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名侦探灵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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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院子里有几盏灯亮着,不是黑的什么都看不见。
灵溪挑开窗帘的缝隙,直接去那个墙根看,可惜那儿是灯光的盲区,什么都没有。
“去卫生间不开灯,却趴窗户看什么。”陆修远说着话,直接就按亮了房间的灯。
灵溪一愣,急忙闪身离开窗口。因为开着灯的时候,黑暗中看亮光的地方,人影是很清楚的。
心中暗恼,老公是好心帮倒忙。若是风伯此时就在那墙根,不定就看见自己在窗口偷看呢。
“老公,你刚才听见金毛叫唤了么?”灵溪趴床边问睡眼惺忪的陆修远。
陆修远挪挪身子靠在床头。脸上没有白日里的贵胄优雅,多了几分暖男的随性。
“似乎是叫了两声。”陆修远说着,抬手拍一下媳妇儿的屁股:“不是要去卫生间?怎么又说金毛。我瞧着啊,你最近和金毛越老越好了。”
“呵呵,我和金毛团结友好,你不是也省得担心我慢待你的兄弟么。哎呦,憋死了。”灵溪鬼马的说着捂着肚子就去卫生间。只是去的时候,心想,金毛真的叫了!金毛可是很聪明乖巧的狗,若是没有什么事,才不会无端端的就叫。
很有可能是风伯见自己管仓怕,他怕以后没有机会下手,就趁着现在自己还没有清查好东西,还没有换钥匙,多干几票。
虽然这只是猜测,但是灵溪觉得很有可能。
从卫生间出来,灵溪爬上床,老公关了灯。两人又搂一起睡觉,灵溪没了困意,就问陆修远:“老公,你以前说过,金毛有能分辨出好人坏人的功能,是真的还是逗我玩的?”
“你现在总是提金毛,而且在我的怀里不想着我,还想金毛,你考虑过我的感受么?”陆修远抱怨的声音在漆黑的夜色里,显得格外撩人。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高大威猛,帅气多金的陆大总裁跟只狗吃醋,你能不能别逗我笑?”灵溪往老公怀里拱了拱,拍完马屁还不忘继续追问:“老公,你倒是说啊,你不说我今天都睡不着觉了。”
“你啊,真是磨死人的小妖精。好,我说行了吧。”陆修远被媳妇儿磨得厉害,只好说了。
“金毛跟了我七年,但平时他都在训练场里,我出任务的时候才带着他。本来有一次我出任务是带着他抓人贩子,结果到火车站,那么多人流中,他对着一个小青年就叫唤起来。把人贩子吓跑了,这个小青年也跑。后来我就抓住了小青年,结果是个毒贩子。身上藏了一公斤的毒品,愣是没让候车警察搜出来。
后来金毛就出了名,有时候缉毒大队的人就去训练场外调金毛,每次都能抓到毒贩,立了很多功。同事们都说,金毛有一双火眼晶晶,能一眼看出毒贩,让他们无所遁形。其实金毛是嗅觉格外敏感,对各种毒品都能嗅到而已。”
“你这么说,金毛的火眼晶晶只是对毒贩管用啊?”灵溪的眼神有些暗淡了,因为风伯都快八十了,又都一直在陆家,怎么可能是毒贩?
“嗯,那你以为呢?傻瓜。”陆修远说着捏捏媳妇儿的小脸蛋,凑上前就亲了一口。
灵溪心里长长叹口气,自己真是好幼稚啊。还以为金毛真是辨忠奸善恶的有特异功能的狗呢。
正叹着气,某男人开始不安分起来。那手在后背上滑来滑去,处处点火。灵溪欲哭无泪,臭金毛,你的叫声害得我好惨,又要阵地失手了。
突然,灵溪脑中灵光乍现,忽的一把坐起来:“啊!我明白了!”
正要攻城略地的陆修远怎么也想不到娇柔似水,予取予求的媳妇儿突然发癔症的坐起身,还大叫一声。惊得差一点萎了,没好气的瞪她一眼,“你忽然发癔症‘明白’什么了?鬼上身啦!”
