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自刎

作者:兔子有蘑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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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氏呆呆地望着简少华,再次咽了咽唾沫,露出一脸决绝的神情,道:“好,大人,那民妇就说了。民妇的儿子是在满月那天被抢的,那一个月里都是民妇自己照料,他的身子,民妇再熟悉不过。民妇的儿子,他,他长了两颗红痦子,在,在他的蛋,蛋的内侧,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很对称。”

    人群中发出低低的哄闹声,红痦子?红痦子长在哪儿?

    女人们脸都红了,红到了脖子,齐齐向简少华看过去,那火辣辣的目光,只恨不能把简少华的衣裳都烧了。

    信王的脸黑了。

    简少华的脸红了一阵迅速转白。不错,在那个说不得的位置,隐在一片毛毛下,的确有两颗圆圆的非常对称的红痦子,因为太隐秘,他自己都不知道。

    乔曼玉出事以后,风言风语是他本钱太小,才使得乔曼玉三年不孕。他是个男人,血气方刚,哪里受得别人嘲笑他无能,那晚,他宠幸了乔曼玉的两个陪嫁丫环,在她们体内横征暴敛,发泄胸中的闷气。听着她们的吟哦尖叫求饶,他很满意自己的本钱。

    其中一个丫环伏在他身下,捧着他那本钱轻吮慢吸,左捻右弄,令他飘飘然,醉醉然,欲仙欲死,死去活来,直呼二十五年虚度。此后常有狂欢,那丫环调.笑他的红痦子惊艳诱人沉沦,每次都会吻咬得如痴如醉。

    简少华握着拳也止不住身子发颤。乔曼玉的陪嫁丫环是延庆帝的细作?本是对付乔家的棋子,却变成置他于死地的刀枪!

    这个范氏说信王抢了他的儿子。说他的儿子在那私秘处有两颗对称的红痦子,那么,是不是要他简少华脱掉裤子叉开大腿由人查验,由人对着他的那个地方扒拉指点?耻辱!绝大的耻辱!

    叶超生憋笑憋得肚子疼。偷偷瞄向沈雪,看着沈雪微有红晕的脸孔,不觉挑了挑眉,耸一耸肩,双臂交叉抱于胸前,左手的拇指食指分成八字捏着自己的下巴。美味不单是食物,多少是吃,少吃不如多吃,早晚要吃,晚吃不如早吃。

    沈雪也觉得脸上发烧,这证据摆到明面来,当范氏提出查验,简少华该怎么办?验,太侮辱,不验。这信王府世子的身份可就不好说了,而且,瞧着简少华那窘迫羞恼的样子,范氏所说必是真的,验与不验,简少华的面子里子全都没了。

    姜侍郎呆了呆。大显尴尬,结结巴巴道:“这,这,这……”望着信王,心里在叉腰狂笑,面上半分不露,只把那尴尬往淋漓尽致了发挥,“王,王爷,这。这叫下官如何是好?”

    信王见到儿子的神态,已知范氏所言为真。痦子这个东西,绝大多数是后天长出来的,父母对子女身上不起眼的胎记都不大记得清,更别说后天长的痦子。姜侍郎之所以大大方方抛出刑部等得及信王府从外地调证人进长安。就是因为范氏的所谓证据能够即刻掀起滔天大浪,直接淹没阿华,斩断信王府的根。一切刻不容缓!可是,他又有什么证据马上证实阿华就是他的亲生子?

    信王站起身,拍了拍简少华的肩膀。

    沈雪遥遥望着信王那沉凝晦暗的面色,低低叹了一声,dna那是后世才有的东西,信王不会提出滴血认亲这么不靠谱的方法吧?

    信王斜斜地睇视姜侍郎,不急不慢:“姜侍郎,你想如何是好?”

