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世界上最大的书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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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在董桥文录的一篇文章里注意到英国的福艾尔斯书店。
董桥先生为了一本英国十八世纪作家奥利华高尔斯密斯写过题名叫世界公民的书,想找到它,先去了熟悉的书店,无果。后经企鹅书店店员介绍了一家很大的书店,于是他去了福艾尔斯书店。
“推门进去,小店格局,四壁是书。”其实不大,这是书店给他的第一印象。于是他认为企鹅店员未免夸张。
“谁知转了个弯,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福艾尔斯真大得看不到店的尽头。”作者没舍得多用笔墨去描写,以极其简短的文字“看不到店的尽头”就把书店一楼如此之大给交代了。
接下来的文字,就是带着读者“穿过食谱部,穿过传记文学部,穿过儿童读物部。又上了升降机,然后看到二楼又是一片汪洋的书海。”“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我们的董桥先生也太吝啬了,还是不舍得多用笔墨来描写书店二楼的情景。仅用了三个排比句“穿过、穿过、穿过。”又把书店二楼如此之大给交代了。”
但他一再强调“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这是全文重复过两次的唯一一句。桥先生感到如此惊叹,由此足以证明这个书店之大。
接下来作者的笔锋一转,直接写自己的具体感受与体会。文字朴实却很精彩不妨摘录在此,以作收藏。“逛了十几年书店,总觉得自己了不起,书店没什么了不起。可是这回,我真正体会到书的威力。我体会到笔比抢更可怕。我觉得,置身在像大百货公司一样大的书店里,写作的勇气完全消散了。那些书在那儿盯着你:好小子,还有什么好说的,还有什么好写的!”
董先生当然知道,读者一定不会满意他对大书店仅此这一丁点的介绍。于是他又带我们“穿过工程科技部,穿过莎士比亚部,最终才到了英国文学部。”他站在这里,看街对面那个两层高的建筑物,并告诉我们,它也是福艾尔斯书店,到此为止,董先生笔下的福艾尔斯书店之大在我们脑海里已经有了具体的印象。
只是此时董先生还未寻到他要买的书。
他被店员告知,他找错部门了。那书在古典文学部。于是他又下楼。他看到整排海明威躺在那里。看到史坦贝克。看到伍尔芙。看到乔艾斯。就这么让我们跟着他一路看过来,最后才到了古典文学部。再后来在一个女店员的帮助下,才从一个书架上取下精装版的世界公民。付了八十五便士,董先生拿到用纸袋装好的书。纸袋上印着:“福尔艾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于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一文到此画上了句号。
文章吸引我的首先是标题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为了了解世界上最大的书店有多大?它又在那里?于是读了董桥先生的这篇文章。全文虽然文字很少,但我们却跟着董桥先生不断地穿过这里,再穿过那里,不断地看到这些再看到那些,还真感觉在书店里被折腾了老半天,确确实实领略到英国的福尔艾斯书店之大。
读董桥先生这篇散文,觉得看似平实,其实很精彩。他还巧妙地引用了书店的包装广告词作为文章的标题。
他写了买书的全过程。语言及其朴实。即便他写到穿过再多的这个部、那个部,你也不会觉得这样的描写落入流水账的俗套,反而觉得作者惜字如金,文字干净利落,交代清晰,便于读者记忆。这也是董桥先生写作的突出特点之一,他的大朴实彰显的是大精彩、大风格。
这篇文章的结构和谐统一。全文分五个自然段,第一段简短介绍了他想买的世界公民一书的作者及其内容。第二段是他喜欢此书的理由。第三与第五段描写在书店里寻觅世界公民一书的全过程,其中用自己的体会与感受将这两段隔开,其过度极其自然,阅读时,令人感觉特别轻松。跟着董桥先生的笔墨一步一步前行,你对如此庞大的书店与复杂的布局不会产生丝毫的混乱,反而很清晰,文章一过目,你就记住了书店的格局,分布及图书的分类。
