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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诡辩(下)

作者:兔子有蘑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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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氏又悄悄瞥了一眼姜侍郎,眼珠子转了两转,道:“我来告状,只想要回自己的儿子,没想过要哪个人死,你不要胡说八道。”

    沈雪摇头叹息道:“范氏,你还咬着华世子是你的儿子,可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你知道吗,你露出来的破绽太多,王爷和华世子不过是身在山中,一时不识山的真面目。你看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也就比骷髅多了一层皮,可是,你的脖子有点儿粗,与你这般瘦弱很不相称,还有,刚才我扣住你手腕的时候,你的脉动很快,非常快,快得几乎是我的两倍,你掌心很热,肤色蜡黄里带着些许的潮红,你能站在这里坚持到这会儿,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毅力,想必你也是真吃过苦的人。”

    范氏一怔,闭紧了嘴,多说多错,不如不说。

    信王在简少华的扶持下,坐回了雕龙圈椅,听着沈雪的话,身子前倾,问道:“小哥说得明白一点。”

    沈雪微微躬身行了个礼:“回王爷的话,有一种病俗称大脖子,最明显的症状表现为人的体重在短时间内急遽下降,骨瘦如柴,伴随的症状有很多,心动过速,怕热多汗,低烧,紧张失眠,胃口好,眼珠突出,两眼怕光易流泪,脖子肿大,等等,病情严重的,心悸而死亦是有过。这些症状不一定同时发生,病的诱发因也很多,病从口入。很多病都是出于饮食不当。草民不是大夫,详情不明,王爷可以请资历比较老的大夫来做论断。”

    信王不置可否。请大夫?才不能请,万一大夫的诊断和你小儿说的不一样怎么办。

    沈雪嘴角勾了勾:“从范氏一双不长茧子的手可以看出,范氏是个养尊处优惯了的。可她瘦得出奇,而且伴有心跳过快、体温偏高、脖子变粗、两眼泪汪汪,我可以认真地告诉大家,范氏的消瘦是刻意为之,是吃药,且是故意吃某种不该吃的药,吃出来的。”

    人群又是一片哗然。

    前生,在军械学院,同宿舍有个女学员,因为体形偏胖而大吃减肥药。生生吃出一个甲亢,最后突发心室颤动送进医院,命是保住了,军校生涯提前结束。沈雪抬头望着一片片白云从碧蓝高空掠过,一缕缕苦涩从心底涌出。亲爱的同学。亲爱的战友,利器在手,才能攻守相宜,那些鸡呀猴的皮痒痒欠揍得很。

    “关于大脖子病,大家可以多问那些有经验的老大夫。”沈雪敛了驰飞的心绪,淡淡道,“范氏这么做,原因很简单。无论什么样的案子,原告和被告出现在大堂上,体衰病弱孤苦无助的一方总是先声夺人。先得到主审和围观者的同情,反过来,身高体健有势力的一方,总被先入为主烙上欺压弱小的烙印。”

    凉凉地笑着,“便像一开始侍郎大人问华世子,亲王抢民妇的儿子和民妇抢亲王的儿子,这两件事摆在一起,哪一件更令人信服。我听到了大家的议论,大家几乎一致认为,当然是亲王抢民妇的儿子。这就是人们由第一印象得出的结论。”

    神态转为严肃,朗朗道,“而实际上,官员中有鱼肉百姓的,也有爱民如子的,平民中有诚实善良的,也有刁钻恶毒的。判断一个案子中原告和被告孰是孰非,是由双方提供及官府搜集的证据来做最后论断,不应该受到哪一方外相的影响,主观臆断也会闹出人命的。”

    撇撇嘴,凉凉地笑,“我们南楚赫赫有名的信王,当今皇帝的血脉同胞,被一个妇人逼死当堂,这事传扬天下,是南楚皇室的丑闻,是南楚百姓的悲哀,南楚会被北晋、东越、西戎笑死。”

    简少华的目光一直流连着沈雪,温软的欢喜又多了两分,沈五小姐与他所见识过的女子,大有不同。

    范氏感到不妙,来自身体的不妙,心慌,气促,疲乏无力,她很想躺下来歇一会儿。竭力压下身体的不舒适感,范氏怒睁着眼:“七拐八绕说来说去,你又有什么证据说明简少华不是信王抢来的?”

