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齐邵“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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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觉得,离家一趟后回来的少爷有些吓人?”擎苍院的大丫头苍岚一边核对着这几个月的银子,一边问同房的苍溪。
“吓不吓人,不都是要伺候吗?”苍溪不以为然地说。
对她来说,只要当好差,伺候好了这位主子,等年纪再大点,求个恩典恢复自由身,就算是熬出头了。
“当然不一样。我们是贴身伺候的一等丫头,现在连近身都不行了,还叫什么贴身伺候!那天我看少爷袍角没弄好,刚伸出手去准备整一整,少爷就把我的手腕钳住了……”苍岚把胳膊从袖筒里伸出来。
“你看,到现在还是青的!”苍岚有些恼火地说:“他的力气怎么这般大啊!”
苍溪不经意地扫了一眼,果见苍岚的手腕上有一圈青色的痕迹,她皮肤天生就白,这一圈青痕,看着就像是带了个黛色的镯子似的。
“还真是青了,用药油推过了没有?”苍溪从柜子里翻出药油来。“我给你推推。”
“不用啦,也就是看着吓人,我最容易撞青了,过几天就消了。”苍岚无所谓的摆摆手。“总觉得少爷似乎经了什么不好的事,对人这般防备。哎。”
苍溪若有所思地看着苍岚的胳膊,收起了药油。
不光府里一直在讨论这位大少爷这次出门经历了什么,就因为李锐千里救叔,而且确实把人救回来了,所以在京里也得到了极大的赞誉。
李锐的那帮子国子监的朋友们,都纷纷上门探望他,想看看这位“李家大郎”回来以后是不是多了三头六臂。
若不是春闱在即,这些学子也忙,怕是三不五时就要拉他出去喝酒。
不过,国子监里还是有一位学子不但不忙,而且还真的拉李锐出去喝酒的。
那就是国子监的掌议齐邵。
醉霄楼里。
李锐没有点酒,而是叫了一壶清茶,陪着齐邵共饮。
“怎么看你脸上愁云密布,我九死一生回来,你就给我看这个脸?”李锐啜着清茶,看着齐邵一脸无奈,没好气地说。
“你历劫归来,虽然是人人称颂,可也荣登京城小辈最讨厌的公子之首,其实你应该和我一样的脸色才对。”齐邵把空酒杯丢在桌子上,用一根筷子敲着玩。
“我管别人怎么看,我又不为他们过日子。”李锐不以为然。
“好气魄!我若是要有你这样的豁达就好了。”齐邵敲杯子的手一重,发出“噔”的一声清响。
“陛下对我家下诏了,我必须要参加今年的科举。”
李锐抬了抬眼。
“虽说你是齐氏嫡子,可以蒙荫入朝,不过科举晋身方能显出你的能力,你为何不喜?”
“我志向不在仕途。”齐邵叹了口气,“我从小看着我爹教书育人,得到世族、勋贵和寒门子弟们的尊敬,心中很是羡慕这样的生活。朝堂和民间,三派之争一直没有停歇过,可是在国子监,大家虽然也分门第,毕竟还是同进同出,也能相处融洽,恍如净土一般。”
“我将来希望能蒙荫入国子监,也不指望能成为祭酒,哪怕是一博士、一经师,也是好的。国子监是学子们踏入大楚朝堂的起始之地,若能多一些中正平和之人,大楚各方的声音也能清净许多。”
“可是陛下这次下了诏令,我就不得不进入朝廷了。”
李锐看着这位好友,只能默默倒掉了清茶,往茶杯里倒上一杯酒,陪着他一起喝。
像他们这样人家的孩子,是很难自己选择未来如何的。齐邵确有大才,而且十分务实,大楚的世族中,在这一辈里,少有这样能干的子弟。
也正是因为他有才,各方也不会任由他躲进国子监里。若他愿意藏拙也好,偏他是个不愿意装傻的性子。
“十年间,只开了两次科举,概因世族不愿大量寒门进入朝廷,往往从中作梗之缘故。我家作为大族,本应站在世族一边,而先皇为了平衡,将家父置于国子监祭酒一职,掌教导诸生,就算为了这些学子,也须得推动科举一事。”齐邵放下筷子,“翰林院掌院原本是你父亲,后来出身吴中大族的陆掌院接任,也是因为此事。”
“我家既要在世族中站稳,又不可得罪圣上,这么多年来,过的十分局促。我父亲推动科举,而我则蒙荫入朝,也是权衡后的举措。我父亲勤于王事,是因为他是祭酒,需履行司职,我蒙荫为官,是表明家中的立场。”
“而如今,圣上一纸诏书,打破了这种平衡。我不得不科举为官,而且还肯定要起表率。作为国子监祭酒的长子,身为国子监掌议的我,只要一旦及第,怕是就要被圣上点中了。”齐邵沮丧的趴在桌子上,“我这么多年来的清净日子,怕是也要毁的干干净净。”
李锐摸了摸下巴。
“听起来是挺可怜的。不过,你和我说这些做什么?”
“我说的这么明显,你听不出来?”齐邵夸张地瞪大了眼睛。“我在投诚啊!”
“你开玩笑吧,你和我投什么诚!”李锐也把眼睛一横,不可思议地说。
“唔?你想的太多了。”齐邵扫了李锐几眼,故意嗤笑了一声。
“李大公子,再过个许多年,我大概也有向你投诚的一天,可是就现在,我只能把你当我的弟弟一般看待。这世间能让我齐邵投诚的人,还没有几个。”
“那你要投诚……”难不成是他叔叔?
