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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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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谁都知道,出了血,除了句夸赞,还能得着甚么呢?勒紧裤带,得的不过是虚名而已,银子就如打了水漂。;今年多雨,是个灾年,汛情只会越来越严重,饿殍遍野,无底洞啊。现在满朝文武家里,不仅穿,连吃跟喝都不敢大张旗鼓的,尤其是京城官员,都在皇帝眼皮子底下,更得小心行事。老爷也是这么个意思,他难道没跟李姨娘说?”

    绿莺指头沿着茶杯转圈,静静地听李朝云在那自说自话,她话说得妙,一脸忧国忧民比皇帝还操心,可跟料子有甚么干系呢?朝廷的事体李朝云熟知不奇怪,她是韩国公家出来的人,亦或是冯元对冯安说过,她再从夫君那里听来。就算事实确实如她所说,皇上为了银子要故意揪人小辫子,不便罗缎锦衣当身,粗布总可以了罢,就算穿下人的衣裳,也不能给分发那种玩意啊,裁成衣裳穿了还不知得起多少疹子呢,冯家又不是破落户,何至于此。

    再看李朝云一身装扮,首饰少了?衣裳素了?呵,真是严以待人宽以待己啊,不服不行。绿莺被她弄得哑然,满腔愤懑奈何嘴巴忽然像被糊住,竟不知从何说起了。这人打定主意狡赖,虽未撕破脸但也降了格调与身份,忒是让人瞧不起,可人家脸大不在乎,仗着身份高贵将人揉搓鼓掌间。其实细细一想,也对,人家凭甚么去巴结你呢,凭甚么去小心翼翼做人呢,在这冯府,又有谁能制住她呢,连婆婆都成了瓮中鳖。

    李朝云寸土不让,那她呢?是挑明了还是转身离去?娘总说,退一步海阔天空,绿莺一直遵从母亲教诲,暗忖一番,终于做了打算。她平了平郁气,笑着道:“咱们来往虽不疏浅,但并无交心。你可能不知道我的为人,我是从来都不愿与人去争甚么的,与少奶奶更是没有矛盾点。你管家,我是一百个守望支持。还有,”顿了下,她瞥了眼李朝云面上,笑得和气懂事:“毕竟说嫡庶有别,天宝的将来,那肯定是不能与大少爷媲美的,这一点我知,你知,”绿莺微微启唇,轻吞慢吐:“老爷更是知。”话是让她矮了一截,主动亮了底牌,就算李朝云现在不马上信,起码还有未来的时间去慢慢观察,绿莺也是深思熟虑后走的这一步,她要照顾冯元还有两个孩子,实在没有心力去跟人斗智斗勇,若又碰上一个如冯佟氏那样歹毒性子的,她可没有两条命再去死。

    似乎没料到她能说出这番话,李朝云怔忪片刻,接着便笑容愈大,眼中了然与得意更盛,出口的话却毫不犹豫:“李姨娘这话怎么说的,真是严重了。天宝也是冯府少爷,身份贵重,自然有一番好前程。我知道料子的事让你委屈了,我能理解,可委屈的并不只有你一人啊,实话跟你说,我那料子更是寒碜,连鞋面都当不了,赏给我贴身婢女人家都嫌弃得跟甚么似的。要不这样,这事就当我欠着,等做冬衣时,灾也过去了,再多给你补贴些,你看这样如何呀?”

    不过是点布子,不值几个钱,折算起来都买不上一盒她手里的珍珠粉。绿莺真是不耐烦跟人在这扯来扯去,她示好过去,李朝云不接,说明不是下马威,以后日子还有的苦呢。那还小意做甚么,索性摊开来讲,左右对方也不要脸了。

    她轻笑一声,将茶杯放开,坐直身体,直勾勾地与李朝云对望,脸上带了些郑重:“你知道么,其实我挺羡慕你的。”

    无非是相貌家世一类,这些李朝云自问还是拿得出手的,只是适当的矜持还是要有:“哦?我有甚么好让李姨娘羡慕的?”绿莺不答,她便只当是自卑羞惭了,声音带着俯视:“李姨娘若羡慕我出身国公府,感慨自己出自市井,那大可不必,出身不能选,那都是老天爷早就安排好的。现在你进了冯府,过上了好日子,实在是鱼跃龙门啊。”

    话还挺酸,李朝云不见得是羡慕,可不服气肯定是有的。绿莺摇头,抿了一口茶,定定地望向她,勾起嘴角轻轻一哂:“不,我羡慕你有心机呢。”

    “哦?”李朝云脸上有些不好,掐不准她甚么意思,只能不动声色反问:“李姨娘这话有意思,要是真这样就好了。你不知道,从小到大啊,长辈们都说我脑子笨说话直,庆幸的是傻人有傻福,我人缘倒是一直都不错。我有些不明白,你这心机一词是打哪的出处呢?莫不是还是因着布匹一事?”

