家,何乐而不为。信雅跑出去不忘回头对脸快黑成碳的琉王做了个鬼脸,把琉王气的,肠子都要悔青了。

    丑的令人侧目?哈哈!桐蔺国的人谁不知琉王,睿王,云若初,董诺奇并列桐蔺国四大公子,其中以云若初的容貌最为突出,董诺奇年少有为,睿王的沉稳冷静,琉王的睿智,他的名号算是妇孺皆知,信雅竟说他只是看的过去!这个女人,真是存心想气死他不成!

    “信雅!你有本事别跑!”两人神经质大发,你追我赶的绕着绸庄跑了半天街,而后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离开绸庄时门没来得及关上,才狂奔回绸庄把门给锁了,好在正午经过那里的人不多,没有人进入绸庄,不然里面的东西偷走了,随便哪样都价值上百两。

    那条小巷人们称为千丝巷,那个地方靠近平民窟,位于城西,那里的人们过的穷苦,但是他们都活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那条街之所以被称为千丝巷,主要是因为那里的小巷交错相通,小巷的道路不宽,站在高处远远看出,就像是千万条丝线缠绕在一起,故而称为千丝巷。

    在那里,民间的工艺全部集中在千丝巷,竹蜻蜓,糖人,缝针,油纸伞,应有尽有,让人眼花缭乱。千丝巷做出来的东西都是人们精心做出来的,做的也许没有外面卖的那么精美,胜在做的认真,手艺别具一格,带着他们独特民族风情。就拿油纸伞来说,上面的画特殊奇艺,很是有趣。

    因为街道不宽,卖东西的摊子只摆在一侧,从这条街连到另外一条街,让人目不暇接。千丝巷里人来人往,有些可以看出是贵族子弟,有些则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大家擦肩而过,看似互不相干,却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信雅沉浸在这种温暖中,流连忘返。

    信雅恨不得把巷子里所有的东西都买下来,可是她都只是看看,并没有买,这让琉王有所不解,女子来到这里,按理来说是恨不得把小巷里所有的东西都带回去,可是她都是拿起来看看,分明喜欢的紧,最后却又把东西放了回去。

    结果信雅什么都没有买,反而是琉王看见几样东西,是从前母亲在他面前提过的,觉得母亲会喜欢,就把它们买了下来,又凭着自己的感觉买了些做工独特的玩意儿。信雅在人群中穿梭着,琉王勉强跟着她的步伐,最后在一个卖拨浪鼓的摊前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