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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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宥廷跌在沙发旁,好一阵都没爬起来。他也发现了站在卧室门口的封傲,低声道:“别出声。”
步出卧室,血腥味更浓了。若是这世上除了酒味封傲最熟悉的是什么气味,那一定是血的气味。自己的,或是别人的,腥甜的血液。
封傲没出声,在那站了一阵,黑暗中看着模糊的人影起伏蠕动,丢下一句:“别给我惹麻烦。”便回了房。躺回床上时,封傲听见客厅翻找东西的声音,心想,死了一回自己竟然变得心软了,没把那小子丢出去。
屋里多出一个不熟悉的人,封傲再难入睡。他原本一直等着郑宥廷离开,没想到直到他起身练功的时候,郑宥廷还在客厅里。
天光见亮,正是都市里的最好眠的时候,封傲却习惯了在这个时候醒来。
他简单地洗漱一番,开了灯,看到沙发上睡着的郑宥廷时,眉头就皱起来了。沙发套上染了不少血,这是布艺沙发血大概已经渗到里头去了。那血是从阳台开始蔓延的,遍及整个客厅,是昨晚郑宥廷找药箱的时候滴落在地上的。
失血过多,让郑宥廷的脸和嘴唇发白得厉害。皱着眉睡着的时候显得脆弱,和之前所见的那个冰冷无情的人比起来大不相同。这样虚弱地躺在这个地方,如果自己有对他不利的心,他绝对活不过今天。
……逃到这里,昏睡在这里,这个人对这里或者说是自己到底抱着怎样的信任呢?
封傲的重点不在这儿,他走到阳台上看了眼,果然看见楼下的栏杆也被蹭了血。他新搬来的屋子出于出现意外逃生的考虑被安排在二楼,因为是一楼日照不好,原本分配给的住户并不在这儿住。
他又看了眼挺尸一样的郑宥廷,给李辉打去了电话,让睡眼朦胧的助手在清洁工来之前先把楼下的痕迹清理了。交代罢,他伸脚踢了踢郑宥廷。
郑宥廷这样警醒的人,这一次却耗了一段时间才惊醒。
他睁开眼看见封傲,张了张唇,低声喊了一声:“父亲。”就又睡过去了。
封傲在原地怔了很长一段时间。
父亲。
是了,他想起了自己惯性忽略的一件事情,这个人不仅仅是一个危险分子,还是这句具身体的亲生儿子。
也是这一声父亲,解释了他出现在这里,对这个地方他这个主人如此放心的理由。
封傲的脸色有点不好,因这一声虚弱的毫无防备的父亲而触动了心里最深的伤。他想起了自己的师父。那个将他全心全意的信任弃如敝屣,将自己一心的孺慕之情变成最可笑的笑话的人。
他是孤儿,从小被师父收留在门下,在他心里,师父,亦师亦父,他年少的时光几乎都在追随着那个人的步伐中度过。有句话说得不错,有本事伤害你的人,只会是你在乎的人。被最在乎的人背叛和污蔑,那种绝望,封傲尝过,更在这许多年后,仍然无法释怀。
思及此,封傲俯身,将郑宥廷抱了起来。
身高185,健壮的男人,封傲轻而易举地抱起,只不过这样的身形相对于封傲此时清瘦高挑的身材而言颇为违和。郑宥廷被惊动了,醒过来也只模糊不清地看到封傲的脸,对于自己被抱着的事实没来得及了解,瞬间紧绷起的肌肉蓦地又放松下去,闭上了眼睛。
这个细节,让封傲心里的最后一点犹豫也消失了。
他不在意郑宥廷的生死,只是当似曾相识的来自灵魂最深处的一份信任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无法辜负,无法不在意自己曾经同样付出过的类似情感。
封傲一向是谨慎的人,尤其是在上一次别有用心的蓄谋纵火发生后,他的屋里和车上都放了医药箱以防万一。为此他还特意了解了当世的外伤医疗手段,住处的伤药和疗伤器具准备的十分齐全。
郑宥廷想是没有那个精力,胸前的伤口只潦草地撒了止血的药粉,还是从药囊中扯开撒的,简单地包扎了一圈。
封傲拆开看了,伤口在心脏正中的位置,一般人没有生还的可能,他心念一动,贴上他的右胸——郑宥廷的心脏生在右边。
知道他没有生命威胁,封傲也不再理会,转身出了房门。
李辉的住处离这里不过几分钟的脚程,封傲听到李辉站在门前的动静却是一个小时后的事了。
李辉正在门口深呼吸,再深呼吸,极力做着某种心理建设,屋主却不体谅他第一次做这种作奸犯科的事情,干脆地开了门。
“郑、郑市长!”李辉结巴了下,几乎是尖叫出声的。
封傲警告地看了他一眼,低声问道:“收拾清楚了?”