灵溪眨眼看看黑脸的老公,又低头看看两人的境况。然后若无其事的转头,抽着脸:“我明白……不能老让你欺压,我要翻身压着你。”
陆修远看了媳妇儿半晌,唇边的气急败坏变成一抹意味深长:“好啊,给你机会。现在上来,自己动。”
……
丫的,等我功成名就的那一天,一定让你明白,我今天的忍辱负重!
翌日,是十一假期的最后一天。
灵溪不顾腰酸腿痛,咬着牙早早爬起身。早的甚至陆修远都还没有起来。
陆修远伸手搂住媳妇儿的小蛮腰:“这么早别起来,再睡会儿。”
“不要,我要早起晨练。”灵溪推开陆修远有力的手臂又要起来。
晨练?
陆修远忽的睁开眼,一张浓墨似的眼睛带着玩味,接着身子往那句柔软的身体上贴了贴:“媳妇儿,你是说这样‘晨练’么?”
灵溪起初不明白陆修远说什么,但是一下子感觉到他身体某处的异常。顿时恼羞成怒,一脚踹开他:“陆修远,你丫的思想能不能纯洁一点!我是要出去跑步晨练的晨练,不是你说的床上的晨练的晨练!无可救药!”
陆修远见媳妇儿挺横,就没有继续动作。裸着精炼的上身靠在床头,看媳妇儿光溜溜的进浴室洗漱。很快出来,浑身雪白白,湿哒哒的就穿着黑色的小可爱。
这么一看,媳妇从前的小平板已经变成凹凸有致的小妖精了。
喉咙发紧,心跳加速。
忽的,一条大浴巾凌空飞来,直接盖在某人的头上。
“色狼!”
陆修远叹口气,伸手将浴巾从头上拿下来。媳妇儿已经拿出一套黄色的运动服套身上了,然后随便把头发一束,成一个马尾,对床上懊恼的某人一个媚笑:“我去跑步了,你昨晚累了,现在乖乖再睡一会儿。”
累了……
这是赤裸裸的嘲讽!
陆修远看着某丫头嚣张的开门离去,眸中微眯,有阵阵寒气飘动。
臭丫头,什么时候体力变得这么好了?明明昨天晚上两人缠绵悱恻很久,以为今天媳妇儿又是基本在床上度过了。可是谁知道,人家不仅没有爬不起来,还早早的兴致勃勃的去跑步了。
看来,自己真是小瞧自己的媳妇儿了。
陆修远是这么想,其实呢……
灵溪迈着两条腿,小跑着出陆家别墅,两条腿就好像灌了铅一样,真是一步都不想动。
好累啊,太累了,真想在床上睡死过去。
但是她现在咬牙起来,还‘晨练’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啦。
灵溪昨天晚上就已经决定,今天起,要当名侦探柯南!要从一点蛛丝马迹,寻找到整个事情的真相。要让笼罩在陆家大宅的阴暗快点散去,要让自己和金毛在陆家大宅,人人都刮目相看!
顶着晨露,灵溪出了陆家大宅。先围着陆家大宅跑了一圈,心里暗想:果然和自己想的差不多。
然后一边小跑,一边上下左右,前后周围侦查。很好,没有发现异常。
于是,灵溪跑着跑着,就改变方向,直奔昨天看到的那个垃圾桶跑去。
灵溪奔向垃圾桶自然不是捡垃圾。因为昨天坐在高鹏的车上,无意中一瞥,看到陆家大宅墙外的这个垃圾桶,似乎正对着风伯那一天蹲着神神秘秘的地方。
而且灵溪也想过,陆家大宅这么大,四边院墙,为什么风伯单单会选在前院一个侧边墙根,相对于还算是危险的地方。想来想去,不得要领,直到看到这个垃圾桶。
刚刚围着陆家大宅跑一圈,证实自己的猜测。大宅墙外其他地方都没有遮蔽物,而只有这个垃圾桶,是在风伯那一天神秘蹲身的墙外。
如此,会是巧合?
