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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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雷家的客厅里,雷封义坐在高级皮制沙发上。

    五十八岁的他,脸上的皱纹并不多,容光焕发的他有双锐利的眼,正静静的像狩猎般看着坐在另一张沙发上的独子。

    这小子不是死也不再回家?这会儿又是为了什么事,让超级臭脾气的他突然出现在家里,毫不客气的“请”他这个老爸下楼谈事情?

    “我们是不是在永城社区有置产?”雷扬直截了当的问。

    雷封义摇摇手指,好整以暇的说:“是我在永城有置产,不是我们。”

    “没差啦,我要住进去。”雷扬接过佣人递来的茶,啜了一口。

    “你说你要住,我就要给你住吗?”

    “我是你儿子啊,不然要给谁住?房子空在那里还不是养蚊子。”

    雷封义瞪着他好整以暇的样子,道:“你不知道我有多少房子都在养蚊子?还差这一间吗?”

    “所以你不答应?”雷扬抬起眸,看着父亲老奸巨猾的神情。

    拜托,若不是为了蚵仔煎,他才不会来求父亲呢。

    打听了好几天,他终于查到杜藏玺住在永城社区,但凭他一个普通的兽医师,要再掏钱出来买房子,怎么可能负担得起?还好他有个超有钱的老爸,总是喜欢在各地置产,就这么巧,在永城社区也有一户,他不住白不住,能跟蚵仔煎成为邻居,何乐而不为?

    “我没有不答应”雷封义将话停在这里,双手交叠在跷起的膝盖上。

    雷扬翻了个白眼“有条件是吧?”早知道没那么容易。

    “你该知道我的条件,柔柔一个人管公司很累的。”

    雷扬举起双手“教我回公司,免谈,除了这个以外。”

    他想起父亲当初阻止他开业的各种手法,有事没事就派人带平时难得见到的动物来给他医治,一开始他觉得好玩,当是考验医术,欣然接受,后来父亲竟变本加厉,从可爱的小黄金鼠直到变色龙都送来,当他看见变色龙,就有点傻眼了,直到那天,父亲亲自上门,带来一只宠物刺猬。

    天知道他是真的不会医刺猬,毕竟懂得医刺猬的宠物医院就那几间,然而父亲竟然对他说,不会医刺猬算什么兽医!

    那一刻,雷扬气坏了,父亲就是故意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一气之下再也不回家。

    哼,笑他不会医刺猬是吧?那就别想见到他。

    雷封义沉默了会儿,终于想到什么方式可以整整儿子。

    “你不接公司无所谓,不过我现在开的这个条件,若你不答应,那就没得说了。”

    “我先听听看。”

    雷封义眯起眸子,摸着沙发上的高级木质把手,一个字、一个字说得很清楚“把星期日留给我。”

    雷扬一愣,沉默了。

    这条件可以无限上纲,亦可如字面上的意思那般简单。

    雷封义又说:“每周日,若我找到差事给你,你就得报到,可能是教你替分身乏术的柔柔参加厂商的酒会,或者”

    “或者什么?”

    雷封义笑了,扬起浅浅的笑纹“或者,听我的话与某个人的女儿约会。”

    约会?雷扬皱眉“是教我去相亲的意思?”

    “嗯哼,也可以这么说。”哈,知难而退了吧?

    没想到雷扬仅仅思索了几秒就道:“也对,我都快三十岁了,难怪你心急,好,我答应。”

    闻言,雷封义差点从沙发上跌下来。他维持已久的冷静奸诈坏爸爸形象已荡然无存,他站起身,指着雷扬怪叫“你答应?”

    “干嘛不答应?有房子好住耶。”雷扬笑咪咪的说,又喝了口茶。

    “就为了搬进永城社区,你愿意作这么大的牺牲?跟不认识的女人吃饭,聊着不相干的话题,你愿意?”

    “不然怎么办?为了蚵仔煎,值得。”

    蚵仔煎?雷封义一头雾水“蚵仔煎?你是说那个有名的小吃?”

    “蚵仔煎是只超优秀的西施犬。”雷扬对父亲微笑。

    雷封义脸色一沉。“有没有搞错?为了一只狗,你愿意牺牲,还要搬进永城?雷扬,你有病是不是?我不记得把你养成这样的神经病!”

    被骂成这样,雷扬犹在微笑,他不在乎,他一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喜欢被束缚,即使父亲这么说,他还是老话一句──跟着感觉走。

    “为一只狗疯狂,有什么不对?”

    雷封义被这句话愣住了,他无言以对,只是揉着额,头痛的坐下来,语气稍缓地道:“是没什么不对,可是,一般人都觉得应该把这样的疯狂用在喜欢的人身上吧?”

    喜欢的人?雷扬心中掠过一道纤丽的身影。“爸,我对人事物都一视同仁,我为宠物疯狂,为大肠面线疯狂,不代表我不会为人疯狂。”这并不冲突。

    雷封义听了,噗哧一笑,带着讽刺的意味说:“这就是你天真的地方,你以为自己能好好分配你的疯狂与喜爱?很好,那你有想过被你喜爱的人是什么想法吗?”