    李朝云有些不情愿的叹息一声,“我知道李姨娘受委屈了,可若因着这等小事误会我,那朝云可是冤枉死了,我也是身不由己啊”

    绿莺并不理她的太极,认真地问她:“你今年是十五还是十六?”问完,也不等回答,语气深重地开口,往事历历在目,每每缅怀就是一股惆怅:“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无名无分如一根浮萍般被拘在一处院子里,孩子差点被人害死,过成了一只丧家犬。那时的我恨天恨地恨自己无力,被人打击得毫无还手之力,我好希望自己能长出一个聪明绝顶的脑袋,可以反抗、报仇,但谁让我天生一副蠢脑袋瓜呢。”

    说到这里,就够了,后来第二次下毒一事想必李朝云已经知道了,即是她婆婆被赶到小佛堂的原因。“我觉得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冯府人口少。不仅主子少,下人更是不多,是非自然就少,安逸日子唾手可得。我不懂你为何非要没事找事寻人晦气,本来是一口甜滋滋的水井,你非要将它搅和成一锅乱粥,小心最后你也免不了被烫着。”

    绿莺觉得自己这话不是威胁,反而颇为交心实惠,安乐日子是她做梦都求的,就不明白竟有人嫌日子太顺了,非要挑事,图的甚么呢。既这么说,她觉得李朝云总该听进去一些罢,可万事哪有那么如意呢,人与人有太多不同,千人千面。李朝云忽然不屑再装下去,阴测测地冷笑一声:“那咱们就走着看,看最后到底是谁吃亏。送客!”

    不欢而散。

    绿莺也冷冷一笑,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方才李朝云身旁一直要上前的那丫鬟注意到桌上被落下的物事,扬声提醒她的布忘拿了,然后俯身去捧,想要追过来还给她。绿莺连头都没回,呵呵一笑,脆生生道:“不拿了,送给少奶奶,这布与她最配了。”

    这回没人给她打帘,屋里丫头个个牛气哄哄地挺尸,远没有了刚来时的殷勤,春巧正要上前,冷不防被人从外头将帘子掀起,恰巧有个丫头进门,绿莺多瞧了两眼,见过这人,是新婚夜时立在李朝云身旁的陪嫁丫鬟,似乎是□□兰的,不过这时候头帘已经梳上去了。错身而过时,她忽然朝春兰笑了笑。

    春兰愣愣地见礼,还被李姨娘亲热地扶了一把,颇让人摸不着头脑。进了屋,见李朝云眯眼端坐着,她忙敛神,一溜烟上前将碗放下:“小姐,燕窝炖好了。”

    “哼,可当不起春兰姑娘这一声‘小姐’,你如今可是咱家大少爷跟前的红人了,昨晚受累了罢?”

    李朝云拨弄着雪白瓷勺,叮叮的磕碰声伴着她冰泠泠语气,扎得人一个透心凉。春兰涨红脸,垂头不语。身旁的秋菊心有不忍,凑在李朝云耳边:“小姐,奴婢不明白,既然那李姨太太低三下四地跟咱说软话抛绣球,奴婢瞧她也不是个有野心会撒谎的,你为何不接呢?”

    被成功转移了注意力,李朝云果然不再为难春兰,轻嗤一声撇撇嘴:“她是软是硬跟我有甚么关系,左右一只小蚂蚁,我两根手指捏死她。还跟我套近乎,她也配!”

    安静中,她想起方才李氏说的话,脸上微有震撼,在腹内将一番话揉碎了消化。孩子差点被害死?难道这李氏之前嫁过人或是别人的小妾?不,不太可能。天宝刚出生,那以年龄来说孩子应该是豆儿,也就是说,李氏没进府的时候,冯佟氏就出手了?家中爹爹也是个多情的,那继母手段不少,却也没将手伸得这般长过。她心神微凛,这个婆母不容小觑。

    对于绿莺,李朝云并没放在眼里。男人嘛,喜新厌旧是本色,花无百日红,这李氏小妾也蹦跶不了多久。再说,隔着冯元,就代表差着辈呢,隔房隔代,他这个当公爹的也不便将话说到自己这个做儿媳的头上,李氏即便去撒娇告状了,八成也会惹一顿骂。回想当初,将李家玩得团团转,既挣了名声又赚了好人缘,可自己终归是要出府嫁人的,到头来还是甚么也捞不着。不过现在好了,冯家,未来是由她把持做主的,吃的每一分,花的每一两,想用谁想卖谁,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

    出了汀芷院,绿莺在春巧耳边吩咐了几句,然后主仆两个分道扬镳,春巧转身往回跑,她则沿着廊道走了一会儿,在从外头伸进来的枝桠上,揪揪叶子拨拨小花,慢悠悠回了自己的玲珑院。在葡萄架下坐了一炷香的功夫,就见春巧呼哧带喘跑了回来。她瞠目结舌:“怎么这么快,没问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