灵溪不觉得。
垃圾桶是一米多高,两米多宽的绿色塑料制成,两个空间,垃圾分类的那种。这些都和灵溪没关系,她跑过来,蹲身到垃圾桶和墙壁之间,发现是一个极好的隐秘地点。然后在这里寻找线索,地面是石块铺成的,看不出什么异常。围墙有两米高,防君子不防小人,很普通的围墙。
当然,陆家不是平常人家,一般人也不敢进来。
等等,那青砖墙上为何有一道极细极轻微的磨痕?看着好像是某种铁丝,或是尼龙绳磨出来的。而且既然能把砖墙磨出一道亮痕,可见这频率有多高。
灵溪是学文的,脑子里就会编故事。所以一个画面很快就出现在脑子中。
风伯拿着东西不能明目张胆的从大门走,就事先用袋子装好,藏到墙根下,在袋子上拴上绳子扔出墙外。然后若无其事的出来陆家,从墙外借助垃圾桶的掩护,拽着扔到墙外的绳子将东西拉出去。因为一直要用这一个地方,所以墙壁上都留下了一道磨痕。
风伯得到了东西,就会去转手卖了,换钱。换到的钱,吸食毒品。
风伯跟毒品沾边,这一点金毛的反应能证明。陆修远说过,金毛经过特殊训练,对毒品格外敏感。既然风伯不贩毒,那就有可能吸毒。而且风伯瘦瘦的,眼窝深陷,皮肤灰白,一看就不像健康的人。
还有,只有吸毒的人,才会大量的需要钱财。才会不顾着陆修远的对他的恩情而监守自盗。
宾果!
灵溪佩服自己的聪明,差一点给自己跪了。
其实自己学文不对,经商也不对,天职应该就去当警察,当侦探啊。哈哈……
不过,推理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推理的再好,也还是需要证据证明的。
周妈不能卖出去,金毛说到底还是一只狗,这墙上的磨痕,若是没有证据,就是个屁。
灵溪想到这儿,长长叹一口气,高兴的太早,现在还是要回去找证据。
若无其事的从垃圾桶后起身,看看无人注意自己,然后慢慢跑回去。
被索取一夜,累到极致,然后晨跑之后的感觉就是想死。
此时院子里有几盏灯亮着,不是黑的什么都看不见。
灵溪挑开窗帘的缝隙,直接去那个墙根看,可惜那儿是灯光的盲区,什么都没有。
“去卫生间不开灯,却趴窗户看什么。”陆修远说着话,直接就按亮了房间的灯。
灵溪一愣,急忙闪身离开窗口。因为开着灯的时候,黑暗中看亮光的地方,人影是很清楚的。
心中暗恼,老公是好心帮倒忙。若是风伯此时就在那墙根,不定就看见自己在窗口偷看呢。
“老公,你刚才听见金毛叫唤了么?”灵溪趴床边问睡眼惺忪的陆修远。
陆修远挪挪身子靠在床头。脸上没有白日里的贵胄优雅,多了几分暖男的随性。
“似乎是叫了两声。”陆修远说着,抬手拍一下媳妇儿的屁股:“不是要去卫生间?怎么又说金毛。我瞧着啊,你最近和金毛越老越好了。”
“呵呵,我和金毛团结友好,你不是也省得担心我慢待你的兄弟么。哎呦,憋死了。”灵溪鬼马的说着捂着肚子就去卫生间。只是去的时候,心想,金毛真的叫了!金毛可是很聪明乖巧的狗,若是没有什么事,才不会无端端的就叫。
很有可能是风伯见自己管仓怕,他怕以后没有机会下手,就趁着现在自己还没有清查好东西,还没有换钥匙,多干几票。
虽然这只是猜测,但是灵溪觉得很有可能。
从卫生间出来,灵溪爬上床,老公关了灯。两人又搂一起睡觉,灵溪没了困意,就问陆修远:“老公,你以前说过,金毛有能分辨出好人坏人的功能,是真的还是逗我玩的?”