齐邵趴在桌子上,吊儿郎当地对着李锐上方拱了拱手。“我若他日入朝为官,怕是既不能被世家所容,又不受孤臣一派待见。我这性格,是不可能甘于老死在翰林院的,只有求你叔父高抬贵手,不要也刁难我,如此,我才能争出一条活路来。”
李锐心中一喜,这是要站在他们这边吗?
岂料他心中欣喜还没过去,齐邵就又说道:“只是,以我的出身,我是不可能投入勋贵一派的,所以我也只能厚着脸皮,仗着和你交情,求李国公能略过我去。”
“我自己想做什么都没有用,我家中还有无数子弟,若我一旦站队,以后我的兄弟姐妹、我族中的老幼,都要受此影响。我一想到我那迷茫的未来,就忍不住夙夜忧叹。”
“墙头草所有人都会讨厌,左右逢源也更像是刀尖上行走一般。我还想要做出一番成绩,更加是难上加难。陛下一纸诏书,逼死我齐邵也!”
“你说这般大事,能不能直起身再讲?明明口中说着投诚,结果连正色都没有……”李锐翻了翻白眼,“你说吧,你到底要我干什么!”
齐邵从怀里掏出一封信。
“喏,若是我能中了状元,就把这个给你叔父。算是我的投诚书。”齐邵支起身子,将信递与李锐之手。“若我没中状元,你就当这封信不在,毁了吧。”
李锐郑重地点了点头,将信放入怀中。
“我齐邵在国子监呆了七八年,国子监三百学子,两百四十人是官宦贵族子弟,只有六十是各地推荐上来的寒门子弟。我已经看了无数寒门学子如何苦读,熬了六年方等到再开科举,这些学子中不乏有大才的,可若是有的没人举荐,即使进士及第,吏部选试后也得不到官职……”齐邵看着李锐说道,“这还是国子监,天子脚下最高的学府。其他各地书院、以及散试的学子想要谋得一官半职,更是困难。”
“关键不在于科举,而在于吏试。此关不过,科举名存实虚,只是糊弄天下人罢了。”齐邵一改方才的神态,正色叹道:
“大楚的种种弊端,我与其他好友早已叹过无数遍,也均下定决心,若以后能够上位,必定携手共进,改变这等不公平的格局。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也许需要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改变……”
“但无论如何,陛下有开常科的想法,总是社稷之福,也是所有人的机会。我虽不能从国子监开始改变,跳入这潭浑水里搅一搅的能力还是有的。只是日后还能不能跳出来,就不得而知了。”
齐邵满斟了一杯酒,对李锐举起。
“我身边的世族勋贵好友,多是受我影响,方才慢慢放下门第之见。你与李铭两兄弟天性纯善,又天赋出众,更能体恤民间的疾苦,将来必成大器。齐邵先入这朝堂一步,盼两位早日跟上,与我携手,就如昔日赈灾之时,能够一齐并肩而行。”
李锐举起酒杯,沉吟了一会儿,终是点了点头。
“我不及你。我府上如履薄冰,逼得我与弟弟不得不上进。能体恤民间疾苦的,是我祖母而非我们兄弟。我也不知道我能走到多远,做到什么地步,但今日你对我所说的话,我都记在心里。若有可以相助的一天,我必助你。”
李锐仰起头,一饮而尽。
齐邵见李锐干脆的应承了,惊喜地赞了一声。
“好!愚兄就先行一步,在前方等你!”
李锐见齐邵心情好了许多,也替他由衷高兴。
长辈们总觉得他们这些年轻人,怀揣的梦想和坚持都是少年意气,就如一块石头,经过岁月的磨砺,总要磨去棱角,成为一块圆石。
但他们却忘了,就算如何磋磨,石头总是石头,不是泥土砖块,依旧还保持着它的坚硬。
只要最初美好的“本心”不变,就算环境变了,性格变了,这世界的一切,还是在向着好的一面前进。
他相信齐邵有坚持本心的心性,也相信他有施展抱负的才能。自己虽然前途未卜,还不知能走到何处,但他确实会谨记齐邵现在的理想,也愿意将来有能力时,帮助他实现他的初心。
李锐还没有感慨多久,齐邵小酌了两杯,又悲从中来,苦下了一张脸。
“又怎么了……”李锐哀嚎一声,“下次你要是来卖苦瓜的,不要喊我出来!”
“李锐,我问你,我今年多大?”
“咦,你今年应该可以加冠了吧?”
“我正是在愁这个……”
“我母亲从我十岁开始,就给我相看各家闺秀……”齐邵的脸皱在了一起。“我一直是白身,家里又不是什么权贵之位,闺秀们的选择多,陛下后宫也还空虚,我娘就给我一直看,一直看,加上我和我爹也没想好我以后该走那条路,便不敢胡乱定亲。如此才拖到了十六岁……”
“正好遇见了国孝。”
“如今我已到弱冠之年,马上又要参加科举,陛下没有广纳妃嫔的意思,几位皇子年纪尚小,闺秀们岂不是都在瞪大了眼睛,想要嫁个乘龙快婿?看看赵聃那样的,都被追求的不敢出门,可叹我这美质良材,不知道要被什么人给糟蹋了去……”
李锐实在是无语了。以前没发现他如此自恋啊。
“你……你是不是想的太多了?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乃人伦。更何况伯母不会为你胡乱挑选闺秀的。”
“我齐某的妻子,怎么也得是和我一样不同俗流才行。容貌倒还在其次。我娘只会看人家姑娘好不好看,德行好不好,又怎么知道我的想法……”
齐邵郁卒地抱住了头。
“这次,怕是在劫难逃了!”
