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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龙凤宝贝很彪悍(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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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好多好多,好多狗狗!”

    请忽视这不长眼的孩子,或者说是天不怕地不怕,打小把自家养着的雪狼当狗呼来喝去的轩辕慕悦,对他们遇见的这一群狼,抛下如此称呼。

    这,这简直是在侮辱狼的尊严!

    不过这些狼,应该不会管着骑在马背上,看上去很是可口的,胖嘟嘟,水嫩嫩,肉团团似的小姑娘说了什么有损他们狼类尊严的话,而只在乎怎么样才能把这个好吃的人类给叼到嘴边。

    眼瞅着,群狼渐渐逼近,那目光,可不想恪王府家养的雪狼那么桀骜温驯,而是一种残暴的赤红。他们似乎饿了很多天了,就等着这顿每餐呢!而这下好,一下子来了不少人,其中有三个看起来特别能,应特别好吃吧!

    狼群越靠越近,为首的那个目不斜视,就盯着何老爹怀中紧紧抱着的谷雨。这可让对动物天生不怎么感冒的轩辕慕勋急坏了,他从袖管中摸出一锭银子儿,就朝狼首领的头上招呼:“滚,滚远点!”

    “轩辕慕勋,你吃饱了撑的吧!居然拿银子砸畜生!”

    视钱财如性命,有天生对动物有好感,和大多数女孩子像是,就是喜欢毛绒绒的小东西的轩辕慕悦,拼了命的扯着嗓子,朝轩辕慕勋大叫。因为声音本就柔柔的糯糯的,听上去奶声奶气的,这么一件叫,就变了味儿,像是被什么掐住了脖子的小鸡子儿,声音极为凄迷。吓得坐在妹妹前头的慕勋,连忙缩了缩脖子,等她闭嘴,就立马伸手去拍自己的耳朵,嘟哝着:“钱钱钱,回头让你背那玩意儿给吃了,你要钱也就只能给你造墓穴用了!哼,快拿出来身上有多少就拿多少,咱们没退路了,要么和它们拼了,要么就等着被它们吃了吧!”

    慕勋朝妹妹勾勾手指,问她要银子。同时感慨这个妹妹,和别的女孩子一样,喜欢毛绒绒的东西是不错,只不过,她只要是毛绒绒的东西就都喜欢,不分温驯的家宠,还是野性而又危险的兽类。比如老虎,豹子,甚至是狮子,都是小妹情有独钟的毛绒绒的——宠物。可能是因为年纪的关系,她一向对那些毛绒绒的动物,统称——宠物!只不过分为小宠物,大宠物,还有禽兽宠物。而这些老管家的简称只有一个词——畜生。

    当初妹妹也曾经问过,为什么叫畜生。结果老管家憋了半天,拿出了半辈子的学问,解释得快要**了,也没给她解释通,什么是畜生。直到有一天,她半夜里悄悄地跑到父王和母妃房间,结果听见父王对他们的母妃叫了声“小畜生”,为此,她琢磨了好几晚上,最后总算是从父王口中得到答案,小畜生是爱称,对喜欢的……活物。

    因此,这一词在他们的记忆力,就被固定了,知道很多年后,他们才恍然知道,原来轩辕慕悦当年,偷听到的是……

    想偏了,想偏了!慕勋赶紧收回心神,不由分说的从妹妹手中,抢过那个精致的小盒子,一打开,是一盒子银溜溜的小珠子。可别小看这些珠子,这些东西,可是他们保命的好宝贝!到不是因为外表是银子做的,会引人注意,从而捡钱能让他们乘机跑。如果是这样,他个四岁孩子也知道,野兽是不认钱,只认肉,尤其是新鲜的肉的。所以,还没白痴到没事拿着银子去贿赂野兽。他手里拿着的这盒子东西,是个宝贝,有个响亮的名字——天雷珠!

    因为这东西只要那么轻轻的,朝对他们有危害的地方那么一扔,在扔之前,用指甲挑起小银球上的一个暗器机关,就能让银球放毒,直接地飞出去。然后——

    嘭——

    一声巨响,惊得前来攻击的狼群,纷纷退开,连着被老猎手砍伤的几只狼,也收敛了本性,吓得直往后缩。而终于从狼口中得到一丝喘息的何老爹和老猎手,都不约而同的朝

    他们看来,主要还是在看他手上拿着的那盒子银球。

    “哈哈,他们吓跑了,吓跑了!”

    慕悦算钱的时候,心眼子比马蜂窝还多,而面对危险的时候,警惕是警惕了,却没什么危机意识。至少在对待除开人以外的对手时,她完全不存在这种意识。你说她神经粗也好,说她没有种族歧视也罢,你甚至可以说她愣,他都不会介意,只不过,她能别在这时候那么兴高采烈吗!