“你现在总是提金毛,而且在我的怀里不想着我,还想金毛,你考虑过我的感受么?”陆修远抱怨的声音在漆黑的夜色里,显得格外撩人。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高大威猛,帅气多金的陆大总裁跟只狗吃醋,你能不能别逗我笑?”灵溪往老公怀里拱了拱,拍完马屁还不忘继续追问:“老公,你倒是说啊,你不说我今天都睡不着觉了。”
“你啊,真是磨死人的小妖精。好,我说行了吧。”陆修远被媳妇儿磨得厉害,只好说了。
“金毛跟了我七年,但平时他都在训练场里,我出任务的时候才带着他。本来有一次我出任务是带着他抓人贩子,结果到火车站,那么多人流中,他对着一个小青年就叫唤起来。把人贩子吓跑了,这个小青年也跑。后来我就抓住了小青年,结果是个毒贩子。身上藏了一公斤的毒品,愣是没让候车警察搜出来。
后来金毛就出了名,有时候缉毒大队的人就去训练场外调金毛,每次都能抓到毒贩,立了很多功。同事们都说,金毛有一双火眼晶晶,能一眼看出毒贩,让他们无所遁形。其实金毛是嗅觉格外敏感,对各种毒品都能嗅到而已。”
“你这么说,金毛的火眼晶晶只是对毒贩管用啊?”灵溪的眼神有些暗淡了,因为风伯都快八十了,又都一直在陆家,怎么可能是毒贩?
“嗯,那你以为呢?傻瓜。”陆修远说着捏捏媳妇儿的小脸蛋,凑上前就亲了一口。
灵溪心里长长叹口气,自己真是好幼稚啊。还以为金毛真是辨忠奸善恶的有特异功能的狗呢。
正叹着气,某男人开始不安分起来。那手在后背上滑来滑去,处处点火。灵溪欲哭无泪,臭金毛,你的叫声害得我好惨,又要阵地失手了。
突然,灵溪脑中灵光乍现,忽的一把坐起来:“啊!我明白了!”
正要攻城略地的陆修远怎么也想不到娇柔似水,予取予求的媳妇儿突然发癔症的坐起身,还大叫一声。惊得差一点萎了,没好气的瞪她一眼,“你忽然发癔症‘明白’什么了?鬼上身啦!”
灵溪眨眼看看黑脸的老公,又低头看看两人的境况。然后若无其事的转头,抽着脸:“我明白……不能老让你欺压,我要翻身压着你。”
陆修远看了媳妇儿半晌,唇边的气急败坏变成一抹意味深长:“好啊,给你机会。现在上来,自己动。”
……
丫的,等我功成名就的那一天,一定让你明白,我今天的忍辱负重!
翌日,是十一假期的最后一天。
灵溪不顾腰酸腿痛,咬着牙早早爬起身。早的甚至陆修远都还没有起来。
陆修远伸手搂住媳妇儿的小蛮腰:“这么早别起来,再睡会儿。”
“不要,我要早起晨练。”灵溪推开陆修远有力的手臂又要起来。
晨练?
陆修远忽的睁开眼,一张浓墨似的眼睛带着玩味,接着身子往那句柔软的身体上贴了贴:“媳妇儿,你是说这样‘晨练’么?”
灵溪起初不明白陆修远说什么,但是一下子感觉到他身体某处的异常。顿时恼羞成怒,一脚踹开他:“陆修远,你丫的思想能不能纯洁一点!我是要出去跑步晨练的晨练,不是你说的床上的晨练的晨练!无可救药!”
陆修远见媳妇儿挺横,就没有继续动作。裸着精炼的上身靠在床头,看媳妇儿光溜溜的进浴室洗漱。很快出来,浑身雪白白,湿哒哒的就穿着黑色的小可爱。
这么一看,媳妇从前的小平板已经变成凹凸有致的小妖精了。
喉咙发紧,心跳加速。
忽的,一条大浴巾凌空飞来,直接盖在某人的头上。
“色狼!”
陆修远叹口气,伸手将浴巾从头上拿下来。媳妇儿已经拿出一套黄色的运动服套身上了,然后随便把头发一束,成一个马尾,对床上懊恼的某人一个媚笑:“我去跑步了,你昨晚累了,现在乖乖再睡一会儿。”
累了……
这是赤裸裸的嘲讽!
