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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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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颜非祸水

    这是个古老而沉重的话题——"红颜祸水”。中国历朝历代不少男人会把辉煌璀璨的光环加在自己的头上,以示荣耀与尊贵,凛然不可侵犯。可是,又常常把亡国之祸、天灾人患统统推给那些“倾国倾城”的红颜。

    赞同者会举出一大堆的醒目的例子,纣王不是因为妲己才弄得众叛亲离,自焚在露台吗?周幽王也是为了逗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才让犬戎攻破镐京的。唐明皇为了杨贵妃,才误国误民,导致安史之乱,仓皇逃出京城。吴三桂不也是因为陈圆圆才“一怒为红颜”,倒向满清,反攻李自成,成了头号大汉奸。

    这些例子举不胜举,如果没有毛延寿的捣鬼,可能王昭君也会成为“祸国殃民”的祸水红颜了。

    但是,有句话让赞同者想想:”在那个男权至高无上的社会里,有权力可以不向金口玉言的皇帝投怀送抱,曲意逢迎吗?“也许有人会说她们有选择的权力,谁让她们想”麻雀“变”凤凰“呢?明显在指责女人有意的谋取荣华富贵,似乎这才找到了一点”红颜祸水“的主观动机,有了它,就可以让红颜们永不翻身了。

    事实上每一个想扶摇直上的女人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从选秀女,到才人、贵人,贵妃,不知道要经过几劫几难,即便当真如愿,也未必持久。又有几个帝王能够对后宫三千佳丽付出真感情呢?哪朝哪代后宫没有几个因为难耐寂寞孤独而失心疯的妃嫔?哪朝哪代的宫廷不是危机四伏,勾心斗角的?又有几个妃嫔能够在前任皇帝死后,不被命令强迫殉葬,能够活下来侍奉新帝?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身穿龙袍的皇帝自然应该对天下安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宫佳丽首先是皇帝传宗接代的工具,接着是皇帝的私人妓院,想跟那个妃子谁就跟那个妃子睡,无人敢有异议。看到红粉佳人天子就爱如至宝,言听计从,一旦人老珠黄,马上弃如草芥,毫不吝惜。后宫红颜不过是替罪羊罢了,不是因为天子对她们神魂颠倒,如痴如狂,荒废朝政,以至于民怨沸腾,河山破碎吗?为什么一切责任要让一个权力卑微的女人来承受呢?

    好事者还会拿武则天说事,以此加深“红颜祸水论”,她是几乎颠覆大唐王朝的罪魁祸首,自然给视为第一祸水红颜,无可非议的把武则天列入黑名单了。

    可是,武则天身上有那种男人都罕有的强悍霸道之气,几乎没有什么女人味了,况且当初也是李治为了压制前朝老臣,自己无能为力,才让武则天出谋划策,逐步大权旁落,让武则天“取而代之”了。

    这样的话更有理:“妲己褒姒非祸水,昏聩帝王手遮天。”

    国贼

    窃国大盗袁世凯在护国运动的声讨中和一片唾骂声里离开尘世。

    人们又多了个“窃国大盗”这个话题了。

    在罗贯中笔下,曹操给人骂为“汉贼”,其实未免很冤枉。曹操是没有窃国事实的,却又窃国动机,只不过由曹丕来执行了,曹操至多是个铺路人吗。

    说到窃国,不得不说一下那位自称大汉皇孙的刘备,他打着假仁假义的幌子招摇撞骗,冠冕堂皇的“窃过”陶谦的徐州,不过给更恶的吕布夺取。

    如果刘琮没有投降,刘备还会费尽心机的去窃刘表的荆州了,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欺世盗名之貌一望可知。

    后来,刘备完整的窃得刘璋的巴蜀,更让人心寒的是,刘备在曹丕加帝号的次年,就迫不及待的披上龙袍,成了“打着兴复汉室旗号”的蜀国帝王。似乎大汉王朝就应该由他刘备光复,然后据为己有,别人都是冒牌的,可是时局所限,他只能退求其次,一边称着蜀国帝王,一边高喊着“兴复汉室”去讨伐那个窃得他刘备的大汗王朝的魏帝曹丕。这不是“贼喊捉贼”吗?

