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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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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面的军火库,简直大得像是老式兵工厂。

    石头砌成的台阶直通地下,洞非常宽阔,壁上挂着的除了电灯,还有一些早已经废弃的煤油灯,四周墙壁镶嵌着密密麻麻的铁架子,有的还很光亮,有的却已经生锈,本来摆放在上面的残留军火和机器早就搬走,整个洞穴显得空落落的。

    三个工程兵,脸上戴着面具,拿着电钻电锯正把旧架子往下拆卸,动作很利落,火花四射。

    架子对面是个中型试耙场,当然不像现在的靶场那么先进,可面积够大,隔音效果也不错。

    秦卿看得喜欢,觉得可以把洞口的台阶弄平,装一个大门,就是个极不错的停车场,山腰上可以修别墅,外面不远处的院子整修一下就能变成医馆。

    容大妈由着她眯着眼睛合计。

    因为秦卿除了建‘药园’外,还要建自己住的房子,建个中医馆,并不是要建军营,军队的工程兵干的活儿,质量和速度都没的说,可论设计民房的舒适和美观,还是社会上的人厉害,所以,设计师就没找军队的。

    他给秦卿介绍的设计师还是美院的大四学生,技术却不错,听说从大一开始就自己接活儿,现在和同学一起成立了一家工作室,生意挺好,容大妈也是根据朋友介绍找了他,这小伙子很负责任,亲自拿着数码相机到地头来拍照。

    据说已经拍了一整天。

    不过,小伙子还是不够淡定,看到一群军绿色的士兵来来去去,总是想过去搭话,对秦卿的身份也非常好奇,秦卿总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带着一点儿敬畏,就像看那些所谓的红二代,军二代似的。

    晚上,他们几个和一帮工程兵搭伙,一起吃的饭,容大妈亲自下厨给做的大块大块儿的烤牛羊肉,准备好烈酒,睡觉的时候住军用帐篷,钻睡袋……

    第二天一大早和沈醉乘车下山的时候,秦卿精神极为爽利,显然睡得不错,不得不说,她还是没有享福的命,比起家里软软的大床,她居然更适应硬邦邦的睡袋。

    这一次下山,秦卿着实感觉到山路难行,道路一点儿都不好走,哪怕是越野能力极强的路虎,开车又是沈醉,都有好几次几乎陷住车子,虽然这么一点儿困难,还不至于让她东倒西歪,可是——以后一定要修路

    秦卿摸了摸下巴,看了沈醉和倒在后座儿上昏昏欲睡的唐一一眼,不知道昨天上山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弄的,自己居然稳稳当当地睡了一路,没被颠醒?

    “心情不错?”

    沈醉看着秦卿那双几乎在发光的眼睛,也忍不住笑了笑。

    “是。”她的心情确实很好,不独是因为容大**大礼。

    容大妈确实不愧为羽林的神级人物,不是阅历浅薄的自己能够比拟的,和他聊聊天,秦卿那本不成熟的想法便开始变得全面起来——就像容大妈所说,自己要做的是好事,要建的是慈善医院,但不必将自己放在现如今那些私人医院的敌对面,至少一开始不用。

    做慈善医院,其实可以和‘国家税收’用一样的方式做,简单来说就是‘劫富济贫’。把富贵人家用来看病的金钱,用在生活不那么宽裕的人身上,这就可以了,用不着一直想着要全天下所有人享受同等的待遇……

    如果她开发出来的新药,每一样都和送给惠民医院的‘养肝灵’有同等的效果,那么,只要把这些药卖给各大医院,无论公立还是私立,再加上秦卿的背景后台,相信一开始就算有人不满,也不会找她的麻烦。

    她甚至还可以和那些医院们一起联合组建慈善基金会,帮助看不起病的病人们转到慈善医院,既空出病房接收真正能让他们赚钱的病患,又保留了极好的名声,绝对是一举二得。

    那些完全不把那一点儿看病钱放在心上的富贵人才是私立医院的主要客户,秦卿的医院属于平民,和这些人扯不上关系,如此一来,秦卿的医院其实和其它医院也不是没有合作共赢的机会……

    与容大妈谈过之后,秦卿的心头一片敞亮。其实说起来,她的目的不过是不让‘天上掉下的那块儿大馅饼’白白浪费,希望老百姓们都能够看得起病,不至于有个大病就折腾到倾家荡产的地步,所以,一开始没有必要像她想象的那般,开所有人看病都是成本价的平价医院,和其它医院‘抢生意’……

    当然,现在还不必想这些,她首先必须要拿到行医资格证书,要有极大的名声,要成为大家公认的好医生……

    所以,学习,考试,变身沈国手的得意高徒,才是当下该做的。

    饭一口一口吃,事情要一件一件的做,她还年轻,还有时间,不必着急。

    秦卿正笑眯眯地整理脑海中凌乱的想法,身后忽然传来汽车鸣笛声,唐一一下子坐直身子,把胳膊搭在秦卿的肩膀上,低声道:“有杀气……是……谁?”