陆修远看着某丫头嚣张的开门离去,眸中微眯,有阵阵寒气飘动。
臭丫头,什么时候体力变得这么好了?明明昨天晚上两人缠绵悱恻很久,以为今天媳妇儿又是基本在床上度过了。可是谁知道,人家不仅没有爬不起来,还早早的兴致勃勃的去跑步了。
看来,自己真是小瞧自己的媳妇儿了。
陆修远是这么想,其实呢……
灵溪迈着两条腿,小跑着出陆家别墅,两条腿就好像灌了铅一样,真是一步都不想动。
好累啊,太累了,真想在床上睡死过去。
但是她现在咬牙起来,还‘晨练’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啦。
灵溪昨天晚上就已经决定,今天起,要当名侦探柯南!要从一点蛛丝马迹,寻找到整个事情的真相。要让笼罩在陆家大宅的阴暗快点散去,要让自己和金毛在陆家大宅,人人都刮目相看!
顶着晨露,灵溪出了陆家大宅。先围着陆家大宅跑了一圈,心里暗想:果然和自己想的差不多。
然后一边小跑,一边上下左右,前后周围侦查。很好,没有发现异常。
于是,灵溪跑着跑着,就改变方向,直奔昨天看到的那个垃圾桶跑去。
灵溪奔向垃圾桶自然不是捡垃圾。因为昨天坐在高鹏的车上,无意中一瞥,看到陆家大宅墙外的这个垃圾桶,似乎正对着风伯那一天蹲着神神秘秘的地方。
而且灵溪也想过,陆家大宅这么大,四边院墙,为什么风伯单单会选在前院一个侧边墙根,相对于还算是危险的地方。想来想去,不得要领,直到看到这个垃圾桶。
刚刚围着陆家大宅跑一圈,证实自己的猜测。大宅墙外其他地方都没有遮蔽物,而只有这个垃圾桶,是在风伯那一天神秘蹲身的墙外。
如此,会是巧合?
灵溪不觉得。
垃圾桶是一米多高,两米多宽的绿色塑料制成,两个空间,垃圾分类的那种。这些都和灵溪没关系,她跑过来,蹲身到垃圾桶和墙壁之间,发现是一个极好的隐秘地点。然后在这里寻找线索,地面是石块铺成的,看不出什么异常。围墙有两米高,防君子不防小人,很普通的围墙。
当然,陆家不是平常人家,一般人也不敢进来。
等等,那青砖墙上为何有一道极细极轻微的磨痕?看着好像是某种铁丝,或是尼龙绳磨出来的。而且既然能把砖墙磨出一道亮痕,可见这频率有多高。
灵溪是学文的,脑子里就会编故事。所以一个画面很快就出现在脑子中。
风伯拿着东西不能明目张胆的从大门走,就事先用袋子装好,藏到墙根下,在袋子上拴上绳子扔出墙外。然后若无其事的出来陆家,从墙外借助垃圾桶的掩护,拽着扔到墙外的绳子将东西拉出去。因为一直要用这一个地方,所以墙壁上都留下了一道磨痕。
风伯得到了东西,就会去转手卖了,换钱。换到的钱,吸食毒品。
风伯跟毒品沾边,这一点金毛的反应能证明。陆修远说过,金毛经过特殊训练,对毒品格外敏感。既然风伯不贩毒,那就有可能吸毒。而且风伯瘦瘦的,眼窝深陷,皮肤灰白,一看就不像健康的人。
还有,只有吸毒的人,才会大量的需要钱财。才会不顾着陆修远的对他的恩情而监守自盗。
宾果!
灵溪佩服自己的聪明,差一点给自己跪了。
其实自己学文不对,经商也不对,天职应该就去当警察,当侦探啊。哈哈……
不过,推理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推理的再好,也还是需要证据证明的。
周妈不能卖出去,金毛说到底还是一只狗,这墙上的磨痕,若是没有证据,就是个屁。
灵溪想到这儿,长长叹一口气,高兴的太早,现在还是要回去找证据。
若无其事的从垃圾桶后起身,看看无人注意自己,然后慢慢跑回去。
被索取一夜,累到极致,然后晨跑之后的感觉就是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