“我、我洗干净了。”受到封傲的影响,李辉说话都是含着舌头说的,竭力地小声。他是怕被人听见发现什么,虽然做的时候出其意料地冷静,可当他会想到自己擦了一路的血迹,又是后怕又是心虚。
封傲侧身让他进来。
接着他说出了让李辉崩溃的话:“把客厅也收拾了。”
李辉这时看到了客厅里斑斑点点的血迹,再听到身后封傲的声音:“别弄出太大动静。”他有些毛骨悚然。没有任何迟疑地,李辉就动起手来。
他从前只是有点敬畏封傲,这种敬畏源自他认为封傲是个非常厉害,将来一定大有作为的直觉。可是现在他是害怕,对于一个做多曾在领导的吩咐下散播一些谣言而心里内疚许久的纯良青年而言,他今天面对的事情实在太超过了!
可他不敢拒绝,他怕拒绝了,自己恐怕回不去见相依为命的男朋友最后一面!
在清洗血迹的同时,李辉心里都模拟了封傲怎么把那个死死挣扎的人在沙发上给解决了,然后拖到阳台,从二楼阳台丢下去,再从那里拖到外头毁尸灭迹的情形了。
封傲在书房继续练功,等到李辉站在他门前踌躇不敢敲门的时候,才停下去开了门。
“都、都擦干净了……”
封傲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离开了。
李辉苦了一张脸,手心捏了好几回,才苍蝇拍翅似的小声说:“郑市长……你确定万无一失吗?丰市这地儿通常闹泥石流,下暴雨,要是那什么被冲出来怎么办?”
封傲一听就知道自己的助手在想什么,看李辉跟个受惊的兔子似的还浑身发抖地说出这样体贴忠心的话,他觉得有趣,原本没有解释打算的封傲更是起了逗弄的心思。
他脸上略带微笑,可眼角泛着冷光:“放心,就是被人找齐了他的全尸,也决计查不到我头上。”
全尸。
全尸……
李辉下楼的时候脑袋里浮现的都是微微笑着的郑市长拿着刀把尸体一块一块地分解了的样子,以至于最后两个阶梯一并踩空了,嘭地一声摔在了地上。
郑宥廷的复原能力十分好,下午醒来的时候,除了还在低烧,人已经有了精力。
“给我吃的。”
这是郑宥廷醒来看见封傲的第一句话。理所当然的口气,让靠在门上的封傲挑高了眉头。就算白当了一个便宜老爹,也要问问他封傲肯不肯要这个儿子,他可没心情照顾他。
不过,难得好心的,封傲指了指厨房的方向,“你自便。”
郑宥廷有些错愕地看着他,表情收回来时,嘴唇却抿得紧紧的。不再开口,郑宥廷撑着气弱的身体站了起来,到厨房找吃的。冰箱里放着封傲还没来得及处理的剩菜剩饭,郑宥廷拿去热了,又找到昨晚放回原地的医药箱,找到退烧药和消炎药,干吃了下去。
又自力更生地处理了伤口,双手和嘴巴协助着把胸口的伤口重新包扎起来,然后回到厨房。
就着热饭的锅,郑宥廷就开始吃了起来。
他是饿得很了,吃饭的速度很快,狼吞虎咽一阵,被呛住,只咳嗽了一声他就狠狠忍住了。咳嗽牵动伤口实在太疼了。
他那如受伤的幼兽逞强地缩在角落舔着自己伤口的模样,让封傲莫名心情好了不少。看着郑宥廷和着白开水把剩饭剩菜都吃完,自觉欣赏够了,封傲转身就回书房。
郑宥廷走了出来,他自顾地去了封傲房里,把带血的衣服换下,穿上找出的封傲的衣服。两人身高相差不大,但封傲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显得紧绷了,不过这时候也别无选择,翻了翻找到一件相对宽松的外套,将里头衬衫的口子都解开,拉上外套的拉链。
又把医药箱里剩下的消炎药和止血药一并塞进了口袋里,郑宥廷才来到书房门前。
他开了门,看着静坐在椅子上状似假寐的封傲,声音低哑而冷淡:“昨晚的事情,你最好忘个干净。”
说完,见封傲没有回应的意思,他沉默了下,转身离开了。
在他离开后,封傲才缓缓睁开了眼睛。
嗤,他封傲难得做一回好人,对象竟是个白眼狼。
果然,善良这玩意儿,纯熟浪费感情。
郑宥廷跌在沙发旁,好一阵都没爬起来。他也发现了站在卧室门口的封傲,低声道:“别出声。”