李锐眨巴眨巴眼睛,实在不能理解齐邵在烦恼什么。
且说李锐赴约回来,怀揣着齐邵给的信,匆匆入了擎苍院,在卧房内把信收好。
卧房里也有好几处暗格,正如叔父李茂所言,这处御赐的宅中处处都有惊喜,他与弟弟只找了几天,已经找到了好几处。而他房间里的几处暗格,倒不是他们找到的,而是他回忆当年父母的行为,一点点摸索到的。
他甚至还在床头的暗格里找到了一把吹毛断发的小刀,只有巴掌大小。
当时他握着这把小刀,一时间又悲又喜。
喜的是这把刀必定是母亲的遗物,他睹物思人,心中颇有惊喜。悲的这暗格必定是父亲告诉母亲的,父亲去后,不知道母亲是用这把刀来防何人,又为何而防。
他把这把小刀叫做“南风”,取自“凯风自南”,随身携带。
等他安放好书信,门口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李锐走到门前,打开门一看,是他的大丫头之一的苍岚。
他在擎苍院的时候,内室是不允许丫头和下人随意进入的。自那日话房谈话之后,他对这些舅家送来的人也开始有了防备。
正如奶奶所说,开始防备着所有人的日子是不好过的,好在他还有能够信任的擎霜擎雷等伴当,否则连出门都不能自在,才真叫难熬。
“苍岚,你找我有何事?”李锐低头看这个丫头。
他年纪越大,随着个子渐渐拉长,也就瘦了下来。如今李锐的面容越发清俊。加之他身量颇高,经常让苍岚等人忘了他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
苍岚微微红了红脸,低声说道:
“前几日我回家了一趟,舅老爷很挂念少爷,您回了京城以后还没去过舅家,舅老爷希望您能去一趟张府。”
她父亲是张府的老家人,从通州一起回来的。她的身份在被分到李锐房里的第一天就已经向自己的主子告知,李锐也知道。不光如此,苍溪是被张府买回来的孤儿,□□了许多年还没用的,其他小厮也都各有身份,李锐也都了解。
他的舅舅,是确实对他非常关爱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信任舅家,心中不希望舅舅家真的有所不对的原因。
苍岚传达这话,李锐便对她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过几天舅舅休沐,我就去一趟舅家。”
苍岚微微福了福身子,退了下去。
李锐站在屋里,摸着腰间的“南风”,长叹了一口气。
持云院。
自卢默代替塔娜向顾卿学习织毛衣,顾卿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这孩子生的瘦弱,手指却十分灵活,记性也极佳。他虽然很少主动说什么,但是却不沉闷,也有问必答,还没有汉人那种“织衣服是女人做的事”这种想法,学的很是努力。
顾卿很喜欢他,经常一边教他织衣,一边和他聊聊天。
“你是汉人的样子,长得是像你父亲多一些,还是母亲多一些?”顾卿好奇的问。
其实她想问的是,你爹是汉人,还是你娘是汉人?
“像我爹。”卢默一边回答,一边在顾卿的教导下把左边的袖子分好,再取出几根针来,织造袖子。“我爹以前是个以偷盗为生之人,后来在汉人的地方偷了不该偷的东西,被下了狱,要剁手,只好逃出汉人的地方。”
卢默说起这段来,不悲不喜。
“难怪你手指这么灵活。”顾卿看了看卢默的动作。很少有初学者像他这般手巧的。
她没有问到底什么是不该偷的东西,说不定这是人家的疮疤,就不要揭了。
一个混血儿在羯人的部落长大,应该很不容易吧。
顾卿同情之心大起,忍不住换了个话题。
“你们那里羊多,可以用羊毛纺细线织造这毛衣,和普通百姓交易。但是对有钱人,最好还是贩售羊绒衣。价格也要定的越高越好。否则汉人会认为羯人做的衣服只能给平民穿,好东西也变贱了。”
在后世,纯羊毛的毛线衣也不便宜,而且那些还是机织的。这些从纺线到制作出来都是用手工,羯人人不多,产量有限,而且这东西只有秋冬好卖,春夏是收集羊毛的时候,周期也太长,卖贱了真是糟蹋东西。
她甚至还帮着他们想了宣传的办法。
“等你们出售这些的时候,就说是从我们府里学的,而且是不传之秘,因为你们救了我儿子,所以我才传给你们的。”顾卿想了想,又拿了一件有信国公府印记的物件来。“这个你们带回去,要是有人不信,就给他们看。”
“谢谢老夫人。”卢默接过了那件小铜器,抚胸向顾卿行礼。
“其实这衣服也就织的法子特别些,真要织,棉线、丝线其实都织得。我不会让它的织法在京城流传开,我们汉人做衣服的法子多,布料的种类更多,但你们羯人没什么出产,也只能靠手工活来贸易了。”顾卿很喜欢这些直率的羯人,也想帮他们一把,“你们回了草原,若真有困难,可以想办法送信到我们府里来。若是能帮的,我都尽力。”
卢默感激地只能连点头。
塔娜和卢默一行人在信国公府里待了五天,卢默学会了织造毛衣的技能,塔娜和那些姑娘们则在顾卿找来的庄头那里学会了如何纺造绒线和毛线。