    侍卫丙气喘吁吁跑进来,把扛着的稻草人往地上一戳,抹了抹汗:“回禀王爷,回禀世子,这小哥要的稻草人,属下弄来了。”

    沈雪围着稻草人转了一圈,频频点头:“做得真像个人,这草脑袋上还贴了眉眼五官,有趣,有趣。”呵呵笑起来,向信王拱手为揖,“王爷,草民可以继续向范氏问话吗?”

    信王捋须,瞅瞅稻草人,转向姜侍郎:“姜侍郎,你看——”

    姜侍郎几乎气破肚子,他这是少拜了哪座庙里的菩萨,招来这么一条狼崽子!信王就是故意的,明知道他根本不想让这狼崽子接着咬下去,还偏偏做出一副我唯你命是从的乖样子,太气人了!可是,那一双双眼睛瞪成了铜铃,他能不让少年继续问话吗,明知道少年再问下去,范氏绝讨不了好去。姜侍郎费老力地吐出两个字“继续”。

    沈雪微微弯腰,凑到范氏面前:“范氏,你早些认了讹诈信王府的罪名,王爷仁德,不定放你一条生路,回家以后停了你吃的药,再活个十年二十年没什么不能的。可你非要作死,那你做了地府的鬼可别来缠着我,无量天尊,信王爷和侍郎大人两条命比你一条命,要多出一条来,大罗神仙那里都不会怪我的。”

    范氏紧咬着唇,问我话,我不说,你能奈我何!

    沈雪再次面向围观者,“范氏向天发誓说,她的话没有半句虚假,那好,我们就一起来回想一下她说过的话。范氏说,她是紫琅山奚家村人,村子遭到屠杀。这样的大案子,按说刑部会收到州府报告,可以翻查案底,不过二十五年前,南楚的局势还不太稳定。当今皇帝登基未久,桂东府怕引起朝廷的担忧和不满,压案不报也有可能。范氏还说,她从昏迷中醒来,天色已亮,没听到任何声音,有这话没有?”

    沈雪心头冷冷一笑,你不开口没关系,我也不需要你再开口。

    人群里稀稀拉拉响起几声“有”、“说了”、“没错”的应答。

    沈雪伸手示意大家安静,扬声道:“一个村子。除了人有生命,还有鸡鸭猫狗牛羊,那么,人被杀光了,这些动物也被杀光了吗?也许有人说。血腥的杀戮吓得它们失了魂。失了声,权且算一种可能。紫琅山奚家村,听着似是一个山村,刚才那位桂东府的差哥,如果奚家村不是山村,请喊一嗓子。山村,大山里飞禽走兽很多,血气满天能招来嗜血的野兽和秃鹫,这些猛兽凶禽也不发出一点声音吗?一场杀戮令万籁俱寂,不大可能吧。或者根本就是范氏没因极度恐惧而疏忽了周围的动静。”

    人们讨论起那种种可能来,只觉得哪种可能都有,又都不大可能,渐渐归到,声音总是有的,范氏没注意,说话说得太满。

    沈雪静静等了一会儿,接着说:“范氏还说,她被砍了十五刀,血都要流尽了,她确认全村一百七十八个人都死了,然后她逃离家乡,再也没有返回,有这话没有?”

