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书小说网 > 霸艳无双 > 第二十四章 圣水做的女人

第二十四章 圣水做的女人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如果说女人是水做的,那么沈漫溪就是以玉石为屋、星光为景、仙籁为伴,方能养出的一滴圣水。

    她优雅、清冷,她的美丽从骨子里散发出来,只要她走过的地方,周围的景物很容易成为她的陪衬,最终,汇成一幅唯美的画卷。

    此时,明月当空,她是月光下踱步而来的仙子,来到了木屋前。

    今天公司的事不多,所以沈漫溪回来得比往常早一些,其实现在不早了,已经晚上九点。她感觉有些疲惫,所以决定到浴室泡个澡,然后回屋好好休息。

    沈漫溪拿出钥匙,打开了门,她步了进去,像往常一样将浴巾和睡袍放在衣架上,然后按动衣架右侧的一个按钮,开启天窗。做完这两件事,她还要做一件最为重要的事,那就是转回身,关上门。

    将门锁好后,沈漫溪迈着轻缓的步子朝浴池走去,毫无疑问,接下来,她要宽衣了。然而沈漫溪不知道的是,在浴池东面一道挂帘的后面,一个男人正抱着头,蹲在那里。

    没错,这个男人,就是叶翔。

    此时此刻,叶翔的心境很不安定,他感觉有一万只蚂蚁,在自己的心口爬啊爬,不停的爬,并且小蚂蚁的数量不断的增加。

    一帘之隔,一个圣水做的女人,正将她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脱去,做为一个正常男人,叶翔有必要产生正常的心理反应,没错,他想偷窥。

    但……他是别人的六叔,是长辈,怎么能够如此开放?

    于是,叶翔进入了天人交战的状态,他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小人,一个名叫“要”,一个名叫“不要”。

    “要”说:女人是用来的欣赏的,没穿衣服的女人是用来偷偷欣赏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还犹豫什么?看吧。

    “不要”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圣人的话,你要听,不能看,绝对不能看!

    “要”又说:圣人还说过,男人,食色性也。意思就是说,男人本性色,需要色。压抑本性是不对的,容易引发内伤。

    “不要”又说:满口胡言,别把男人说得那么下流,这个世上纯洁正直的男人还是有很多的。柳下惠你知道吗?古代的时候,一个美女坐入他的怀中,他连看都不看别人一样,坐怀不乱的成语就是这么来的。叶翔,你要相信你自己,如果这一关挺过去了,你就是第二个柳下惠。

    “要”反驳:那只是传说,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又怎么样,你能肯定柳下惠当时是真的坐怀不乱?知道吗,这个世上男人分两种,色狼和闷骚。柳下惠很有可能就属于后一种,当美女入怀时,他内心的欲望其实比谁都强烈,却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欲,摆出一幅正人君子的样子,这样地男人,活的很痛苦。

    “不要”说不过了,怒吼一声:你是个禽兽!

    “要”不甘示弱,道:你禽兽不如。

    “不要”很生气,他想找“要”拼命,但想了想,还是忍了一下,没有立即发作。他突然态度好转,面露笑容道:禽兽,过来,我和你讲个悄悄话。

    “要”走了过去,挨着“不要”,问道:“什么话?”

    “不要”并不做声,突然间,他面目狰狞,冷不防从背后取出一把刀,朝“要”捅去。然而,刀子离“要”还有半尺时,“不要”的攻势,骤然止住了。

    原来“要”的背后,也藏了武器,那是一把枪,当“不要”拿出刀朝他捅过去时,“要”也拿出了枪,对准“不要”,“砰”地就是一下。

    刀再快,也快不过子弹啊。

    “要”拿起手枪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对“不要”说道:哈哈!我是禽兽,你是禽兽不如,你怎么斗得过我?

    “不要”睁大着双眼,“轰隆”一声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最终结果,“要”赢了。

    虽然赢了,但叶翔没有立马选择偷窥,因为他觉得这场输赢没有意义,无论是“要”还是“不要”都是属于自己神经分裂后的产物。只要自己愿意,可以让“不要”立马活过来,让“要”死去,然后判断,“不要”赢。

    总之,叶翔还没有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偷窥沈漫溪的借口,他需要一场“天意”。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幻想教堂里的那场婚礼~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一路从泥泞……”

    正在这时,一阵悦耳的歌声传入叶翔耳中。

    ‘天哪,她竟然唱起歌来了,挑衅,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她在勾引我!’叶翔在心中大声喊道。

    随后,叶翔平静了一下,他在心中说道:我数到“十”,如果她还在唱歌的话,就表示天意要我偷看她。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叶翔在两秒内,一口气说完了十个数字。

    “……累到无力总会想吻你~才能忘了情路艰辛。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要做快乐的自己~照顾自己~就算某天……”