总之,作者的思路一目了然,阅读时,感觉轻松,清晰还便于记忆,还让自己有很多的联想,这就是好文章。
偶尔在董桥文录的一篇文章里注意到英国的福艾尔斯书店。
董桥先生为了一本英国十八世纪作家奥利华高尔斯密斯写过题名叫世界公民的书,想找到它,先去了熟悉的书店,无果。后经企鹅书店店员介绍了一家很大的书店,于是他去了福艾尔斯书店。
“推门进去,小店格局,四壁是书。”其实不大,这是书店给他的第一印象。于是他认为企鹅店员未免夸张。
“谁知转了个弯,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福艾尔斯真大得看不到店的尽头。”作者没舍得多用笔墨去描写,以极其简短的文字“看不到店的尽头”就把书店一楼如此之大给交代了。
接下来的文字,就是带着读者“穿过食谱部,穿过传记文学部,穿过儿童读物部。又上了升降机,然后看到二楼又是一片汪洋的书海。”“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我们的董桥先生也太吝啬了,还是不舍得多用笔墨来描写书店二楼的情景。仅用了三个排比句“穿过、穿过、穿过。”又把书店二楼如此之大给交代了。”
但他一再强调“我整个人真有点昏了。”这是全文重复过两次的唯一一句。桥先生感到如此惊叹,由此足以证明这个书店之大。
接下来作者的笔锋一转,直接写自己的具体感受与体会。文字朴实却很精彩不妨摘录在此,以作收藏。“逛了十几年书店,总觉得自己了不起,书店没什么了不起。可是这回,我真正体会到书的威力。我体会到笔比抢更可怕。我觉得,置身在像大百货公司一样大的书店里,写作的勇气完全消散了。那些书在那儿盯着你:好小子,还有什么好说的,还有什么好写的!”
董先生当然知道,读者一定不会满意他对大书店仅此这一丁点的介绍。于是他又带我们“穿过工程科技部,穿过莎士比亚部,最终才到了英国文学部。”他站在这里,看街对面那个两层高的建筑物,并告诉我们,它也是福艾尔斯书店,到此为止,董先生笔下的福艾尔斯书店之大在我们脑海里已经有了具体的印象。
只是此时董先生还未寻到他要买的书。
他被店员告知,他找错部门了。那书在古典文学部。于是他又下楼。他看到整排海明威躺在那里。看到史坦贝克。看到伍尔芙。看到乔艾斯。就这么让我们跟着他一路看过来,最后才到了古典文学部。再后来在一个女店员的帮助下,才从一个书架上取下精装版的世界公民。付了八十五便士,董先生拿到用纸袋装好的书。纸袋上印着:“福尔艾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于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一文到此画上了句号。
文章吸引我的首先是标题世界上最大的书店,为了了解世界上最大的书店有多大?它又在那里?于是读了董桥先生的这篇文章。全文虽然文字很少,但我们却跟着董桥先生不断地穿过这里,再穿过那里,不断地看到这些再看到那些,还真感觉在书店里被折腾了老半天,确确实实领略到英国的福尔艾斯书店之大。
读董桥先生这篇散文,觉得看似平实,其实很精彩。他还巧妙地引用了书店的包装广告词作为文章的标题。
他写了买书的全过程。语言及其朴实。即便他写到穿过再多的这个部、那个部,你也不会觉得这样的描写落入流水账的俗套,反而觉得作者惜字如金,文字干净利落,交代清晰,便于读者记忆。这也是董桥先生写作的突出特点之一,他的大朴实彰显的是大精彩、大风格。
这篇文章的结构和谐统一。全文分五个自然段,第一段简短介绍了他想买的世界公民一书的作者及其内容。第二段是他喜欢此书的理由。第三与第五段描写在书店里寻觅世界公民一书的全过程,其中用自己的体会与感受将这两段隔开,其过度极其自然,阅读时,令人感觉特别轻松。跟着董桥先生的笔墨一步一步前行,你对如此庞大的书店与复杂的布局不会产生丝毫的混乱,反而很清晰,文章一过目,你就记住了书店的格局,分布及图书的分类。
总之,作者的思路一目了然,阅读时,感觉轻松,清晰还便于记忆,还让自己有很多的联想,这就是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