    姜侍郎怔了怔,瞧着无波无澜的信王,那句“当然是验看一番”的话生生堵在嗓子眼儿里,不敢吐出来。虎便是虎,老了也是兽中之王,威仪犹在。

    信王面色稍缓,声音仍然不急不慢:“本王听孔府尹提及,父母子女的血脉之亲,可以滴血验之。”

    姜侍郎松了口气,陪笑道:“王爷,这可难为下官了。王爷曾是沙场骁将,当知歃血为盟,人血与牲畜血在清水里都能相融一处。滴血认亲乃是古法,要滴血认亲,首先得使滴入水中的血珠保持血珠的球形悬浮状态,然后才是观察来自待验之人的血珠能否融合。没有专门的药剂,血入清水,瞬间洇散,根本无从验亲。王爷,很抱歉,这种药剂早已失传。孔大人还押在刑部的大牢里,下官可以请他过来给王爷详解。”

    “哦。”信王保持着不急不慢的语速,“孔府尹还跟本王提过,可以滴骨验亲。”

    姜侍郎几乎要捧着肚子笑,脸上不敢显露一毫,陪着笑脸解释道:“滴骨验亲,得有一方骸骨,取另一方的一两滴血滴在骸骨上,生亲则血入骨内,否则不入。而骸骨也不是从棺中取之即用,要选晴明之日,用水将骸骨洗净,用麻绳固定,再用簟子盛装。锄挖一穴地窖,长五尺、宽三尺、深二尺,以柴炭烧煅,等地窖的泥土变红,除去柴炭,泼入好酒两升、酸醋五升,趁热气将骸骨放入,再用藁荐遮定,烝骨一至两个时辰,地窖冷却后扛出骸骨到平明处,将红油伞遮骨,滴血入骨,以验血亲。”

    “哦,要用骸骨,血要直接滴在骨头上,本王没理解错吧。”信王神态不变,声速不变,“姜侍郎,若那骸骨上血肉尚存,又当如何呢?”

    姜侍郎暗道今天出的冷汗把一年的冷汗都出尽了,抹去额角鼻洼的汗珠子,回答道:“骸骨上血肉尚存,那当称作尸骨,取瓮一口,就像用锅煮食一般,以炭火煮醋,多入盐、白梅,同尸骨一起煮,待得瓮中沸腾翻滚千百遍后,用水清洗骨头,取骨滴血。”顿了顿,又抬出孔文景,“王爷,孔大人四十余年京兆府府尹。对这里面的讲究比下官更为详熟。”

    “哦。”信王很失望地叹了口气,“这便难了。本王的兄弟们除了活着的,死了的都已挫骨扬灰,本王和王妃活得很好。只有先皇……先皇的龙体岂敢惊扰呢。这滴血,苦于药剂失传,这滴骨,苦于没有至亲的骸骨。”

    姜侍郎很想双手叉腰,大笑三声,想辨亲。不容易!

    信王平静地扫视着院子里的围观者,然后轻轻一摆手,叫过侍卫甲和侍卫乙,“你们两个,押住范氏,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押定不放。”

    侍卫甲和侍卫乙“喏”一声,立即上前,将范氏拖到信王脚下,反剪她的双臂。

    范氏尖声厉呼。

    信王抬手给了范氏数个耳光。打得范氏满口是血。

    范氏不敢再叫,也不敢挣扎。

    信王又一摆手,叫过四名侍卫:“执信王府牌,去大牢里调孔府尹过来。阻挡者,杀无敕!”

    四名侍卫抱刀离去。

    院子里又安静了,一个个屏住呼吸。向后退缩着,生怕自己被信王府的人注意到。

    沈雪撇撇嘴,老虎不发威,都当他是病猫,信王一怒,满院子流血。扯了扯沈世榆的袖子,低声道:“二哥,热闹也瞧了,风紧,跑吧。”

    沈世榆也瞧着情形不对。拉住沈霜霜:“四……弟,走吧,再不走怕是走不了了。”

    沈霜霜僵硬着身子:“你们走吧,我不走。”

    沈雪气得踢了沈霜霜一脚:“你不要命了!信王那是什么人,战场阎王!”