    被慕悦的举动弄得很是无奈的慕勋,扬手再度丢出去一枚银球,又是一声爆炸在狼群间响起,狼群中又死了不少之狼。本以为这些狼会因此而杀红了眼,却没想到,他们精明的很,知道有危险就立刻朝两边推开,那速度,快的简直让人望而生畏!如果刚才他们用这样的速度直接冲过来,张嘴就咬,那么他们几个人,连着马,估计都要被着些狼给撕成碎片裹腹了。

    “小,小公子,你刚才用的是什么东西!”

    继续上路,在翻过山头的时候,老猎手似乎才回过味儿来。他还没见过那么厉害的东西,对那些畜生竟然是如此的好用,就赶忙向那位小爷虚心求教。

    哪知道,那位小小姐先开了口,伸手将哥哥手里的描金盒子抢来,塞入袖口,得意的扬了扬眉梢:“不告诉你!除非你给教学费用!”

    教学费用……得,又是钱!

    闻声,慕勋无奈的扶额。他其实一点也不明白,他们明明生在富庶权贵之家,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而且还都是最好的那种。他们父王权倾朝野,即便现如今退隐封地,但也是手握半边兵符的重臣,别说是百官,就是皇帝伯伯都要忌父王三分。而他们的母妃,则手握商业命脉,掌握着的都是当今最赚钱的行当,每年赚的钱,足够几十个国库的!有这样的父母,他们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可为什么小妹偏生生的就是个守财奴形象呢?这和千金闺秀,堂堂西朝郡主的身份,应该极度的不符合吧!

    为之汗颜的慕勋,横了眼妹妹,朝她吐了吐舌头:“守财奴。”转脸,也不理会和他争吵时,妙语连珠的明嘲暗讽着他的小妹,对老猎手解释着那个天雷珠的种种奥秘,和由来。

    一路相处,老猎手算是明白了,这两个孩子,还真是对天生的冤家。男孩子看似轻浮,其实很是沉稳,处处保护着妹妹,只是有那么点点儿小好色,估计长大了,定了性,就会改变的。而那个女娃娃,则如小男孩说的那样,是个小守财奴,不过这么小小年纪,就如此会算计,相比长大了会是个管家的好材料,即便是嫁到婆家,也不会受半点委屈,反倒会因为那份精打细算,而将家中事务治理的仅仅有条。

    “猎人爷爷,这些天雷珠给你,就是写火药做的简单火炮,不值钱的。你留着,回头回去的时候,如果在遇见什么野兽,就拿这个砸他么!”一路聊下来,慕勋从老猎人口中得知了不少**野兽的办法,受益匪浅,就用一把天雷珠当报答了。而他也从老猎手那儿得知,原来这个老猎手,曾经当过兵,后来受了伤,才从军营里退了下来,返乡后没有别的本事,就只能靠在沙场上练就的通身本例,去做一个猎手。不过,也总算解决了自己的生计问题不是!

    老猎人似乎极为能想得开,慕勋也就当个听众,小人精儿似的,紧皱着眉头,默默的听着。等和老猎人分开时,他还有些依依不舍。相比没趣的何老爹,他更希望老猎人能陪他上岛,只是人家没这个义务,他又不是蛮不讲理的慕悦,就和老猎人挥别了,没有开口留他。

    何老爹在渔村里找了户人家,让他们今晚能够睡个好觉。同时也琢磨着,要去给渔村最大的官老爷,报个信儿,好让这两个小祖宗别在想着上岛冒险,早点回家吧!因为在这么折腾下去,何老爹也不敢保证,这两孩子还能不能安然无恙,尤其是要去那个邪门见鬼的余庆岛……

    “何老爹,你要干嘛去?”饭后,守在门口的何老爹,见里头慕悦和谷雨抱在一起睡着了,而慕勋则坐在小矮椅子上迷迷瞪瞪打着盹。他瞅着时机不错,想要出门,但没想到,这孩子居然醒了!

    “小……公子,我想去外头打口水喝!”

    何老爹赶紧找了个借口,谁知,那孩子像是在戒备着他什么一样,伸手拿起桌上唯一一个茶杯,递给他,并指了指一旁的陶土壶,“这有热水。”

    这下,何老爹只有继续等机会了,但左等右等,这小公子就是不肯闭眼睛休息。而他似乎有着用不完的精力,守到了月华初上的时候,他忽然停止了这场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站了起来,走到窗边,朝窗外看了看,又说:“何老爹,眼下没什么人了,我有些事儿,想和你商量商量。”

    “小公子但请吩咐!”何老爹拱了拱手,赶紧附和。

    慕勋拜了拜肉呼呼胖嘟嘟的小手,正色道:“也没什么,就是想问你,你当年在余庆岛到底见到了什么,我要听实话!还有,这渔村里,你应该有认得的人吧,有的话,引荐下,我希望有个向导,能够陪我们一起登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