    说到窃国,历史上远远不止刘备一人,隋文帝杨坚不是从后周那里窃国吗?王莽没窃过大汗王朝,自立为帝吗?赵匡胤不也是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名正言顺的做了宋太祖,只给了后周幼帝一个虚名吗?

    历史从来都袒护成功者,窃国的成功者也不例外。

    历史会极大限度的宽容他们,似乎他们当初并无窃国之念,不过后来水到渠成,众望所归,不作天子都不成!一旦失败,就要承担千载骂名了。

    世间居然还有一种最无耻下作的国贼,窃国不为自己,只想把它拱手让与他人。

    窃国者即便打着再光明正大的旗号诛讨异己,毕竟是有私心的,平素道貌岸然,假仁假义,时机一到,那些脆弱的不堪一击的神圣光环就会瞬间瓦解冰消,就此窃国之心大白于天下了。

    这就是窃国大盗的可憎之处。

    Fans

    Fans,音译为中文的粉丝,影星,歌星,球星,只要大小是个星,就会有很多粉丝。大街小巷里,校园医院,工厂车间,农场基地,商场浴池,都可能隐藏着某位明星的粉丝。

    粉丝也有大小之分了,小的粉丝只能追星捧星,就是“追星族”了,大的粉丝财大气粗,就能“包星养星”了。

    追星古已有之,粉丝也由来已久,旧社会纨绔子弟保养戏子,不是什么奇闻。至于追求美貌歌妓,寻衅争宠,攀比豪赌,舍财亡命者不计其数。

    某某明星一旦出现,粉丝们就会云集而至,趋之若鹜,充塞街道,欢呼雀跃。现场激烈异常的气氛,声嘶力竭的尖叫声和呐喊声,狠命挥舞着的明星剧照和荧光棒,或多或少的映射出他们内心涌动着的躁动与乏味。

    也许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过的太压抑,需要到适当场合发泄一下,这也无可非议,可是有些粉丝也不是单纯为了发泄,甚至有人为了某某明星废寝忘食,非要亲眼见一面不可,不然就寻死觅活的,即便如愿了,若是个贫苦家庭,非要到香港去见哪位明星,弄不好就要倾家荡产了。此种追星一族,可悲啊可叹!

    社会日新月异,各种明星此起彼伏,如今有什么劳动明星,工场明星,校园明星,医院明星,商界明星,军营明星,总之数不胜数,令人眼花缭乱。

    有些对社会有进步影响的明星暂不说,那是一种进步思潮的体现。

    如今只论另外那些明星的粉丝,追星捧星一族狠招百出,至于抓破明星衣襟,搜索明星个人小档案,窥测明星隐私,远非只有小报记者为之了。

    星未见得灿烂,粉丝却舍生忘死,如醉如痴。

    粉丝的心中大多是空虚乏味的,一个忙碌充实的人就没时间去追捧明星了。

    如今有些学生追星族最是疯狂,把明星照片贴的满墙都是,连日常生活的物品上都有他们的小照片,更有甚者,去模仿他们的语调、动作、嗜好,甚至是某个判断标准,简直乌七八糟,一塌糊涂。

    他们几乎把明星捧上天:“动作何等潇洒,语言如何有品位,嗜好有个性,服装多酷。”诸如此类,一言一行完美无瑕,明星就是神,毫无缺点,像是个虔诚的教徒在神像前忏悔赎罪般毕恭毕敬,谁也不能对他们崇拜的明星有半分不敬。

    有的粉丝疯狂到让父母亲友无法承受,让自己的纯洁的心灵滑进怪圈,不知不觉的不能自拔,在盲目的追星旅程里迷失自我。

    追星并非全都有害,有时也能陶冶心情,舒缓烦闷,发泄不满,可是要适度。一旦越过界限,过度沉迷其中,就弊大于利了。

    而有些有益于身心的,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对社会有积极影响的追星行为可以理解,如向科学明星看齐,向文学明星看齐,向教育明星看齐,向商界明星看齐,诸如此类的,难以尽述。