他们在京城买了不少装饰的漂亮扣子、针线等物,草原里这些东西难买,他们难得出来一趟,自然是要多准备一点。
皇帝赏赐了胡人们许多金银和绸缎。他们会在汉人的地方用绸缎和金银换取牛羊,汾州马场之乱已经平定,以后草场又会重新划分,羯人们又有了牧马放羊的地方,想来日子只会越来越好过。
苏鲁克的部族感激汉人的慷慨,将会协助汉人的官员在汾州先建立一处胡市,他们的使者会奔走草原之中,替汉人们传递这个消息,消息一旦传开,马匹和牛羊出产都能进入关内,从此胡人也可以换取生活必须的盐和铁器等物了。
胡市原本是要开放农具的,但是被楚睿驳回了。铁锅等物还好,农具稍一改造,就可以变为兵器。如果胡人想要耕种,他可以在关内划拨土地,让他们入塞归顺大楚,成为新的楚民。
塔娜和卢默他们出城那天,李茂、顾卿和家中的三个小辈都出来相送。他们每个人都送了这些草原上的羯人朋友许多礼物,以至于塔娜他们骑着马而来,要拉着车回去。
塔娜和其他羯人姑娘们已经哭得不成样子,她们擦着眼泪,挨个亲吻顾卿的脸颊,把顾卿也给引得两眼通红。
卢默走出队伍,和他的恩人们一一道别。
他走到李锐的面前,沉声和他说道:
“我角抵没有赢过你,回到草原,我会继续练习,下次若有机会见面,希望能赢了你。”
李锐笑着摇头,“你继续练习,难道我就会原地踏步不成?下次你再来京城,看我再摔你三百回合!”
卢默打不过他,口舌也争不过他,只能笑笑,又走到李钧了面前,赞道:
“你喝酒很厉害。”
李钧最大的长处就是能喝,连忙谦虚道:“哪里哪里,谬赞了!”
“可是光会喝酒是没有用的,男人要会打架才能保护家里的人。你长这么大个子,连拳脚都不会,还是多和李大公子练练,否则会找不到妻子的。”卢默一本正经地劝道。
李钧的笑容僵在脸上。
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他噎住别人时,那些人的感受。
卢默看了眼李钧旁边的李铭,此刻李家的这位小公子睁着大眼睛在看着他。
正是他送了卢默许多的书,五花八门什么种类都有,还给了他一套文房四宝。卢默对他很感激,弯下腰去,轻声道:“谢谢你。李小公子,那些书我们会好好保存的。”
李铭笑的灿烂。“你们要看啊!文以载道,汉人的精华都在书里啦!”
卢默点点头,从背后的包裹里掏出一个破碗来。
“这是你们汉人给我的碗,他们让我在人多的地方就举起来,如此,汉人就会给我钱财,让我有东西吃。你们汉人很慷慨,我很感激你们。这个碗我本来准备留下来做个纪念的,但是我回到草原,也就不必再举碗了,我们会开始和汉人贸易,来换取所需。所以这个碗,我送给你了。”卢默有些不舍地把破旧地瓷碗塞到了李铭的手里。
“还有,你两位兄长都长得这么高,你……你还是多喝点奶,多吃点东西吧。”
李铭木呆呆地拿着那个破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李茂看着儿子,真有忍不住大笑的冲动。
他在羯人那里住了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会被这些羯人弄的啼笑皆非几次。总算有人尝到他当时的滋味了!
幸灾乐祸什么的,不要太愉悦啊!
卢默慢慢地走到了李茂的面前。
李茂嘴角的笑意僵住了。
这……不会给他也来个什么惊世骇俗的离别之言吧。
卢默从脖子上拽下一枚铜钱,递给李茂。
李茂莫名其妙的接过那枚钱。
钱上刻着“贞元通宝”,乃是大楚的钱币。
“我爹就是因为偷了这些钱入狱,最后被一路追杀,逃出草原的。李大人,我爹是汾州齐安人士,他从齐安县一个叫王林的富商家里偷了许多这样钱币,最后都被搜了回去,只有这一枚被我父亲藏了起来,带出了灵原。”
“我不知道这些钱为何让我父亲差点丧命,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爹从来不告诉我这其中的缘由。但是我觉得这应该是件很重要的事。这枚铜币,我就留给大人了。若您能找到原因,下次再见时,希望您能告诉我答案。”
卢默给李茂行了个重礼,返身回了塔娜他们中间。
李茂捏住了手中的铜钱,慎而慎之地放入了自己的袖袋里。
苏鲁克和其他胡人挨个向信国公府的一家人行过了礼,李茂一行人面含微笑,一一与他们告别。
在城门口的还有许多送别的官员和看热闹的百姓,所有大楚的人们,就在这暮春的三月里,看着这些草原上的来客,渐渐往北归去。
想来日后,京城又会留下一段关于“天下归心”的佳话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大家好,我是卢默的碗。
从此以后我不会再出场了,想一想,实在有些忧伤,便求作者给我露了个脸。作为一件道具,我的使命终结了,但我相信我还会有千千万万的道具兄弟们出来露脸的。
呜呜呜呜,再见了!