    更多的人附合起“有”、“说了”、“没错”的应答。

    沈雪凉凉地笑:“范氏既然是案发当天早晨就逃跑了的,那么她的所述也就是当天早晨得出、以后再也没改过的结论。案发之前,范氏在家里坐月子,怎么就能确定全村男女老少,没有人外出未归呢?大家想一想,一个身中十五刀、刚出月子的女人,有力气在遍布尸体的村子里走动吗?有闲心去数一共有多少具尸体吗?有胆量去翻动每一具尸体,确认是村子里的人,而不是遭到反抗被杀掉的行凶人?”

    话锋一转,语透嘲弄,“再说那些行凶人,是太愚蠢还是太狂妄,屠村以后留着满地的尸体,由着别人来检验他们所使用的兵器,查找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以夺人子为目的的屠村,连毁尸灭迹都不懂吗?刚才叶同知提到的两起镖局被灭案,都有大火在助纣为虐。”

    叶超生看到了简少华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喜悦和温柔,暗暗磨牙,简少华,千万别逼我对你动手,你长得那么好看,我还真舍不得让你死得太难看。回眸注目沈雪,又暗暗磨牙,傻妮子,你惹大麻烦了!

    沈雪想忽略叶超生都难。他站在人群里,袖手而立,一眼看过去就像一群土鸡里的仙鹤,只是那咬牙切齿的纠结表情令她颇觉可爱,同样一张脸的穆学长,她就没见过他无波无澜的面部有过松动。沈雪不觉莞尔。

    叶超生磨牙更狠了,牙根都咬酸了。

    姜侍郎很生气,气得心肝疼。范氏的话本来如行云流水,没什么不对的,那样的情形完全可以发生,这少年愣在话里找细茬,把细茬无限放大成粗茬,生生让人们对范氏从深信不疑到疑虑深深。唉哟喂这是谁家的狼崽子,赶紧领回家去吧,别让他再咬人了!我可真要不客气了!

    范氏拭了拭眼角的泪,大声喊道:“你这只疯狗,也就是汪汪汪叫个不停!你口口声声说断案要证据,你的证据又在哪里?凭我的口音?凭我手上不长茧子?真是太可笑了!我二十三岁离乡,二十三年间与家人乡邻朝夕相处,口音早已刻在骨子里,离家再久也不会改变!有的人天生细白,怎么晒都晒不黑,我就这肤质,不长茧子,你就羡慕又嫉妒吧!我瘦,就是因为我生了病,你有马王爷的三只眼能瞧见我是故意吃药吃出来的?”一阵气短胸闷,范氏翻着白眼,眼瞅着就要晕过去。

    沈雪一把扶住范氏,拍着她的后背,淡淡道:“别激动,有话好好说,再激动,你会心动过速猝死在这儿的。”

    范氏灰败的脸孔上那抹不正常的潮红更红了,两眼鼓起,她张大嘴拼命吸气。

    沈雪皱了皱眉。范氏这是想死吗,想以死坐实信王夺子屠村的罪名?眉锋一挑,沈雪道:“华世子,你武功很高,帮范氏缓一缓。她现在可死不得。”

    “好。”简少华连忙走过来,双掌拍上范氏的后心,掌力一吐,送出一股丹田气,直到范氏脸上的潮红退去大部,呼吸平缓,简少华才收了手掌,落在沈雪脸上的眸光,又多两分亲柔。

    沈霜霜眼见简少华和沈雪并肩而立,一样的风采卓然。一样的深情脉脉,沈霜霜心如刀割,大恨自己怎么就想不到范氏的那些可疑之处呢,这一世再看着他们相亲相爱,她何苦重生而来。难道天意就是注定他们不变的情缘吗?她两腿发软。几乎撑不住自己的身体。

    (某人咆哮,沈霜霜,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深情脉脉了?)

    叶超生似乎除了磨牙,什么都做不得,牙根已经磨得从酸到没知觉了。

    缓过气来的范氏反手抓住沈雪,喊道:“你,你,你的证据,我要你的证据!我虽然是个卑微妇人,却不能由着你胡乱推断。由着你在长安人面前诋毁我!奚家村惨案发生的时候,你还不知在哪里转旋风,我一个清清白白的良家女子,你凭什么说我在讹诈信王府?好,好,今儿个你不把证据摆出来,不能让人信服,我就拉着你上京兆府去!”