    沈霜霜被踢得歪了歪。抬手顺过鬓发:“我不走。”

    沈雪朝天翻了翻眼睛:“二哥,打昏她,背走。”

    沈霜霜两眼瞪圆了:“敢!你们一个庶子,一个庶女,翻天了!我,我恨你们一辈子!”

    沈雪气乐了:“我说你,你,你这是何苦!”

    姜侍郎一看信王的架势,心头大惧,唉呀可别把命丢在这里,刑部虽好,可不是埋骨之地。颤抖着声音喊道:“王,王,王爷,你,你,你要做什么?”

    信王仰着头看向碧蓝的天空,等待着。

    不久,四名侍卫带着孔文景过来。信王叫侍卫砍掉套在他脖子上的木枷,又给他端来凳子,送上茶水。

    孔文景的模样比孔捷好一点,却也好不了太多。看到信王,不由得两眼闪出了亮光。

    信王淡淡道:“孔府尹受苦了,孔同知的案子已经被叶同知翻掉了,没有什么意外不受刁难的话,孔府尹和孔同知会很快回家去,到时谢谢叶同知便是。无妄之灾,官位丢了不可惜,保住命就好。”

    孔文景欲从凳子上站起来行礼,被信王压住肩,动弹不得,只好口称失礼,唯唯听信王吩咐。

    信王淡淡一笑:“稍后本王真有一事相烦,孔府尹切莫推让。”

    孔文景连声说“不敢。”

    信王走到简少华身前,双手放在简少华的双肩上,微微笑道:“阿华,记住,混乱皇家血脉的人,当受千刀万剐刑,当诛九族,当挫骨扬灰!”

    简少华心念一沉,道:“阿华记住了!”

    信王静静地看着简少华,然后一转身,目光从众人脸上徐徐扫过,静静说道:“本王杀过的人数不清,除了在战场上死于两军混战的,本王手刃的都是当杀之人。这姓范的贱妇受他人指使,污蔑本王,动了本王的底限,本王完全可以一刀杀了她。本王杀她很容易,却不能为了确保今天的事传不到刑部之外,而把你们这些人全都杀了,——瞧热闹瞧死了,很好笑的死法。”

    人们本有些慌乱,待听得信王没动杀念,不下杀手,纷纷长出一口气,紧张的表情也松驰下来,原来瞧热闹也能像在悬崖边采花,一不小心就跌进谷底,一命呜呼,往后还是少去围观的好。

    信王接着说:“但是,本王只杀一个范氏,你们这些人就会说本王做贼心虚,在杀人灭口,在你们的意识里,只有亲王府仗势欺人,哪有贱民不要命扛上亲王府的,你们就会认定阿华是本王抢来的别人家的孩子,阿华就会被你们传出去的流言彻底毁掉。”

    院子里又有了交头接耳的嗡嗡声。

    信王缓慢平和的声音有了些许裂缝:“你们每一个人都扪心自问,如果有人质疑你的孩子。你可有好的方法拿出来,证实你养了多年的孩子确实是你亲生的,可有?”

    再次安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若关己呢?

    沈雪看着简少华,听着信王那隐带期望的语调,不觉生出几分同情,原属她母亲的王位被金家兄弟抢走,原属信王的皇位被延庆帝抢走,她都意难平。简少华身为男儿,如何放得下!信王府看上镇北侯府的实力,屈尊结交,没有不对的。简少华逼她为妾,其实也怪不得他,在世俗人看来,他是亲王世子,她不过是侯府庶女,嫁给他做侧妃,真的是求得求不来的荣光。

    沈雪叹了口气。在初听到延庆帝对付兄弟的卑劣手段的时候,她对简少华的那种不喜就已消减很多,此时见到信王父子被延庆帝逼到似乎挣不脱的困境,剩余的一点不喜,不觉全都散去。