“你没有觉得,离家一趟后回来的少爷有些吓人?”擎苍院的大丫头苍岚一边核对着这几个月的银子,一边问同房的苍溪。
“吓不吓人,不都是要伺候吗?”苍溪不以为然地说。
对她来说,只要当好差,伺候好了这位主子,等年纪再大点,求个恩典恢复自由身,就算是熬出头了。
“当然不一样。我们是贴身伺候的一等丫头,现在连近身都不行了,还叫什么贴身伺候!那天我看少爷袍角没弄好,刚伸出手去准备整一整,少爷就把我的手腕钳住了……”苍岚把胳膊从袖筒里伸出来。
“你看,到现在还是青的!”苍岚有些恼火地说:“他的力气怎么这般大啊!”
苍溪不经意地扫了一眼,果见苍岚的手腕上有一圈青色的痕迹,她皮肤天生就白,这一圈青痕,看着就像是带了个黛色的镯子似的。
“还真是青了,用药油推过了没有?”苍溪从柜子里翻出药油来。“我给你推推。”
“不用啦,也就是看着吓人,我最容易撞青了,过几天就消了。”苍岚无所谓的摆摆手。“总觉得少爷似乎经了什么不好的事,对人这般防备。哎。”
苍溪若有所思地看着苍岚的胳膊,收起了药油。
不光府里一直在讨论这位大少爷这次出门经历了什么,就因为李锐千里救叔,而且确实把人救回来了,所以在京里也得到了极大的赞誉。
李锐的那帮子国子监的朋友们,都纷纷上门探望他,想看看这位“李家大郎”回来以后是不是多了三头六臂。
若不是春闱在即,这些学子也忙,怕是三不五时就要拉他出去喝酒。
不过,国子监里还是有一位学子不但不忙,而且还真的拉李锐出去喝酒的。
那就是国子监的掌议齐邵。
醉霄楼里。
李锐没有点酒,而是叫了一壶清茶,陪着齐邵共饮。
“怎么看你脸上愁云密布,我九死一生回来,你就给我看这个脸?”李锐啜着清茶,看着齐邵一脸无奈,没好气地说。
“你历劫归来,虽然是人人称颂,可也荣登京城小辈最讨厌的公子之首,其实你应该和我一样的脸色才对。”齐邵把空酒杯丢在桌子上,用一根筷子敲着玩。
“我管别人怎么看,我又不为他们过日子。”李锐不以为然。
“好气魄!我若是要有你这样的豁达就好了。”齐邵敲杯子的手一重,发出“噔”的一声清响。
“陛下对我家下诏了,我必须要参加今年的科举。”
李锐抬了抬眼。
“虽说你是齐氏嫡子,可以蒙荫入朝,不过科举晋身方能显出你的能力,你为何不喜?”
“我志向不在仕途。”齐邵叹了口气,“我从小看着我爹教书育人,得到世族、勋贵和寒门子弟们的尊敬,心中很是羡慕这样的生活。朝堂和民间,三派之争一直没有停歇过,可是在国子监,大家虽然也分门第,毕竟还是同进同出,也能相处融洽,恍如净土一般。”
“我将来希望能蒙荫入国子监,也不指望能成为祭酒,哪怕是一博士、一经师,也是好的。国子监是学子们踏入大楚朝堂的起始之地,若能多一些中正平和之人,大楚各方的声音也能清净许多。”
“可是陛下这次下了诏令,我就不得不进入朝廷了。”
李锐看着这位好友,只能默默倒掉了清茶,往茶杯里倒上一杯酒,陪着他一起喝。
像他们这样人家的孩子,是很难自己选择未来如何的。齐邵确有大才,而且十分务实,大楚的世族中,在这一辈里,少有这样能干的子弟。
也正是因为他有才,各方也不会任由他躲进国子监里。若他愿意藏拙也好,偏他是个不愿意装傻的性子。
“十年间,只开了两次科举,概因世族不愿大量寒门进入朝廷,往往从中作梗之缘故。我家作为大族,本应站在世族一边,而先皇为了平衡,将家父置于国子监祭酒一职,掌教导诸生,就算为了这些学子,也须得推动科举一事。”齐邵放下筷子,“翰林院掌院原本是你父亲,后来出身吴中大族的陆掌院接任,也是因为此事。”
“我家既要在世族中站稳,又不可得罪圣上,这么多年来,过的十分局促。我父亲推动科举,而我则蒙荫入朝,也是权衡后的举措。我父亲勤于王事,是因为他是祭酒,需履行司职,我蒙荫为官,是表明家中的立场。”
“而如今,圣上一纸诏书,打破了这种平衡。我不得不科举为官,而且还肯定要起表率。作为国子监祭酒的长子,身为国子监掌议的我,只要一旦及第,怕是就要被圣上点中了。”齐邵沮丧的趴在桌子上,“我这么多年来的清净日子,怕是也要毁的干干净净。”
李锐摸了摸下巴。
“听起来是挺可怜的。不过,你和我说这些做什么?”
“我说的这么明显,你听不出来?”齐邵夸张地瞪大了眼睛。“我在投诚啊!”
“你开玩笑吧,你和我投什么诚!”李锐也把眼睛一横,不可思议地说。
“唔?你想的太多了。”齐邵扫了李锐几眼,故意嗤笑了一声。
“李大公子,再过个许多年,我大概也有向你投诚的一天,可是就现在,我只能把你当我的弟弟一般看待。这世间能让我齐邵投诚的人,还没有几个。”
“那你要投诚……”难不成是他叔叔?