    沈雪静静注视范氏,音速平和,声音清扬:“范氏,你真的很聪明,没错,之前的话都是我的推断,却也是你自己暴露出来的破绽,如果这些破绽不足以让人信服,好,我让你看一场戏。”

    提袍向叶超生走过来,双手抱拳一揖,低低笑道,“叶同知,你也算是今天的风云人物,不介意我借你的外袍一用吧。”

    叶超生微囧,外袍?你这是让我当众脱衣服吗?你不怕我春.光大泄?叶超生扁扁红唇:“我可以介意吗?”

    “嘿嘿,不可以。”沈雪皮笑肉不笑。

    叶超生真的牙疼,她这是存心叫他出糗,他这样的大美人,穿一身中衣走在大街上,他还有脸再走出来么?这小妮子一定是故意的,她在报复他,想到这儿,叶超生牙更疼了,她真的很在乎那个婚约?

    沈雪仍然是一脸的皮笑肉不笑,凑近叶超生,压低嗓音:“叶同知,这么多人瞧着,你不会是想让我亲手给你脱吧,那要是一不小心露了什么,我不会负责的哦。”

    叶超生俯下头来,在沈雪耳边吹了口气,声音低得几若蚊子哼哼:“你要是不怕我露了什么,你就脱吧,在这儿可不是我一个人知道你是沈五小姐,脱衣服唉,你不想负责没关系,我会负责。唉呀,简少华过来了。”

    沈雪冷笑一声:“知道又如何,你以为简少华会说出去?他才不会蠢到把沈家暴露出来给磨刀霍霍的延庆帝。赶紧的,不然我就去脱简少华的衣服,我想他会很乐意。”

    “我脱,我脱还不成吗,”叶超生满脸委屈,三下五除二,在简少华到来之前把月白色的外袍交给沈雪,自己蹲墙角画圈圈去了。

    沈雪拿着叶超生的外袍,很快给稻草人穿上,正衣襟,系衣带,穿得有模有样,然后歪着头看了又看,很满意地笑道:“华世子,这个稻草人,像不像叶同知?”

    简少华郁结的心怀一下子散开,沈五小姐是在说叶超生徒有金玉之表,其实是一肚子稻草?连连点头:“像,太像了,像极了。”

    沈雪嫣然笑道:“华世子,我要借用你的侍卫,介意吗?”

    简少华被那灿烂的笑容恍得心头一阵飘忽,连连点头:“不介意,不介意。”

    沈雪向侍卫甲招招手:“这位大哥,借你的刀一用。你想像一下,这个稻草人是你的敌人,你必须杀死他,你向他发起袭击,直到你觉得他死透了,最后一刀不要拔出来。”

    侍卫甲想了想,一刀扎进稻草人的胸口。

    沈雪又让侍卫乙和侍卫丙分别砍杀稻草人,再把被侍卫乙砍掉的稻草人脑袋重新装好,让侍卫甲将稻草人背在背后跑动,由侍卫丁等五名侍卫追赶砍杀,到最后八把刀都落在稻草人身上。

    围观的人看着八个侍卫跑来跑去不亦乐乎。皆轰然大笑。

    叶超生画圈圈画得更快了,这小妮子绝对是故意的,她就是想把他当作稻草人给砍了,砍他不得,就去死砍穿着他衣服的稻草人。她在报复,这个睚眦必报的小妮子!