    叶超生暗叫不好,从来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他可不能再落了后,眼睁睁看着沈雪又被别人抢走。

    信王扫视着沉默的人们,嘴角微有苦涩,回身看向简少华:“阿华,你母妃高龄生下你,你先天不足,为了你能长大,不被人害了去,你母妃费尽了心。吃尽了苦,你要好好孝敬她。你们的命,比什么都重要。”

    简少华扶住信王:“父王,我们回府吧,不必理会这疯子。”

    信王苦笑道:“回不去了。你的清白。比爹爹的一切都重要。”

    “爹,”简少华压下心头忐忑,眉眼舒展,微微笑道:“阿华自小一直叫爹爹为父王,叫娘为母妃,今天觉得爹娘叫起来比父王母妃听着亲近,有爹和娘在,阿华什么都不在乎。”

    信王也笑了:“好儿子。”容色一凛,道:“儿子,士可杀不可辱,有些时候退半步就是粉身碎骨,爹爹不能看着你受人鄙视,活得像一只过街老鼠!我们是先帝的子孙,当有皇家的尊严!生命可贵,尊严无上!”

    “爹!”简少华已明白他的父亲要做什么,急忙拉住他的袍袖,“爹,不要!”

    信王走到孔文景跟前,淡淡笑道:“孔府尹,可听明白?”

    孔文景在京兆府府尹的位置上坐了四十多年,从先帝,到各个皇子,再到当今延庆帝,不过是为了儿女揣着明白装糊涂,得过且过。拱了拱手,孔文景道:“王爷要孔某做什么?”他四十多年,早该腻味了,这一次平白进了大牢,孔文景总算看出来,在延庆帝的心目中,他这条二十多年的忠犬,充其量就是一条可烹的犬。

    信王听孔文景没再自称下官,轻轻笑了:“简某有劳老哥。简某死后,不怕在瓮中被滚千百遍,请老哥用你曾用过的法子,滴骨认亲,为我儿证明清白。”

    孔文景也笑了,抱拳:“老弟嘱托,老哥必不相负。”

    简少华想跪,没有跪,父亲的恩情不是一跪可以减掉的,父亲的决定也不会因为他一跪一求而改变。他的清白,更是信王府的清白和尊严,父亲以死捍卫他身为先帝子孙的荣光,以死向朝野发出呐喊,使矛盾更加激化,让那些支持延庆帝的人,要做纯臣的人,更加清楚地看到延庆帝那丑恶狠毒的本来面目。父亲在用生命给他蹚路!简少华强忍满眶热泪。

    信王微昂着头,注目着呆呆发愣的围观者,暗里运功,将声音送出:“众所周知,本王此生只得阿华一子,众亦所知,阿华出生在外地,而今本王受人诬告夺子屠村,山高水远,本王一时无力自辩。青天在上,乾坤朗朗,本王虽不想死,却不得不死!本王死后,你们将看到孔府尹采用滴骨法,来证明阿华是本王亲子,是信王府世子,证明信王府光明磊落!”语毕,一探手,抽出侍卫甲的佩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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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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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loy/20131210/

    关于本章节。

    很多网文都涉及到以血认亲的内容,基本否认滴血的可能性。

    现代法医全盘否定古代的滴骨滴血两种认亲方式。

    兔子觉得古人写得出可以永远流传的兵书,不至于那么愚蠢地使用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滴血滴骨方法,必定有其特殊的内在关键,只是随着时间流逝,那些关键都失传了,便如失传的无数武学一样。

    《洗冤录》关于滴骨就有一套方法,百度里否定滴骨时,就是把宋慈的那套方法给抹掉了的。有兴趣的可以百度一下,也可以下载宋慈的《洗冤录》看一看关于滴骨的段落。

    兔子在本章节中的所述,只是部分参看《洗冤录》,枯骨滴骨是一种方法,尸体滴骨也应当有另一种方法吧,兔子没把《洗冤录》全文都看下来,信马由疆,请勿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