    看吧,她还在唱,天意难违,不去看会遭天谴的。

    叶翔想完,觉得心安理得,他轻轻将挂帘拉开一条缝隙,然后瞳孔大张,凑了过去。

    五米之外,沈漫溪背对着叶翔,她上身的衣物已经全部褪去,下身还剩下一条小裤裤。她的身姿高挑而又丰满,浑身上下不现一丝赘肉,她最美的地方,是她光洁白皙的背,有如天地间最纯净耀人的玉石,那上面不见一丝疤痕,甚至连一颗小黑痣也没有。才看一眼,叶翔便觉得美不胜收。

    另外,让叶翔觉得有趣的是,沈漫溪的小裤裤很有特点,是用纯手工制成的真丝裤,上面竟然绣着几只小白兔。

    人不可貌相,女人不可斗量,叶翔真没想到,平常冷冰冰的沈漫溪,在穿着方面,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

    正在叶翔看得兽血沸腾之际,沈漫溪忽然向前迈步,步入了浴池。

    ‘呀,她的小白兔裤裤还没脱呢,洗澡怎么能够不脱完呢?这是犯规!’叶翔心里嘀咕道,她很想站出来,列出七七四十九条洗澡不脱内裤的坏处,教育沈漫溪一番。

    接下来的时光,对于叶翔来说,没有先前那么有激情,毕竟沈漫溪进入浴池后,整个身子都泡在了水里,而且水上还漂浮一片一片的花瓣,严重阻碍了他的视线。

    不过观赏如此佳人在水中沐浴,也算一种享受,叶翔兴致犹在。

    这是叶翔第一次偷窥,若问他此时心里紧张不,他的回答一定是,不紧张。

    为什么他能够如此淡定?要明白这份心境,首先要懂得一个常识。

    偷窥,最重要的什么?不是如何隐蔽自己,更不是去想被发现后怎么跑路。而是在偷窥之前,确定自己是否足够的帅。

    为什么这么说呢?举个例子吧。李逍遥,熟悉吧,你看他一身破破烂烂跑去仙灵岛偷看赵灵儿洗澡,赵灵儿发现后,出事了没有?出事了,他把赵灵儿给泡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你别跟我说是因为赵灵儿被李逍遥的孝心所感动,觉得他是好人便嫁给了他,大家都是成年人,这种幼稚的理由,顶多哄哄幼儿园小朋友和非主流。赵灵儿之所以嫁给李逍遥,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李逍遥长得帅。

    这不是谬论,更不是意淫,想想看,赵灵儿一个黄花大闺女,整个身子被李逍遥看个精光,就相当于半个生米煮成熟饭,当看清李逍遥后,发现他是一个帅哥,半推半就后,自然就从了。

    但如果李逍遥是丑男呢?结果那就完全不同了,赵灵儿一定会怒不可遏,一个轰天雷直接把李逍遥劈上西天。毕竟一个丑男看遍了她的全身,就相当于污辱了她半个清白,杀人灭口是必须的。

    叶翔帅吗?当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如果银行能用脸来刷卡的话,那个本哥哥的帅气,将是无尽的财富。

    既然帅成这样,那还有什么好紧张害怕的?偷窥没被发现,小幸;偷窥被发现,万幸。

    淡雅的芬芳弥漫开来,浴池升起了薄薄的雾气,沈漫溪在里面一边摆弄秀发,一边用手轻抚着玉体,晶莹的水花浸着她如雪的肌肤,这副画卷,朦胧而又醉人。

    叶翔不由在空气中嗅了一下,芳香入鼻,似梦若醒。眼前的胜景,让他的一颗处男心,如同挂在墙头的时钟,随着秒针“滴答滴答”的摆动,他的心,也跟着“滴答滴答”的蹦跳。

    滴答滴答!

    终于,叶翔在心里喊了出来:原来女人,真的可以这么美!她,怎么能够美成这样?忍不住了,我要啊!

    没错,叶翔已经意乱情迷了,但他不会以意乱情迷为借口,真的去做那种事。

    ‘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叶翔镇定下来,在心中郑重声明了一遍。

    就这样,叶翔在幸福的偷窥中,痛苦的煎熬着。大概一个小时后,沈漫溪终于清洗完毕。

    佳人从浴池中,缓缓的步了出来,那一瞬间,那份美丽,那份心动,那份带给叶翔的视觉冲击,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总之,那是一份令人回味无尽的意境,若要概括,可以用这四个字:美人出浴。

    女人的恋爱观偏重于“累积”,她们向往于郎情妾意细水长流的爱情,所以在决定将身心托付给一个男人之前,她们会娇蛮矜持,目的就是为了好好考验那个男人一番,只有经受住考验的男人,才能给予她们足够的安全感。所以,要让一个女人一见钟情式的爱上一个男人,是不现实的。相比较女人,男人对爱情的看法,显得比较有爆发力,他们喜欢上一个女人,更多的可能出于霸道的情操、时机的契合以及一些比较无耻的理由。比如,一个男人可能因为在一个小时内偷看了一个女人洗澡,然后,爱上他。

    叶翔如今头脑已经极度发热,他不敢肯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上了沈漫溪,但有一点,他可以完全确定,眼前这幅即将沦为记忆的画面,那抹徐徐走过的倩影,在他的心中已经生了根,永远抹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