    “什么意思?”雷扬放下杯子,心口隐隐一震。

    “宠物不会计较你喜欢大肠面线的程度,大肠面线也不会因为你为宠物疯狂而生气,那人呢?人是会在意自己在你心中的地位的,被这样的你喜欢,是很痛苦的。”

    痛苦?

    被他喜欢的人会痛苦?

    雷扬呆住了,不太明白父亲话里的意思,但却又隐隐的知道,父亲的话是事实,也是他一直没有看到的盲点。

    雷封义见他愣住,心想,这小子该不会有喜欢的女人了吧?这个猜测让他愉快的一笑,他真的希望儿子能多放些注意力在女人身上,这才正常嘛。

    窗户外,雷家占地广大的庭园里,树影被秋风吹得婆娑摇曳,沙沙的声音不断传进雷扬的心底,就象是父亲方才的一席话不断在他心里发酵。

    “钥匙我会命人交给你,记住我们的约定啊,一周一会。”雷封义叮嘱着。

    开车回家的路上,雷扬从后照镜看见后面的车刺眼的大灯,可能因为不小心开成远光灯的缘故,他的后照镜因为反射而一片惨黄,刺眼得让他数度移开视线。

    这一刻,他想到夏如茵曾说过的色彩理论,她说,黄色带给人温暖的感觉,还有吉利的象征,而且几乎很少有颜色搭不上黄色的,也有人用黄色的钱包,可以招财雷扬勾起唇角,浅浅的笑了,心想,如果黄色真那么好,那他现在恨透了这太显眼的刺眼黄灯又怎么说?

    果然,事物都有千万面,透过不同角度看世界,就会有不同的体认。

    那么,从夏如茵的角度来看他,又是怎么样的呢?

    她说她喜欢他,那又是喜欢他哪一点?从何时开始喜欢的?

    又,如果她知道他今晚为了蚵仔煎而愿意接受父亲的安排去相亲,又会怎么想?她会生气,难过,还是伤心哭泣?

    想到这里,雷扬不敢再想下去了,因为一想到她哭泣的模样,他的心彷佛也要跟着碎了

    他这么做,应该不会是错的吧?全都是为了那只可爱的蚵仔煎啊。

    一个礼拜后的星期日,是雷扬实现夏如茵电影之约的日子。

    她身穿假的两件式红白大圆扣衬衫,下半身是浅灰色系毛呢五分裤,腰上绑着蝴蝶结,足蹬焦糖色长靴,站在初秋晚风里等着雷扬。

    第一次与他约在外面,她兴奋又期待,觉得像情侣间的约会。

    七点四十分,距离开演还有十五分钟,她想,或许她该先去买票或买爆米花,以免雷扬到了之后太赶。

    她思索了下,决定先去买爆米花,因为如果雷扬不小心迟到了,那他们可以改买下一场的票。

    夏如茵买好爆米花后,回到等候的地方。手上的爆米花就像她现在的心情,快乐得要爆炸,甜甜的,心口也暖烘烘的。

    七点五十五分,离开演只剩五分钟,夏如茵已经赶跑两个前来搭讪的无聊男士,她开始紧张了,担心雷扬出了状况,无法赴约。

    如果他无法赴约,怎么没先打电话给她?还是出了什么意外?

    夏如茵皱起眉,抿着唇瓣,想起这一周来与雷扬的互动。

    他实在很忙,忙着搬家,之后每天嘴上提的都是蚵仔煎的新状况,她每次主动到隔壁的动物医院找他,不是他正在看诊,就是准备回家,他越来越早下班,就是要回家见那只蚵仔煎

    他会不会忘了今天的约?夏如茵闷闷的这么想。

    八点整,她拿起手机,拨了雷扬的号码,电话响了很久,他终于接听。

    “喂?”雷扬的声音传来,旁边十分嘈杂。

    “我你在哪里?要到了吗?”她已经猜到,他八成忘了,但她仍厚着脸皮这么问。

    “什么?要到哪里去?”他下意识地问。

    她心一颤。果然他忘了啊“我跟你约好今天看电影,我正在等你。”

    “今天?”他的声音有些尴尬。

    “你是不是很忙?没关系,那我们改天再约。”她很快的扔下这些话,然后挂断电话。

    因为,她快要哭了。

    夏如茵难受的将爆米花扔进路边的垃圾桶,这一刻,爆米花让她看了觉得充满讽刺。

    她去取车,进入驾驶座的那一秒,泪水也夺眶而出,弄花了她精心的妆容。她握紧了拳头,绘着粉色指甲油的甲尖深深地扎进她的手心。

    从她迷蒙的泪眼看到的,是双双对对愉快的情侣,他们带着笑容享受这幸福的夜晚,而她,只能孤孤单单的望着夜色,任心底发酸。

    原来,雷扬真的忘了这次电影之约。

    他在做什么呢?忙着跟蚵仔煎玩吗?

    她觉得自己太小心眼,竟跟一只狗比较,她不是早已明白,在雷扬心中,动物本来就排在人之前啊!

    原来,她并不如她想象中那么有度量。