    可是,世间万物皆是双刃剑,有利有弊,关键不在外界的诱惑大小,不在世界的变化快慢,不在家长的教导敦促是否得当,不在学校教育是否得力,不在社会监督是否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而在自己的一个平衡心,在自己的一份淡定平和,在于自己要有一个清澈的灵魂,让自己能够在世界上快乐的生活。

    冥冥居士于二〇〇九年三月一一日

    读心

    万物皆有心,因为它能感悟到世界玄妙的更迭,通达大自然灵秀之气的周转循环。

    芳草有心,因为它能够感知春天希望的召唤,吐出嫩芽;松柏有心,因为它能够抵御寒霜冷雪的侵袭摧残,屹立不倒;飞禽有心,因为它能够展开双翅,拨开云雾,翱翔天际;走兽有心,因为它能够迎接最为残酷地生存考验,笑傲于苍山峻岭。

    走到小河边,刚刚钻出地面的青草,甫吐出嫩芽的杨柳枝,告诉我们春天的在勃然兴起;走近池塘,随风摇曳摆拂的碧绿荷叶,蜻蜓点水掠过水面时留下的点点涟漪,告诉我们夏天的心在怦然跳动;爬到半山腰,漫山遍野的红彤彤的枫叶,缀满枝头的累累硕果,告诉我们秋天的心在迎接成熟;登上山巅,覆盖大地的皑皑白雪,几乎把大地冻僵的坚冰,告诉我们冬天的心在收获纯洁。

    风吹黄沙,尘暴肆虐,我可以解读风儿那豪放不羁的心了;细语丝丝,润泽苗田,我可以解读雨儿那挥洒自如的心了;青霜轻伏在瓦楞上,崭露自己洁白纯净的娇躯,我可以解读霜儿那孤僻高傲的心了;晨雾笼罩在天茫,给所有的一切都抹上一层淡淡的胭脂,我可以解读雾儿那扑朔迷离的心了。

    世界亦幻亦真,可远观不可近觑,因为我和世界靠的太近,几乎每天都贴在一起,甚至深深融入其中,不识真面目,所以有时难以读懂世界高深莫测的心了。

    世界有心,因为身处其中的万物皆有心,我可以通过诠释万物之心来解读世界之心,因为世界已经把自己的心毫无保留的交托给了万物,万物因此成了世界最佳的信使,把那难以揣摩的世界之心淋漓尽致的吐露倾诉出来。

    我得用人类独有的灵性与禀赋去解读万物之心,世界之心了。

    怪

    人们似乎见惯了寻常事物,难免喜欢谈怪论怪了。

    沈阳的怪坡可以让灭火的汽车逆坡而上,神农架发现罕见的野人足迹,楼兰古国莫名奇妙的消失于戈壁沙漠,海底又发现比胡夫金字塔更大更高的塔状建筑,世上不知道有多少有人进无人出的仿佛吃人的峡谷秘洞,成群的海豚营救落水之人,早已不是什么奇闻。百慕大三角洲吞噬了无数的飞机、轮船和飞鸟,成了名副其实的死亡三角洲。金字塔更怪,爬过金字塔的人无一生还,见过木乃伊的科学家六成会死于癌症,动物尸体放在金字塔能的贮藏室里不会腐烂,只会化作干尸。至于UFO之类的,更是塞满了耳朵,见怪不怪了。

    与上面的怪事相比,下面的怪事更加让人瞠目结舌:有人才华出众,却屡遭排挤,有人才智平庸,却能屡迁其官;有人耕耘不辍,可能一无所有,有人终日无所事事,可能依旧住洋房,开跑车;有些贫困家庭的子女上学时四处挪借学费,有的膏梁子弟却不务正业,把大把大把的钞票花在吃喝玩乐上;有人潦倒一生,孤独到老,有人四处猎艳,家外有家;某校的招生对本地生员的限制颇少,而外来的打工子弟想去念书就要多费周折;有人酒足饭饱就乱扔残羹冷炙,而同时有人在生死边缘徘徊,苦苦挣扎,无人问津。