步出卧室,血腥味更浓了。若是这世上除了酒味封傲最熟悉的是什么气味,那一定是血的气味。自己的,或是别人的,腥甜的血液。
封傲没出声,在那站了一阵,黑暗中看着模糊的人影起伏蠕动,丢下一句:“别给我惹麻烦。”便回了房。躺回床上时,封傲听见客厅翻找东西的声音,心想,死了一回自己竟然变得心软了,没把那小子丢出去。
屋里多出一个不熟悉的人,封傲再难入睡。他原本一直等着郑宥廷离开,没想到直到他起身练功的时候,郑宥廷还在客厅里。
天光见亮,正是都市里的最好眠的时候,封傲却习惯了在这个时候醒来。
他简单地洗漱一番,开了灯,看到沙发上睡着的郑宥廷时,眉头就皱起来了。沙发套上染了不少血,这是布艺沙发血大概已经渗到里头去了。那血是从阳台开始蔓延的,遍及整个客厅,是昨晚郑宥廷找药箱的时候滴落在地上的。
失血过多,让郑宥廷的脸和嘴唇发白得厉害。皱着眉睡着的时候显得脆弱,和之前所见的那个冰冷无情的人比起来大不相同。这样虚弱地躺在这个地方,如果自己有对他不利的心,他绝对活不过今天。
……逃到这里,昏睡在这里,这个人对这里或者说是自己到底抱着怎样的信任呢?
封傲的重点不在这儿,他走到阳台上看了眼,果然看见楼下的栏杆也被蹭了血。他新搬来的屋子出于出现意外逃生的考虑被安排在二楼,因为是一楼日照不好,原本分配给的住户并不在这儿住。
他又看了眼挺尸一样的郑宥廷,给李辉打去了电话,让睡眼朦胧的助手在清洁工来之前先把楼下的痕迹清理了。交代罢,他伸脚踢了踢郑宥廷。
郑宥廷这样警醒的人,这一次却耗了一段时间才惊醒。
他睁开眼看见封傲,张了张唇,低声喊了一声:“父亲。”就又睡过去了。
封傲在原地怔了很长一段时间。
父亲。
是了,他想起了自己惯性忽略的一件事情,这个人不仅仅是一个危险分子,还是这句具身体的亲生儿子。
也是这一声父亲,解释了他出现在这里,对这个地方他这个主人如此放心的理由。
封傲的脸色有点不好,因这一声虚弱的毫无防备的父亲而触动了心里最深的伤。他想起了自己的师父。那个将他全心全意的信任弃如敝屣,将自己一心的孺慕之情变成最可笑的笑话的人。
他是孤儿,从小被师父收留在门下,在他心里,师父,亦师亦父,他年少的时光几乎都在追随着那个人的步伐中度过。有句话说得不错,有本事伤害你的人,只会是你在乎的人。被最在乎的人背叛和污蔑,那种绝望,封傲尝过,更在这许多年后,仍然无法释怀。
思及此,封傲俯身,将郑宥廷抱了起来。
身高185,健壮的男人,封傲轻而易举地抱起,只不过这样的身形相对于封傲此时清瘦高挑的身材而言颇为违和。郑宥廷被惊动了,醒过来也只模糊不清地看到封傲的脸,对于自己被抱着的事实没来得及了解,瞬间紧绷起的肌肉蓦地又放松下去,闭上了眼睛。
这个细节,让封傲心里的最后一点犹豫也消失了。
他不在意郑宥廷的生死,只是当似曾相识的来自灵魂最深处的一份信任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无法辜负,无法不在意自己曾经同样付出过的类似情感。
封傲一向是谨慎的人,尤其是在上一次别有用心的蓄谋纵火发生后,他的屋里和车上都放了医药箱以防万一。为此他还特意了解了当世的外伤医疗手段,住处的伤药和疗伤器具准备的十分齐全。
郑宥廷想是没有那个精力,胸前的伤口只潦草地撒了止血的药粉,还是从药囊中扯开撒的,简单地包扎了一圈。
封傲拆开看了,伤口在心脏正中的位置,一般人没有生还的可能,他心念一动,贴上他的右胸——郑宥廷的心脏生在右边。
知道他没有生命威胁,封傲也不再理会,转身出了房门。
李辉的住处离这里不过几分钟的脚程,封傲听到李辉站在门前的动静却是一个小时后的事了。
李辉正在门口深呼吸,再深呼吸,极力做着某种心理建设,屋主却不体谅他第一次做这种作奸犯科的事情,干脆地开了门。
“郑、郑市长!”李辉结巴了下,几乎是尖叫出声的。
封傲警告地看了他一眼,低声问道:“收拾清楚了?”