    简少华心花怒放,看来沈五小姐恨透了这个奉旨退婚的叶大美人。也对,叶超生让她从受人羡慕变成受人嘲笑,她怎么会留有余情呢,即使叶超生后悔,竭力挽回和她的婚约,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退了就是退了,不可改变。试想如今的长安。还有谁能敌得过他简少华?一时间,简少华觉得此时笑靥如花笑看刀砍稻草人的沈雪,实在是太可爱,太让人欢喜了。

    沈雪又围着稻草人转了一圈,数了数衣袍上的破裂口。敛去笑容:“在稻草人不动的时候。三位侍卫大哥各砍一刀,一刀砍头,两刀扎进心窝。在稻草人动的时候,通过留在衣服上的刀痕可以看出,五位侍卫大哥一共砍了八刀,一刀砍掉了脑袋,后背有七刀,两刀斜划而过,五刀深扎后心。”转向围观者,“大家看清楚了吗?看不清楚的可以到前头来看。”

    人群中三两走到稻草人跟前。一边数着一边不住点头,附合沈雪的说法。

    沈雪道:“二十五年前南楚初定,王爷的兵马,马未解鞍,人未卸甲,那些从战场上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亲兵,相比现在大鱼大肉整天追耗子打鸟的侍卫来说,没有最猛,只有更猛。范氏,你告王爷夺子屠村,那么王爷从你的怀抱里抢走孩子,你作为被夺之子的生母,一定是王爷要杀的对象,是亲兵们必杀的敌人,对不对?”

    范氏抬起头:“他们当然要杀掉我!他们砍了十五刀!”

    “十五刀!”沈雪哈哈大笑,“范氏,可笑你到了棺材也不落泪,你睁大眼睛瞧一瞧,这些侍卫大哥是如何杀人的,或砍头,或穿心,一刀毙命。想你一个刚出月子、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哪个人杀你需要费十五刀,还杀不死你?你敢说你比那位侍卫大哥跑得还快,身手还要敏捷?”

    沈雪面冷如冰,“范氏,是你逼我摆开证据的,我就让你身上的十五刀来说话!”双手搭上范氏的肩,一扯一拽,将范氏的上衣直退到腰腹,冷笑道,“你已脱过一回,不必在乎脱第二回。”

    范氏又羞又怒,血往头上涌,嘤咛一声晕了过去。

    沈雪请信王从人群中招了两个妇人过来,半拖半架着范氏,又请简少华给范氏运功急救。待范氏醒来,毫不在意她因光裸而怒恨羞愤的眼光,对两个妇人说:“你们和我一起验看她的伤疤,我有说错的,定要指出来。”

    两个妇人急忙点头,看向范氏的眼光染上几许晦色。这妇人,从前必是个绝顶魅惑的尤物!便是瘦成这样,又一身的伤疤,那扭腰摇胸的媚态仍然能引起同为半老徐娘的嫉妒。

    沈雪冷若冰霜:“范氏,你身上的伤痕的确是旧伤,可我不是仵作,判断不出这些旧伤是不是二十五年前的,我单论这些伤口的形状深度,前胸十一条,后背四条,横斜八条,竖斜七条,每条伤口最短长五寸,但无一条是宽不过三寸、深逾两寸以上的刀刃穿身透入伤。”前世作为护国公府嫡长女驰骋沙场,分辨刀伤就是一碟小菜。

    在那两个妇人点头之后,沈雪帮范氏拉好衣裳,冷冷道,“与侍卫大哥给稻草人造成的穿透性伤口相比较,很容易看出,你身上的伤口,刀口很长,但无一致命,我没兴趣关心你这十五道刀伤从何而来,我只想问你,王爷既然做出了夺子屠村的恶事,为何单留你这个生母一条命,就为了今天你到刑部来告他父子一个身败名裂?范氏,你的伤痕出卖了你,你在讹诈信王府。”

    说完,沈雪向信王躬身一礼,向简少华揖手一礼,朝沈霜霜走去,待拉住沈霜霜的手,又回过头来,静静地说:“范氏,刑部外的滚钉板,还在等着你。”

    人群一片肃静,沈雪和沈霜霜缓缓走出刑部大门,冬草和冬果紧随其后。

    沈雪低声道:“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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