    下面之怪更加发人深省,振聋发聩了,也许是事实的残酷吧,让我们变得冷漠无情,近乎麻木了。

    前面之怪可能成为奇观美景,轶闻趣事,有些欣赏玩味之雅致,研究探索之价值。因为它们离我们较远,几乎触及不到,纵有千般好处,也于己无大关联;可是,后者就与百姓民生贴近多了,近的让我们几乎窒息,为之心寒,但是,我们也不必为此生恨生疑,或愤愤不平,或拍案而起,或终日郁郁不欢,因为这样于事无补,徒然伤神而已。

    有位这人说过,任何事物只要存在,就是最大的理由。

    怪事纵有千百种,而我们却无力驱逐这些怪了,能做些什么有所裨益的事情呢?唯有转过头去,如旁人那般听之任之吧!

    仙女

    天上有个孤独的仙女,一种备受冷遇、几乎已经被忘却的女人。

    一张入青霜般洁白无瑕的俏脸,一身一尘不染的白衣白裙,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气,都是她不受欢迎的理由。

    可是她始终如出水芙蓉般亭亭玉立,卓然屹立于泥淖之中,没有随波逐流。

    她的住处如冰窖般寒冷刺骨,正是这耐人寻味的严寒,使得她在漫长的冬月里,宛若傲视风雪的一剪残梅,花香浓郁四溢而身处恶境,无人过问了。

    她表面冷冰冰的,内心却是如火般炙热的,孤寂的月夜,独望如钩的残月,难耐的寂寞孤独与凄楚悲凉用上心头,久久挥之不去。俏脸上、眉宇间、眼神里、云鬓边都弥漫着难释的孤独气息,犹如条条毒蛇得寸进尺,一步步蚕食她圣洁的灵魂,让她痛不欲生,度日如年。

    机会来了,一个将军给贬到此处戍边,与她成了邻居。

    在郁郁不欢,终于借酒消愁的男人眼里,她自然成了最美丽的天使,寂寥烦闷的他和孤独压抑的她,在那个浪漫的月夜,双宿双栖,共同谱写了最优美动人的乐章。

    很快,给天庭察觉,论罪后一起贬到凡间受罪。

    她成了那一带最炙手可热的青楼名妓,时常招呼一些达官贵人,到房内缠绵不休,夜夜如此。

    她不再是天宫高贵的仙女,不过也有一半”贵“,因为她的出场费用比别人贵得多,可她依旧是妓女,任由男人玩弄作耍。在这些男人的眼里,不过是多出了点银子,到这个美貌的女人房里,尽情肆意的发泄兽欲。

    她因媚而宠,因色而贵,沾染了那股每个妓女都有的浓重的俗气,与她在天宫时的孤高自许,傲视凡尘已经判若两人了。

    可她依旧是她,不过时过境迁,今非昔比了。

    正是天意弄人啊!

    她

    她是个个性倔强的,高贵而不轻下的妇人。

    她坚决不同意父亲订下的婚事,毅然的嫁给一个贫苦出身的武官。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未及三月,她的丈夫就在东海之滨,殉国成仁了。