齐邵趴在桌子上,吊儿郎当地对着李锐上方拱了拱手。“我若他日入朝为官,怕是既不能被世家所容,又不受孤臣一派待见。我这性格,是不可能甘于老死在翰林院的,只有求你叔父高抬贵手,不要也刁难我,如此,我才能争出一条活路来。”
李锐心中一喜,这是要站在他们这边吗?
岂料他心中欣喜还没过去,齐邵就又说道:“只是,以我的出身,我是不可能投入勋贵一派的,所以我也只能厚着脸皮,仗着和你交情,求李国公能略过我去。”
“我自己想做什么都没有用,我家中还有无数子弟,若我一旦站队,以后我的兄弟姐妹、我族中的老幼,都要受此影响。我一想到我那迷茫的未来,就忍不住夙夜忧叹。”
“墙头草所有人都会讨厌,左右逢源也更像是刀尖上行走一般。我还想要做出一番成绩,更加是难上加难。陛下一纸诏书,逼死我齐邵也!”
“你说这般大事,能不能直起身再讲?明明口中说着投诚,结果连正色都没有……”李锐翻了翻白眼,“你说吧,你到底要我干什么!”
齐邵从怀里掏出一封信。
“喏,若是我能中了状元,就把这个给你叔父。算是我的投诚书。”齐邵支起身子,将信递与李锐之手。“若我没中状元,你就当这封信不在,毁了吧。”
李锐郑重地点了点头,将信放入怀中。
“我齐邵在国子监呆了七八年,国子监三百学子,两百四十人是官宦贵族子弟,只有六十是各地推荐上来的寒门子弟。我已经看了无数寒门学子如何苦读,熬了六年方等到再开科举,这些学子中不乏有大才的,可若是有的没人举荐,即使进士及第,吏部选试后也得不到官职……”齐邵看着李锐说道,“这还是国子监,天子脚下最高的学府。其他各地书院、以及散试的学子想要谋得一官半职,更是困难。”
“关键不在于科举,而在于吏试。此关不过,科举名存实虚,只是糊弄天下人罢了。”齐邵一改方才的神态,正色叹道:
“大楚的种种弊端,我与其他好友早已叹过无数遍,也均下定决心,若以后能够上位,必定携手共进,改变这等不公平的格局。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也许需要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改变……”
“但无论如何,陛下有开常科的想法,总是社稷之福,也是所有人的机会。我虽不能从国子监开始改变,跳入这潭浑水里搅一搅的能力还是有的。只是日后还能不能跳出来,就不得而知了。”
齐邵满斟了一杯酒,对李锐举起。
“我身边的世族勋贵好友,多是受我影响,方才慢慢放下门第之见。你与李铭两兄弟天性纯善,又天赋出众,更能体恤民间的疾苦,将来必成大器。齐邵先入这朝堂一步,盼两位早日跟上,与我携手,就如昔日赈灾之时,能够一齐并肩而行。”
李锐举起酒杯,沉吟了一会儿,终是点了点头。
“我不及你。我府上如履薄冰,逼得我与弟弟不得不上进。能体恤民间疾苦的,是我祖母而非我们兄弟。我也不知道我能走到多远,做到什么地步,但今日你对我所说的话,我都记在心里。若有可以相助的一天,我必助你。”
李锐仰起头,一饮而尽。
齐邵见李锐干脆的应承了,惊喜地赞了一声。
“好!愚兄就先行一步,在前方等你!”
李锐见齐邵心情好了许多,也替他由衷高兴。
长辈们总觉得他们这些年轻人,怀揣的梦想和坚持都是少年意气,就如一块石头,经过岁月的磨砺,总要磨去棱角,成为一块圆石。
但他们却忘了,就算如何磋磨,石头总是石头,不是泥土砖块,依旧还保持着它的坚硬。
只要最初美好的“本心”不变,就算环境变了,性格变了,这世界的一切,还是在向着好的一面前进。
他相信齐邵有坚持本心的心性,也相信他有施展抱负的才能。自己虽然前途未卜,还不知能走到何处,但他确实会谨记齐邵现在的理想,也愿意将来有能力时,帮助他实现他的初心。
李锐还没有感慨多久,齐邵小酌了两杯,又悲从中来,苦下了一张脸。
“又怎么了……”李锐哀嚎一声,“下次你要是来卖苦瓜的,不要喊我出来!”
“李锐,我问你,我今年多大?”
“咦,你今年应该可以加冠了吧?”
“我正是在愁这个……”
“我母亲从我十岁开始,就给我相看各家闺秀……”齐邵的脸皱在了一起。“我一直是白身,家里又不是什么权贵之位,闺秀们的选择多,陛下后宫也还空虚,我娘就给我一直看,一直看,加上我和我爹也没想好我以后该走那条路,便不敢胡乱定亲。如此才拖到了十六岁……”
“正好遇见了国孝。”
“如今我已到弱冠之年,马上又要参加科举,陛下没有广纳妃嫔的意思,几位皇子年纪尚小,闺秀们岂不是都在瞪大了眼睛,想要嫁个乘龙快婿?看看赵聃那样的,都被追求的不敢出门,可叹我这美质良材,不知道要被什么人给糟蹋了去……”
李锐实在是无语了。以前没发现他如此自恋啊。
“你……你是不是想的太多了?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乃人伦。更何况伯母不会为你胡乱挑选闺秀的。”
“我齐某的妻子,怎么也得是和我一样不同俗流才行。容貌倒还在其次。我娘只会看人家姑娘好不好看,德行好不好,又怎么知道我的想法……”
齐邵郁卒地抱住了头。
“这次,怕是在劫难逃了!”