“我、我洗干净了。”受到封傲的影响,李辉说话都是含着舌头说的,竭力地小声。他是怕被人听见发现什么,虽然做的时候出其意料地冷静,可当他会想到自己擦了一路的血迹,又是后怕又是心虚。
封傲侧身让他进来。
接着他说出了让李辉崩溃的话:“把客厅也收拾了。”
李辉这时看到了客厅里斑斑点点的血迹,再听到身后封傲的声音:“别弄出太大动静。”他有些毛骨悚然。没有任何迟疑地,李辉就动起手来。
他从前只是有点敬畏封傲,这种敬畏源自他认为封傲是个非常厉害,将来一定大有作为的直觉。可是现在他是害怕,对于一个做多曾在领导的吩咐下散播一些谣言而心里内疚许久的纯良青年而言,他今天面对的事情实在太超过了!
可他不敢拒绝,他怕拒绝了,自己恐怕回不去见相依为命的男朋友最后一面!
在清洗血迹的同时,李辉心里都模拟了封傲怎么把那个死死挣扎的人在沙发上给解决了,然后拖到阳台,从二楼阳台丢下去,再从那里拖到外头毁尸灭迹的情形了。
封傲在书房继续练功,等到李辉站在他门前踌躇不敢敲门的时候,才停下去开了门。
“都、都擦干净了……”
封傲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离开了。
李辉苦了一张脸,手心捏了好几回,才苍蝇拍翅似的小声说:“郑市长……你确定万无一失吗?丰市这地儿通常闹泥石流,下暴雨,要是那什么被冲出来怎么办?”
封傲一听就知道自己的助手在想什么,看李辉跟个受惊的兔子似的还浑身发抖地说出这样体贴忠心的话,他觉得有趣,原本没有解释打算的封傲更是起了逗弄的心思。
他脸上略带微笑,可眼角泛着冷光:“放心,就是被人找齐了他的全尸,也决计查不到我头上。”
全尸。
全尸……
李辉下楼的时候脑袋里浮现的都是微微笑着的郑市长拿着刀把尸体一块一块地分解了的样子,以至于最后两个阶梯一并踩空了,嘭地一声摔在了地上。
郑宥廷的复原能力十分好,下午醒来的时候,除了还在低烧,人已经有了精力。
“给我吃的。”
这是郑宥廷醒来看见封傲的第一句话。理所当然的口气,让靠在门上的封傲挑高了眉头。就算白当了一个便宜老爹,也要问问他封傲肯不肯要这个儿子,他可没心情照顾他。
不过,难得好心的,封傲指了指厨房的方向,“你自便。”
郑宥廷有些错愕地看着他,表情收回来时,嘴唇却抿得紧紧的。不再开口,郑宥廷撑着气弱的身体站了起来,到厨房找吃的。冰箱里放着封傲还没来得及处理的剩菜剩饭,郑宥廷拿去热了,又找到昨晚放回原地的医药箱,找到退烧药和消炎药,干吃了下去。
又自力更生地处理了伤口,双手和嘴巴协助着把胸口的伤口重新包扎起来,然后回到厨房。
就着热饭的锅,郑宥廷就开始吃了起来。
他是饿得很了,吃饭的速度很快,狼吞虎咽一阵,被呛住,只咳嗽了一声他就狠狠忍住了。咳嗽牵动伤口实在太疼了。
他那如受伤的幼兽逞强地缩在角落舔着自己伤口的模样,让封傲莫名心情好了不少。看着郑宥廷和着白开水把剩饭剩菜都吃完,自觉欣赏够了,封傲转身就回书房。
郑宥廷走了出来,他自顾地去了封傲房里,把带血的衣服换下,穿上找出的封傲的衣服。两人身高相差不大,但封傲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显得紧绷了,不过这时候也别无选择,翻了翻找到一件相对宽松的外套,将里头衬衫的口子都解开,拉上外套的拉链。
又把医药箱里剩下的消炎药和止血药一并塞进了口袋里,郑宥廷才来到书房门前。
他开了门,看着静坐在椅子上状似假寐的封傲,声音低哑而冷淡:“昨晚的事情,你最好忘个干净。”
说完,见封傲没有回应的意思,他沉默了下,转身离开了。
在他离开后,封傲才缓缓睁开了眼睛。
嗤,他封傲难得做一回好人,对象竟是个白眼狼。
果然,善良这玩意儿,纯熟浪费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