    她发疯似的直冲到东海之滨,凝望着汹涌澎湃的海水,听着海水拍击巨石的轰鸣,心里如欲炸裂一般,如泉般汩汩流淌的泪水止不住的流下面颊,滑过岩石,溜入海水。

    她三天三夜,一动不动的伫立在海边石上,期盼着丈夫能够奇迹般地回转。

    丈夫没有回来,她的惊天痴情,却感动一个千年老龟。

    老龟驮着她进入海底深处,看到阔别三月的丈夫,他依旧面带笑容,还穿着最钟爱的红色战袍,只是永远的闭着眼睛,再不会睁开。

    她痛不欲生,一阵烦苦难耐,从梦中惊醒。

    迷离的梦幻和残酷地现实苦苦的折磨着她,吞噬着她活下去的信心和决心。不再哭泣,不再忧伤,不再孤独,不再无助,想涌身跳进滚滚的海水,与自己的丈夫相会——

    可是,此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高亢雄浑的海上水手的号子声。

    她不由得多看了老水手一眼,因为她准备去另一个世界了,难免想多看一眼此生此世的光景。

    他满手老茧,又瘦又黑,可是眼神笃定深邃,打着补丁的旧衣服依旧遮挡不住他老当益壮的慷慨豪迈。

    老水手一双大脚稳稳的长在船上一般,笑容中有着一股从容与乐观,从他满脸的皱纹看来,他也是饱经风霜。

    最让她吃惊的是,他只有一只左手,右臂齐肘而断。

    她似乎可以想象到他失去右臂时的痛不欲生,可是他依旧活下来了,自己呢?老水手不知不觉就给她上了一堂人生大课。

    她决定活下去,唯有活着,才能告慰死去的英灵;唯有活着,才知道生命的可贵。唯有活着,才知道此生的价值。

    白玫瑰

    那是一丛罕见的玫瑰花,一种长满倒钩尖刺的白玫瑰,一种让无数蛇虫花草都望而却步的白玫瑰。

    它花色纯白,刺很锐利,有极强的排他性,养就一身孤独霸道的个性,让自己的周围寸草不生。

    它能在极恶劣的环境中尽情绽放,即便在缺光乏水的灾荒年月,依旧能够茁壮成长,一如往昔。愈在此种苦难中熬煎,愈能迸发出惊人的生命意志。

    环境愈困苦,花色愈白,尖刺愈锐利,愈没有其他生灵敢向它挑衅。

    风霜雨雪摧残不了它,酷暑严寒奈何不了它分毫,连一向以采蜜为业的蜜蜂也不敢染指。

    对它深恶痛绝者有之,嫉妒艳羡者有之,退避三舍者有之,钦佩叹服者有之,可是那种都无一例外的不敢靠近它。

    不远处的杂草曾经想和它争夺地盘,未及交锋,就给凛然不可侵犯的威势逼回去了。争奇斗艳的花开始向它取悦献媚,崭露各自的妩媚风情,大有投怀送抱、曲意逢迎的丑态了。它不为诱惑所动,傲然挺立,胆小如鼠的它们立时丢盔弃甲,逃之夭夭了。

    极毒的眼镜蛇也来侵犯它的领地了,一番小心翼翼的试探后,为大义凛然的胆魄所摄,灰溜溜的去了。

    一堆鸿雁想在附近歇歇脚,养养力气,一触到那股扑面而来的气势,就扑愣愣的飞远了。

    好长一段时间,它周围一直寸草不生。

    忽有一日,一个园丁嫌它的周围太过冷清,就剪去了它锐利的尖刺。

    它顿时黯然失色,似乎丢了三魂气魄般枯萎衰老很多,剪过的伤口处微显湿润,似乎它在泼洒血泪,失去了往昔的大好韶光。

    灰色的,无刺的白玫瑰身边多了杂七杂八的花草蛇虫,很快就淹没了那片白玫瑰。春风里纵情欢笑的花草得意忘形,极力嘲弄它,鄙弃它。

    可是,白玫瑰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很快又长出了尖刺,花色也渐渐转白,锋芒渐复。

    它生命力极其顽强,只半月间,雄风又振,四周的野花野草纷纷枯萎倒毙;蜜蜂鸟雀和蛇虫鼠蚁都不敢来寻衅滋事了。

    白玫瑰恢复如初,周围寸草不生!

    园丁叹道:“此乃花中英杰也!”