李锐眨巴眨巴眼睛,实在不能理解齐邵在烦恼什么。
且说李锐赴约回来,怀揣着齐邵给的信,匆匆入了擎苍院,在卧房内把信收好。
卧房里也有好几处暗格,正如叔父李茂所言,这处御赐的宅中处处都有惊喜,他与弟弟只找了几天,已经找到了好几处。而他房间里的几处暗格,倒不是他们找到的,而是他回忆当年父母的行为,一点点摸索到的。
他甚至还在床头的暗格里找到了一把吹毛断发的小刀,只有巴掌大小。
当时他握着这把小刀,一时间又悲又喜。
喜的是这把刀必定是母亲的遗物,他睹物思人,心中颇有惊喜。悲的这暗格必定是父亲告诉母亲的,父亲去后,不知道母亲是用这把刀来防何人,又为何而防。
他把这把小刀叫做“南风”,取自“凯风自南”,随身携带。
等他安放好书信,门口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李锐走到门前,打开门一看,是他的大丫头之一的苍岚。
他在擎苍院的时候,内室是不允许丫头和下人随意进入的。自那日话房谈话之后,他对这些舅家送来的人也开始有了防备。
正如奶奶所说,开始防备着所有人的日子是不好过的,好在他还有能够信任的擎霜擎雷等伴当,否则连出门都不能自在,才真叫难熬。
“苍岚,你找我有何事?”李锐低头看这个丫头。
他年纪越大,随着个子渐渐拉长,也就瘦了下来。如今李锐的面容越发清俊。加之他身量颇高,经常让苍岚等人忘了他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
苍岚微微红了红脸,低声说道:
“前几日我回家了一趟,舅老爷很挂念少爷,您回了京城以后还没去过舅家,舅老爷希望您能去一趟张府。”
她父亲是张府的老家人,从通州一起回来的。她的身份在被分到李锐房里的第一天就已经向自己的主子告知,李锐也知道。不光如此,苍溪是被张府买回来的孤儿,□□了许多年还没用的,其他小厮也都各有身份,李锐也都了解。
他的舅舅,是确实对他非常关爱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信任舅家,心中不希望舅舅家真的有所不对的原因。
苍岚传达这话,李锐便对她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过几天舅舅休沐,我就去一趟舅家。”
苍岚微微福了福身子,退了下去。
李锐站在屋里,摸着腰间的“南风”,长叹了一口气。
持云院。
自卢默代替塔娜向顾卿学习织毛衣,顾卿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这孩子生的瘦弱,手指却十分灵活,记性也极佳。他虽然很少主动说什么,但是却不沉闷,也有问必答,还没有汉人那种“织衣服是女人做的事”这种想法,学的很是努力。
顾卿很喜欢他,经常一边教他织衣,一边和他聊聊天。
“你是汉人的样子,长得是像你父亲多一些,还是母亲多一些?”顾卿好奇的问。
其实她想问的是,你爹是汉人,还是你娘是汉人?
“像我爹。”卢默一边回答,一边在顾卿的教导下把左边的袖子分好,再取出几根针来,织造袖子。“我爹以前是个以偷盗为生之人,后来在汉人的地方偷了不该偷的东西,被下了狱,要剁手,只好逃出汉人的地方。”
卢默说起这段来,不悲不喜。
“难怪你手指这么灵活。”顾卿看了看卢默的动作。很少有初学者像他这般手巧的。
她没有问到底什么是不该偷的东西,说不定这是人家的疮疤,就不要揭了。
一个混血儿在羯人的部落长大,应该很不容易吧。
顾卿同情之心大起,忍不住换了个话题。
“你们那里羊多,可以用羊毛纺细线织造这毛衣,和普通百姓交易。但是对有钱人,最好还是贩售羊绒衣。价格也要定的越高越好。否则汉人会认为羯人做的衣服只能给平民穿,好东西也变贱了。”
在后世,纯羊毛的毛线衣也不便宜,而且那些还是机织的。这些从纺线到制作出来都是用手工,羯人人不多,产量有限,而且这东西只有秋冬好卖,春夏是收集羊毛的时候,周期也太长,卖贱了真是糟蹋东西。
她甚至还帮着他们想了宣传的办法。
“等你们出售这些的时候,就说是从我们府里学的,而且是不传之秘,因为你们救了我儿子,所以我才传给你们的。”顾卿想了想,又拿了一件有信国公府印记的物件来。“这个你们带回去,要是有人不信,就给他们看。”
“谢谢老夫人。”卢默接过了那件小铜器,抚胸向顾卿行礼。
“其实这衣服也就织的法子特别些,真要织,棉线、丝线其实都织得。我不会让它的织法在京城流传开,我们汉人做衣服的法子多,布料的种类更多,但你们羯人没什么出产,也只能靠手工活来贸易了。”顾卿很喜欢这些直率的羯人,也想帮他们一把,“你们回了草原,若真有困难,可以想办法送信到我们府里来。若是能帮的,我都尽力。”
卢默感激地只能连点头。
塔娜和卢默一行人在信国公府里待了五天,卢默学会了织造毛衣的技能,塔娜和那些姑娘们则在顾卿找来的庄头那里学会了如何纺造绒线和毛线。