    秦卿抬头,没因为唐一居然说出‘有杀气’这样的狗血字眼而打击他,从后视镜向后瞥了一眼……

    “沈醉,让一让路,让他们过去……我可不想和祸害在一条道上走。”

    “没错。”唐一叹了口气,因为有沈醉在,到没像上一次那样浑身发毛,可睡意依旧彻彻底底地消失了,“万一有人玩‘恐怖袭击’,咱们岂不是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唐一甚至觉得,就在此刻,有人从旁边的山路绑着炸弹冲下山和后面那辆车同归于尽,他也一点儿都不会惊讶。

    后面的车也是一辆敞篷的路虎,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是个‘美少年’,真真正正……像个美少年,在阳光下,那苍白的肌肤,红的像鲜血的嘴唇,黑色,深沉,仿佛能够吸取一切光线的眸子,冷漠的面孔,美的让人晕眩。

    这家伙也太漂亮了,真浪费——秦卿心里下意识的用了“漂亮”这个词。

    其实,那个美少年其实并不年少,脖子上还飘着古里古怪的黑色厚重围巾,穿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T恤牛仔裤,个子只有一米七多一点儿,估计就和秦卿差不多高。

    ……唐一就很帅,若是不帅,他也不至于每一次出门猎艳都能成功,也不至于迷住见多识广的温柔,沈醉更是温文尔雅公子一枚,喜欢他的女人数不胜数。

    身边的帅哥一堆,秦卿也算见多识广了,可是,哪怕她心里对后面那个家伙厌恶至极,也不能不承认,论容色,别说那些男人,就是女人,比他‘漂亮’的肯定没有他皮肤好,比他皮肤好的,绝对没有他漂亮,哪怕只有一样比得过他的女人也不多见……

    沈醉从善如流,果断地把车开到靠山的一边,由着后面的车追上——超过——

    擦身而过的一刹那,秦卿看见了一直绑在美少年手臂上的‘刀’。

    与其说是刀,其实更像是剑,只是比长剑要短,比匕首又长许多,刃很薄,刀背虽然厚,可是也极锋利,宛如开了锋,估计搁在人的脖子上,一样能杀人。

    刀身在阳光下,仿佛有一抹血红的光泽闪烁。

    秦卿知道,这只是自己的错觉,可能一想到刀的主人,便不自觉把这把刀也给妖魔化了,谁让它的主人是苏零呢

    苏零擅长反手刀,所以这样的刀,是专门为他所打造,一般人可用不了。

    “沈醉,苏零怎么还没走?他说要找东西,他到底想找什么?”秦卿皱眉。

    唐一恨不得把脑袋缩到衣服里,咕哝:“沈醉,要不你去问问……别管他找什么,哪怕让整个特事局这个月什么都不干,只要能把东西找着,把瘟神送走,就算大功一件……”

    为苏零开车的是个壮汉,头发很长,有些凌乱,胡子拉茬的,手臂上的肌肉厚实有力,脸长得比较端正,只可惜一道从眼角斜入耳朵的刀疤,破坏了他的整个面相。

    司机不屑地瞪了后面的车一眼,冷笑道:“头,真不知道您为什么那么看重沈醉……老高承认,五、六年前他是厉害,现在,切,整天趴在窝里,根本就是胆小鬼一个……”

    苏零忽然转头,看了自称老高的司机一眼,他的目光并不冷冽,甚至空洞洞的什么都没有,可是,老高却立即住嘴,喷喷不平地咬牙,再也不敢多说半个字。

    苏零伸手,摸了摸后视镜,看着后面那辆始终稳定,丝毫没有半点儿乱象的车……弯了弯唇角,别看老高说得轻松,可刚才超车的时候,手明显不稳。

    他对沈醉说——你已经被洗脑洗成白痴了。沈醉对他说——你已经不算是个活人……

    白痴更好些,还是死人更好些?

    苏零忽然发现,自从回到这个国家,他的脑海中,经常浮现出如此不着调的各种想法……他居然还觉得,这种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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