    孤岛杏花

    那是一个很少有人踏足的无名孤岛。

    岛上只有里许方圆,微显冷清,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遍布全岛、尽情绽放的杏花了。春天伊始,杏花怒放,孤岛上一下子多了生机勃勃,五彩缤纷的气象了。

    白色的杏花开满枝头,如冬雪般洁白晶莹,似乎在为这春天的来临而献礼了。风中摇曳的杏花宛若一位淡妆的典雅的美人姗姗而至,花枝就是她婀娜的身姿,花瓣就是她妩媚的笑脸,多情的春风就是最钟情于她的化妆师了。

    这孕育于春风里的素装美人一边绽开笑脸,一边又不堪柔风的扰动而四下泼洒春意,就似一位待嫁的姑娘那颗矛盾的心,一边憧憬自己的美好未来,一边又为未卜的前途忧心忡忡。

    岛上的小兽们也来仰望这一簇簇洁白无伦的杏花了,只远远的观望仰视,唯恐走的太近,会亵渎这位妩媚多情的美人了。它们几乎给这迷人的杏花弄得神魂颠倒,如醉如痴的。

    几只花喜鹊也在空中盘旋往复,品味着素装美人的浪漫情怀,也没有停留在梢头,唯恐会打扰这位香梦正酣的美人了。

    风儿姑娘最活泼了,她拼命的摇晃着枝丫,似乎在给这位美人找麻烦了。美人终于不堪这调皮鬼的挑逗了,向它抛出来纯洁的花环。

    风儿让杏花离开枝头,固然可恶,但是这道杏花满天飞舞的靓丽风景线,是万万少不得这个调皮鬼的,它可算居功至伟了。风是春天的使者,也是让花香飘于四方的最好最称职的信使了。他不但可以让杏花飞遍岛上任何一个角落,让这里所有的生灵都能亲眼目睹这杏花的浪漫绰约的丰姿,还从来不计报酬,年复一年的,默默无闻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细雨拍打着杏树,杏花如雨般洒落。即使没有这场雨,杏花还是会无情的远离春天的怀抱,因为她到了凋谢的季节,也不敢违背花时,迟迟不归,只好黯然销魂的离去了。

    “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今年卸去的素装为明年的春装添加浓墨重彩的一笔,祈祷她来年更加妖娆动人。

    如今杏花纷纷洒落于地,可是来年春光一现,还会依旧的打苞、绽放。凋谢••••••

    晨雾

    清早一起床,就看到漫天的大雾了,四周白茫茫的一片,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起伏的山峦失了踪影,正在酝酿崛起的太阳也被迫推延了行程,早该登场的红妆美人姗姗来迟了,禁不住开始讨厌这沉沉的雾了。

    浓雾掩映下,细小的水滴在花草娇嫩的叶子上颤抖着,云雀的翅膀上都挂着水珠,就像一眨一眨的星星的眼睛。蛙虫的栖身处都是湿漉漉的,一边慨叹大雾带来的新鲜气息,一边又为自己潮湿的境遇而埋怨它了。

    原本尚未卸妆的弯月十分不悦的退居幕后,在大雾后面长吁短叹,埋怨这与她争风吃醋的讨厌的家伙了。

    微风拂过,可是它也力不从心,只能吹落枝头凝结的点点水滴,只有‘望雾兴叹“的份了。

    先是上年纪的老人出来遛弯了,有的缓缓的打着太极拳,有的漫步林荫间,有的拎着鸟笼子逗鸟玩,不过最有情调的老人兀自在饶有兴致的欣赏大雾呢!

    太阳终于不负众望,粉墨登场,可要想驱散浓雾,也非一时三刻之功,而识趣的大雾也知道世间的游戏规则,它不会长久的独霸这块蔚蓝的天空。到了退位让贤的时候,一定会悄然遁去,成为遗失的美好回忆了。