他们在京城买了不少装饰的漂亮扣子、针线等物,草原里这些东西难买,他们难得出来一趟,自然是要多准备一点。
皇帝赏赐了胡人们许多金银和绸缎。他们会在汉人的地方用绸缎和金银换取牛羊,汾州马场之乱已经平定,以后草场又会重新划分,羯人们又有了牧马放羊的地方,想来日子只会越来越好过。
苏鲁克的部族感激汉人的慷慨,将会协助汉人的官员在汾州先建立一处胡市,他们的使者会奔走草原之中,替汉人们传递这个消息,消息一旦传开,马匹和牛羊出产都能进入关内,从此胡人也可以换取生活必须的盐和铁器等物了。
胡市原本是要开放农具的,但是被楚睿驳回了。铁锅等物还好,农具稍一改造,就可以变为兵器。如果胡人想要耕种,他可以在关内划拨土地,让他们入塞归顺大楚,成为新的楚民。
塔娜和卢默他们出城那天,李茂、顾卿和家中的三个小辈都出来相送。他们每个人都送了这些草原上的羯人朋友许多礼物,以至于塔娜他们骑着马而来,要拉着车回去。
塔娜和其他羯人姑娘们已经哭得不成样子,她们擦着眼泪,挨个亲吻顾卿的脸颊,把顾卿也给引得两眼通红。
卢默走出队伍,和他的恩人们一一道别。
他走到李锐的面前,沉声和他说道:
“我角抵没有赢过你,回到草原,我会继续练习,下次若有机会见面,希望能赢了你。”
李锐笑着摇头,“你继续练习,难道我就会原地踏步不成?下次你再来京城,看我再摔你三百回合!”
卢默打不过他,口舌也争不过他,只能笑笑,又走到李钧了面前,赞道:
“你喝酒很厉害。”
李钧最大的长处就是能喝,连忙谦虚道:“哪里哪里,谬赞了!”
“可是光会喝酒是没有用的,男人要会打架才能保护家里的人。你长这么大个子,连拳脚都不会,还是多和李大公子练练,否则会找不到妻子的。”卢默一本正经地劝道。
李钧的笑容僵在脸上。
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他噎住别人时,那些人的感受。
卢默看了眼李钧旁边的李铭,此刻李家的这位小公子睁着大眼睛在看着他。
正是他送了卢默许多的书,五花八门什么种类都有,还给了他一套文房四宝。卢默对他很感激,弯下腰去,轻声道:“谢谢你。李小公子,那些书我们会好好保存的。”
李铭笑的灿烂。“你们要看啊!文以载道,汉人的精华都在书里啦!”
卢默点点头,从背后的包裹里掏出一个破碗来。
“这是你们汉人给我的碗,他们让我在人多的地方就举起来,如此,汉人就会给我钱财,让我有东西吃。你们汉人很慷慨,我很感激你们。这个碗我本来准备留下来做个纪念的,但是我回到草原,也就不必再举碗了,我们会开始和汉人贸易,来换取所需。所以这个碗,我送给你了。”卢默有些不舍地把破旧地瓷碗塞到了李铭的手里。
“还有,你两位兄长都长得这么高,你……你还是多喝点奶,多吃点东西吧。”
李铭木呆呆地拿着那个破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李茂看着儿子,真有忍不住大笑的冲动。
他在羯人那里住了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会被这些羯人弄的啼笑皆非几次。总算有人尝到他当时的滋味了!
幸灾乐祸什么的,不要太愉悦啊!
卢默慢慢地走到了李茂的面前。
李茂嘴角的笑意僵住了。
这……不会给他也来个什么惊世骇俗的离别之言吧。
卢默从脖子上拽下一枚铜钱,递给李茂。
李茂莫名其妙的接过那枚钱。
钱上刻着“贞元通宝”,乃是大楚的钱币。
“我爹就是因为偷了这些钱入狱,最后被一路追杀,逃出草原的。李大人,我爹是汾州齐安人士,他从齐安县一个叫王林的富商家里偷了许多这样钱币,最后都被搜了回去,只有这一枚被我父亲藏了起来,带出了灵原。”
“我不知道这些钱为何让我父亲差点丧命,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爹从来不告诉我这其中的缘由。但是我觉得这应该是件很重要的事。这枚铜币,我就留给大人了。若您能找到原因,下次再见时,希望您能告诉我答案。”
卢默给李茂行了个重礼,返身回了塔娜他们中间。
李茂捏住了手中的铜钱,慎而慎之地放入了自己的袖袋里。
苏鲁克和其他胡人挨个向信国公府的一家人行过了礼,李茂一行人面含微笑,一一与他们告别。
在城门口的还有许多送别的官员和看热闹的百姓,所有大楚的人们,就在这暮春的三月里,看着这些草原上的来客,渐渐往北归去。
想来日后,京城又会留下一段关于“天下归心”的佳话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大家好,我是卢默的碗。
从此以后我不会再出场了,想一想,实在有些忧伤,便求作者给我露了个脸。作为一件道具,我的使命终结了,但我相信我还会有千千万万的道具兄弟们出来露脸的。
呜呜呜呜,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