    雾色消退,日光开始耀武扬威了,人们又在为悄然遁去的大雾惋惜喟叹了,深恨它的不辞而别了。

    日光浓烈了,如火般烤晒着因为雾气而变得潮湿的大地,人们又在抱怨这可恶的家伙了,转而去怀念那曾几何时、逝去多时的大雾了。

    杯

    它是一种平凡的几乎让人们绝少留意的、最普通不过的东西。

    杯有很多种,例如木杯、竹杯、玻璃杯和瓷杯等等,现在一般常用塑料杯和玻璃杯了。

    杯的作工也有精糙之别,有表面光滑的,有绣着花鸟图案的,至于古藤杯、夜光杯和翡翠杯等等,方为杯中上品。但是这般名贵奢华的杯子,一般人不会使用。一来太贵,一旦摔坏了还心痛不已,二来寻常饮酒喝茶,没有必要使用这么名贵的杯子。杯无非用来盛水装酒的,用杯子其实都无所谓,只要能用就成了。穷苦人家爱用铁杯和塑料杯,就是因为它不但经济实惠而且耐用。

    诸如一些高品位者,用杯就须考究了,品酒者往往视酒而用杯,有诗为证:“葡萄美酒夜光杯“。又如大型交际场合要用精致典雅的杯子,方才能显出宴会的高雅格调了。至于恃财摆阔者,更是极尽奢华,尽挑稀奇罕见的杯子,陈列家中。

    偏偏有种人不挑杯了,典型的就是酒鬼,其实他们的心思全在酒里,至于用什么杯子喝酒,杯子作工是否精巧,与酒是否匹配,倒是其次了。

    穷苦人最为实在,他们最喜欢用物美价廉的杯子,即便有时过年节时也用这些好杯,可是一旦欢宴结束,就马上把它们擦抹干净,封入箱中保存。

    杯就如一位宽厚长者,胸襟广阔,可以容得下水茶酒醋之类的,任你挑选,它都从无怨言。即便它破损了或是已经过时,给封入箱子里,也无怨无悔。

    杯子无伦给放到桌子上斟酒盛茶,还是给弃于柜里,不过随人愿罢了。可能主人那一天一怒之下,把桌上所有的杯子都打落地上,无杯可用时,还得用柜里的杯来充数。也许主人会去再买新杯,而柜里的杯依旧搁置不用,可是新杯迟早会磨损,会给弃之不用。即使常有新杯加盟,柜中的封存之杯也未必全无出头之日,其实全在主人的一念之间了。

    杯是脆弱的,禁不住地面的猛烈撞击和骤冷骤热的熬煎,更加禁不住顽童肆意的蹂躏践踏。

    杯脆弱的根本无法保护自己,生死存亡皆在别人一念之间了。

    这也许就是颇有长者风范的杯的莫大悲哀吧!

    糊涂先生和完美先生

    完美先生是个一丝不苟的人,喜欢吹毛求疵,把每一件事都做得完美无瑕,把一切世俗看得太透彻,眼里容不下半粒沙子。

    别人称赞他,他会觉得那人在谄媚逢迎,必有所图;别人诽谤他,他会觉得那人在无中生有,其心可诛;别人工作上进,锐意进取,会认为那人野心勃勃,心机深重;别人工作怠惰,玩忽职守,会认为那人蝇营狗苟,腐化堕落;别人身边美女如云,会认为那人风流成性,必遭天谴;别人孤独到老,会认为那人罪孽深重,应有此报。

    糊涂先生却是个无可无不可之人,做事从来都马马虎虎,随随便便,如果有人称赞他,他就一笑置之;如果嘲笑他,他也只当是耳旁风了。

    至于别人上进还是堕落,是聪明还是笨拙,是锋芒不露还是明哲保身,是放纵不羁,还是隐忍深沉,是果断刚毅,还是优柔寡断,都与他无关。

    一日,糊涂先生遇到完美先生,完美先生不屑的看了糊涂先生一眼,就走开了。

    有一日,糊涂先生又遇到完美先生,见到他面有困惑迷茫之色,问道:”怎么了?“完美先生长叹一声,又走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糊涂先生又遇到完美先生,见到他形消骨立,神色憔悴颓丧,问道:”哎哟,怎么弄成这样呢?“完美先生叹道:”如果把你的糊涂给我一分,我就不会变成如此狼狈的模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